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崗位職責 >

交通協管員工作職責

交通協管員工作職責

一、宣傳國家交通法律、法規,協助交通警察對行人、車輛及非機動車輛進行糾章。

交通協管員工作職責

二、嚴格遵守大隊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每天兩次到所在中隊簽到,簽到情況與工資掛鈎。

三、必須統一佩戴交通協管員袖標,穿着大隊配發的反光背心,並持小紅旗在市區各路口協助管理交通,正確指揮行人和非機動車遵章行走。對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中隊。

四、對未按照規定地點停放的機動車進行勸阻,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中隊。

五、對在規定停車場停放的機動車,要出示停管中心統一配發的工作證,使用中心核發的停車場定額發票,嚴格按標準撕票收費,不得動用停放車輛,及時提醒司機妥善存放貴重物品。

六、工作期間,要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服務,儀容嚴整。不得利用崗位職責之便,向交通違法當事人索要錢物、謀求個人私利或為他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方便;

七、遇有交通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交通秩序,並及時上報中隊,協助交通警察勘察現場,指揮疏導交通。

八、積極參加大隊每月定期組織的業務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加強自身對交通管理基本知識和指揮技能的提高和運用。

九、對秉公辦事、成績突出的,由大隊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負責任、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的,一經查實,予以辭退或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協助做好交通警察大隊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遵守交通警察大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據開政辦發[XX]36號文件精神,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平安暢通縣”創建工作為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組織保證。成立鄉、村“創建交通平安暢通縣”領導組織機構。鄉成立由朱建忠鄉長任組長,8名鄉幹部組成的領導小組,村成立由主任為組長,交通協管員、村民小組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各企業、學校安全員兼任交通協管員,全鄉組織領導機構人員達:116人,履蓋9個行政村、72個村民小組、1箇中心學校、18家企事業單位,為領導創造更平安、更有序、更暢通、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首先做到組織保證。

二、責任保證。鄉與村、企事業單位,村與村小組長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並按各自轄區的道路交通段落實監管人員,明確任務。鄉統一制訂《交通協管員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責任,做到每條通村道路及縣鄉道路交通段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

三、制度保證。為確保創建活動和監管責任落實有序開展,切實做出成效。我鄉制訂《張灣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張灣鄉農村公路交通管理勤務制度》、《張灣鄉村公路管理制度》、《張灣鄉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實施辦法》等四項制度,以制度促監管、以監管保安全。

四、宣傳到位。結合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每季開展一次宣教活動,發動鄉村張貼標語:300餘份,發放《致全鄉駕駛員一封信》365張。協同鄉中心學校舉辦交通安全知識培訓:2次,受教育學生計700餘人次。着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以宣教促平安。

五、清障到位。結合本鄉實際,不定期地開展道路交通檢查,清障活動,全年清除障礙物:460m3(木材)、康莊路路障:3處(塌方土石60 m3)、“2.1”冰凍大雪天氣動員羣眾清除積雪:34.7公里、“5.28”洪災清除路障:20餘處,對一時難以恢復的路段隱患設立警示標誌:3處,以清障行動保障道路暢通。

經過努力而紮實工作,村級交通安全監管機構人員的密切配合,XX年度轄區內從未發生交通堵塞事件,也未發生交通死亡事故

標籤: 協管員 交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angwei/qp0k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