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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進一步加強保衞隊伍整體素質,按照政治建隊、班子帶隊、從嚴治隊的要求,營造良好的生產工作秩序。下文是保安隊員考核細則,歡迎閲讀!

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保安隊員考核細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司和廠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保衞隊伍整體素質,按照政治建隊、班子帶隊、從嚴治隊的要求,營造良好的生產工作秩序,做好保駕護航工作,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護衞隊員動態管理實行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切實做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從而調動廣大隊員的積極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動工資200元,以100分為基數,逐月進行考核。分值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第三條 大隊成立動態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由大隊領導和各中隊長組成,中隊逐月按規定考核隊員,大隊逐月按規定考核中隊長及中隊,並對中隊考核進行核查,形成考核結果,報科領導審批。

第四條 考核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每月考核結果張榜公開,接受隊員監督,嚴禁在考核中弄虛作假、拉幫結派、打擊報復,發現營私舞弊行為,一經查實,一律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當事人。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一條 自覺遵守廠規廠紀及保衞工作紀律,當月發現違規現象一次,扣5分,違規兩次,扣10分。

第二條 樹立愛崗敬業和奉獻精神,工作應該主動,無敬業精神,不安心本職工作,工作挑三揀四,扣5分,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扣1―3個月的浮動工資。

第三條 上崗執勤巡邏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頂撞領導,違反一次扣25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扣全月浮動工資。

第四條 發現當月工作時間遲到,半小時之內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時至4小時以內的每次扣25分,超過4小時的則按曠工處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條 在工作時間內,看小説,吃早餐,發現一次扣5分,在當班中喝酒、辭職報告範文打牌、脱崗、串崗、睡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發現一次扣25分。

第六條 請病假、事假一天,從浮動工資中扣5分,並依次類推,超過15天,扣全月浮動工資,無故曠工一天,扣全月浮動工資。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待崗6個月。

第七條 班中請假,半小時以下扣2分,半小時至1小時扣4分,依次類推,4小時以上按事假處理。嚴禁帶信請假、口頭告假、電話告假、事後補假(特殊情況除外)違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經中隊長批准的,4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未經中隊長同意,隊員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25分。

第八條 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崗位當面交接班,嚴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後方可洗澡,以上現象違規一次,扣交接當事人各5分。

第九條 不按規定考勤或弄虛作假的,考勤員扣25分,主管人員扣10分。偽造、騙取、塗改病假條,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各中隊隊員加班必須報大隊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條 因違規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待崗1―6個月,受到治安處罰的,待崗3個月。

第十一條 班中拉幫結派、搞分裂,影響小隊團結,與組織鬧矛盾,無理取鬧,在隊裏發生爭吵、漫罵、打架鬥毆,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發現一次待崗1―3個月。

第十二條 立足本職,積極協作他人工作,協作精神不主動,扣5分。

第十三條 遇到突發事件,接到指令必須到崗,無故不到崗,扣本人10分。

隊容風紀

第一條 護衞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隊容風紀的規定,保持隊容嚴整,第3條 養成守紀律、有禮節、着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好作風。嚴格執行“四項標 準”,未做到的扣當事人10-20分。

第二條 隊員執勤時,第7條 應按要求着制式護衞服,第8條 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廠應嚴格遵守着裝規定,不得有着裝不整影響護衞隊聲譽的行為,未做到扣當事人20―40分。

第三條 護衞隊員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節、由武保科下達通知換裝裝季節單、棉警服可以混穿, 呢、布料護衞隊服不得混穿,違反者扣5分。

第四條 參加隆重集會或外事活動,應着較新的制式隊服,鞋襪要整潔,未做到扣5分。

第五條 隊員上崗執勤巡邏時,着裝不標準、上崗不扎腰帶、打赤膊、穿拖鞋、塗口紅,描眉、染髮、染指甲,戴耳環、戒指 、項鍊等違反隊容風紀行為,每發現一次扣5分。

第六條 着裝執勤時,不準吸煙、吃東西、搭肩、挽臂、敞懷、袖手、卷褲腿、插兜、嬉笑打鬧,違反一次扣5分。

第七條 護衞隊員必須精神振奮,姿態良好,遵守護衞隊員職業道德,講究文明禮貌,做好窗口示範作用,不得有違反精神文明的舉止,隨時維護護衞隊聲譽,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學習

第一條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按時參加中隊每月一次政治學習和民主管理會、民主生活會、每週一次的安全會,中隊長、工會小組長、安全員不按時組織召開的各扣10分,隊員不參加的扣5分,開會和學習時間遲到的扣2分。

第二條 會議和學習無記錄,參會人員無發言記錄,組織者,參會者各扣2分,會議、學習記錄弄虛作假,偽造記錄,填補記錄,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各扣5分。

積極參加科、大隊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扣10分。

第四條 認真做好宣傳報道工作,按時舉辦黑板報、上交宣傳稿件,當月未按時完成的,扣中隊長、宣傳員各10分。

第五條 各隊認真開展每月的安全活動,確保人員設備的安全,當月發生人員、設備安全事故,中隊長、安全員、當事人按廠規定處理。並視情節扣10-100分。

第六條 做好環境衞生和定置管理工作。辦公室、排班室及衞生區衞生,未清掃或不清潔,扣當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亂,扣當班人、責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許晾曬內衣、內褲,發現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車、自行車亂停亂放,扣當事人10分。上級機關檢查扣款由當事人承擔。

第五章 勞動技能(業務素質)

第一條 熟悉掌握本崗位工作職責任務,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崗位工作要領,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條 全面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當月未完成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一次扣10分,兩次扣20分。

第三條 積極努力工作,做到“當班一日保安全”,杜絕、減少發案率,如當班發生盜竊案件,看守的物資被盜,扣當事人25分,當月發生看守物資被盜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動工資,三起扣全月崗位工資。

第四條 工作業務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時處理本職工作範圍內發生的情況,造成一定影響或後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條 日常勤務工作未按規定執行,記錄,台帳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亂塗亂畫亂撕,每發現一次扣5分,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扣20分。

第六條 嚴格依法辦事,對被抓獲的違規違紀及違法人員和關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打罵、虐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20分,造成嚴重後果的自負。看守關押的違法人員逃脱,扣當事人20分,視案件性質輕重的,給予當事人1―3個月待崗。

第七條 組織開展軍事業務技能訓練,提高隊員軍事業務技能和身體素質,各中隊每月集中開展一次軍事業務訓練活動,未組織訓練扣中隊長20分,隊員無故不參加扣5分。

第八條 因保管、使用不當,損壞通訊設備、技防器材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35分,損壞的設備按價值賠償。各隊嚴格控制電話費用,超出部分一律從各中隊浮動工資總額中扣除。

獎勵

第一條 在同犯罪分子鬥爭中英勇頑強、機智果敢、無畏艱險、不怕犧牲,表現突出的,獎50―100分。

第二條 搶險救災,預防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廠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有顯著成績的,獎50―100分。

第三條 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值勤,嚴格“四標準”,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有突出事蹟的,獎50―100分。

第四條 努力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本職業務,在技術革新或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大隊工作有較大貢獻的,獎50―100分。

第五條 以身作則,作風民主,深入實際,依靠羣眾,在執行政策、管理隊伍、維護團結、完成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獎50―100分。

第六條 認真履行職責,辭職信範文維護警隊聲譽,受到領導、職工表揚者獎當事人20分。

第七條 凡業餘時間加班加點一次,獎2分。

第八條 在文明執勤、隊容風紀、勞動紀律、工作業績、環境衞生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獎勵20分。

附則

第一條 當月考核其中分值為零時,如仍然違規,則按同等分值續扣。

第二條 本考核細則與上級規定相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考核細則由大隊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條 本考核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保安隊員考核細則二

為強化物業小區保安隊伍的管理機制,提高保安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結合本小區保安服務的特點、任務、職責,特制定以下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一、 小區保安日常工作的職責

依據《七彩華園小區人員、車輛出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小區保安日常工作有如下職責,

(一) 人員、車輛出入管理職責

1、 嚴格執行實行封閉式管理的要求,對小區外來人員和車輛的出入做好盤問、登記等管理工作,登記內容應明確記載外來人員姓名、所訪業主姓名、住址和聯繫電話,離開時必須註明離開時間,

2、 所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必須要求其停放在小區的指定位置,嚴禁任何車輛在非停放時段;將車停在小區主幹道以及消防通道路口,

3、 對流浪乞討、收買廢舊物及推銷人員一律謝絕進入本小區,發現商販或推銷人員在小區張貼廣告時應即刻驅逐出小區,

4、 大型客、貨車及農用車輛(機械)、非執行公務的不適合本小區生活環境的車輛,應禁止其進入本小區,

5、 貨車在夜晚23:00以後,嚴禁駛入小區,

6、 本小區業主(或租户)需搬離大件物品離開小區時,門崗保安人員需核實真實身份屬實後可直接放行,

7、 如當值保安人員未做到上述職責中的某項,每出現一次扣3分。

(二) 停車場管理職責

1、 夜間、高峯時段和節假日期間,巡邏人員應隨時通過對講話機向大門執勤人員通報地面車位飽和情況,如地面車位已滿;應引導外來車輛停放在地下車位,

2、 每日晚九時至十一時,巡邏人員應對地面車位停放的車輛與登記表進行核查,將未辦理停車卡或臨時停放車輛進行登記或核對,隔日將數據結果報給物業,

3、 發現車場有車輛無故報警,車門未上鎖等現象,巡邏保安填寫提示;並將提示放置前風擋雨刷位置,

4、 遇極端天氣,如發現樹木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危害停放車輛的可能,巡邏保安應及時通知物業值班人員轉告業主轉移車輛,

5、 發現停放在臨時車位的車輛未按規定時間移走的,巡邏保安須及時通知物業轉告該車業主及時移走,

6、 巡邏人員在車場巡邏時應特別注意停放車輛有無外觀損毀明顯的,如發現須及時通知物業值班人告知業主來現場查證,

7、 如當值保安人員未做到上述職責中的某項,每出現一次扣5分。

(三) 保安日常職責

1、 各巡邏要點每小時須巡檢一次,

2、 如遇突發事件(火災、搶劫、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保安人員須做到

A:及時向物業值班人員通報,簡要説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徵及損失價值等,

B: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採取救治或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C:保存好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各監控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D:對一般性事件及時瞭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E: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由保安部經理和物業協助調查處理,

F:保安部經理、物業在接報突發事件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並拍照留證,根據事態的大小程度報派出所、或110報警,

G: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撥打急救電話,並組織儘快送往醫院,

3、 巡邏時發現小區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應儘快報,簡單説明現場情況,保安經理街道報告後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部調查處理,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及時報警和通知物業,並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

4、 如遇停電或公共照明斷電,保安應及時加強巡邏密度,各巡邏要點巡檢時間縮短為15分鐘一次,

5、 如保安未做到上述職責中的某項,每出現一次扣10分。

二、 保安人員日常行為規範

1、 保安人員工作時間必須穿着制服、佩戴員工工卡;出現一次扣1分,

2、 按規定着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出現一次扣2分,

3、 執勤時間保安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脱崗、溜崗、睡崗,出現一次扣10分,

4、 執勤保安不得私自更改記錄,出現一次扣3分,

5、 執勤時間看雜誌、聚堆説笑聊天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出現一次扣2分,

6、 在小區內參與打架、賭博或有意鬧事的,出現一次扣10分

三、 考核辦法及操作程序

1、 對小區保安人員的考核,由業主和物業共同進行,

2、 在小區中心廣場對面的公示欄旁設意見箱,每週日下午四點由物業開啟意見箱,將意見箱內業主投訴意見書取出;並直接張貼在公示欄內,物業根據投訴意見進行核實,如投訴屬實;物業應根據上述扣分標準對保安人員進行扣分處理,同時將處理結果張貼在投訴意見書的旁邊,供業主審核。

四、 扣分對應的實際處罰説明

1、 扣分的原則是對於違紀保安進行提醒和警告,處罰不是目的,

2、 每名保安一年內累計扣分達5分者;予以罰款500.00元,處罰後扣分記錄註銷,一年內累計扣分達10分者;保安公司須更換此名保安,如不更換則物業不得支付該名保安的任何費用,

3、 如所聘保安中有40%人員累計扣分達10分的,則物業有責任和義務解除聘用合同,另尋聘用其它保安公司,

五、遇偷盜或其它刑事案件,對積極協助破案並擒獲犯罪嫌疑人的人員,視情況不同給予最低伍佰元元人民幣的獎勵;同時在小區予以公示表揚,獎勵資金由業主車位收益支出,該獎勵物業公司和保安人員所在公司不得從中扣留和挪用,應全額發放給受獎人員。

保安隊員考核細則三

獎勵與處罰

1、着裝 行為舉止 (滿分為36分)

(1)上班時着制服乾淨、整齊(1分)鈕釦全部如好(1分)領帶系正(1分)。

(2)制服外衣、衣領、袖口不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顯露個人物品:如章、筆、紙、呼機、手機、鑰匙扣等。2分:

(3)當班期間不穿或攜帶制服離開轄區。2分

(4)上崗時佩帶工作證。2分

(5)上崗時跨立或立正姿勢正確。2分

(6)不得留長髮(1分)敞懷(1分)挽袖(1分)穿拖鞋、打赤腳(1分)戴歪帽(1分)。

(7)舉止文明、大方(1分)不講粗話、髒話(2分)。

(8)不準與業主、來訪客人爭吵(5分)打罵(10分)。

2、能力、工作表現(滿分為44分)

(1)按規定時間上崗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3分

(2)認真做好車輛(2分)人員(2分)物品(2分)出入的登記。3分

(3)嚴格執行請假制度、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不到崗或離崗。5分

(4)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迅速。4分

(5)不準損害公司的聲譽和利益。2分

(6)不得損壞公司財物和轄區內的公用設施。2分

(7)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定、堅持原則、秉公辦事。2分

(8)當班期間嚴禁喝酒(2分)睡覺(2分)打牌(2分)下棋(2分)看電視(2分)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2分)。

(9)不準向業主、住户或上司業務有關人員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和小費。2分

(10)在業主、住户提出要求、幫助時,能主動、迅速為業主、住户解決困難,不推諉。2分

(1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業務知識學習及軍事、消防等業務培訓。2分

(12)努力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工作。2分

(13)團結互助、不做、不説破壞團結的話和行動。2分

3、業績(滿分20分)

(1)為業主、住户提供優質服務受到表揚、表彰。2分

(2)利用工作之外時間為業主和住户提供服務。2分

(3)拾金不昧,主動將錢和物品交到管理處。4分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制止和防止了惡性事件,事故的發生。4分

(5)在發生火災、盜竊、制止犯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2分

(6)保護公司財產和小區公用設施有突出表現。2分

(7)有突出工作業績,年度內被評為先進(優秀)工作者。

(8)在破獲和檢舉各類刑事,違法案件中有突出表現。

(9)受到各級機關表彰、獎勵者。

4、獎勵、處罰

一、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積極工作、遵紀守法、作風正派,並有下列表現之一的,應給予表彰或獎勵:

1、在同犯罪分子作鬥爭中,英勇頑強、機智果敢、不畏艱難、不怕犧牲,表現突出的。

2、搶險救災,預防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顯著成績的。

3、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執勤有突出成績的。

4、努力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本職業務,在技術革新或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保衞工作有圈套貢獻的。

5、以身作則、作風民主、深入實際、依靠羣眾;在執行政策管理隊伍、維護團結、完成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6、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績或較大貢獻應予獎勵的。

二、凡有下列違反紀律行為之一,給國家、集體和住户,財產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應當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警告或經濟、物質上的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違反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的。

2、執行命令,違反保安紀律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3、貪污、受賄、盜竊公有資產的。

4、在執行勤務中遇有危險時,臨陣畏縮,使集體財產和住户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5、泄露公司祕密、丟失、轉借,損壞執勤設施的。

6、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以及當班時發生案件、事故不及時報告、隱瞞或謊報情況,造成後果的。

7、壓制民主,打擊報復,弄虛作假欺騙領導的。

獎勵:

1、工作表現突出1次受到客人和上級表揚的獎10元,2次以上受到客人和上級表揚的獎20元。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的,物品價值或現金200元以下的獎20元,物品價值或現金500元以下的獎50元,物品價值或現金1000元以上的獎100元,物品價值或現金5000元以上的獎200元。

3、伸張正義、見義勇為的獎100―200元。

4、發現事故苗頭及隱患,積極制止的,抓住1個偷自行車的或物品價值現金500元以下的獎50元,抓住1個偷摩托車、助動車的或物品價值現金500元以上的獎100元,抓住1個偷汽車的或物品價值現金20xx元以上的獎200元。

5、合理化的建議被採納,收效明顯的獎50―100元。

6、技術和業務考核及在行業競賽中獲得優秀成績的獎50―100元。

7、工作創新,使質量和水平有明顯提高的獎50―100元。

處罰:

1、上班按規定時間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或每月達2次的扣10元,超過20分鐘或當月累計3次的扣50元,超過1小時或當月累計4次的開除。

2、上班着制服不佩帶帽徽、肩章、臂章、肩帶和上崗證,帽子不帶或沒帶正、衣釦不扣、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不繫領帶的,每一項發現1次扣10元,當月累計2次的扣50元,當月累計3次的開除。 {4.7d%8=

3、頭髮不整潔(不留長髮、大包頭,蓄髮不得露於帽檐外,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1.5釐米,不得留長鬢角、鬢髮長不得超過耳屏。女的不留披肩發,不得塗脂抹粉,不塗有色指甲油,指甲長不超過指頭1毫米)發現1次口頭警告,第二個工作日未改正的扣10元,當月累計2次的扣50元。

4、當班時或在公共場所看書、閲報、吃食物、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化粧、打響指、聽收音機、娛樂與人談笑打鬧、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褲袋中,搭肩挽臂的每一項發現1次扣10元,當月累計2次的扣50元,當月累計3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

5、脱崗10分鐘以上的,用餐時間超過30分鐘的每發現一次扣10元,當月累計2次的扣50元,當月累計3次扣100元。

6、被住户投訴1次情節較輕的扣10元,當月累計2次或情節較重的扣50元,當月累計3次的開除。

7、不按規定着制服或不按公司管理處統一換裝時間提前、延遲換裝的發現1次扣10元,發現2次的扣50元,發現3次的開除。

8、下班後無故在執勤崗亭逗留15分鐘的,影響他人執勤的,15分鐘發現1次扣10元,發現2次的扣50元。

9、不服從管理、分配,當面頂撞上級工作態度惡劣的發現1次扣5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0、在哨所內吃飯、吃夜宵的發現1次扣20元,發現2次的扣50元,發現3次的開除。

11、當班時在崗亭內抽煙發現1次扣10元,打瞌睡發現1次扣3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2、同住户借錢或小店賒賬的發現1次扣1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3、當班時飲酒和酒後上班的,發現1次扣5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4、不按交接班制度執行,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工作差錯或公司財物損失的發現1次扣20元,發現2次的扣50元,發現3次或價值達20xx元以上的開除。

15、打架、鬥毆,有流氓行為的發現1次扣5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6、拾到客人遺留物品不及時上交的,發現1次扣5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7、未經許可私自調班的,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發現1次扣20元,發現2次的扣50元,發現3次的開除。

18、瞭解其他隊員犯有嚴重過失行為而知情不報的,發現1次扣50元,發現2次的開除。

19、犯有其他嚴重過失行為的,由管理處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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