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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口計生條例實施細則熱點問答

北京人口計生條例實施細則熱點問答

新北京人口計生條例實施細則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陪產假怎麼休?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北京人口計生條例實施細則熱點問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北京人口計生條例實施細則熱點問答

生育服務登記怎麼辦理?

涉外涉僑涉港澳台和出國留學人員

在校大學生 對於涉外涉僑涉港澳台和出國留學人員的生育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辦理生育登記的程序和要求,參照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户籍人員的規定辦理。

在校大學生在鄉鎮(街道)辦理生育登記,在校大學生包括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後和檔案在學校保留三年的村官,不包括畢業後户口滯留在校超過兩年的人員和民辦高校的在校學生。夫妻均為在校大學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體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體户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夫妻一方為高校集體户口、另一方為本市常住户口(或非高校集體户),在常住户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夫妻一方為高校集體户口、另一方為外省市常住户口(或外省市非高校集體户),在外省市常住户口所在地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和要求參照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户籍夫妻現場辦理生育登記的相關規定。

駐京現役女軍官女士官

駐京現役女軍官、女士官在鄉鎮(街道)辦理生育登記。夫妻雙方均為駐京現役軍人或男方為外省市常住户口的,在女方所屬部隊本市駐地鄉鎮(街道)辦理;現役女軍人配偶為本市常住户口的(大學生集體户口、駐京辦事處工作户口除外),應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和要求參照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户籍夫妻現場辦理生育登記的相關規定。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政策家庭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政策的家庭,在辦理生育登記時還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提交離婚證、收養證、有效死亡證明等,具體情況可到相關部門諮詢。

在本市居住的流動人口

在本市居住的流動人口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辦理二孩以內生育服務登記或再生育服務登記並享受相關服務。如果辦理再生育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則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流動人口一方為本市户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可以選擇適用本市再生育規定,在本市辦理有關手續;也可選擇適用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再生育規定,在外省市辦理有關手續;如果雙方均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適用本市再生育規定。

生一孩還發不發光榮證?

20xx年1月1日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實施之日起,取消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20xx年1月1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xx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後,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再生育,應當從什麼時候起退證?對此,市衞計委表示,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原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失效,應主動退回。

20xx年1月1日之後生育子女的本市户籍農村居民,不再適用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子女且符合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本市户籍農村居民,繼續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獎勵扶助。20xx年1月1日之後生育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不再適用本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子女且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條件的本市户籍公民,繼續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關扶助。

增加的婚假生育假怎麼休?

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產假,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如何休假呢?市衞計委表示,“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應當與婚假合併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婚假。“生育獎勵假30天”一般應當與產假合併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產假。“配偶陪產假15天”應當在產婦生產前後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產假。增加的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生育獎勵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符合本市生育保險規定的,從生育保險基金支出。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待遇是怎樣規定的?

增加的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生育獎勵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符合本市生育保險規定的,從生育保險基金支出。

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是否順延?

“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應與婚假合併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婚假;“生育獎勵假30天”一般應當與產假合併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產假;“配偶陪產假15天”應在產婦生產前後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產假。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否繼續發放?

20xx年1月1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xx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光榮證》。

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還能享受一次性獎勵嗎?

20xx年1月1日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實施之日起,取消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

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再生育,應當從什麼時候起退證?

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原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失效,應主動退回。

之前所繳社會撫養費是否可退回?

20xx年12月31日前生育子女的,須符合生育行為發生時北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規定生育的,應依照當時規定進行處理,已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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