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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

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

保險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在中世紀的繪畫作品中,偶爾能看到一種盛放金銀珠寶的木質櫥櫃,此為現代保險櫃的雛形。下文是保險櫃管理辦法,歡迎閲讀!

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
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一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保險櫃使用及管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健全加油站資金管理,規範加油站保險櫃使用流程,特制定本辦法。所有加油站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銷售系統所有在營加油站應統一配置投幣式保險櫃和普通保險櫃,投幣式保險櫃用於存放加油員、收銀員和計帳員收取的營業款項,包括現金、支票;普通保險櫃用於存放備用金、印章、發票等重要物品。

二、保險櫃必須在安裝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收銀室或辦公室內,投幣式保險櫃應固定安裝,不允許移動使用。

三、保險櫃由各單位統一採購。保險櫃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並滿足加油站實際需要。

四、鎖匙及密碼的保管

(一)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必須分開保管。

(二)密碼保管人員變動時,必須立刻更改保險櫃密碼。

五、保險櫃提示

為防範搶劫風險,保障員工安全,各單位應統一製作保險櫃提示“保險櫃僅由公司專門人員開啟”。加油站應在保險櫃上方、營業室、辦公室的統一位置張貼該提示。

六、投幣式保險櫃使用流程

(一)收到現金管理

1、各省市分公司要根據《備用金額度及管理辦法》確定加油員、收款員攜帶現金最高上限及找零金標準。

2、營業現金由加油員負責收取的站點,按下列程序投進投幣式保險櫃。

1)加油員將需要投放的現金以整百、整千為單位進行整理。

2)加油員按規定將需要投款的金額整理好放入投款袋,並封好封口。

3)交接班時,加油員應立即清點手中現金,將油款封入投款袋,並投入保險櫃。

4)投款袋按顏色分班,須編號並標明姓名,確保不會同其他員工混淆。

5)加油員應對每筆投款進行登記,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3、營業款由收銀員負責收取的站點,按下列程序投進投幣式保險櫃。

1)收銀員將需要投放的現金以整百、整千為單位進行整理。

2)收銀員按規定將需要投款的金額整理好放入投款袋,並封好封口。

3)交接班時,收銀員應及時歸集加油員或顧客手中的油款,清點完畢後應及時投入保險櫃。

4)投幣式保險櫃:收銀員應對每筆投款進行登記,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如遇工作繁忙時,員工應在接待完該批顧客後立即將現金按上述程序投入保險櫃,以降低被搶劫的風險。 投款時注意應將款項完全投入保險櫃內,以確保安全。

(二)收到支票管理

一般支票(除應收、預收款外)由站長或記帳員負責收取。收到支票時應做好登記,同時填寫《每班保險櫃存款記錄表》,支票需用信封封好後投入保險櫃。

(三)收到應收款項管理

加油站應收款由加油站站長或記帳員二人負責收取,前庭不予收款。收到應收款項後應按現金和支管理流程操作,並及時投入保險櫃。

(四)開啟保險櫃清點貨款

投幣式保險櫃由站長和記帳員共同開啟,營業款項取出後,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房間內交給記帳員核實清點。現金清點查核後,填寫《保險櫃現金核實表》,由加油站站長和記帳員共同簽字。當站長不在場時,經手人簽字後,站長需補籤。

營業額較大的加油站,站長應在下午繳行或銀行上門收款前對當天的營業款作一次清點,一併繳行。同時需將營業款按相應的形成日期分別填寫交款單,以便交款單金額和《銷售日報表》金額進行核對。如當天現金清點後不能立刻送入銀行或需等待銀行上門收款,記帳員必須將現金封包存入保險櫃。

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二

1 目的及適用範圍

1.1 維護公司內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財產及人員安全;

1.2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

2 管理組織

2.1 行政部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3 管理內容

3.1 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分級管理原則;公司行政總監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行政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內部日常安全保衞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保衞工作;

3.2 各部門職責

3.2.1 行政部職責

嚴格執行總部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範管理規定,完善安全保衞防範組織體系,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日常安全管理細則;

對公司的重點要害部門(位)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對各重要部位配備的技術防範裝置(如有)進行審定,並負責技術防範設備(如有)的安裝認證;

制定保安員崗位責任制,負責簽定有關聘請保安公司人員或保安員的合同,負責對保安員進行專業培訓;

制定有關安全保衞工作的實施辦法,對有關安全問題提出專業結論。定期對各部門安全工作提供指導;

對公司內部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協助進行調查處理,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案件開展前期調查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偵察;

組織公司內部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保證財務取送款的安全工作;

負責政府領導、重要客人和外賓參觀公司時的安全保衞工作;

3.2.2 各部門職責

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公司安全保衞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各部門安全保衞負責人指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安全保衞工作,確保本部門的各項安全;

3.2.3 行政總監職責

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行政部日常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負責監督行政部聘請(招聘)的保安員的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並落實好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

指導行政部對本公司的重點部位制定防範措施,建立檔案,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報上級領導解決;

確保本公司安全技防報警系統(如有)和其它技防設備完好有效;

對本公司發生的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上級領導;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協助破案(緊急情況也可根據上級的指示先報告公安機關);

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法務部彙報;

3.2.4 財務、商務等部門職責

財務、商務等部門是公司經濟活動的重要部門,為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各部門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等;

財務室窗户要有金屬防護網,出入口安裝防盜門,配備的保險櫃必須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認可的品牌,並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安裝報警系統;

財務備用金或收入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保險櫃,夜晚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不能超過銀行規定的數額。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規定,識假防欺詐,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財務室;

商務等部門要對各種票據、信息資料妥善保管,嚴防丟失,對重要資料還應確保機密;

下班前要鎖好保險櫃,打亂密碼,將鑰匙帶走,印章和支票要分開保管;檢查關閉好門窗、電器,開啟報警裝置(如有),鎖好防盜門窗;

財務人員到銀行或其它單位取送款和購買增值税發票等重要票據時,要有保安人員隨行護送並有專車負責接送;

財務人員不得在無保安人員隨行護送的情況下,自行到銀行取送款;不得在取送款途中辦理無關事項,攜款者不準隨意下車、離車;

押運款車輛要專車專用,保證車況良好,油料充足,無關人員不能搭乘,司機在押運款途中和等候時不得辦無關事項;

3.3 安全保衞的具體措施

3.3.1 各公司新租用辦公房屋時,應將具體地址、使用情況、部門安全責任人等情況填寫基本情況表報總部行政部;安裝報警系統要在行政備案;

3.3.2 辦公區域的個人辦公桌抽屜內,嚴禁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更不能將現金、存摺、重要文件資料、印鑑放置於桌面而人離去;

3.3.3 各部門員工未經部門總監和行政部批准,不能私配辦公室的鑰匙,各部門保管的辦公室大門鑰匙丟失,要立即報告行政部,並及時更換門鎖;

3.3.4 公司及部門印章使用要有專人審批,嚴禁開具及持空白介紹信外出辦事,遺失印章、單據和有價證券等材料,應及時向行政部及相關領導報告;

3.3.5 各公司自行招聘的保安員要依照公司保安員招聘條件;聘用社會保安公司的人員,一定要查看保安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公安機關批文,與保安公司簽定合同要寫明任務、職責、值勤地點、期限、費用、雙方權力與義務,違約賠償及節假日加班費用支付等項內容;

3.3.6 對發生在公司內部的案件,每名員工都有義務配合行政部瞭解調查,積極提供線索;

3.3.7 員工在辦公區域撿拾到物品,應及時交行政部或部門領導妥善保管,設法查找失主;

3.3.8 任何部門發生物資丟失或經濟犯罪案件,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備案,行政部將視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報告時要將丟失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及發案的時間、地點、經過、經辦人姓名講清,以便立案偵察;

3.4 獎懲

3.4.1 對在安全保衞工作中盡職盡責做出突出貢獻,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或挽回重大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由行政部根據具體情況,提請公司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3.4.2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給公司的財產或利益造成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經行政後部調查核實後報請總經理批准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保險櫃使用管理辦法三

保險櫃的管理使用各單位都配備有專用保險櫃,專門存放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一般來説保險櫃的使用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櫃的管理。

保險櫃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授權,由出納員負責管理使用。

(2)保險櫃鑰匙的配備。

保險櫃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由出納員保管,供出納員日常工作開啟使用;另一把交由保衞部門封存,或由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負責保管,以備特殊情況下經有關領導批准後開啟使用。出納員不能將保險櫃鑰匙交由他人代為保管。

(3)保險櫃的開啟。

保險櫃只能由出納員開啟使用,非出納員不得開啟保險櫃。如果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需要對出納員工作進行檢查,如檢查庫存現金限額、核對實際庫 存現金數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開啟保險櫃的,應按規定的程序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開啟,在一般情況下不得任意開啟由出納員掌管使用的保險櫃。

(4)財物的保管。

每日終了後,出納員應將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銀錢收據、印章等放入保險櫃內。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應設置和登記現金日記賬,其他有 價證券、存摺、票據等應按種類造冊登記,貴重物品應按種類設置備查簿登記其質量、重量、金額等,所有財物應與賬簿記錄核對相符。按規定,保險櫃內不得存放 私人財物。

(5)保險櫃密碼。

出納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櫃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為他人利用。出納員調動崗位,新出納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

(6)保險櫃的維護。

保險櫃應放置在隱蔽、乾燥之處,注意通風、防濕、防潮、防蟲和防鼠;保險櫃外要經常擦乾淨,保險櫃內財物應保持整潔衞生、存放整齊。一旦保險櫃發生故障,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盜。

(7)保險櫃被盜的處理。

出納員發現保險櫃被盜後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保衞部門),待公安機關勘查現場時才能清理財物被盜情況。節假日滿兩天以上或出納員離開兩天以上沒有派人代其工作的,應在保險櫃鎖孔處貼上封條,出納員到位工作時揭封。如發現封條被撕掉或鎖孔處被弄壞,也應迅速向公安機關或保衞部門報告,以使公安機關或保衞部門及時查清情況,防止不法分子進一步作案。

標籤: 保險櫃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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