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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書驗證證明

學位證書驗證證明

學位證書驗證證明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學歷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於_______年___月入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專業學習,學制_____年,於__________年____月畢業。

特此證明。

單位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注:1、必須如實填寫,字跡清楚。

2、如有不實,經辦人和所在單位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無工作單位人員,由街道出具證明;已離開原單位,且檔案已轉入人才交流機構的,由該機構出具證明。

學 歷 證 明

武漢體育學院招生辦:

____________同學是我校應屆高中(中專、技校、職校)畢業生,目前在____________班就讀。

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虛假願承擔相關責任。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

學校蓋章: ________

二0一二年月日

學 歷 證 明 表

姓 名 性別 出生時間

何 年 何 月 入 某 學 校 學 習

學習何種專業

學制幾年 取得何種學位

何時畢業 單位電話

證書使用地 辦證目的

經辦人簽字:

人事、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注: 1.提供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及複印件。

2.無工作單位的應由本人檔案所在部門出具該證明。

3.已出境並註銷户口的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

4.請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複印件各3份。兩寸照片各3張。

5.委託他人代辦的需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

1.辦證申請人必須先親自到原就讀學校辦理有關證明手續(如畢業學校撤銷合併的,請到合併學校辦理)。

2.學校經專人核查,證實申請人學歷後,出具學歷證明書(可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其中,申請人是肄業的,要註明讀到幾年級;“經辦人”指具體負責核查學歷資料的人員。“校長簽名”,指的是現任校長;學校曾更名或撤銷、合併的,也要註明。

3.辦證人持學歷證明書、有關的證明資料(學校提供畢業生學籍冊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如無畢業學籍冊,申請人要提供畢業集體像、學生手冊等有效證明)、辦證人申請報告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門加具意見、蓋章。

4.申請人屬鎮區學校的,先到轄區教科文衞辦(教辦)加具意見、蓋章,再到市教育局辦理;屬市直屬直管學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局辦理。

注:各學校要將發出的學歷證明書複印一份自存,並立卷歸檔

標籤: 學位證書 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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