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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

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增強人們的安全責任意識,需要指定一份安全責任告知書。今天本站小編在這裏為大家分享一些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歡迎大家閲讀!

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

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篇一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是項目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組織制定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付諸實施。

4、督促、檢查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封閉。

5、按規定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充分發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保證專職管理人員安全行使安全監察的職能。

6、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在安排和審批生產計劃時,必須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納入計劃。

7、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項目部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告知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篇二

各位家長∶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分清責任界限,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責任告知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因此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學生個人原因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學生或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儘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發生。

4、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要嚴格遵守學校住校生管理制定,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借住校外,更不得容留非住校生和社會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5、嚴禁教職工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但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後,教職工或學校不負責任。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紀律,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履行正常的告知責任,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校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刀具、棍棒等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均由肇事方承擔責任。

9、學校加強食品安全衞生知識教育,學生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河、溝等處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嚴禁學生在校園、翻窗、攀登護欄、攀高爬樹;嚴禁在校園內追逐嬉鬧、在教學樓上蹦跳、打狂、在宿舍牀上蹦跳、上下樓梯擁擠搶道,因此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吸煙、酗酒,因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進入校內外建築工地或在其附近玩耍,學校在已盡了教育和告知責任的情況下,若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5、已投保的學生若發生安全事故或意外傷害,學校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6、若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受傷害的學生與父母(監護人),可先與肇事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學生走出學校大門後的安全責任學校不承擔。請家長教育、監督學生在校外的安全。

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聯繫電話:

安全責任告知書範文篇三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增強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學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樂山師範學院學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學院決定將學生安全責任告知全體學生:

一、認真學習《大學生行為規範手冊》、《樂山師範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彙編》中《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樂山師範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樂山師範學院關於禁止學生下河游泳的通告》、《樂山師範學院假期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知識和安全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學校的有關學生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要求。

1、自覺遵守校園治安秩序管理規定,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不打架鬥毆、不起鬨、不留宿他人。

2、自覺遵守校園預防災害事故的安全規定,不翻爬危險地方。

3、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規定。不違章用火、不破壞消防設施、不損毀消防安全標誌。

4、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蠟燭;不存放、不使用違禁物品;不私自校外住宿等;不施放煙花爆竹。

5、自覺遵守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的規定;

6、自覺遵守其他有關學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規定。

7、自覺交納假期留校住宿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用。

三、下列情形下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其事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學生在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離校或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

3、學生在假期中自行滯留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責任告知書一式二份,分別由後勤集團學生公寓中心、學生各執一份。 管理部門: 學生:

所在學院、班級:

原住樓幢、宿舍號:

家庭聯繫電話:

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

近期,各地火災事故頻發,為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將消防安全責任告知如下:

一、單位要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職責,切實落實逐級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將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

二、單位要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措施。

(一)制定具體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整改時間段,制定並使用檢查記錄單和隱患整改落實單,明確檢查的設備設施、時間、部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的部門及最終的整改情況。

(二)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聯動設施、室內外消火栓給水設施、火災自動滅火設施、消防防排煙設施、消防廣播、消防應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設施等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完好、靈敏、有效。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有堵塞、鎖閉、遮擋等影響消防安全疏散的現象,應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四)原設置有防火、防煙分區的,不得擅自破壞,應保持完好有效。

(五)各單位要對內部的電氣線路、用電設施進行全面的檢查維護;對燃氣管道、計量裝置、燃氣灶具進行檢查維護;對危險品儲罐、鍋爐房等重點部位的設備設施進行特種設備檢測,並維修維護;對高低壓配電室、柴油發電機房、電信機房、消防水泵房等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六)各單位每年完成一次全面的電氣安全檢測和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對廚房的油煙管道定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洗,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嚴防發生電氣火災和廚房油煙管道火災。

上述工作均要做好記錄,保存好相關的證明資料,存檔備查。

三、各單位內部防火重點部位、重點要害部位、重點危險源,要落實人員的值班值守;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確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四、各單位要開展全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應重點對本單位每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對本單位每名員工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全面提高員工的防、滅火技能,培訓率應達到100%。特別是重點危險崗位的員工要進行專項培訓,做到“三知” “三會”即:知道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消防安全措施、知道滅火方法,會正確報火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五、各單位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其他單位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重點是檢驗場所內不同空間(部位)、時間出現火情後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是否可操作;場所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各項職責是否明確、協調。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

六、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落實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責任。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學生實習實訓安全責任告知書

為了加強學生校外實習的安全管理,確保圓滿完成實習任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的原則,制定學生校外實習安全責任告知書。內容如下:

1、實習來回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預防交通事故,確保人身安全。

2、實習期間,學生必須服從帶隊教師或指導教師的管理,必須遵守實習基地和學院的規章制度。

3、實習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單位、崗位的一切安全工作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

4、在野外實習期間,應特別注意防滑、防摔、防蟲蛇傷害等;不得涉足懸崖峭壁、不良地質地段、樹木草木茂密處等危險性較大或情況不明的地方;不得隨意嬉戲。凡因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人身傷害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5、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所在單位、崗位,違者系將部追究其違紀責任;凡逃避實習擅自回家或不參加實習擅自在社會遊蕩或從事其它活動,由此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6、學生不得擅自更換實習單位。未經申報、批准擅自改換實習單位者,如發生安全事故,學生本人負責。

7、實習期間,學生不得到海、江、河、湖、塘等處洗澡、游泳。凡擅自下水洗澡、游泳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8、實習期間應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序良俗。凡因打架鬥毆、酗酒賭博、擅入營業性舞廳/網吧等娛樂場所或因從事不健康活動而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與治安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系部將按紀律規定進行處分,並視情節輕重,在必要時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責任告知書一式二份,由系部、實習學生各執一份

道路工程系

20xx年12月

xxxx學院道路工程系

安全責任告家長書

為做到安全工作萬無一失,特簽訂責任書如下:

1、學生家長要及時瞭解學生到校及返校情況,特別聲明因我校兩大周過一次星期,為保障離家遠的學生下午能及時坐上回家車輛,所以後週五(高三後周六)下午提前一小時上課,提前一個小時放學,請家長及時瞭解學生情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做好與學校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不準到深水處洗澡,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雙休日及假期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 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學生請假家長需親自到校請假,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10、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以書面形式及時

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11、學生在家期間家長要對學生的安全不斷進行教育,並有防範措施。

12、假期,假日期間學生安全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負責。

13、家長要教育學生不吸煙,不喝酒,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打架鬥毆。

14、過路要一站二看三通過。能叫人讓車,不叫車讓人,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15、凡是在校外食宿的同學,晚上一律不準隨便外出,校外住宿的學生不能進滑冰場、遊戲廳、錄像廳和網吧。

16、不準私拉電線,接燈必須請電工,注意安全用電。違反規定出現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及其監護人負責。

17、晚上不隨意外出,更不能引入不法分子,擾亂學校秩序。

18、切記病從口入,不吃零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吃小攤食物。

19、若出了問題,要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決不可私了。

20、如果出了問題屬於學校設施原因,學校負責。屬於教育不到,學校和有關班主任,任課教師共同負責。

屬於學生違規違紀,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負責。

21、以上規定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學生班主任

家長級主任

20xx年2月

標籤: 範文 告知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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