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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

明確防火安全責任,確保本物業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小區所有人的責任。那麼你知道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怎麼寫的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希望對你有用!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篇1

為做好金色旺角小區防火工作,確保業主 (住户) 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户) 為 座(棟) 層 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業主﹙住户﹚必須嚴格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管理處公佈的只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金色旺角)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須的消防設備、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煤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管理處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管理處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户)未經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户)未經批准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户)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户)須配合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户)家裏出現火災,(如家中沒有人,聯繫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它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户)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户)積極配合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房屋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業主 (住户) 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準在陽台堆放可燃物;

2、室內裝修應採用阻燃材料;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5、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泄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 (住户) ,嚴禁將煙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窗口、陽台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牀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不得在家裏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管理處;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管理處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閲讀和建議物業管理處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本責任書由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方留存全文,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管理公司:德宏邦實物業管理 消防安全責任人(業主)簽名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篇2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户)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 XX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户)___________為______座(棟)_____層______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 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XX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 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設備、器材。

三、 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 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 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 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 業主(住户)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户)未經批准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户)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 業主(住户)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業主(住户)家裏發生火災,(如家裏沒有人,聯繫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户)自行承擔)。

十二、 業主(住户)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 業主(住户)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準在陽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內裝修應採用阻燃材料;

3. 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 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5. 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 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泄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 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户),嚴禁將煙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窗口、陽台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 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 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牀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 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 不得在家裏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 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閲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 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管理公司 消防安全責任人(業主)簽名:

代表人: 身份證號: 房間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篇3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是一項羣眾性的工作,有賴於廠家和業主的支持配合。為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江"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重要講話,為此,特制定本責任書,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確各自職責,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責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確防火安全責任;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維修、更新物業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

3.落實值班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並報告公安消防機構;

4.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時審核和辦理業主裝修申請和有關事宜;督促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有關消防報建審批驗收手續;

6.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生產、辦公場地、倉庫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立即發放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對違章裝修等行為立即制止,並報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7.積極開展各項消防宣傳教育與諮詢活動,定期舉辦消防培訓,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訓練及消防演習。

二、乙方責任

1.重視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內容,明確防火責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單位應要求員工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及生火做飯;

4.按消防規範要求,安裝和配備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落實專人管理保養,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狀態;

5.第二次裝修、改造必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裝修完工後需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發給合格批文後方可使用,有關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檔;

6.不得亂搭亂建,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置專用庫房並有專人管理;

7.不得在商鋪內設置卧房住人,不得設置廚房做飯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樓以上窗户不得安裝防盜網,上班時間消防安全門不得上鎖,應保持通道暢通;

8.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及甲方的防火檢查,對指出的火險隱患必須認真整改落實;

9.發生火災的單位應當及時報警,及時組織力量救助遇險人員,撲救初起火災,防止火災蔓延;協助消防公安機構查明火災原因。

説明: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訂立單位、簽訂單位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若責任人變動,新責任人在原責任書上籤上姓名,接替落實責任制。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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