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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9篇)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9篇)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9篇)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國小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2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

20xx年9月1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3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xx年9月19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4

各位家長、各學生:

暑期體育訓練營集訓已經開始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訓練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訓練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訓練營特與參訓學員及其家長簽訂人身安全責任書。

1、教練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教練做好與學員以及家長的聯繫和溝通,請將家長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知指導教師,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安全網絡。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本次體育訓練為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參與。學生在訓練期間,要服從教練,聽從教練的指揮,尤其要注意訓練時的安全問題,運動器械的使用要合理科學,使用體育器材前要跟教練提出申請,不做與訓練無關的事。學生不服從管理對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由其監護人負全責。

5、體育運動中可能會產生的運動損傷等屬於正常傷害。如有出現運動類損傷由學生自行負責。訓練期間教練有義務對學生做好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監督,儘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6、按時訓練,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每天訓練結束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單獨外出遠行。訓練來回的途中學生學注意自身及財產安全。對學生訓練來回途中的相關安全問題由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負責。

7、夏天將至,同學們不到溝渠、池塘、河流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8、特異體質考生(如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帶病參加體育訓練會對生身體健康造成傷害。請家長事實求是不可隱瞞。對於因瞞報、虛報而造成的體育訓練出現的意外,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最終解釋權為暑期體育訓練營。簽字後教練留存一份,學生家長留存一份,有效期至20xx年9月1日。

聲明訓練場地僅為借用前世畔學校操場。訓練營事項均與前世畔九年制學校無關。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5

為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武漢工程學在校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點:,户主姓名:,聯繫方式:。

二、本人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相應紀律處分。

1、在校外住宿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使全體教師度過安全、祥和、愉快而有意義的春節,本着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單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精神,根據鎮教管辦寒假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與每位教師簽定XX年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一如既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1、不參與村裏(居民間)民事或者事務糾紛,不製造矛盾,不傳播謠言以及小道消息;

2、處理好鄰里關係;

3、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x組織,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x活動,如發現x組織的反動宣傳品要立即銷燬。

(二)嚴格遵守值班護校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1、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盡職盡責、負責到位,做到24小時無縫隙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彙報學校領導並妥善處理。

2、嚴格交接班手續,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經校長批准並調好班,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無阻。

3、保證校園每天清掃,做到乾淨整潔。

4、每天檢查學校水、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負責水電教師處理。

5、輪流吃飯,大門口無論何時必須有人值班。

(三)遵章守紀,規範辦學行為:

1、不以任何藉口在假期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不得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複習班、培訓班。

2、禁止教師有償家教,不得組織或參與寒假期間的有償家教活動,不得宣傳和介紹學生參加有償補習班。

(四)大處着想,從細處入手,注重自身人身安全:

1、不暴飲暴食,不食腐爛黴變食品;講究衞生,搞好流行性疾病(儘量不到人羣密集而空氣渾濁的地方去)和甲流感(不接觸有病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食病死的家禽家畜)以及愛滋病的宣傳和預防。

2、嚴禁酒後駕車;走親訪友時不乘坐無證無牌車輛、農用車輛和超載車輛,來回護校回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3、非專職司機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車輛手續齊全,不酒後駕車,不開病車上路。

4、學校司機要按照要求將車輛及時存放於車庫。如果司機個人未按要求將車輛存放於指定地點,失竊、損壞等一切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司機個人承擔。

為了家庭的幸福和歡樂,請老師們一定自覺遵守以上條款。

中學(蓋章) 校長:

教師(簽字):年2月5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7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會議精神,切實預防發生兒童溺水事故確保幼兒園學生無溺水事故發生,維護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與各位家長簽訂防溺水責任書如下:

1.家長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禁止幼兒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等危險地方遊玩。

3.嚴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護人員和無安全設施的游泳場館游泳;

4.家長陪同幼兒去游泳,請要求幼兒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瞭解場館深、淺水區域、掌握游泳情況。

5.家長配合幼兒園做好防溺水教育。

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記:天氣再熱,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沒有保障別下水;別人再勸,不用生命去逞能!

班主任簽名: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20xx年4月23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8

因我校沒有為學生提供食宿服務的條件,部分學生在託管班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因學生在外託管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學校無關:

1、學生在外託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託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託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管應承擔一切責任;託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託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託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託管老師負責。

5、託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託管老師負責。

6、託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託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

前通知班主任和託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託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託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後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准學生離校。

7、託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衞生安全,如因飲食衞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託管中心完全負責。

8.託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衞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託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託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託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牀、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狀一式三份,託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託管中心負責人(簽字) 家長確認(簽字)

學校公章

x國小

二○一 年 月 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於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週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週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並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羣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髮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並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於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並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後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並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後,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0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國小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 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接送車輛按規定停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提高我班學生學習成績,經學生自願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擬定從年秋期起,每週週一至週五下午,添加一節無償的課外輔導課,時間從15:30:——16:10。科目分別設置為英語、歷史、物理、化學、語文和數學(週一兩科)。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被輔導資格。

3、輔導老師每次集中放學並清點學生人數;家長儘可能接學生回家,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後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並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繫。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聲明: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責任人:_

日期:_年_月_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5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國小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7

依據上級文件精神,今年繼續對國中畢業生進行升學體育與健康測試,並以滿分50分計入會考總分。測試項目包括跳繩;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中長跑;座位體前屈三項內容。為了確保各位學生安全順利的參加本期的強化訓練和考試,學校決定和各位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為了預防特異體質學生(如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帶病參加體育與健康訓練和考試,給學生身體健康造成傷害,希望各位家長實事求是,對學生的身體狀況有一個深入全面的瞭解,既不能隱瞞疾病清況,也不能虛報疾病,有既往病史的學生建議根據自身條件到醫院體檢,如果學生確實因病(心、肺、肝、腎等主要器官有嚴重慢性病),身體發育異常,肢體殘疾、畸形等不能參加訓練及考試,可申請免訓和免考。

二、各位家長及考生明確以下責任:

1、對於因瞞報、虛報而造成的體育與健康訓練及考試中出現的意外,責任由家長和學生承擔;

2、安全第一,本期的訓練和考試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安全方面的要求,聽從老師的安排。

上述各項要求家長和各位考生自覺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與學校無關。

學生意見:

家長意見:

家長簽名: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

20xx年3月12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8

為切實保障全體參加大學聯考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1、按照學校統一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嚴禁帶隊老師或學生中途上下車,上下車只能在考點規定區域和二中水泥球場。

2、要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嚴禁下河下塘洗澡,嚴禁打架鬥毆,嚴禁乘坐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到考點,嚴禁購買攤點食品及不潔飲水。

3、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防止因情緒過激而發生安全事故。

4、處處關心學生,發現學生生病,要及時送往醫院醫治,並及時通知家長。

5、大學聯考結束後,所有學生必須回教室,聽候班主任老師安排。

6、加強安全意識,認真備考,做到責任到人,責任到崗,做到萬無一失。嚴禁送考老師離開考點,嚴禁走親訪友、從事娛樂等與大學聯考無關的事。若因工作失職導致不良後果,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7、此責任狀一式兩份,班主任自存一份,交政教處一份存檔。

隆回二中(蓋章)xx班班主任(簽字)

20xx年5月30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確保我校學生順利、安全會考,特與接送學生車主簽定此責任書:

1、保證我校師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現交通安全事故,車主負全部責任。

2、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保證學生考試準時到場,如果自己的車有事不能出車,必須安排好別的車接送。如果延誤學生考試,除負相關經濟責任外,還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3、接送學生時間與具體帶隊教師商定。原則上是考前1小時前來接,保證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點,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場;學生考試後按時間表準時到考點來接。

4、遵守我校相關紀律制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考試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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