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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30篇)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30篇)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學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師的責任,教師要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對學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學過程中的安全是整個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是教學過程中安全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本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與全體教師簽訂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30篇)

1.依法從教,以德從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2.任課教師是該堂課的直接責任人。

3.各科教師要結合本學科特點,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安全常識。

4.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嚴禁脱離崗位,不得隨意提前或延後教學。

5.教師不得隨意讓學生離開課堂,學生無故曠課或中途逃學,任課教師要及時追查去向並告知學校及班主任。

6.課前檢查教室、桌凳、教具、電源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教學過程中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設備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隱患。

7.體育教師課前應檢查所用體育設施和用品的安全情況,按規定完成準備活動,強調活動中的安全事項及自我保護,詢問有無不適宜本節課活動的學生,全程監控課堂活動。

8.實驗課教師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講明操作規範和安全注意事項,全監控學生實驗。

9.恰當處理好課堂偶發事件,及時調控學生之間發生的矛盾衝突。

10.凡發生意外事故,該堂課的教師要進行妥善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報校有關部門。不得瞞報、遲報。若須及時疏散的,教師應按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學生立即疏散。

11.對於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參與活動的教師要切實完成好學校佈置的安全任務。

12.在非教學時間,教師若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的,應及時制止並教育學生。

13.放學後,誰留學生誰負責學生在校的安全。

此安全責任書有效時間為 年,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事故發生,學校將進行責任追究。

學校(蓋章):

學校責任人(簽字): 教 師(簽字):

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提高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明確職責,夯實責任,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努力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特與各教師簽定學年度安全及收費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教師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落實上級及學校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成立班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夯實責任,建立健全班級安全管理制度。同時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安全教育課時間,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常識教育活動及自護自救演練活動,通過板報、標語等形式擴大宣傳及教育的力度。

2、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各教師要嚴格及時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對學生加強“防火、防觸電、防摔傷、防中毒”等安全教育;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無證照車輛,嚴禁學生私自騎自行車、摩托車,嚴禁學生追車、扒車;嚴防各類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師生的食堂管理,嚴禁食用黴變食品、“三無”食品、劣質有毒食品,食堂時刻要有人值班,嚴防投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5、引導學生開展各種有意義的無危險的課間課外活動,值周教師加強巡邏。

6、加強住宿生管理。各班主任要時時對校外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定時對其住所進行安全檢查;各宿管教師每晚嚴格查宿,確保住宿生安全。

7、各班要建立雨雪天家長接送制度,同時對學生加強“不要過危橋險河、發大水不要強行渡河、預防雷電擊”等安全常識教育,若遇惡劣天氣要靈活處理,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班要加強對管制刀具的管理,嚴禁學生攜帶有刃刀具、鐵棍等,若發現立即沒收,定時對學生進行檢查。

9、嚴禁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登山、旅遊等活動,若確需外出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並報上級審批,私自安排、組織的外出活動若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對學生採取科學的教育管理方式,加強對特殊生的安全管理,多與家長溝通,積極構建學校、家庭聯合教育體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羞辱、諷刺學生,對此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教師要與特殊生的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1、各教師要及時處理學生因學習、生活、交往等同學之間產生的矛盾,嚴防事件惡化。

12、各教師要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把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積極主動的、創新性的、全面的加強安全管理(如本內容未盡事項自己要想到做到),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收費工作:各教師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嚴禁以任何形式超範圍收費收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向學生推銷輔導用書,嚴禁以罰款形式管理學生,若發生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三、籤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由校委會商討決定。

教師籤:

校長籤:

__國小

____年__月__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加強實驗室及實驗教師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

1.實驗教師購買危險實驗藥品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

2.實驗教師要加強實驗器材和實驗過程的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要加強實驗過程中水、火、電、氣、儀器、設備、工具的監管,尤其是危險實驗藥品的管理,防止發生以外。

3.實驗教師保證危險藥品不流向學生,不流向社會。

4.上實驗課時必須按規定指導學生操作,學生做實驗時要服從指導教師的安排,不經允許不可隨意實驗。

5.上實驗課學生做實驗,教師不得離開現場。

6.凡危險的藥品不要讓學生用手拿、用鼻聞。

應急措施 :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協同校醫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學生髮生意外後,更不允許責任人把學生交給校醫和通知家長後,就無事大吉。

以上責任要引起高度重視,誰發生的事由誰負責。

校長: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隨着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深入發展,全國各類高等學校都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打好形式,辦學規模日益擴大,校內人員日益增多,辦學形式也日趨多樣化,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這對於人、財、物非常集中的學校來説,無疑使安全保衞工作的任務變的日益繁重。而學校的治安保衞隊伍,肩負着維護校內治安秩序,打擊刑事犯罪,保護校內公私財產和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查處治安災害事故的重任。因此學校的保衞組織,必須要適應發展的新特點,建立高素質的保衞隊伍,保證學校內部的安全和穩定。

一、加強隊伍建設,增強凝聚力

為了開創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我們始終把隊伍建設放到頭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在提高隊伍素質,培強凝聚力上下功夫,認真組織全科同志學習貫徹院處、會議精神,組織學習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有關文件精神,通過學習提高全科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統一了思想,強化了隊員的服務意識。堅持每個隊員思想認識到位,措施落實到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經常性召開會議進行通報分析,採取相應的對策,羣策羣力,不斷提高整體技能,促進了工作前進和發展。

二、發揮職能作用、提高治安防範能力

隨着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越來越現代化,智能化,為了進一步加強保衞工作,我們體會到要從狠抓基礎工作入手,突出重點,強化管理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創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工作總結《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發案少,秩序少,政治穩定,師生滿意。否則,師生員工就缺少安全感。在工作中以身作則,從自身做起,處處起帶頭作用,做到幹部率先垂範,堅持夜班、帶假日值班制度,各項工作抓落實,嚴把門衞關,堅持門衞巡邏24小時全天候值班,把門衞和巡邏管理正規化當作一面鏡子,來檢驗治安的力度和成效,使執勤質量不斷提高,執勤人員做到不管是酷暑嚴寒,還是颳風下雨,始終保持警容整齊。做到了嚴格管理和文明執勤相結合,嚴格管理與便民服務相結合,堅持糾正違章,先敬禮,並在門口擺放了打氣筒和簡單的修車工具,開展了便民服務活動。在巡邏中我們增設了17處巡查點,重點部位家屬區,辦公樓專人值班,夜間檢查各重點部位執勤人員情況並登記巡邏路線,交叉進行,抓獲盜竊現行3人,返還學生自行車12輛,產生了震懾力,師生員工增強了安全感。其次,學校保衞人員要熱愛保衞工作,自覺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勵”,具有“一不怕苦,而不怕死的精神”,而對不法分子要挺身而出,不推諉,不迴避。要堅持原則,大公無私,秉公辦事,不怕得罪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懲治不法分子,自覺主動地幹好治安保衞工作,全方位地為師生員工做好安全服務。

總之,保衞組織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保衞幹部一定要講政治,而且應當有更高更嚴的標準,做講政治的模範,並真正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這樣,學校的保衞組織才有可能擁有一支忠誠可靠,訓練有素,精通業務,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嚴格管理的高層次,高標準的幹伍,為教育事業的發展,學校的穩定做出貢獻。提高保衞幹部的素質,是保衞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事關安全穩定的需要。在任何時期,任何情況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安全大於天”一直是我校全體師生的宗旨,尤其本學期家長也能感受到學校為了全體師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藉此暑假來臨之際,謹向您全家人致以親切的問候!我們深知您對孩子成長寄予的關切,對學校發展寄予的厚望。所以請各位家長在假日期間,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一定督促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能夠做到,具體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夏天到來,天氣比較熱,要嚴禁孩子到溪、河、池、灣、水庫等地方洗澡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酒後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私自使用各種電器。

7.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吃過多的冷飲。

8.防季節性傳染病。少到人多密集的地方去,不去接觸有病的人,在家勤通風,講衞生等;手足口病不能放鬆,尤其是低年級的同學,家長要特別關注,有情況要及時就診,報告給學校;

9.在家中用爐灶應該注意: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天然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10.要和孩子制定假期生活計劃,督促您的子女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鼓勵孩子要關心國內外大事,每天收看新聞、有意義的節目,閲讀報紙、書籍。切忌到賭博或遊戲室、網吧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場所。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11.家長應指導孩子在家做作業,一起讀一些有意義的書籍,教育孩子多動腦筋,從身邊事物中搞些小發明、小創造,培養學生的動手和多向思維能力等。

12.家長要留給學校有效地聯繫方式,包括手機或者是固定電話。

在假日期間,學生的監護人(家長),一定要監護好自己的孩子,如有學生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監護人是第一責任人,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名稱:xsx希望國小 學生簽字:

學校(章): 家長簽字:

xsx希望國小

__X年6月22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動安全,如外出活動須家長親自陪同,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車或已報廢的車輛運載子女。

十、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請假獲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一、教育學生不在鐵索橋上玩耍、嬉戲打鬧,小心過橋。不在懸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樹,不隨意採食山果和蘑菇。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要求結伴而行)。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學生週一(6月17日)下午12:00離校,回家作考前準備,週三(6月19日)下午3:00到校,集體乘車去考點。週六(6月22日)中午11:00考試結束,大約12:00返校,1至2點學生能回家。

2、考試期間,若家長帶學生到考點之外,請務必告知班主任老師。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會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在切實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職責的基礎上,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負責學生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應把安全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結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説話,按時回家。

2、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爬籃球架、牆壁、樓梯扶手等。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去游泳池或河溝內洗澡。

4、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5、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12週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騎自行車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載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能邊走路邊看書。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

6、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火柴等危險物品到學校。

7、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

8、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9、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打遊戲或網上聊天。

10、請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或離開學校,不允許提前,也不允許遲到。以避免因無監護而發生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門口等候區不打鬧,不做危險遊戲,放學後,必須徑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學生記住以下電話,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1)被盜、被搶劫:110(2)火災: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學生對以上電話號碼不要隨便撥打,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上述要求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周恩來紅軍國小(西校區)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牀板上下佈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週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 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出遊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遊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由於新校區仍處於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築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七條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築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八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羣架。

第九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准並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__,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複製、傳播淫穢音像製品和黃色書刊。

第十條 珍視飲食衞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衞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____大學建築學院

20__年9月2日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附: 級 班簽名

學號

姓名

學號

姓名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20xx年x月x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 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 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 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 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 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 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有效管理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運行,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及其家庭與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為孩子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學校抓好接送學生車的安全監督和車主、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符合上級部門的運行和管理要求。嚴禁超載學生,嚴禁違章駕駛,嚴防漏接學生。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篇2、學校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台帳,做好記錄,並收集保留專項資料備查。

3、在學生車突發事故後,車主和家長要協助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處理,不無理取鬧、不推委責任。

4、車主要嚴格按照簽訂的安全責任狀要求進行學生接送。

5、車主要做好學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主動與學校教師、家長聯繫,取得老師、家長的密切配合。

6、家長要認真做好孩子乘車的安全教育工作,嚴禁孩子攜帶危及乘車安全的任何物品,學生乘車一定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以防來自車內外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長要及時在停車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學時待孩子上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提前在停車點等候孩子,及時接走。

8、乘車前以及途中,司機、家長或學生髮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

9、該接送學生車由車主個人購買並使用,學生乘車上學、放學是家長和學生本人自願的行為,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因乘車等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和學生及該車車主自行負責。

監護人:

車主:

班主任:

學生:

班級: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託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管站。託管站與學生只是託管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管站有過錯的,按託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託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管的設施有關,但託管站的設施並無缺陷;(2)託管站或託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託管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管站回家,非託管站或託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託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管老師和託管站共同負責,託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託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管站不負責任。

7、託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託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管站,託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

8、託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管站不負責任。

9、託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管站、託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管站或託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託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託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託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託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託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説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託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啟翔學生託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於後,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着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着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房屋欄杆,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校園圍牆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遊戲。不得爬門鑽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國小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閒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後也不要在校園裏逗留玩耍。

24、《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並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國小(蓋章)

責任人(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名:

蓋章:

年級: 年級

姓名:

住址:

聯繫電話:

年四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畢業年級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週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週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國小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後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國小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後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遊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杆、樹木、圍牆、大門、樓梯、欄杆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衝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衞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髮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學校春季作息時間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學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學16:10(一、二年級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週五下午放學14:30 。

年級學生: 家長: 班主任:

監護人電話:

X年二月十五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安全是學生家庭幸福、快樂學習、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做到防患於未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同學簽定如下安全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人鄭重承諾,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下列安全要求:

一、提高自我防範、保護能力,增強防火、防盜、防騙、防毒、防意外傷害意識。

二、不參與賭博、酗酒、打架鬥毆、聚眾起鬨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嚴格遵循學校軍訓、實驗、勞動、體育等實踐教學課程操作規程,外出實習、見習期間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條例。

四、在公寓內不吸煙、酗酒、點蠟燭、放鞭炮、使用明火;不亂接電源線、網線和使用違規用電器,使用電器時,本人必須在場,做到“人走電關”;不使用酒精爐、煤氣爐;不在宿舍經商,拒絕推銷人員進出宿舍;休息或離開宿舍時隨手關門;未經學校批准,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遲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不豢養寵物。

五、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在馬路打鬧嬉戲,過馬路走天橋或斑馬線;不乘坐“三無”車輛。

六、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管理法律法規,不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他人聲譽的活動;不通宵上網;不瀏覽非法網頁;不沉湎網絡遊戲。

七、熱愛生活,珍愛生命,正確面對困難與挫折,理智處理情感問題和矛盾糾紛,保持身心健康。

八、不隨意將自己的信息告訴陌生人,不輕信網絡朋友,不貪圖意外之財,不參與傳銷組織。外出求職應聘、勤工助學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和人身傷害。

九、不單獨到山上、河灣或偏僻處學習、遊玩;不私自下河游泳或從事其他冒險活動;不擅自組織或參與未經學校允許的各種外出旅遊活動。

十、不到無正規營業執照、無衞生保證的攤點用餐。有病及時就醫,需要幫助時及時告知老師。

上述承諾,本人將嚴格遵行,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

(注:本安全承諾一式兩份,學院、學生各執一份)

學院 年級 專業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任何同學不得滋事打架,如遇到突發問題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或帶隊老師,任何同學不得私自處理。

12、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台州學院學生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學校責任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因為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範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彙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三、 其他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四、 附 則

(一)本協議適應於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學生處。

甲方: (蓋章) 乙方:學生(簽名)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

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班主任: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二0__ 年 月 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0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桌(台)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繫,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後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國小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1

頂崗實習是學生融入社會的初始階段,是培養實習生與人相處、把知識和技能用於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教學的延續。實習期間實習生的安全、守紀、管理等一直是學校、企業、家長最為關心的問題,為加強實習管理,提高實習質量,確保實習生人身安全,保證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現由系科代表學校和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1、實習生應遵守學校實習管理有關規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頂崗實習,順利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用人單位為保證實習安全所規定的一系列相關制度;

3、實習生必須遵守遵守企業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不參加實習,離開實習崗位須經實習指導老師批准,離開或調整實習單位實習生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經學校書面批准並和企業協調後,方可實行,否則因實習生私自離開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實習生承擔;

4、實習生私自離開實習崗位或實習單位者,一律視為曠課,曠課一律按《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注: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六十學時或在實習期間曠課累計超過九十學時(曠課一天按6學時計或實際課時計)者,學校作出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5、實習生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和勞動觀,誠實做人,踏實做事,以單位為家,為單位着想,維護單位利益;

6、實習生應尊敬領導,尊重師長,不頂撞領導、實習指導老師,能接受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處理好同事、鄰里關係,吃苦肯幹,不打架、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按時回宿舍就寢,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社會法令;

7、實習生應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安全,特別是交通安全、不違反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船隻和非客運的車輛、船隻,注意個人財物安全,嚴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實習生不得到山塘水庫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險物,不輕信他人誘惑,導致誤入傳銷窩點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負;

9、實習期間實習生交通費、生活費等原則上自理,如學校與實習單位有協議或實習單位有規定的,按協議或規定辦理;

10、家長在實習生實習期間,要加強對其職業道德和崗位穩定教育,經常瞭解其實習、生活情況,確保每週和實習生聯繫一次,如遇異常情況家長有責任及時和班主任聯繫。實習生應定期向家長報平安並彙報實習情況。

11、實習結束後,實習生應完成實習鑑定表等資料,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表現出具書面鑑定意見和實習成績。實習單位的鑑定和實習成績是構成畢業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實習生、家長和系部各執壹份。

實習生簽名:

班級:

家長簽名:

電話

班主任簽名:

系部蓋章:

年月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2

**中學20xx屆高三大學聯考期間安全責任狀

為了確保20xx年大學聯考的順利進行,確保廣大同學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年段特提出幾點要求:

1、確保行車交通安全。走讀考生在大學聯考期間禁止私自騎乘騎摩托車到校;外出時嚴禁乘坐無牌、無照、無證“三無”車輛。

2、確保飲食安全。注意食品衞生和飲食、飲水安全,不吃校外路攤商販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確保住宿安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生管、保衞科相關規定,不得在房間內喝酒、吸煙、賭博等違規行為;注意用電、防火安全,如若違反後果自負。住賓館的藝術類考生晚飯後應自覺待在房間温書,嚴禁私自外出,一切行動須服從領隊老師安排。

4、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參與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嚴禁進入一切不健康的活動場所——三室一廳一網吧(遊戲室、錄像室、卡拉OK室、舞廳和網吧),杜絕一切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5、大學聯考考試過程中應嚴格服從學校、班主任(領隊老師)的安排,嚴禁私自外出。考試結束後不得隨意跑動,爬高越險,不許翻越圍牆,杜絕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如外出需徵得班主任(領隊老師)同意,並留下聯繫方式。

6、考試前45分鐘向班主任(領隊老師)領取准考證,考完後將准考證交由班主任(領隊老師)代為保管。

7、6月5——7日,各班級須按年段規定在相應的教室參加晚自習。

高三年( )班 責任人:

班主任: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3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我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

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繫,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餘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鬥毆、吵鬧、起鬨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繫,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事故的本事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本事。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後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___

20__年__月__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4

總務校長是學校校長的重要助手,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責任人。為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特簽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後勤校長是後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依法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對本部門負總責。後勤主任對於校產、公物的保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與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做好校產、公物的保管和保衞工作;經常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及時向校長報告,在徵得校長批准後迅速組織消除。

二、對於各班、各部門有關設施設備的維修報告必須及時處理。

三、經常對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與維護,發現隱患立即報告校長並及時處理。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檢查,確保食品衞生,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發生。

五、認真做好學校各項大型活動監察工作,定期對師生飲水進行檢查,嚴防羣體食物中毒現象發生。

六、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及時更換滅火器內的過期藥品,確保消防設備能正常使用。

此責任書,由校長與責任人簽訂,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簽字: 主管校長簽字:

20xx年 9月 1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5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國小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遊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遊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遊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6

為了保證四川高縣中學學生在“20xx年四川高中生物學知識競賽理論複賽”外出活動中平安快樂的參賽、參觀,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學生遵紀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本次外出學習參觀特與學生簽定如下協定:

一、帶隊教師的責任和義務

1、制訂外出學習參觀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確保學習參觀活動順利實施。

2、帶隊老師應樹立高度責任心,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學生行程安全,視學生如子女,關心照顧好每一個外出學生,負責學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學習參觀期間禁止學生私自請假外出,定時清查學生在位情況,帶隊老師必須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向。

4、禁止學生在休息期間亂與小商販溝通,防止上當受騙,必要時可統一帶隊購買。禁止亂吃不衞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學生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講文明禮貌,保質保量安全完成參觀學習活動。

二、學生注意事項

1、在活動中嚴格遵守紀律,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不擅自單獨活動,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給帶隊教師請假後結伴活動。

2、在活動的過程中,一切行動聽從帶隊教師、帶隊學生的指揮,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時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去。

3、活動時學生在老師的帶領下有組織、按順序開展參觀學習活動。

4、在活動的過程中,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係。

5、在活動中遵守紀律,遵守時間安排,準時在指定地點集中出發,並安全準時的在返回指定地點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盜、防騙等其他安全事項。

在活動中如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反學生本人負責。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7

貴家長:

您好!20__年寒假已至。為讓孩子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請您在寒假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請您對孩子進行自律、自護、自救方面的常識教育。幫助孩子從小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教給孩子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護知識和安全防護技能。(安全用電、用氣、防盜竊、防投毒、防搶劫、防、防火災、防溺水、防壞人、防交通事故等),培養學生在各種環境中保護自己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2、請您教育孩子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隨意觸摸電器,不私拉亂接電線。

3、請您注意培養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識,遠離三無食品,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4、請您教育和管理孩子不上網,不隨意約會網友。不吸煙、不喝酒,自覺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誘惑,不看不健康書籍和不健康影視製品,不玩不健康遊戲。

5、請您教育孩子不單獨外出遊玩、不在外留宿、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與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撥打報警電話。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險區域玩耍。

6、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追車,不爬車,不在公路上玩耍。

7、請您指導和監督孩子不到人員密集的場所聚集、玩耍,不參與各類非法集會、聚集活動,遵守社會公德,不拉幫結夥,不打架鬥毆。

8、不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不放火燒荒、焚燒廢紙雜物等,特別是文明祭祀時,防止火災發生。

假期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___

20__年__月__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8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感謝您一學期來對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關心、支持與厚愛!寒假是孩子們走出校門,觀察社會,關心家庭,學會生活,鍛鍊本領、增強素質的大好時機。為了讓您的孩子度過一個“平安、文明、健康、祥和、充實”的假期,我校特與家長簽訂X年寒假學生安全責任書。

1.寒假期間家長是學生安全的第一監護人。家長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度過一個平安的假期。一是請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行路安全、騎車安全,牢記“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二是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別是單獨在家的時候,務必嚴格規範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火、電的使用,防止煤氣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教育並監管學生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在禁放時間和禁放區域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三是注意飲食衞生,不暴飲暴食,不食不潔食物,防止“病從口入”;四是加強防範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到河、池塘、蓄水池滑冰戲水,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2. 加強法制教育,過一個文明的假期。一是教育孩子遠離營業性網吧、遊戲機室、歌舞廳等不安全場所;二是教育孩子文明上網,堅決拒絕色情、反動、恐怖等不健康網站;三是嚴禁孩子吸煙、飲酒、賭博,嚴禁孩子接觸毒品;四是教育孩子不與不良人員來往;五是增強孩子的法制意識和防盜、防騙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幫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寒假學習計劃。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各科作業;引導孩子觀賞健康向上的影視劇、收看新聞報道、關心國家大事、讀好書、好報,做讀書筆記等,培養孩子自覺、自律的行為習慣和責任心。

4.合理安排孩子的文體生活。要求孩子養成早睡早起,積極鍛鍊的好習慣;鼓勵孩子多動腦筋多動手,從生活實際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培養學生的多向思維能力和動手能力。

5.注意孩子文明禮禮貌和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孩子遵守社會公德,自覺為家庭、鄰里及社區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培養孩子的感恩之心和博愛之心,懂得孝敬父母,幫困助貧,注意節儉,珍惜勞動成果。做身體力行的文明使者。

二十餘天的寒假生活稍縱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需要您的關注和指導。希望在您的正確引導下,孩子能夠完成學校提出的各項常規要求,在濃濃的親情滋潤下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期,以充沛的精力和飽滿的熱情迎接新學期的到來。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衷心祝願您全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年XX月XX日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9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並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教師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0

在節假日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7、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9、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10、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不到網吧和遊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年級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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