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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精選10篇)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精選10篇)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1

甲方(班組): 乙方(職工):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精選10篇)

為了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設,理順施工班組和下屬職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班組與職工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班前必須進行上崗安全交底、上崗檢查、上崗啟示的“三上崗”和每週一次“一講評”安全活動,並有考核措施和記錄。

二、甲方應經常組織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對本工地所需的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及時發放和提供,否則,乙方有權提出抗議並停工。

四、乙方應有組織地進行安全作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五、乙方在從事生產任務時,應認真地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正確執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違規操作。

六、乙方在上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甲方負責人。

七、凡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在市級以上檢查中受表揚者,班組職工每次每人獎勵500元;凡在公司或上級部門檢查中受批評的班組職工每次每人處罰200元。

八、凡是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故損失由責任人負責,並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追究法律責任。

甲方代表: 乙方: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2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鄉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1、施工方承建的項目,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和縣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2、項目經理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鄉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3、項目負責人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應用於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項目負責人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

5、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6、實現目標管理,加大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治理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了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積極開展救援措施。

7、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工程開工備案手續,將單位工程人員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等信息準確填寫,報鄉人民政府備案批准後方可開工。

8、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安全報監手續,同時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做好安全評估,簽訂防護用品費用預約。未辦理安全報監的,不得開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須向相關部門報檢,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其它未註明的責任詳見國家、市和縣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規。

鄉政府印章: 施工單位印章:

鄉政府法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3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項目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項目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處罰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項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並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後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後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範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項目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項目部概不負責(因工作需要項目部負責人安排外)

從業人員簽字:

工 程 名 稱: 項目負責人簽字:

20xx年月日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範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建築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建築安全生產局面的根本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結合我市建築行業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對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認真實施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完善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和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嚴格執行“五同時”要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程項目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DB42/535-20xx)和《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程》(DB42/T553-20xx),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防護質量,做到先防護後施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評分合格率達100%。

5、項目部應按工程規模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要領導和組織施工現場定期、專項和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支持工地安全員的工作,對施工中的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措施,及時整改。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定時、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執行國家用工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持證上崗的管理制度,認真組織上崗前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積極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工程分包的,要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項費用計劃時,要確保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有效使用,並建立安全生產投入台帳。

8、發生事故時,要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做好人員搶救與現場保護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

三、創建目標

創建目標: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合格。

四、獎懲條件 在項目施工期間,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本責任書責任目標落實和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巡)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工程項目及項目經理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該工程竣工安全評價為優秀的,其項目經理承接下一個工程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減收60%,建築意外傷害保險費費率減至1.5‰。

凡不執行本責任目標第4、5兩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每次扣除1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外,其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將全部扣除,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施工期間未發生等級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階段安全核驗達到合格標準,工程竣工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如數返還。

XX市建築行業安全監察站 項目部名稱:

負責人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莫乎爾牧場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莫乎爾牧場管理委員會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範,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佈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覆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並及時建立安全台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台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釺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薩爾布拉克鎮安監辦 乙方: (簽章)

(簽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6

安全生產責任書範本

為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工廠與各聘用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以資遵守。

一、責任雙方

甲方: 乙方:

二、責任目標

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及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作業,指標如下。

1.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件。

2.不發生因工死亡、重傷。;

3.不發生火災、爆炸、職業病等事故。

4.不發生危化品泄漏、急性中毒事故。

5.不發生負主責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督促乙方遵章守紀、按章操作,強化現場安全防護工作。乙方若有違反,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2.對新聘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所在部門、班組、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證後,才準其獨立操作。

3.加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使員工樹立起“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教育引導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多提有助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5.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必須按規定的處理原則和程序進行處理。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服從工廠領導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有權拒絕違反安全勞動保護法規、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2.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酒後作業,嚴禁疲勞作業,嚴禁不受安全教育就上崗作業。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得打鬧、開玩笑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廠。

4.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得打鬧、開玩笑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廠。

五、獎罰辦法

1.乙方在工作中凡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工傷事故或造成他人傷害的,除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外,應承擔傷者醫療費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傷害的,視情節給予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並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生產中因個人過失而造成險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將視情節承擔經濟賠償

3.乙方因違反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而造成工廠設備、財產的重大損失,除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外,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4.乙方惡意破壞工廠設備、財產的個人,工廠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及刑事責任。

六、其他

1.對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能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才可上崗作業,凡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一律不得上崗,一旦發生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個人承擔。

2.本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7

我做汽車站的一名員工,為了在以後的工作中履行好職責和義務,自願接受車站、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1、履行崗位安全責任,為企業安全負責、為部門安全負責、為員工安全負責、為自己安全負責。

2、自覺遵守國家、行業和車站的各種安全管理法律、規章、制度、規定,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與“違章、麻痺、不負責任”三大敵人作鬥爭,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將車輛借予無駕駛證人員駕駛,開車時不打手機、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

5、日常工作中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盲目作業。

6、自覺接受車站、部門、班組的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自覺執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要求的各種安全措施,不抱僥倖心理。

7、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8、樹立高度的責任心,確保安全生產,認真做好與各方溝通和服務工作,搞好雙方關係,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為車站的發展和效益盡心盡責,努力工作熱情服務。對待工作要熱情、禮貌。與別人對話客氣、和藹,不説粗話,不説髒話。切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熟悉崗位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技能,知道崗位存在的危險性,發生危險能採取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

8、積極參加車站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場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如在職責範圍內發生事故,造成其它工作的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並接受公司處罰和承擔相應後果。

承 諾 人:

承 諾 時 間:年 月 日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8

一、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化安全生產的“雙基”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並自覺接受監督;

3、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協助總經理工作,為總經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指導、督促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

6、定期、不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7、參與各類事件、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8、 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風險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9、監管生產部門的一切運作;

10、執行總經理賦予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二、目標:

1、所分管的部門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2、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達90%。

3、按計劃參加培訓率達90%。

三、獎懲辦法:

1、年內公司將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視情節給予處罰。

2、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年度目標,可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3、對未達標的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公司給予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對於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後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區域內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9

一、公司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經常督促、檢查領導班子的工作,搞好內部的協調和團結。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中納入安全工作,做到“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負責組織制定礦井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規劃、重點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檢查並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礦井安全狀況。負責組織每月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認真解決。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6.根據礦實際,制定、實施礦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做好安全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保用品及時供應,保證安全投入有效實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

7.負責制定和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理計劃”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確保礦井有足夠的抗災能力。

8.認真聽取黨委及各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支持工會建立健全羣眾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網絡,尊重和支持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益,依靠職工羣眾抓好安全生產。

9.負責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考核,堅決制止“三違”,對違規人員要及時給予教育,對事故責任者追查處理。

10.按有關規定,健全安全檢查機構,建立健全各級羣眾安全組織,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配齊合格的安監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彙報並負責督促檢查其工作。

11.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及時趕到現場,親自組織和參加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正確指揮、防止災害擴大並將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分析處理事故。

12.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時,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作為重要內容之一,自覺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13.負責建立健全礦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對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學習傳達、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指示和決定,把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監督保證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要求在企業得到貫徹落實。

2.負責全公司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的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有教育責任。

3.負責定期主持召開黨委的安全會議和臨時召開的研究重大安全問題的會議,並督促有關決議的執行。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4.負責對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參加並協助總經理進行事故的搶救和事故分析處理及善後工作。支持紀委對事故處理結果的執法檢查。

6.參加礦安全生產辦公會,經常深入井下,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抓好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問題集中單位的治理整頓,堅決制止“三違”。

7.充分發揮紀檢、工會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支部範圍無“三違”活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8.落實黨管安全職責,抓好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設,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黨員幹部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履職情況。

9.不斷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抓好典型引路和示範工作,分析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10.檢查考核副職和基層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其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對主管業務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領導和督促分管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計劃、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參加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協助礦長落實兑現。

3.負責全面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措施、安全生產投入。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責成有關單位解決。對重大問題邊處理邊向礦長彙報,並參與研究解決。

5.協助總經理召開公司安全生產辦公會,組織、參加每旬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6.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瞭解現場安全工作現狀,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制止“三違”。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程質量、設備管理和文明生產工作。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典型經驗。

7.對分管單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責任者,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8.參加礦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審查和編制,並組織落實。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各類問題的整改進行安排與落實;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重大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措施,並有權調集全礦各方面的力量強行處理。

10.協助總經理組織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領導責任。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工作,努力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協助總經理組織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11.主動向總經理請示、彙報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直接領導責任。

2.參加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制定,負責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業務保安貫徹執行情況。

3.按時參加公司辦公會議,主持分管單位的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對分管範圍內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決。負責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設備資金的落實和安全技措工程設備、材料供應。

4.負責分管範圍內的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技術素質。

5.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救,並參與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要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6.經常深入基層,檢查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情況,不斷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

機電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督促分管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計劃、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參加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協助總經理落實兑現。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會同有關單位解決。對重大問題邊解決邊向總經理彙報,並參與研究解決。

4.按時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主持召開“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機電專業會議,主持機電事故的分析處理,具體組織、參加每旬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限期解決。

5.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瞭解現場安全工作現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制止“三違”,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不安全隱患。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程質量、設備管理和文明生產工作。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保證安全運轉。

6.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的工作。協助總經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對分管單位的違章、違紀事故責任者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7.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後勤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建立健全分管單位規章制度,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專業會議。

3.負責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裝備資金的落實和“安技措”工程設備、材料的供應。

4.負責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作和地面環境衞生工作。

5.負責組織檢查地面的消防、防洪、防火、工業民用建築和採空區塌陷範圍內的建築物、鐵路、公路、橋樑和居民點等安全情況,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提出防範措施意見,報請礦長研究決定後,認真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6.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參加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的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分管單位發生事故,要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7.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和“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督促副總工程師和技術業務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並檢查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編制全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並協助實施。負責審批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切實把住安全技術關,並認真督促檢查規程和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召開安全技術例會,經常分析掌握礦井自然災害狀況和生產系統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採取防範措施,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協助總經理組織每年至少一次的礦井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技術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對於重大安全問題邊處理邊向總經理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6.負責研究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制定礦井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頂板管理、防治水、地質測量等方面的事故防治技術措施,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審閲通風、瓦斯日報。

7.負責組織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工作,經常深入現場,深入井下,瞭解現場安全技術現狀,檢查各級工程技術人員和分管部門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堅決制止“三違”。

8.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總經理進行搶救指揮,搶救措施制定和事故調查處理,制定落實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負責指導礦山兼職救護隊的技術工作。

9.負責推廣應用安全新技術、新設備,完善監測手段,增強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能力和礦井抗災能力。

10.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會議和重大事故的追查處理。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負責組織“一通三防”檢查,對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整改。組織或參與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1.主動向礦長請示、彙報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或加強安全技術工作的建議的措施,及時向各副礦長通報重要技術情況。

12.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3.負責開展全公司危險源辨識工作,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並對重大危險源編制應急預案,準確把握礦井生產系統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代表上級對管轄範圍內的單位和部門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令和規程負有監督檢查責任。檢查、督促、支持各級領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全礦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加或指定專人蔘加礦井工程項目、採掘工作面、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方面規程、措施的審查。

3.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檢查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發現險情有權停止作業,限期解決。掌握全礦重大安全隱患。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

4.監督檢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落實。組織安監部門定期分析安全動態、事故原因,分析各生產系統的安全情況,對薄弱環節加強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

5.參與本公司安全重大決策,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對礦井不安全問題及時向公司或上級彙報,並提出改進意見。參加礦每月、旬的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安全活動,並積極提出開展安全活動的意見。

6.對死亡、重傷和其他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追查、分析和處理。

7.按上級規定,督促配齊各類安全檢查人員,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參與職工的教育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工作,並實施監督。

8.堅持和善於依靠羣眾,搞好羣眾監督檢查,做到專管和羣管相結合,重視和支持羣眾安全工作。

9.督促檢查礦井的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生產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採、掘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技術政策、《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參加編制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協助檢查落實。

4.負責審查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分管範圍內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並督促檢查落實。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會同有關單位解決,對重點問題,邊處理邊向礦長、總工程師彙報,並參加研究決定。

6.負責推廣、應用採、掘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7.參加安全辦公會,組織和參加旬、月質量驗收,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

8.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參加搶險救災和搶救措施的制定,參加採、掘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和事故追查處理工作。

9.負責採、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採煤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0.負責開展采、掘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回採、掘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11.負責採、掘安全技術培訓,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交辦的安全工作。

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機電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機電技術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參加制定和審查機電安裝工程技術規程和有關機電方面的安

全技術措施,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4.深入現場檢查機電設備完好狀態、電氣設備失爆情況、機電安裝工程質量、分管範圍內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5.組織編制機電方面安全技措工程計劃並協助檢查、落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6.參加重大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技術工作。參加機電事故搶救、調查分析和處理。

7.負責對機電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機電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8.負責開展機電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機電系統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9.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安全質量大檢查,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安排的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全礦井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等方面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一通三防”方面的技術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可靠;參加礦井重大隱患排查工作。參加制定避災路線,協助礦長、總工程師落實兑現。

4.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一通三防”工程設計、“一通三防”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審查通風、瓦斯日報。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6.積極推廣通風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不斷提高礦井“一通三防”的現代化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7.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加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積極做好通風動態達標工作。

8.組織編制礦井反風演習計劃,並組織實施,搞好井下煤層自燃發火的預防和檢測,不斷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和防滅火措施。

9.搞好通風技術業務指導工作,提高通風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分析解決現場問題的能力。

10.負責“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1.負責開展“一通三防”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一通三防”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12.參加事故搶救和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和現場恢復生產的組織指揮工作,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安監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對公司進行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及有關各項規定。

3.參與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並監督落實。

4.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督促檢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6.督促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儀器,強化安全管理、安全檢測手段,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裝備水平。

7.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及有關安全工作的其他會議。

8.參加事故搶救和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督促現場恢復生產中落實整改存在的問題。

9.檢查安全技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建築安全生產責任書 篇10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落實責任制,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條文,特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在寧波分公司管轄範圍內的建築工程必須全部合格;

2、不發生一起四級(含四級)以上重大責任事故;

3、不發生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體曝光事件;

4、未在區級及以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中被通報批評。

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分公司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機構(質量、安全、經營、財務)等管理部門及各工程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書中必須確安全管理目標、職責、獎懲等內容。責任書應分工明確,層層簽定,分解落實到人。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分公司各部門、人員應每年考核一次項目部負責人應每半年考核1次,項目部其他人員和班組長應每月考核1次。

2、分公司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同時明確相應的工作職責,按照市建委《關於印發<寧波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和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配備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配備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必須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3、加強對在建工程的檢查,每月至少1次;對深基坑開挖、高大承重支模系統、起重設備裝拆等重要工序和重要環節必須進行專項檢查;在災害性天氣前必須進行專項檢查;按時完成上級有關部門部署的安全檢查。對各項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組織複查。

4、分公司必須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工程技術負責制和與技術能力相符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制度。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和審查。施工前必須就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要求向班組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簽證。

5、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6、培訓教育工作應由專人負責,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2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施工現場所有從業人員應做好上崗前安全培訓,並根據不同崗位和季節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必須持證上崗。

7、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的安裝(拆除)、驗收、檢測、使用、維修保養和報廢制度,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的安裝、拆卸,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裝完畢後,應按有關規定組織驗收。

8、項目部必須採購、租賃具備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9、依法進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0、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和有關設備、設施處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設置封閉圍擋,符合衞生標準。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1、項目部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按有關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2、必須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項目部必須根據本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救援預案演練一年至少1次。

13、嚴格執行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事故的發生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如實報告管理部門及總公司,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救援工作,保護事故現場,不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14、經考核:乙方創出區標在工程的0.5元/平方,創出市標區工程1元/平方,省標化工程的2元/平方的獎勵。

15、年度內乙方發生一起四級重大事故的處罰5萬元,每發生一起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的處罰10萬元。

16、乙方被有關部門發生不良行為記錄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合格的處罰2萬元。

三、責任書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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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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