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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

嚴防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消防安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借鑑。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一)

為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我單位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單位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不使用聚氨泡沫彩鋼板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分隔、裝修。

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知識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發生責任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年月日(一式兩份,一份責任單位自存,一份交消防大隊)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二)

為了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及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責任保證書。

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記100分)

1、部門主要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責任制度和措施(25分)

(1)部門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措施並和下屬科室、班級簽訂責任書。

(2)成立消防防火(領導小組)並開展活動有工作記錄。

(3)部門下屬科室或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職責、責任區明確。

(4)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5)挑選責任心強的教職工,學生兼任業餘消防員,兼任業餘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以上五項內容每少一項減3分。

2、建立部門防火檔案、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開展“四大節日”、“兩假期”及平時消防安全大檢查。(25分)

(1)防火檔案的內容應達到建檔要求。

(2)消防安全重點防火單位應定點、定人、定措施(如:學生宿舍、鍋爐房、食堂、化學系、地理系、物理系、體育系倉庫、圖書館書庫及資料庫、計算機房、後服中心、文印部、電教中心、網絡中心、演播廳、後管倉庫、電工房、木工層),實行嚴格制度管理。

(3)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四大節日”、“兩假期”及時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記錄完善。

(5)每月一次防火自檢自查,20日前將檢查情況報保衞處安全科,發現火災隱患定部門、定人、定措施,限期改正。

以上五項內容每少一項減3分,未限期改正的減3分。

3、對本部門的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25分)

(1)經常對本部門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進行消防法規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到學生不在宿舍內擅自拉接電源,燒電爐,不使用發熱管、不亂丟煙頭。在重點防火區如學生宿舍、化學系、地理系、物理系、體育系、圖書館、閲覽室、各部門的保管室、倉庫、資料室、試驗室、語音室、打印室、計算機房、藝術系畫室、音樂專業琴房、鍋爐房、食堂、油罐庫、化學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藥品倉庫、食堂、網絡中心等,設置明顯的重點防火標誌,禁煙標誌。

(2)認真組織開展“119消防宣傳週”活動。

(3)每年利用廣播、牆報、黑板報等進行消防安全法規宣傳教育不少於二期次。

(4)教育好本部門的教職工、學生、家屬子女知道火災危害性、懂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發生火災會報警和會使用滅火器,能撲救初起火災。

學生在宿舍使用電爐、亂接電源一次各扣5分,連帶責任扣分(後管部門扣3分,係扣2分)。

4、嚴格本部門轄區的消防設施的制度管理(25分)

(1)維護好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門標誌)等。

(2)本轄區內的滅火器材無丟失和非正常損壞。

(3)根據本轄區的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保持清潔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應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置。

(5)消防器材按時檢查維修、維護、保養。

以上五項內容少一項扣5分。

二、考評和獎懲:

1、各部門每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自查一次,自查打分報告和總結分別於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報學院綜治委辦公室(保衞處),年終學院組織檢查考評,評比後兑現獎懲;

2、對嚴重失職、導致本部門治安秩序混亂或發生影響穩定重大治安事件的,不及時整治的,實行一票否決權,部門不能評先授獎,主要領導幹部本人不能評先授獎、晉職晉級;

3、不認真落實責任書條款,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評獎資格:發生重特大火災、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安全工傷事故;

4、如黨政領導人變動,由接任領導繼續履行責任書;

5、受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獎勵,每起增2分,協破或現場抓獲作案人的增1分;

6、根據年終考評結果,對優秀部門給予獎勵。院綜治委設立獎金1.5萬元。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院和部門領導簽字後分別保留一份。

責任部門:玉溪師範學院

部門領導:(簽字)

校領導(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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