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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精選13篇)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精選13篇)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1

甲方: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精選13篇)

乙方:

根據甲方乙方雙方的約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務,在施工準備階段和施工過程中,甲方乙方都應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建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行業安全操作、規範、標準,並確定履行法、法規所賦予雙方各自的安全職責。以確保建築工程施工始終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進行。現經甲方乙方商定,進一步確認,同意就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事宜明確如下,並就有關安全管理事項制定以下協議內容,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進場後應遵守國家和本市對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關文件規定,包括行業安全操作規程、規範及標準,以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乙方對施工現場的規定負全責,凡在施工現場內(含生產現場和生活區)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事故、觸電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線折斷、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盜、人員傷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職業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發生不可抗拒的災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從項目經理到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在內),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員知情,並使操作人員制定和掌握具體的實施方法)。向有關部門提供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保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三、乙方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力量實施現場安全監督、跟蹤管理、並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控制,發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要及時指出、堅決制止。

四、乙方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規範及標準進行施工,並做到:

1、實施市政管線作業應根據基坑、基槽等和開挖深度、土質類別選擇開挖方案,明確邊坡或採取相應護坡支撐和護堤樁以防塌方。邊坡周圍施加靜載(土堆等)或動載(泵車澆築等)應符合相應安全規定。

2、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對施工現場及其影響的區域內地

下的障礙物清理或採取相應的措施,對周圍道路管線採取保護措施。

3、加強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發現異常立即瞭解情況並送醫隔離。

4、施工作業前需對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材等進行檢查,確認完好無誤後方可使用。電氣設備、電源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不得與金屬物浸水位臵(導電物品)搭接捆綁在一起,各種臨時電源線,絕緣皮要防止摩擦破損和被重物埋壓。電動機、配電箱應按規定安裝防護設臵、漏電保護器及接地、接零和設備專一電閘等有效控制。當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上鎖。

5、在施工中動用明火(如進行電氣焊作業)或高處作業等必須實行審批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現場(含生活區)的消防設備、器材按有關規定配臵,對易燃易爆的危險品運輸、儲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員做好下班後清理檢查工作,對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因素(如管道溝、槽,管道井及高低壓線路、變電、配電設施)要採取防護措施,設臵防護圍欄,設臵警示標識(含晚間設臵警示燈)。要嚴加防範、重點監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閉容器作業應嚴守操作規程並注意通風、照明和保持通訊聯絡,並有兩個以上人員作業,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實施挖土作業和拆除工程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按規範要求及現場實際情況布臵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龍帶、消防專職安全員。

五、乙方應按規定要求制定勞保技術措施,保證操作人員勞保用品和用工規範要求。

六、乙方應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和環保、環衞的有關規定設臵宿舍、食堂、飲用水及其他衞生設施。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如現場廢水、塵霧、噪聲、振動、墜落物等)進行有效地控制,為防止職業危害提供良好的作業環境。

七、外地施工人員必須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並及時辦理暫住證、做工證、健康證、外地施工隊伍進京需及時辦理註冊手續,簽訂保穩定保安全責任書。

八、關心職工及外地施工隊伍的生活,及時瞭解思想動態,最大可能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幫助他們客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其思想穩定生產安全。

九、保證責任區內符合安全、環保、環衞要求,做到:不起塵無遺灑、進出車輛保潔,路面有人清掃,落實門前三包。

十、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安全進行監督,對各種不安全因素、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對甲方提出的不安全問題及隱患乙方應立即整改,對當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採取臨時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對經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職失誤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約定,按違約給予相應處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時乙方撤離施工現場後。

十二、本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業安全操作規程、規範、標準為依據。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施工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為零,負傷頻率控制為零;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高空跌落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全員佩戴防護措施或制定防護圍欄。

6、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7.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 施工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擔。施工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施工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甲方及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施工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三、施工現場安全要求:

1、施工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的各項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管理標準及整改規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自查排查機制,並且嚴格貫徹實施;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施工方承擔。

2、施工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措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如果發生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工傷事故,施工方須承擔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施工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施工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施工方負責。

4、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的操作場所,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做好防護工作,保證施工人員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對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操作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施工單位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符合國家標準。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施工方應給現場施工人員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由於施工方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護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有施工方自行負責。

6、施工方必須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防護措施得到實施。並跟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對接。

7、施工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現場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施工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施工方進行經濟處罰。

8、施工方因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施工方施工人員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施工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方負責賠償,及對其進行處罰。

五、其他補充條款:

1、所以進入廠區的化學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在東門經警室內進行登記,並註明其用途、所用地點,施工方的防護措施,及安全負責人。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施工方負責。 2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動火證,並且進行登記在冊,並註明動火地點防護措施,安全負責人。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施工方負責。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到配電室登記,並且有配電室專業電工給與搭接,施工方不得私自搭接臨時電線,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施工方負責。

六、協議書的份數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施工結束同時截止。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有限公司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3

發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鎮旅遊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廣業建設有限公司

發包人將工程項目委託承包人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期限:

3、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安全責任條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標準進行安全生產:

⑴ 承包人負責編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技術措施,並對由於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全責。

⑵ 承包人必須具備承包本工程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並保證證書的真實有效。

⑶ 嚴禁承包人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工程。

⑷ 嚴禁承包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⑸ 承包人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於需要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必須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如因各種因素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變更時,必須向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報告,重新組織論證,經發包人或監理單位審核批准後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須對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期間如施工現場或因施工發生的責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以及由此導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必須與所有分包人簽訂符合國家和本市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權力、義務,並監督執行。若承包人未執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責任和經濟損失。

⑺ 承包人應承擔對特殊工種證件審核不嚴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終身質量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承包人如違反上述安全管理條款及各項強制標準的規定而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隱患的,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安全管理責任和經濟損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對地下基礎設施的勘察、保護措施,否則因此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⑼ 承包人派駐現場的項目部應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 號令》的有關規定配備安全工程師。

⑽ 承包人必須保證所有應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產品(包含但不限於)的構造、性能符合向發包方的承諾及設計要求,同時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消防、環保的相關法律法規等。

2、安全措施條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任何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遵守所適用的安全規章,並且:

⑴ 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現場人員的安全,並採取任何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保持現場(在其管理的整個範圍內)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⑵ 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提供並保證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

⑶ 為鄰近地區的所有者和佔有者、公眾和其他人員提供便利,並提供保衞所必須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等。

⑷ 應根據發包人要求,依據各合同繳納一定的安全保證金,並遵守發包人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3、安全保衞工作

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建築安裝工程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組織施工。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隨時設立和維護如下設備設施並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後撤除。

⑴ 在現場入口的顯著位臵設立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一圖六版”或類似要求,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説明。

⑵ 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須設立足夠的安全標誌、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杆、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杆、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

⑷ 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

⑸ 所有機械設備,包括各類電動工具的安全保護和接地裝臵及操作説明。 ⑹ 如有條件,應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⑺ 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時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數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滅火器。

⑼ 裝備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⑽ 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諸如用火證等的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⑾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崗資質和有足夠經驗的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常駐現場,該安全員或工程師應負責組織召集和主持每週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 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⑿ 對於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立即進行整改,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視情節情況,對承包人處以罰款以至停工整頓的處罰並同時抄送發包人,損失由承包人負擔,發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賠的權利。

⒀ 所有電工、架子工、電焊工、起重機司機、信號工、電梯司機、翻斗車司機、捲揚機司機、爆破工等特種工及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技術熟練,持有臨時操作證或相關證書的人員;所有工人在進場作業前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並頒發安全上崗證;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出示這類證件;承包人保證發包人免於因承包人違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⒁ 承包人應對所有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架、汽車吊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在使用前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並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檢測。要保證其安全圍護,包括卸料平台門的安全開關、警示鈴和警示燈,卸料平台的護身欄杆,腳手架和安全網等;所有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等。

⒂ 承包人應對用於提升的掛鈎、掛環、鋼絲繩、鐵扁擔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果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認為,任何此類設施已經損壞或有使用不當之處,承包人應在核實後以合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所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和程序,保證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向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於本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應報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備案;發包人現場管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

此類審核或備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約的任何責任;承包人還應為那些不便於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區設立緊急情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財產的損害及發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於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導致的對任何人士的人身損傷或死亡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責任、損失、索賠或訴訟。

②承包人應負責和保障發包人及其授權代表免於承擔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對任何私人財產的損傷或損害而產生的任何費用、責任糾紛、損失、索賠或訴訟。

③承包人必須承擔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鄰近建築物、構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響, 負責修復工作的賠償及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④無論承包人是否在投標時填報風險費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須承擔可能於施工時產生風險的經濟責任及其它合同上的義務。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僱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於工程或與合同有關的人員身體受到任何損傷時,無論是否有申請賠償, 承包人必須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

⒆ 現場保衞和治安承包人應為施工現場的保衞提供足夠的保安人員及相應的設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應為現場提供 24 小時的保安保衞服務,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設備,防止與本工程無關的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該授權人員僅限於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僱員、其分包人的僱員、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人員、設計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的僱員以及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執行公務或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人員、材料和設備等的進出場,防止現場材料、設備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或被竊,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鬥毆事件等。

②承包人應始終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僱員或工人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並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公眾及其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

③承包人應制定並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並報發包人安全保衞部審批;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並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承包人須對施工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人員進出現場、生活區應有出入證,其中應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公司等內容;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無關人員隨意進出,杜絕男女混居現象。來訪人員必須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並經本工程人員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和發包人,以及發包人僱傭的所有人員已經遵照執行了承包人有關現場保安和保衞管理的各項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衞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給任何分包人/供應商,其他分包人以及發包人在現場的財產造成了損失,承包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⑤承包人須對施工及留守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訓,並做好教育記錄。

⑥承包人須規範項目管理,勞務隊伍嚴格按使用計劃進、出場,杜絕出現施工人員或施工隊伍隨意流竄多個工地、生活區的現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現場、生活區突發治安案件應急方案,加強保安力量,及時制止尋釁鬧事、械鬥行為,創造一個和諧環境。

⑧承包人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內的安全生產和消防、保衞管理負全部責任,對由此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全面負責。

4、事故報告

一旦發生事故,承包人應立即採取措施以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儘快向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事故的詳情。此外,在發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時,承包人應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以及按照法律法規向其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創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關設施的設臵、辦法的制定與實施、資料的準備等。

⑵ 承包人應充分認識本工程所處地理位臵,保證本工程的施工始終嚴格依照不低於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標準和規定。

6、環境保護

⑴ 承包人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依照相關要求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環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並限制由其施工作業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對公眾財產造成的損害和妨礙的後果,承包人應保證在合同期間,現場中氣體散發、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過本地區有關規定的數值。

⑶ 承包人應保證在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中不得使用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須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應在其項目質量保證計劃中明確防止誤用的保證措施,如果承包人違背此項約定的責任,任何後果由承包人完全負責。

⑸ 承包人負責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續,並承擔相應責任。

⑹ 如果竣工驗收須經過空氣檢驗測試,檢驗單位須是北京市質檢站認可的單位,其檢驗結果同時提交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三、違約責任

1、 承包人違反本責任書或國家、本市關於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頓,且每發生一次可扣減 2 萬元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管理違約金,並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損失。

2、 承包人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 10 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3、 承包人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發包人有權每次酌情扣減 20 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款作為施工安全違約金。

因承包人違反本協議或國家、本市關於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人身傷亡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及其它一切賠償責任及損失,並承擔其它相應一切法律後果,在相應的安全事故未徹底解決完畢前,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決完畢。

四、附則

1、本協議經發包人、承包人簽署後生效,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屬文件,與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鎮旅遊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

安全保衞部(簽字): (簽字)

合同經辦部門(簽字): 緊急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全面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行業法律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雙方同意把合同價的________%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害事故;

2.不發生火災事故;

3.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4.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甲方必須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乙方應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並掌握其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甲方應審查乙方施工安全資格,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審查乙方項目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相關證明。

1.3開工前甲方負責向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告知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

1.4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5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分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切實際履行以下安全責任如下:

2.1乙方進場前,必須把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資質證明提供給甲方。

2.2乙方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

2.3開工前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專項施工方案措施。

2.4乙方進場前,必須把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上崗證和身份證等證件提供給甲方;對新入人員必須進行入廠教育及告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

2.5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並保證狀態良好。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6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採取措施整治消除後繼續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7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焊接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2.8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0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現場安全管理進行監督,對現場違章操作行為進行考核,甲、乙雙方約定從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結束時從工程款中扣除,具體扣款細則如下: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環境污染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由於乙方責任發生起火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1000元。

3.由於乙方責任發生未遂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1000元。

3.施工人員不按規定正確着裝,不正確佩戴安全帽。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安全帶未系在牢固的構架上。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5.搭設的腳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6.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作業。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7.現場施工用電管理不符合“一機一閘一保護”要求。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8.在需要加蓋蓋板之處,不加蓋蓋板。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9.各種孔洞蓋板掀開後未裝設遮欄、高處臨邊作業未設置圍欄、警告標誌。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0.不對高温高壓、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隔離,即從事電、氣焊作業。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1.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12.起吊作業不符合“十不弔”要求。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13.現場機動車輛無證或違章行駛。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4.焊接工作用的氧氣、乙炔瓶未固定立放,氣瓶與氣瓶、明火、電氣設備安全間距不足。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15.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或未採取隔離防護措施, 工作後未檢查、清理現場遺留物。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四、安全責任及其他:

1、若因乙方人員未遵守本安全責任協議書或相關安全規章制度、標準,違章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5

甲 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外牆保温班組 (具體人員名單見附表)

根據上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增強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身安全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安全責任書。

一、作業要求

1、 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繫好安全帶,手持電動工具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防滑鞋,基層處理時必須戴防護眼罩。

2、 電動吊籃每天使用前務必對整機進行詳細檢查,做空載試驗。

3、 每天使用前,務必對安全鎖,進行性能試驗,合格後方可操作。

4、 隨時注意觀察鋼絲繩的使用情況,發現斷股,拉毛,磨損嚴重時及時更換。

5、 吊籃內嚴禁穿載,作業人員嚴禁超過一人。

6、 施工時吊籃上部作業人員應於下部人員相互配合,確保安全。

7、 施工區域嚴禁行人通行,掛好警戒線。

8、 清理現場時,禁止將垃圾、雜物從高處往低處拋撒。

9、 每天都要做到活完場清,垃圾及時清運。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或未按甲方要求作業,造成一切事故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傷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擔全部責任外,甲方視情節可將乙方立即清理出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事故,經執法部門調查核實,甲方負主要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4、本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後自行解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6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工程中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明確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的目標責任,減少格雷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經營與文明建設。特簽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 凡進入我公司簽定協議合同的專業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

須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網絡,做到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工程負責人就是安全責任人。

二、 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宣傳教育,進場前進行上崗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杜絕“三違”現象,職工安全“三級教育”率達100%。

三、施工現場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定期檢測,檢測率達100%。各種機械、器具,不準帶病作業;特種,特殊工種人員培訓率達100%;堅持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必須聽從工程總包方有關責任人的同意指揮調度。施工中與其他工種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對其他工種造成事故隱患,確保工程進展順利。

四、 施工現場的電器線路必須嚴格按規範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超負荷運作。嚴禁冬天電爐取暖及明火操作,確保安全。

五、 堅持檢查制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人員(有上崗安全證)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做好台帳記錄,重大事故立即報告領導。

六、在施工中或建築工地的區域內,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如家屬區。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外來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工地。進場工人發現不帶安全帽、不按安全規程操作,經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權給予200元-__元/人次的處罰。做到無死亡事故,無急性職工中毒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事故等發生。如一旦出現事故,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以便逐級上報。嚴禁隱瞞不報工地,發現後按安全法及地方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七、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施工中由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施工中由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或工藝上要求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需向建管局、環保局申報批准後方可。

八、 本責任書在簽定的協議,合同中作為附件同等生效。

甲方:__第一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分公司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 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存檔備查。

3、 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 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範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並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並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於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於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 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範的要求實施操作。

1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 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 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 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 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範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 本責任書籤字之日起生效,於該工程驗收合格後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8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人身及財產安全,明確每個施工人員安全責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簽訂本工程施工安全責任書。

一、 生產工作安全相關

1) 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禁違章操作,對違章指揮的有權拒絕執行。

2)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嚴格做到持證上崗。

3) 高空作業。操作人員應穿膠底鞋,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搭、拆腳手架,上樹作業等。

4) 坑槽作業。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趨勢時,人員要立即撤離並及時報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大樹移植時,嚴禁未將樹木支撐穩固就開始掘苗,掏底時嚴禁將頭和軀幹伸向土台下,風力達到四級時,應立即停止掏底。

5) 起重、吊裝作業。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6) 用電、用火安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裸線送電;施工時要與輸電線路(尤其是高壓線)、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不懂電氣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電線、電器;氣割、電焊必須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嚴禁擅自在工棚、臨建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發電設備,嚴防火災事故以及氣體中毒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亂堆亂放易燃物品;所有現場用電配電箱各路系統均使用漏電保護器,並各路需進行用電驗算使用合格產品。

7) 機械、設備操作安全。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不懂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停止運轉前,嚴禁進行檢查、搬動或轉場,嚴禁觸摸機械設備的旋轉、切割、擠壓等部件。

8)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及出入證或工作證,並遵守門崗的有關規定;從工地外出必須請示項目部管理人員,經項目經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

二、 生活及休息安全相關

1) 交通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為規範及國外當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論駕車、乘車、騎車外出還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嚴禁酒後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2) 財產安全。施工人員應自行保管好私人財物,離開宿舍時必須將門、窗鎖好,就寢時必須將門窗鎖好,發生丟失,由施工人員自行承擔損失;對所領用工具設備,要妥善保管和保護,用畢要及時歸還給庫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時歸還而損壞或丟失的,由施工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賣施工現場或庫房的任何物品。

3) 施工人員應遵守施工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工地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對違反本條及上述各條的施工人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4) 無論在施工場地還是營區禁止購買當地人販賣的食品及飲料。

三、 社會環境風險

1) 赤道幾內亞社會相對穩定,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觸犯當地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或者外出辦事時不得和當地政府和公務人員發生衝突。

本人在此確認已於了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部安全負責人(簽字): 施工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9

展會名稱:展位號:

參展單位名稱承攬施工單位名稱:布展、展出、撤展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布展、展出、撤展期間承攬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移動電話:布展、展出、撤展期間承攬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移動電話:

凡在北京展覽館場地布展施工的單位均須簽訂此安全責任書。展台施工本着“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請認真閲讀責任書的全部內容,並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簽訂此責任書的單位,請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一、承攬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條例》、《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以及其它規章制度,服從主辦單位及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展台及人身安全。出現任何施工安全責任由承攬施工單位負責。

二、施工前應按《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帶齊相關材料辦理進場施工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進場前承攬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配戴相應勞動保護設施及設備。現場施工人員須佩帶本屆展會布撤展施工證件入場(貼好照片),以備核查,並自覺接受場館工作人員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展館有權隨時將其清出館外。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佩戴明顯標誌)。

三、承攬施工單位搭建展台的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施工、展覽和撤展期間出現展台倒塌、工傷和傷及他人、給場館建築物造成損壞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責任由承攬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展位用電安全和防火工作由承攬施工單位負責,承攬施工單位必須指派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展台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嚴格杜絕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場館展廳內吸煙。

四、搭建材料必須使用防火、難燃或經過阻燃處理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繃布、彈力布等布制易燃材料製作和搭建展台。施工材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帶有揮發刺激性氣味的超標布展材料。鋪設通道地毯的單位,須提供地毯的消防檢測證明,並辦理其它手續。

五、展館內嚴禁噴漆作業,展台施工不得使用電鋸、電刨、電切割等加工工具,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

六、嚴禁承攬施工單位及參展單位在展館牆體、柱體及各種專用管線或建築物上釘釘、捆綁等損壞建築物的行為,所有展台結構應和展台自身主體結構連接並應嚴格按照展館限高搭建展台(最高不得超過6米、超過6米的展台,北展將扣除其布展施工押金,注:二樓、廊下和吊燈下限高3 .5米,搭建展台須距建築物牆體60釐米以上)。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在展廳圍欄、頂部張貼或懸掛廣告或宣傳品,未經允許嚴禁使用展廳頂部吊掛展台造型。嚴禁在展位後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裝物、包裝箱、展品等)。

七、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台結構的工具,嚴禁在防火捲簾門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嚴禁遮擋展館紅外線對射、監控器探頭、消火栓。嚴禁佔用監控器探頭的旋轉調節空間,嚴禁遮擋場館內的任何消防安全設備設施。

八、照明燈具、布展電動工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和使用。嚴禁使用麻花電線、塑料電線連接電器設備,須使用標準的雙護套阻燃電線連接電器設備。電路、電氣的安裝必須由持有國家勞動部門頒發有效的電工專業證件的人員進行施工且須持證上崗。展廳內嚴禁使用霓虹燈、高温碘鎢燈,禁止直接在展館柱子上安裝燈具作為燈箱。

九、所有展館的設備設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損壞。承攬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

十、使用水點的展台,搭建公司在進行場館報批手續時應提前説明,進館搭建前應由北展指定工作人員對所使用水管進行試壓,合格後方可使用。水點閘口連接處必須使用專用喉箍鎖緊,水管在展台以外外露部分必須有過線橋保護(不得使用自制木質結構進行保護),展台內如有地台搭建,必須在水點閘口處留有檢查口。搭建公司須指定負責人負責在清館前關閉水點總閘及分閘口。任何由水點引發的事故和損失,由使用水點的展台施工單位或施工人負責。 十一、現場施工中,施工材料應放置本展台內,如阻塞通道,展館將視其為廢棄物料處理。展台搭建過程中的廢棄物料,請隨時裝入展廳內的垃圾箱。開始撤展後,請將搭建的特裝展台結構及時地拆卸放平,憑證明及時運回可重複使用的特裝材料、傢俱、燈具,其餘的搭建廢棄物料由場館自行處理。禁止承攬施工單位私自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將展台出售給他人。

十二、展覽會開幕後和正常展出期間,承攬施工單位必須留守電工、木工等工種人員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三、承攬施工單位在搭建、拆除展台過程中,或者其組織搭建的展台、懸掛的標牌、彩旗廣告等造成第三方名譽或者人身損害的,承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第三方依法向場館方請求賠償的,場館方在承擔賠償後可以向承攬施工單位進行追償,承攬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場館方的賠償數額承擔責任,造成場館方損失的,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四、因違反上述內容和《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以及北展展覽分公司其它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展台倒塌、工傷和傷及他人的、造成場館建築物損壞的、其它安全事故和社會治安等問題的,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由此給北展展覽分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並願接受北展展覽分公司的處罰。北展展覽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處罰及永遠取消該施工單位在北京展覽館展覽會施工搭建的資格,並予以在行業內公示和通報。

本公司已知曉《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規定》、《展覽施工安全責任書》及《北京展覽館施工管理處罰規定》內容,並保證嚴格遵守。

承攬施工單位(全稱):

(公章):

承攬施工單位代表簽字: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10

為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消防安全,創建和諧的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相關法規,為切實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方針原則;控制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特簽訂本責任書,以資遵守。

一、乙方應成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設專職消防安全員,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檢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負責人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責任人對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統籌、負責。

二、 乙方嚴格遵守《消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協信中心有關消防的管理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所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

三、 乙方應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年度消防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開展的安全檢查工作。

五、 乙方所管理區域內禁止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物品,不按國家相關規定申報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自負。

六、 乙方禁止亂拉亂接和改動電源線路,確因辦公、經營需要改動線路的部門、商户應報乙方審核批准、甲方物業備案同意後方能執行。

七、 乙方因辦公、經營需要進行裝修,應報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物業批准後進行。並服從甲方物業的監督指導。如涉及消防設施改動需報消防監督機構審批同意後方能執行。如擅自裝修,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拆除並按《消防法》相關條款處理,裝修材料必須按照國家《消防法》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 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電箱、防火捲簾門等消防設施用電設備周圍、下端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擋、封閉消防疏散通道,佔用防火間距。

九、 乙方應根據實際商用、辦公使用面積及房間數量,配備足夠的滅火器,隨時保證所管轄區域消防、配電、發電、等設施設備完好、人員在崗可用(温感、煙感、消火栓、防火門、防火捲簾門、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手報按鈕、噴淋、消防廣播、防排煙、配電室、發電機房、等)預防緊急情況發生。

十、 乙方與所管轄區域的部門、商户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分解、層層落實,確保消防安全。

十一、 乙方應按照消防監督機構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設施設備月檢、用火用電檢查、做到“人離斷電”確保消防安全。

十二、 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全體工作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以及火災發生後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 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向消防機構舉報。

十四、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工作人員參加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當有消防機構或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時,應當服從調動和指揮。

十五、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甲方和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十六、遵守國家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履行防火責任人的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七、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上述條款,有權追究乙方的連帶賠償責任,並按《消

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消防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或處罰。

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消防支隊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11

一、嚴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會用水、電及壓縮空氣管理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管理處罰規定》、《中國國際展覽中心展覽施工環保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服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應按照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施工資質登記備案、施工圖紙報審等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

三、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須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結構必須牢固、安全,搭建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彈力布和針棉織品做裝飾材料。

五、展台結構嚴禁在展館頂部、柱子、二樓圍欄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所有結構應和展台自身主體結構連接。嚴禁利用展館頂部網架作為吊裝展台結構的工具。

六、館內搭建二層或結構複雜的展台以及搭建館外展台時須提供展台細部結構圖並加蓋有相關資質設計院審核章和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印章及審核報告。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台的安全性,確保搭建展台各連接點及展台整體結構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層展台必須設置年檢合格的滅火器。

八、展台結構不準遮擋展館內的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緊急出口和觀眾通道。搭建地台必須於展位範圍內部地台邊緣處設置緩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與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傷害。展館防火捲簾門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體地台及堆放各種貨物,防火捲簾門所處的展館立柱嚴禁採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擋,保證防火捲簾門升降暢通。

九、特裝展台不得超過限定高度。

1號館:一層限高4.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迴風口下方限高3.6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4米;

二、三層限高3.5米,通風管道下方限高3.4米,廁所前靜壓箱及迴風口下方限高2.7米,a、b館之間中廳限高3.2米;

2—5號館:二層檐下限高2.8米,中心區域限高6米,二層限高3米;

6、7號館:限高6米,側門入口兩旁展館立柱十字斜拉撐下方限高4.5米;

8號館:限高6米,a、b館入口前廳及檐下限高3.5米,館內通風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號館: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風措施,確保展台結構的強度、剛度、穩定性以及局部穩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裝飾展台,必須採用鋼化玻璃,要保證玻璃的強度、厚度(幕牆玻璃厚度不小於8mm),玻璃的安裝方式應合理、可靠,必須製作金屬框架或採用專業五金件進行玻璃安裝,框架及五金件與玻璃材料之間要使用彈性材料做墊層,確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積玻璃材料應粘貼明顯標識,以防破碎傷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則結構支撐立柱、牆體必須固定於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設展台結構。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選用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臨時性建築的材料用法標準並結合展覽會的特點合理選材,選材時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十三、館內嚴禁吸煙。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業。

十四、展台嚴禁採用全封閉式頂棚,展台頂棚不得阻擋展館頂部消防設施,要保證展台頂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開放面積,以確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員應佩戴證件進場施工,嚴禁證件不符和倒證現象的發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持上崗證施工。

十六、嚴禁使用霓虹燈作為展台裝飾照明。照明燈具等各種用電設施及材料應具有國家專業安全認證,應按照北京市電氣規程標準施工、安裝、使用。電器連接安裝應使用雙層絕緣護套線,連接端子必須完全封閉不行裸露並加蓋絕緣盒。

十七、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提供的24小時供電,不能作為不間斷電源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不得動用展館配電箱、水源、氣源等固定設施。室外安裝燈具、插座、配電盤等應選用防雨型,室外用電設備應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覽會開幕後,施工單位須留現場安全負責人及專職人員現場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十、撤館時,施工單位須將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館並清運乾淨,嚴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覽中心院內。

二十一、施工辦公室保留對特殊情況實行特別限制的權利。施工辦管理人員有權進入展台進行檢查。

施工單位在進館施工、撤館以及運輸過程中因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及場館建築物設施損壞等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本人已仔細閲讀此展台施工安全責任書,並保證嚴格遵守此規定。

公司名稱: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

填寫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12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各類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施工,促進工程質量和進度。甲乙雙方簽訂安全施工目標管理職責書。

一、安全目標

(一)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內不發生死亡或重傷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設備、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和車、船等事故。

2、發生事故不瞞報、謊報。乙方發生死亡、重傷或急性中毒和車、船等事故,須在24小時內(特大和突發性事件2小時內)上報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門,快報率為100%。

3、鑽機、吊機、挖掘機、運輸車輛等機械須登記建檔,按規定要求年檢的機械設備年檢率達100%。開山放炮務必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程序及制度。

4、電工、焊工、鑽機工、爆破工、機動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含學習證)上崗率達100%,項目安全員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5、施工路段現場的各類交通安全標牌和安全設施的設置及數量、色彩、尺寸、字體要求務必按紹市交[1993]180號文件規定進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職責書,每季考核一次(須有原始記錄),對危險作業做到安全交底、記錄齊全、措施落實。

2、對較大和重大事故隱患應建立檔案,並逐級上報和評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事故隱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達100%,確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並嚴格執行,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召開安全例會務必及時認真記錄。

4、建立安全台帳,對機械、器具分設台帳,填寫及時、準確,資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產職責人和安全管理員要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乙方務必採用有資質的專業爆破公司進行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務必按規範操作,證照齊全。

7、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燬等工作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722—86執行。路基石方爆破作業務必同時貼合國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的規範要求。

8、炸藥、雷管等危險物品,務必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按規定做好出入庫。

二、雙方職責

為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務必各自履行下列職責。

甲方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認真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2、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幫忙指導。

3、由甲方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4、幫忙乙方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乙方職責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專人管理,落實安全經費,確定現場安全員,保證職責書中各項指標的完成。

2、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浙江省勞動保護條例》和上級有關勞動及施工現場安全規程、法規和指示,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施工人員進場前務必進行安全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增強全員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5、乙方要加強對鑽機、吊機、爆破器具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行。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表揚好人好事,獎勵有功人員。

7、用心參加人身保險、工傷保險和財產保險,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對爆破等危險作業務必保險。

三、獎罰措施

上述安全目標和職責書規定的各項要求,完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考核,為保證職責書各項指標任務落實,簽訂職責書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保證金伍仟元,保證金用於安全工作獎勵,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職責書目標狀況,按照得分多少,分別給予獎勵。獎勵對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領導,項目負責人,安全乾部和有關人員等。

本職責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責任狀範文 篇13

甲方: 工程隊隊長

乙方: 工程承包人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人,增強每個管理及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心,切實保護好自己和保護好他人,做到安全生產處處抓、人人抓、時刻抓,確保施工安全生產無事故,乙方自願遵守和執行以下各條規定。

一、服從施工現場的管理,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調遣。

二、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勞保用品,不光腳、光背、不穿拖鞋、高跟鞋,飲酒後不準進施工工地。

三、嚴禁非崗人員操作或脱崗、竄崗作業。

四、嚴格遵守隧道內作業的規定,認真落實爆破員操作規程。

五、在生活區和生產區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

六、管好、用好施工現場的物資、設備及用具,不人為浪費、不人為損壞、不內外勾結盜竊物資、不私自出售施工物資。

七、遵紀守法,在施工過程中務必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八、有責任、有權利檢舉其他人的違規違章行為。

九、違規一次罰款50—100元(按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標準執行)。

十、隧道施工用電要嚴格按規範架設線路,要安裝漏電保護,線徑要達到所用設備的負荷要求。

十一、對違規出現事故,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若遇有關部門追查,還將承擔刑事責任。

上述規定,按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進行賞罰,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如不遵守以上規定出現事故者,誰造成誰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責任書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程施工竣工。 以上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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