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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精選3篇)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精選3篇)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1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精選3篇)

工程名稱: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施工單位(或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2

甲方:

乙方(項目負責人):

一、單位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開竣工時間:

四、工程內容:

五、質量保證: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價款:(小寫)(大寫)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嚴防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的良性發展,依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山西萬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依法與項目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

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得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頒發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2、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3、施工期間,乙方須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將指派負責人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對於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預期未進行整改的甲方將向乙方作出相應罰款處罰。對於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將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乙方負有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乙方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已經施工,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7、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9、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0、乙方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造成後果,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不準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肇事方承擔。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方負責。

13、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人員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所有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本項目竣工檢驗合格之後終止,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項目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3

為了確保我鎮建築施工安全,使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得到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理》的有關規定,把建築施的一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明確建設單位(個人),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安全管理單位三方責任如下:

一、建設單位(個人):不符合以下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1、提供的建築設計圖紙必須是有設計資格的單位或個人設計的圖紙;

2、簽訂合同的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必須具有施工資格證書;

3、提供的建築材料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要求標準;

4、在施工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符合以下條件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1、無施工證書進行施工;

2、擅自更改施工圖紙施工;

3、偷工減料;

4、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如腳手架。安全帽。防護欄等)

5、安全監理單位檢查要求整改而不聽從造成事故;

三、安全監理單位責任:

1、必須隨時檢查建築施工安全情況,及時糾正不安全的行為;

2、未對建築安全進行監督管理造成事故,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責任。

安全監理單位(蓋章)鎮村鎮建設管理所

建設單位(個人)責任人簽字:

單位(民間建築工匠)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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