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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3篇)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3篇)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精選3篇)

您好!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望家長在假期中加強對學生監督與管理,切實承擔起家長的監護責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課。

2、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無論是走親訪友,還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走親訪友須由家長帶領,嚴禁不滿12週歲的學生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孩子駕駛摩托車、農用車等機動車輛。

3、嚴禁孩子在無父母陪伴的情況下到水庫、河灣、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4、注意不要讓孩子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種具有危險性的刀、槍等玩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子女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注意使用電器的安全,無人在家時,一定斷開電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教育孩子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遊戲廳、錄像室、枱球室。嚴格禁止孩子打遊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要引導孩子積極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

9、注意防暑防雷電。教育學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曬;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10、暑假期間,加強對孩子的學習教育,積極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暑假作業。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作為學校,在校期間對學生已經加強了安全方面的教育與管理,盡到了學校的責任。暑假期間,安全責任在家庭、在家長,希望各位家長認真落實好以上安全責任,如果因學生在家發生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學 生(簽字):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遊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並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繫,不得隨意委託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着、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複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範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説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牆、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範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並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國小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後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後、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後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範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閲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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