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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協議書3篇大綱

加工協議書3篇大綱

本文目錄2019加工協議書加工貿易申報系統技術服務協議書加工貿易申領系統技術服務協議書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協議書3篇大綱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託委託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委託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託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委託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委託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委託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委託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委託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2.委託方對於委託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做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委託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委託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委託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委託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委託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委託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委託方賠償。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託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委託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委託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委託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委託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加工貿易申報系統技術服務協議書2019加工協議書(2) | 返回目錄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保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正常運行,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技術支持和數據保存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 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____元/年的技術服務費。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貿易申報系統,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向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申報加工貿易合同。

3、甲方應確保計算機系統和ie瀏覽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決網絡接入問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該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加工貿易業務知識)負責系統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指定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信箱:

企業進出口經營權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內資/外資):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術問題時,應及時跟乙方聯繫,如實向乙方描述故障現象,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門技術服務,應及時跟乙方聯繫,乙方會按照標準的上門服務收費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ca證書的使用培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系統的技術支持,但不包括對甲方計算機的維護和提供加工貿易業務諮詢,不對甲方合同數據的正確性以及能否通過審批承擔責任。

技術支持電話為:________ 傳真:________信箱:________

3、乙方的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________-________,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4、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形式是用户的電話諮詢或來訪培訓,不包括上門服務(vip會員除外)。

5、在發生網絡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統無法使用時(如internet接入問題等),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計算機故障)而造成無法使用系統,甲方又急需進行合同申報時,乙方可以每年免費5次為甲方提供錄入平台和網絡通道。

7、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方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存儲的數據不被人為更改和滅失。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XX年。

8、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絡安全措施,保證存儲在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的安全、真實、完整,不得對電子數據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10、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存儲的電子數據。

三、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指技術服務期限為 ____年,從雙方簽定之日開始計算,具體時間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需要乙方的服務,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務,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等)、政府行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____代表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籤:_____________籤: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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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保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正常運行,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技術支持和數據保存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 5日內向乙方支付 800元/年的技術服務費。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貿易申報系統,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向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申報加工貿易合同。

3、甲方應確保計算機系統和ie瀏覽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決網絡接入問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該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加工貿易業務知識)負責系統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指定聯繫人:電話:傳真: 信箱:

企業進出口經營權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內資/外資):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術問題時,應及時跟乙方聯繫,如實向乙方描述故障現象,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門技術服務,應及時跟乙方聯繫,乙方會按照標準的上門服務收費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ca證書的使用培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系統的技術支持,但不包括對甲方計算機的維護和提供加工貿易業務諮詢,不對甲方合同數據的正確性以及能否通過審批承擔責任。

技術支持電話為:傳真:信箱:

3、乙方的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4、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形式是用户的電話諮詢或來訪培訓,不包括上門服務(vip會員除外)。

5、在發生網絡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統無法使用時(如internet接入問題等),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計算機故障)而造成無法使用系統,甲方又急需進行合同申報時,乙方可以每年免費5次為甲方提供錄入平台和網絡通道。

7、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方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存儲的數據不被人為更改和滅失。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XX年。

8、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絡安全措施,保證存儲在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的安全、真實、完整,不得對電子數據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10、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存儲的電子數據。

三、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指技術服務期限為 壹 年,從雙方簽定之日開始計算,具體時間為從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需要乙方的服務,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務,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等)、政府行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代表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籤:_____________籤: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標籤: 協議書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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