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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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陝西職業技術學院建築工程學院
乙方:
安全問題是實習中要注意的首要問題,乙方必須本着對自己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自覺地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質、提高自我防護能力,使自己在工地上作到“三不傷害”(即實習中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同時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這對於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實習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一、甲方在學生離校前,有義務將《陝職院建築工程學院畢業實習安全教育規定》(建院【】第4號)下發給大家。
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有義務接受企業的安全三級教育並遵照執行。
三、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實習期間由於不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負責。
此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三份,學生科、教學科、輔導員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學院簽章)
乙方:
代表(輔導員):
日期:
日期: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衞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張寨國小
20xx年9月5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各位家長:
暑假將至,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確保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讓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子女騎自行車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走,過路口時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機動車輛,不在馬路上追逐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用電和消防安全:不讓子女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險的遊戲,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嬉戲,不模仿電視節目中的危險動作。不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並教育子女不到建築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處玩耍、逗留,不攀爬樹木、樓房、圍牆、橋欄等。外出時應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禁學生私自到溝塘、河壩、水庫去游泳,游泳須由家長陪同,注意雷雨天氣,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參與打架鬥毆,不毀壞公物。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去網吧、電子遊戲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防止不良行為習慣的滋生。
5、衞生安全:加強衞生、飲食習慣教育,不讓子女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購買不衞生的零食,嚴防食物中毒。督促學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臉,勤洗澡,勤換衣,搞好個人衞生,注意室內通風換氣,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一旦發現學生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症狀,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
6、此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後一份交回學校,另一份家長自行保存。
希望您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能夠安全愉快的度過暑假。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 校 蓋章:
鎮中心國小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週,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管理,明確學校和家庭責任,增強家長對學生的管理意識,確保學生上下學路途及在校各項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甲方: 學校 年級 :
乙方: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為確保學生安全,經雙方協議明確如下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法規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羣防羣治。
3、根據季節、環境、年齡特點,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衞生、飲食、用電、户外活動等安全知識教育。
4、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定期檢查校舍,及時排除隱患。
5、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 乙方責任:
1、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保護”有關內容,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責任。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日常管護工作。
3、教育學生不將有害身心健康的書畫、刊物、刀具、手機等帶到學校,私下倒賣手機等。
4、教育學生不去河灘、池塘戲水,不攀樹木、圍牆等,不玩火、電,不去危險地方。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走。
6、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嚴禁私自離校逃學。
7、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管理工作,經常與老師及時溝通學生情況。
8、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因不遵守學校相關要求紀律在校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附:本班劉佳麗同學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面色發紫,身體虛弱,無法正常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特別是上下學路途中,劉佳麗同學因身體虛弱,不能隨同全班同學一起排路隊上下學,經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確保劉佳麗同學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長上下學期間護送,並承擔上下學途中及在校因病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特制定本協議書。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主管領導簽字:
注: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學校主管領導保存,一份留家長本人保存。
學校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並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髮,不染髮、燙髮。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衝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繫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繫(一週內不少於一次),瞭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範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繫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繫方式)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 方: (考生簽字) 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xx鎮xx中學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在集訓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立即由家長陪同返校。
7.學生在校外培訓機構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校外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外集訓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20xx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了維護乙方之被監護人放學後自主回家的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維護甲方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推動甲方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保障乙方之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制定本協議;
二、根據甲方校規校紀管理的要求,在甲方處就讀的在校學生放學後(包括節假日等特殊情況下的放學在內),一律要求該就讀生之法定監護人親自接、送該孩子上學、放學;
三、乙方若未能按時到甲方處接自己的被監護人的,乙方應主動於甲方當日當次放學前三十分鐘將不能按時到校接自己的被監護人之情況及時告知該被監護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監護人的,在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視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後讓其獨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後獨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監護人在出校門之後該被監護人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將不負任何保障責任,若因乙方許可自己的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發生乙方的被監護人任何人身、財產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乙方依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同意其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的,乙方應時刻教育自己的被監護人放學後及時回家,不隨意和陌生人説話,不跟陌生人走,認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記住甲、乙雙方的聯繫方式,遵守交通規則;
七、乙方的被監護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現人身、財產等問題,乙方應在知曉該事後半小時內告知甲方;
八、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放學後獨自回家,甲方將在每天放學後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無乙方接的情況下自行回家;
九、本協議在簽訂前及簽訂時甲、乙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現;
十、本協議所稱的被監護人是乙方在甲方處就讀的子或女;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商決定,補充協議跟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遇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頁,經甲、乙雙方簽字並捺印後生效;
十四、本協議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騎自行車、乘車、步行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學生校內外人身安全,明確學校與家庭的職責與義務,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訂立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共同責任
1、學生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學校、家庭都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2、嚴禁學生往返學校途中自行搭乘無牌無照的非客運機動車、超載車。不染髮,不着奇裝異服,不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進入校園。
3、教育學生不買不吃“三無”、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4、雙方共同做好學生防火、防水、交通、用電、飲食常見流行性疾病、體檢等工作。
5、自覺履行相應的手續和記載。
二、甲方責任
1、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活動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和採取有效的安全,制訂嚴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3、通過學生向乙方告知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如因氣候變化等須改動應主動告知。
4、學生在校生病或意外受傷,班主任將在積極送治的同時第一時間告知家長或監護人接回。
三、乙方責任
1、由於自身身體原因(包括殘疾)在學校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擔。
2、學生在星期中因故要離校或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乙方要及時、主動向班主任或學校説明情況,並履行請銷假手續。學生如因學校不知情而私自走親訪友或參加危險活動,所造成的不良後果一律由乙方負責。
4、學校上課時間,乙方不得隨便到教室喊學生,更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譁。
5、學生在校期間因不守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在校外發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具體處理辦法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並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髮,不染髮、燙髮。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衝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繫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繫(一週內不少於一次),瞭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範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繫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繫方式)
協議簽訂間: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後,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後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佈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後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並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並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並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並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乙方(學生監護人):
____________學生家長,為進一步保證你的子女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現雙方達成如下相關協議。
1、家長應主動向學校及班主任説明子女屬特異體質情況,家長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2、班主任要對該學生特殊對待,詳細向家長詢問應注意事項,並把具體情況告知課任教師。
3、家長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校期間因自身身體情況引起的病情發作等情況,學校或教師要儘快通知家長,家長要保證通訊暢通,但因學生的特異體質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學校及教師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家長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6、學校及教師要對學生一視同仁,並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留,一份由學校留存。
班主任(簽名):
學生監護人(家長簽名):
學校(蓋章)
年月日
附:學生病情
學生監護人地址: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5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學生姓名: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為確保學生乘車的安全,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學生、學生家長(甲方)與司機、車主(乙方)簽訂此協議書。
一、乙方要保證不準帶病車、無牌無照車輛運送學生,車輛必須上線檢查,檢查後,方可上路行駛。
二、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三、不準超員、超速,司機不許疲勞駕駛、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
四、遇有冰雪路面,車輛要聽從交警指揮。
五、乙方保證學生乘車的人身安全,不準違章行駛,如學生在乘車時出現涉及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必須找司機或找另外的車代替,保證學校學生正常上下學。
七、運行途中,學生不許在車廂內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學生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八、學生乘車時要嚴謹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8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繫,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週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温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單位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9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閲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閲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0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 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衞工作人人有責。
2. 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 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 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嚴肅處理。
5. 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6. 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 嚴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8. 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 天黑後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 高 年級 班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瑪瑙國小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範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願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遊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帶隊老師,經確認並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後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6、乙方自行負責與學生監護人簽訂相關安全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2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繫,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週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温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簽訂日期: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3
甲方:
乙方: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甲方:
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4
甲方:x學校
乙方:家長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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