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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通用3篇)

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通用3篇)

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 篇1

甲方(股東): 身份證號:

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通用3篇)

乙方(股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____X業務諮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公司名稱:__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三條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第五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以人民幣為單位出資。

第七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獲取分配公司利潤;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出資額;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公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九)其他相關的權利。

第九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公司成立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

(五)各股東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處分公司的財產;

(六)股東有義務向其他股東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七)其它相關的義務;

第七章 公司事務執行

股東應當按照有益於公司的角度執行日常事務,但下列事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才有效;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關的事項。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轉讓

(一)公司登記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股東,不通知而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三)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四)其它情況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事項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二)股東執行公司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費用、虧損或民事責任,由有限公司承擔。

(三)股東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故意、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共同投資人可以對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五)股東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不得以公司名義進行違法活動,造成經濟損失,行為方應向其他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所產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由行為人自己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為保證協議的實際履行,雙方自願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本着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約地點:

乙方證人(簽字): 甲方證人(簽字):

乙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 篇2

服務單位:____________(“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____________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2、“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3、“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4、“___________”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二、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1、乙方出資鷛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__________(資金小於________萬)就__________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三、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_____________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_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四、責任及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2)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3)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4)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5)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2)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五、保密約定。

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2、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____________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六、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七、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2)本協議期限屆滿。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3、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投資相關協議書借鑑2022 篇3

合夥人:

甲:,姓別:,身份證號碼:合夥人:

乙:,姓別:,身份證號碼:合夥人:

丙:,姓別:,身份證號碼:公證人:

丁:,姓別:,身份證號碼:

前言:甲乙丙三方(以下簡稱:三方),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贏信守。

第一條:該項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構成股東,併成立董事會,且不可再有第四方進入成為股東。

第二條:三方同意由丁方作為公證人,對三方所合夥投資經營項目進·行監督並作出公證。

第三條:丁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作為第四合夥人,不與三方的任何一方或兩方產生利益關係。

第四條:如經營期間需進行公證,而公證人不在場或無法到場,則事件轉交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解決,且同樣視為公證。

第五條: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地點:,商鋪名稱:。

第六條:該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萬元,構成前期租賃、裝修、採購、廣告、經營、流動資金等資金。

第七條:按照每月盈利合計,每月扣除%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每月扣除%作為流動資金,每月扣除%作為分配盈餘。

第八條:依據每月應分配盈餘%,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利益分配。

第九條:每六個月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季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並按照甲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季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後進行分配。)

第十條:每年度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並按照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年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後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該項目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客户羣體、商品、進價、賣價、裝飾、廣告等有關經營問題,三方根據實際經濟水平、消費水平、經營情況等進行議會決定。

第十二條:該項目主事人、財務、採購、人力、銷售、庫管等重要事項,三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或授權,並在《37°熱潮項目計劃書》內明確三方職責。

第十三條:不得第四方以任何形式成為合夥人。如若有意向者,只能將其投入資金計入流動資金部分,並按其投入部分提相應高工資額度,且不得參與季度、年度分紅,董事會有權提取其部分投入資金納入固定資金(不動產),同時與其簽署《授權協議》(該協議在需要時擬寫簽定)。

第十四條:凡出現經營、管理、財務、權利、矛盾等影響項目經營的事件,即召開董事會予以解決,一次會議無法決定或解決的,即召開二次會議,直至決定、矛盾、問題得以解除即可停止。

第十五條:三方根據前期經營實際,不論在簽定本協議前後出資多少,一經確認,則計入項目投資資金。

第十六條:財務管理

1.項目固定資金(不動產)開户銀行為:銀行,

開户地點:,開户名:, 開户賬號為:。

2.項目流動資金開户銀行為:銀行,

開户地點:,開户名:,

開户賬號為:。

2.為避免財務賬目雜亂、混淆,每月日至日為第一次進貨日,每月日至日為第二次進貨日,每月共二次。除節假日需例行補充貨源外,其他非進貨時間不得補貨。

3.費用支出需由三方經過一定程序均同意後,方可支出,財務負責人需及時做好相關記錄。進貨當天需及時將入庫單填寫完成,並三方互相確認。

4.每月日至日為店內貨品盤點時間,盤點工作由進貨人與當天值班人共同完成,經雙方確認無誤後交予董事會。

5.每月日至日進行財務核算,經三方確認後於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

6.如遇虧損,工資發放額度則按最近盈利月的分配比例發放,隨即召開董事會。

7.在保證運營費用(其中包括房屋維修、裝修、租金、水電、物業等)滿足的情況下,其餘作為可使用流動資金。

8.三方應對商品買入價、賣出價、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分配盈餘等一切費用知悉,每月進行財務彙報,做到資金透明、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三方須對該項目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期間三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十八條:如遇債務償還問題,三方應共同承擔,直至債務清除。應做努力到期限內償還債務。

第十九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不得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流動資金、分配盈餘進入項目。

第二十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其他一方或兩方無需對另兩方或一方的財產或債務負責。

第二十一條:合夥,需承認本協議,需經三方同意合作,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退夥,依據本協議,按照本協議前言所述原則,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

1.退夥協議在退夥時由三方共同協商退夥協議內容。

2.退夥後,則不可參與任何有關經營、管理、運作、分配盈餘、季度分紅、年度分紅、股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轉讓,允許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轉讓自己的出資。

1.轉讓部分出資,則經三方協商調整分配盈餘、季度分紅、年度分紅等事項。

2.轉讓全部出資,則表示退夥。

3.轉讓全部出資者自轉讓全部出資之日起30日內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結算其全部所得,並簽署退夥協議。

4.轉讓全部出資後的餘下二方需重新簽訂《合夥投資經營協議書》, 並協商協議書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決定該項目經營、管理、運作等重要事項。

2.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其他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三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由其賠償,其他一方或兩方不受影響。

3.如合夥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且視為退夥。

第七條:協議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3.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夥終止則協議終止,三方不再因該項目而產生任何事項。

5.經三方協商一致合夥終止,則協議終止。

6.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證人蔘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分配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 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 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後簽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定後,至少留有其中任何一份(包括公正方), 均存在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本協議 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正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籤: 協議書 通用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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