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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4篇

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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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4篇

乙方:

鑑於********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户。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户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籤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籤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外資公司企業股權轉讓合同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2) | 返回目錄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佔有股份[ ]%,____佔有股份____%。

根據甲方的要求,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甲方)自願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形式)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 法定代表: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簽訂地點:

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3) | 返回目錄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安徽省通源環境節能有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 0.1%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3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後,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 0.1%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 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籤或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籤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股權轉讓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4) | 返回目錄

甲方(轉讓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轉讓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讓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經居間人 提供的媒介服務,並經協商,就該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

(一) 成立於 ,是一家依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為: ,註冊地址: ,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二)甲方和乙方分別為 的合法有效股東,分別持有 的股權和 的股權。

(三) 擁有開發的項目及用地概況為: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用地概況:項目規劃佔地面積 ,規劃用途為: ,規劃容積率為: 。總規劃建築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

(四) 已取得如下政府批覆及法律文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註冊資金驗資報告、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 發展計劃委員會的項目建設書批覆, 發改 號;

3、 規劃委員會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通審 號;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土地出讓合同, 地出( )( )第 號;

6、國有土地使用證, 。

7、公司淨資產及債權債務清單(見附件一)。

(五)甲乙雙方決定將其所持有的 100%的股權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轉讓予丙方,丙方決定受讓該股權。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1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方式,甲、乙雙方均同意以 股權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將其分別持有的 股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

1.2完成上述股權轉讓以後的 股東丙方佔公司股權100%。

第二條 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

2.1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乙雙方轉讓 各50%股權予丙方,丙方應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萬元人民幣現金予甲、乙雙方。

2.2丙方同意向甲、乙雙方支付甲、乙雙方為該項目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合計為人民幣 萬元的補償費用,包含 項目中徵地補償費、拆遷費、土地出讓金及相應的契税、前期已經支付的費用(詳見附件二:費用明細表)。

2.3經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上述股權轉讓價款和補償費用合計 萬元人民幣,可以分 期支付給甲、乙雙方。

2.3.1第一期:甲、乙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了工商變更登記資料並取得工商變更登記受理通知單之日,丙方應向甲、乙雙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3.2第二期: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雙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3.3第三期: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雙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3.4第四期: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雙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公司的運行

3.1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在丙方履行完畢本協議2.3條所約定的支付義務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2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共同授權 負責辦理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續,直至 完成變更登記手續並領取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3由於 本次股東結構的變動,新任股東丙方重新改組董事會和監事會,其中,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等均由丙方委派。

3.4由於 本次股東結構的變動,由新任股東丙方修改公司章程並報工商登記機關核准之後生效。

第四條 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證並承諾

4.1關於主體資格的保證並承諾

4.1.1甲乙方保證並承諾,對其持有的 股權享有完成的處分權,且該股權未設置任何優先權、留置權、抵押權或其他限制性權益,沒有附帶任何或有負債或其他潛在責任和義務,亦不存在針對該股權的任何訴訟、仲裁或爭議等。

4.1.2甲、乙雙方保證並承諾,其作為 的合法有效股東以及轉讓股權方,有效簽署本協議。

4.1.3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已經獲得成 董事會和(或)股東會批准並做出了有效股東會決議。

4.2關於資產和業務的保證並承諾

4.2.1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 的全部資產均為合法有效所有, 對於該等資產擁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權,除已經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資產抵押、質押或為自身或他人提供擔保等情形。

4.2.2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 作為主要從事專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企業,已經取得了從事該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格證書以及有關批文,並保證本次股權轉讓行為並不影響 繼續具備持有上述全部資格證書及有關批文,繼續從事該業務。

4.2.3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負責以 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直至取得該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和法律文件,並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

4.2.4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截至本協議生效之日, 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營業執照核准經營範圍,且 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有權繼續經營該資產和業務。

4.2.5甲方和乙方保證承諾,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資料等書面材料均是真實的、可信的,如該等書面材料系副本,則其與原件一致。

4.2.6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在丙方履行本協議2.3條約定的支付義務之日,將 房地產項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給丙方,便於丙方對 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4.3關於財務狀況及税、費的保證並承諾。

4.3.1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提供予丙方的 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財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並且真實及公正地反映 截至本協議生效之日的資產、負債(包括或然負債、未確定數額負債或有爭議負債)及盈利或虧損狀況。

4.3.2甲方和乙方保證並承諾,截至本協議生效之日, 已按國家和地方税務機關規定的税項繳足其所有到期應繳的税費,亦已繳清了其所有到期應繳的規費,無需加繳或補繳,亦無任何因違反有關税務法規及規費規定而將被處罰的事件發生。

4.3.3甲方和乙方保證,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實、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經或有證據表明即將發生的對 的經營管理理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且甲方和乙方保證向丙方提供的 的資產及負債清單的真實性。

第五條 丙方的保證並承諾

5.1丙方保證並承諾,丙方是依據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組建成立,有效存在併合法經營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經政府授權和批准並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

5.2丙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無任何導致其歇業、終止或對其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及威脅發生。

5.3丙方已具備締結本協議、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權利、行為能力和內容授權。

5.4丙方保證並承諾履行本協議將不會出現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5.4.1違反或與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內部具有最高效力的規範性管理文件相沖突。

5.4.2違反對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義務。

5.4.3違反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政府命令。

第六條 保密

本協議各方保證,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協議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就本協議項下的事務,以及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的有關 的財務、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的信息外),否則保守祕密一方有權要求泄露祕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本協議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實:本協議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自然災害、戰爭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屬不可抗力的範圍)。

7.2如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義務的,該方不應被視為違約。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其後的15天內提供證明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明。

7.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雙方應當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求公平解決辦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須解除協議,則各方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由各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保證並承諾,即構成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2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因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項下部分或全部義務而給其他方造成實際損失時,違約方有義務為此做出足額補償。

8.3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條所述的期限支付轉讓價款,則從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繳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甲、乙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丙方應向甲、乙雙方支付違約金各500萬元人民幣,甲、乙雙方有權在應退還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除該筆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乙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乙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賠償款。

8.4如果甲方和(或)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第四條所作的保證並承諾,導致本協議所約定的股權轉讓無法完成或股權轉讓完全後或由於甲乙重大債務原因迫使 無法經營的,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乙雙方應退還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並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人民幣。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丙方有權向甲、乙雙方追償賠償款。

第九條 特別約定條款

9.1各方協商並同意,自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由

丙方負責組織 的經營和管理。

9.2本協議簽署之日作為各方確認 資產及負債狀況的基準日。發生在該基準之前的 的所有債權,由甲乙雙方負責清償,如由於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的 的訴訟、仲裁,若其他行政權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負責解決,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9.3本協議各方同意,簽署本協議之同時另行簽訂一份《股權變更協議》,若發生本協議第八條所約定的違約行為並達到了本協議的解除條件,則該《股權變更協議》生效,守約方可持《股權變更協議》自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將 的公司股權結構恢復到由甲乙雙方為公司的全部股東狀態,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視情況而定)

9.4本協議為便於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可以採用工商部門統一制訂的股權轉讓格式合同,如統一的格式合同條款與本協議條款中發生衝突時,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第十條 費用負擔

因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行為所發生的全部税項及費用,凡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者,依規定辦理;無規定者,由協議各方平均分擔。

第十一條 協議的解除

11.1本協議約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成就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11.2協議各方達成書面一致的意見,可以簽署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11.3任何一方行使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需提前15天通知對方,通知需採用第13.3條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如本協議各方就本協議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協議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做已送達。

13.4本協議自各方籤或簽章之日成立,並於丙方向甲、乙雙方支付了首期款項之日生效。

13.5本協議生效後, 的原有印章除辦理工商登記或經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後,啟用新印章。

13.6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一份報工商部門備案,一份留 備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籤):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籤):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籤):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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