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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夥協議書十三篇

三方合夥協議書十三篇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供車方)

三方合夥協議書十三篇

乙方: (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範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調)

旅遊客車, 輛,為接持旅遊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 ,線路: ,

經停: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

徵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總計車費共人民幣 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税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5%税點。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並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繫方式。並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繫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後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7天前扣總車費的10%,用車前6至4天扣總車費的50%,用車前3至1天扣總車費的80%,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電 話: 傳真: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3

三方合夥辦廠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帳號: 帳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帳號:

電子信箱: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工廠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不出資,以 技術支持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10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店面共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則,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期滿清算後才能抽回資金。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 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同時,合作雙方任何一方不能與除甲乙雙方的其他人勾結損害另一方利益,一經發現,利益被損害方被有權要求勾結其他人損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損害的利益金額雙倍賠償。

2、合夥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權限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②對於合夥事業項目有決定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夥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夥協議自甲、乙雙方籤

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5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甲、乙、丙三方就經營汽油、柴油等石化產品的有關事宜,為了明確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合夥事項:經營。經營地點:。甲、乙、丙三方按同等比例投資,投資金額人民幣元(¥元)。

二、合夥期限:

三、資金來源:。

四、風險承擔和利潤分配:風險承擔和利潤分配原則均按甲、乙、丙方投資比例,即甲、乙、丙三方各佔33.33%承擔和分配。

如果此協議履行期間,因業務需要增資,甲、乙、丙三方必須以現金出資,出資仍按同等比例。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與首次出資相同。

五、甲、乙、丙三方經銷的產品。

六、合夥期間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瞭解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合夥的財務帳目,合夥期間的經營甲、乙、丙三方協商進行管理。

七、具體工作分配,甲、丙方共同負責外圍工作(銷售產品採購、市場維護、開拓銷售客户,與銷售客户進行溝通,提升銷售業績,銷售回款);乙方擔任會計(負責及時登帳,結帳)。

八、投資款的使用及費用報銷的約定: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所經手的費用票據,必須經三方簽字後方可進入財務流程。任何一方不可以單獨支取費用。

九、債務償還及利益分配按下列順序進行:

⑴投資款除交納各種費用後,用於資金流動。甲、乙、丙三方每月工資為元,必須按月支付。

⑵每月支付三方工資後,先扣除必須支付的其它費用,然後扣除費用後,再清償三方債務

⑶按本條第二項方式扣款後,如還有節餘,清償債權人的借款。

⑶按上列本條第二項、三項扣款後,如有盈餘,先將盈餘進行利益分配,利益三分均分。 ⑷結算時沒有盈餘分配或合夥財產虧損的,虧損三方共同承擔。

十、償還完借款時,甲、乙、丙三方可以退股,可以轉讓自己的出資,但只能轉讓給三方之一,轉讓其他方需經合夥另兩方同意。

退股的約定:甲、乙、丙三方中如有任何一方自願退股,原始股金及分紅在退股後的第一年不予支付,第二年支付所有原始股金及分紅的1/2,剩餘部分第三年支付完畢。但前提是退出方不從事和本公司相競爭的行業,如違反此前提,則不予退還原始股金及紅利。

十一、股份轉讓的約定:未經其他兩方同意,私自轉讓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視為無效,有轉讓其股份的部分或全部時,其他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力,以三方共同認可的書面形式簽字備案為準。

十二、禁止行為: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另兩方,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十三、合夥解除: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解除;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解除;

3、解除合夥需提前月告知合夥另一方,並經雙方同意;

4、合夥解除後以合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甲、乙、丙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夥給另兩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十四、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清算,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十五、在協議履行期間,經三方協商可以解除此協議,未經協商三方協商不得無故單方解除協議,否則違約方賠償另兩方的損失。

十六、甲、乙、丙三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協議一式叁份共三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打字部分和手寫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與丙方於xx年x月日簽訂了《項目供配電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經丙方同意,甲方將該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甲乙丙三方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宜各方方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全權負責《項目供配電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內規定的甲方所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及責任,包括工程施工、結算工作的配合與工程的維保等,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2、乙方應具備與甲方同等的企業資質與與能力,乙方對所提供的企業資料的真實合法性付全部責任;且甲方對乙方能夠承接《項目供配電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作作負有不可推卸的擔保責任。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間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時而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應不受影響。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間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時且不具備法律效力時,則《項目供配電安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仍有甲丙雙方履行,不受影響。

4、對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説明、解釋,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的項目業主為________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該項目____、___以及附屬設備的供應商,乙方採購的______由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生產供應。

甲方與乙方在20xx年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乙方在20xx年x月與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合同金額_________萬元以及補充協議金額_________萬元,合同金額總計:_______萬元。目前,丙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供貨。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款的相關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委託甲方從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的__款中扣除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整),全額代乙方支付給丙方,作為乙、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中的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款(合同金額:_______萬元)。

2、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應付丙方的_______萬元貨款由甲方代為支付,代為支付的___款由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的設備貨款中相應扣除。

3、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應付丙方_________萬元的貨款由甲方代為支付。

4、發票的開具仍按原合同關係:丙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全額發票,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

5、丙方收款信息為: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 , 身份證號碼: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丙方: ,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1、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購買客運長安車,總投資為154395元(大寫:壹拾伍萬肆千叁百玖拾五元);甲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乙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丙出資51465元(大寫:伍萬壹千肆百陸拾伍元),各佔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在日後中經營獲得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即各三分之一)分配。

2、 三方約定以甲方丈夫(江華強)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並聘請江華強為駕駛員,但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甲乙丙三方按份額共有。

3、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4、 合夥車輛由三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5、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2)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6、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 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9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_年_月_日出生,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乙方: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需求和甲方實踐教學的安排,為提高學生實踐技能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加強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管理,保障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丙方與乙方雙向選擇,通過乙方面試、考核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優先錄用安排就業。實習時間安排在20__年月號至年月日,乙方負責甲方實習生的崗前培訓。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的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實訓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教育實習學生遵守乙方有關規定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努力工作。對違反紀律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根據社會勞動保險有關規定,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在工作時間之外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指導人員,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在學習,生活上要一視同仁,不得歧視。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3、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核,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正式錄用調崗、離崗、違紀、受到獎懲等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4、實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應優先錄用為正式員工,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實習成績不合格的實習生,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説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

5、乙方為甲方實習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和相關生活設施,在實習期間為實習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實習津貼。

四、丙方職責:

1、丙方有權利住宿在乙方所提供的場所,並且按月從乙方領取實習津貼。

2、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乙方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努力工作。實習期間如果未經甲方和乙方同意,中途私自離開,取消其實習資格,甲方不再負責推薦就業。

3、丙方在實習期間不得參與賭博、酗酒、參加非法組織和做有損於學校、企業形象和利益的活動。

其它未盡事項,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學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合夥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項目組,共同出資經營叁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項目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叁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閲賬簿。

8、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

1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項目事務的決定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禁止行為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當然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除名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退夥程序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出資的轉讓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12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丙方(保證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從事生產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乙方專款專用,本款只能用於乙方生產經營,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兩方不予承擔,乙方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甲丙兩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及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借條)。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月利息為______%每月利息______,利息按月結算。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__年三月十六日。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條交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一個月不付利息屬違約;

2、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約超出15日,則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數額處以日利率3%的滯納金,滯納金區別於利息、違約金獨立存在,與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不衝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需提前15日通知對方,在三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擔保條款

1、乙方自願用位於______地方的房屋______m做抵押,具體事項另附表和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其中包括本息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並有權處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及利息,抵押權自動解除。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歸還本金及利息,乙方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超出15日,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3%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賠償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借款必須以借條和借款合同兩項為準,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另外兩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並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______份在房產管理部門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丙方:(簽章)

年月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 篇13

甲方:乙方: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需求和甲方實踐教學的安排,為提高學生實踐技能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加強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管理,保障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丙方與乙方雙向選擇,通過乙方面試、考核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優先錄用安排就業。實習時間安排在20__年月號至年月日,乙方負責甲方實習生的崗前培訓。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的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實訓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教育實習學生遵守乙方有關規定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努力工作。對違反紀律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根據社會勞動保險有關規定,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在工作時間之外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指導人員,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在學習,生活上要一視同仁,不得歧視。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3、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核,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正式錄用調崗、離崗、違紀、受到獎懲等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4、實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應優先錄用為正式員工,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實習成績不合格的實習生,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説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

5、乙方為甲方實習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和相關生活設施,在實習期間為實習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實習津貼。

四、丙方職責:

1、丙方有權利住宿在乙方所提供的場所,並且按月從乙方領取實習津貼。

2、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乙方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努力工作。實習期間如果未經甲方和乙方同意,中途私自離開,取消其實習資格,甲方不再負責推薦就業。

3、丙方在實習期間不得參與賭博、酗酒和做有損於學校、企業形象和利益的活動。

其它未盡事項,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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