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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9篇)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9篇)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19篇)

乙方:

丙方:

甲、乙、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資註冊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税務登記證)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運營期間努力經營並初步達成預定目標。

丙方是一家規模型生產企業,為有效整合資源。現甲乙雙方的同意丙方出資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經股東各方平等商量,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_____新產品研發的指導性方案並參與技術指導,丙方負責______新產品的開發、生產並投入相應配套經費。

2.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___________新產品的獨家銷售代理,負責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3. 丙方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_____________的研發和生產工作。

4.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協助___________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義務公開所研發產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價格。

6. 丙方獨立開發的產品在公開各種成本後,加收6%-8%的利潤價格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進行供貨(年度銷售超過1萬台,供貨價格另議)。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各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佔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股東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各方同意,然後重新核定股份結構。

三、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股東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注資、撤資,股權的轉讓

A注資: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股東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撤資: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撤資;如執意撤資,撤資後以撤資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撤資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各方同意,任何出資一方不得退出。

C股權的轉讓:允許股東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時,第三方須經其餘股東同意並認可。

3、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出資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其餘股東各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各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糾紛的解決

股東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商量,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商量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股東各方職務分配如下:

公司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實現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按照合資股份比例進行共同出資。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各方共同商量,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各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X年X月X日

乙方(簽名):

X年X月X日

丙方(簽名):

X年X月X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轉載自本站,請保留此標記。)%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為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保證企業順利運作和不斷髮展,經全體股東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股東根據某文件關於股份合作制企業試點意見,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資的方式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定名為: (以下簡稱企業)。

企業註冊地址: 。

二、企業的性質和組織形式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營利性企業法人。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由 家法人共同出資其中 %,其餘%由個人出資。股東以其出資額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以其資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企業的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條例規定,並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三、企業的經營宗旨:

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四、企業的經營範圍:

主營:

兼營:

五、企業的經營方式:

六、企業堅持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七、企業的股本總額為全體股東認繳股本的總和,並由股東一次認足。股東一經入股,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退股。

企業設置優先股和普通股兩種股權。其中優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資額的 %派發。(注:企業也可不設優先股)

八、企業在辦理註冊登記後向股東簽發記名的出資證明書,作為股東的入股證明和分紅依據。

九、股東的出資額按下列原則解交到位: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個月內,一定要按協議向企業籌備組辦理入股資產移交和認繳出資的手續。移交、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企業法人所有。

十、企業正式設立後,一年內股東不得轉讓其或部分股份,一年後需轉讓股份的,按企業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股東各方應完成組建企業的以下有關事項:

1、股東各方共同委託 作為企業籌備組負責人,負責辦理組建企業的申請手續,並負責完成下列的工作:

(1)組建企業籌備工作機構及配備工作人員;

(2)向有權審批企業的部門申報企業組建的有關申請報告及文件資料;

(3)負責向全體股東辦理出資清繳手續;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開業登記註冊,並負責辦理税務登記、銀行開户等手續;

(5)負責企業籌備過程中全體股東委託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東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到位;

(2)提供工商登記的有關資料,協助辦理工商登記;

(3)負責企業籌建工作機構委託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東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的權利和義務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三、企業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由創立會選出董事會成員,企業正式註冊登記之日董事會方可正式行使職權。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董事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企業法定代表人)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會可根據需要出聘請資深人士擔任名譽董事長、董事會顧問。董事會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四、企業設立監事會,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廠長)、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由 人組成,任期年,可連選連任。監事會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十五、企業經理(廠長)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全面負責。十六、企業設經理(廠長)一名,經理(廠長)由董事會聘任;副經理(副廠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經理(廠長)工作,對經理(廠長)負責。

十七、經理(廠長)任期為 年,可連聘連任。

十八、董事長、經理(廠長)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或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九、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由經理(廠長)負責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提出設立相應的經營管理機構的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後,由經理(廠長)負責組織和領導。

二十、經理(廠長)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二十一、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費。企業的員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税。

二十二、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專職財務負責人,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管理財務工作,企業財務接受全體股東的監督。

二十三、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二十四、企業財務部門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個月內,由經理(廠長)負責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查批准。

二十五、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依法繳納規定的税費後,其淨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指超過用利潤抵補虧三年期限仍未補足的虧損);

2、提取公積金15%(經股東會批准可增加提取比例);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優先股股利;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業發放股利可採用現金、出資證明書及其它有價證券的方式。

二十六、企業税後淨利潤在未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企業根據經營情況對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企業無盈餘的時候,原則上不可以分配股利。

二十七、企業破產或終止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算,企業破產以其資產清理為限。

二十八、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三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宣告企業終止並進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東未按協議第九條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違約股東應向企業繳付認股額的`%作為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拒付違約金的,取消其股東資格。

三十、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企業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退出企業。

三十一、任何股東不得用企業的名義進行違法活動。如果發生,該股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造成的損失。

三十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企業設立失敗,任何股東均不負違約責任,企業籌備組應負責退還股東的出資。創立過程中已開支的費用,由全體股東按其股份比例分攤。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日期: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 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 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資註冊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税務登記證)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運營期間努力經營並初步達成預定目標。

丙方是一家規模型生產企業,為有效整合資源。現甲乙雙方的同意丙方出資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經股東各方平等商量,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_____新產品研發的指導性方案並參與技術指導,丙方負責______新產品的開發、生產並投入相應配套經費。

2.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___________新產品的獨家銷售代理,負責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3. 丙方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_____________的研發和生產工作。

4.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協助___________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義務公開所研發產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價格。

6.丙方獨立開發的產品在公開各種成本後,加收6%-8%的利潤價格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進行供貨(年度銷售超過1萬台,供貨價格另議)。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各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佔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股東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各方同意,然後重新核定股份結構。

三、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股東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注資、撤資,股權的轉讓

A注資: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股東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撤資: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撤資;如執意撤資,撤資後以撤資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撤資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各方同意,任何出資一方不得退出。

C股權的轉讓:允許股東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時,第三方須經其餘股東同意並認可。

3、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出資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其餘股東各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各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糾紛的解決

股東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商量,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商量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股東各方職務分配如下

公司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實現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按照合資股份比例進行共同出資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各方共同商量,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各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_年_月_日

乙方(簽名):

_年_月_日

丙方(簽名):

_年_月_日

公司蓋章確認: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第一條、總則: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託,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儘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有限公司,根據企業之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籤述合作協議一切具有合法效力。現本着平等互利投資受益,雙方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代表和乙方投資人 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第二條、合作雙方概況及條件:本合同的合作各方為,甲方: ,註冊地址: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企業代碼證: ,甲方企業現基礎設施做基礎。

乙方投資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投 元作為合作的基本入股。(公司註冊資金310萬元,投資3.1萬元擁有為1%股權)

第三條、合作目的、範圍和發展規模: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山西__公司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於通過資金引入,開拓市場,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1)合作範疇目的:以山西__公司為基礎,依託現有裝備、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投入資金 元

(大寫:元整)作為流動資金,為雙方合作基礎,以求儘快實現長遠規劃,第一步,以嚴謹的科學態度面對現實、現狀,以人為本,求賢任能,以汽車銷售為重點,以電子商務和教育培訓為依託,從而積累資本再謀大發展。第二步在資金狀況和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本公司自主研發軟件、硬件、教育科技產品及P2P行業產品。

(2)合作的條件及目標:山西__公司是合作的基礎條件,而企業所有權、現有設備所有權為海林豪傑科技所有,但乙方投資入股只享受企業年終盈利分紅。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一切正常經營管理均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有義務協助管理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有負責監督。雙方合作的目的在於提高效益,獲得利益。而乙方投入資金只能用作於公司基礎建設和生產流動資金。

第四條、合作經營期限和利潤分配:雙方商定合作期限

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一方提出並經另一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長合作期限。 合作的利益分配為税後的利潤分配。

(定期投資,保本收益,年分紅欄目表:投資金額1-20萬,投資年限分別為1、2、4年,投資收益分別為12%、15%和20%)舉例: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案,首先是協商或經第三方協調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進行合同仲裁、仲裁失敗後可到各自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可在動作中雙方協商作以補充,而續訂協議同樣具有相同效力。本合同不經公正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築業優良品質,。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准經營範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准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公司全部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條、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第二條、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三條、總經理享有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並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四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係。

第五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第一條、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______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______月,其餘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第二條、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税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一)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二)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税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8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所有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第一條、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第二條、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第三條、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一)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三)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四)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五)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二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一)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並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三)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後全部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第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第四條、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股投資經營_網絡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

“_網絡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

二、經營範圍為_等。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範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

甲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70%,摺合公司股份為63%;乙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30%,摺合公司股份為27%;丙方以技術出資,摺合股份為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四、各方出資方式

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後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後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後不再追加投資。

五、

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六、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並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協商出任。公司會計由方委派擔任,出納由方委派擔任。

七、

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後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

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並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十、股份轉讓:

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_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持,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叁拾萬元並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

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經營_________飯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乙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參股_________飯店合作經營成為股東,佔有店裏_______%股份。

2、甲方為飯店所有者,佔股_____%。

第二條:雙方責任

1、乙方需來店裏上班並參加管理,如不能來店裏上班需承擔一名店員每月的工資。

2、合作期間除特殊情況外雙方無權給熟人免單,否則對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另一方負責

3、店內事務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協從經營管理。

4、購買設備、擴大經營等重大事項需經雙方共同協商。

第三條: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撤股,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_______年到期後雙方沒有異議協議延續執行

2、試營業_______個月,試營業期間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紅,為了保證乙方的投資不受損失,試營業期間乙方有權提出不合作,但參股資金要_______年期滿後才能退還,如有虧損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飯店盈虧和賬目

1、所得利潤根據雙方所佔的股權比例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_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_%。

2、經營中的虧損由雙方共擔。

3、合作賬目公開,一年分紅一次。

4、如果店內需增加設備等,雙方按股份比例出資。

第五條:其他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應以銀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資款。

2、如遇到政府拆遷,或其它不可預測的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按股份承擔。

3、如經營發展,甲方開新店,乙方有優先投資權。

4、不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

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應。

第六條: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公司股東大會的一致通過,先將__________公司營業利潤分紅事項作如下協議,全體股東以茲遵守:

一、____________綜合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由________和________共同註冊,________和________以部分出資和技術入股,上述人員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450萬元,並以合作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

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30萬元,並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參與經營;

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20萬元,並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參與經營;

________,無現金出資,但以合作公司註冊股東和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合作公司的辦公地址:

四、職務和分工:

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董事,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管理;

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副總經理,協助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________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配合執行董事對外執行合作公司的相關事務。

五、利潤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經營

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佔59%、________佔21%、________佔19%、____佔1%的比例分紅。每月提取當月的税後利潤的5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6個月提取近6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1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1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六、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

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退股。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執行董事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七、退股方式: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應該向執行董事提出書面申請。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八、本協議簽定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式四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

九、簽字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_______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併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並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_______有限公司個擁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___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___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___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___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___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註:

乙方負責:

備註:

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____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清算日結束後,對_______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__年 __月_x_。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後確認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_x_元)作為出資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甲方現共投入資金x_x_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x_x_元,另x_x_元於x_年x_月x_日前注資到位,剩餘x_萬元x_日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x_x_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x_x_元,另x_x_元於x_年x_月x_日前注資到位,剩餘x_萬元x_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餘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股東合作協議書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啟動資金為 元,其中:

1、啟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3) 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成立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註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甲、乙、丙三方組成,經選舉 為董事長, 為董事,任期均為兩年。

2、聘任 為公司 總經理 ,負責公司整體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合同簽訂起 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7、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8、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為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為,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9、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__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閲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閲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__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__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__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__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___x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併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其擁有___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並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___x有限公司個擁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_x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_x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_x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_x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_x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註:

乙方負責:

備註:

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__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清算日結束後,對___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_年 _月_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後確認其在____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_萬元)作為出資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甲方現共投入資金x_萬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x_萬元,另x_萬元於x_x_x_前注資到位,剩餘x_元x_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x_萬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x_萬元,另x_萬元於x_x_x_前注資到位,剩餘x_元x_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其餘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為將a企業改製為_______________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________名發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__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淨資產(生產性淨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佔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__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淨資產(生產性淨資產)折價_______元,摺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佔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摺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於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a(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8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上述三方合夥人就合夥經營西餐廳一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現行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誠信的原則就有關於合夥經營一事達成相關協議,並形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1.1,(以工商部門批准的字號為準).

1.2經營地址: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入股比例: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後,協議三方需將入股現金一次性交付至合夥經營賬户中 ,視為入夥完成,任何一方在合夥經營期限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條:三方約定每月 號作為結算時間,在此時間將餐廳經營賬目進行全面核對,結算當月利潤、成本等事項,並形成書面結算單據,人手一份。

第七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定於。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 年內,除出現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退夥事由之外,原則上不得提出退夥。

第十條: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共同聘請總經理一名作為西餐廳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義經營人,作為餐廳日常經營的執行者。其權限為:

1.良好執行完成合夥人下達的決策;

2.負責西餐廳的日常經營;

3.對不超過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權;

4.協調日常經營中餐廳產生的各類糾紛,協調相關部門關係,保障餐廳日常良好運轉;

5.對餐廳內部一般服務人員(除合夥人直接聘用、委託人員之外;除大廚、財務、採購之外)享有管理、培訓、任免權利;

6. 不享有對外簽訂標的超過 元或對餐廳經營有影響的合同的權利。

7.不享有餐廳經營利潤的分配權、支配權及其他任何權利。

8.不享有其他未經合夥人書面授權的權利。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

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正規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教育諮詢(不含出國留學諮詢)。

一、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乙方以勞務技術出資佔5%,以現金出資 萬,佔 %(乙方共佔有公司股份的)丙方佔 %,以勞務技術出資。

二、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1)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3)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祕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第十二條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第十五條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第十六條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九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應及時收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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