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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精選16篇)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精選16篇)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精選16篇)

乙方:

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標準,保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真正實現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保護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爭創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範單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告知乙方“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原則上由駐地辦負責製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標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乙方辦理完施工審批後,開工前由路政大隊指導並監督施工安全標誌的設置,在設置完成後進行驗收。

(2)培訓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安全員,並對其應履行的職責和着裝、設備等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3)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標誌的.擺放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標準即石黃管理處【20xx】24號文附件3《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佈置圖》,如發現施工安全標誌擺放不規範或嚴重缺失,路政大隊將根據現場情況開具《停工整改通知書》。若乙方未執行《停工整改通知書》,甲方有權進行清場。

(4)向乙方通報上級有關指令、惡劣天氣以及突發事件等重大問題。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H30-20xx《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和冀石黃【20xx】24號文《石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管理規定》進行安全標誌擺放和養護作業。

(2)乙方要根據工程量大小設專職安全員如干名,不得隨意更換安全員,必須經過路政大隊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的安全員負責施工標誌的擺放以及對來車方向車輛的預警和提示,如發現標誌有損壞或缺失現象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彙報,並及時領取以便更新或補齊安全標誌,確保安全施工。如甲方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隱患,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執法人員的整改和處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後,未得到甲方復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區域,清楚垃圾和雜物,保證施工現場的衞生和整潔。施工人員應統一着裝,並嚴格在施工區域內施工。

(5)施工車輛應保證性能良好,嚴禁養護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不得使用報廢車輛。

(6)施工車輛應儘量不佔用快車道,如必須佔用時應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執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須經養護部門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須整齊,袋裝水泥必須碼放整齊並進行遮蓋,遮蓋要整齊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對於砂石料等材料必須分類存放、堆放整齊(堆成方形或長方形)並擺放説明材料種類及規格的標識牌,必要時還應對砂石料進行遮蓋。

(8)對挖除的舊水泥混凝土、瀝青路面等雜物要隨清並及時運走,不得堆放在作業區內,更不得扔到邊溝、邊坡及中央分隔帶上,若發現有隨意丟棄施工廢料等雜物的,責令乙方清除,或罰款後由其他單位完成。

(9)乙方不得對路面、標線、護欄等沿線設施造成污染,對造成污染的單位責令其清除乾淨,對於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產賠補償標準》進行賠償。(10)乙方在施工作業面準備一台清障保暢車,預防施工區域事故車堵塞道路。

(1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員不得橫跨、穿行高速公路,嚴禁上路攔截、搭乘過往車輛,不得阻礙過往車輛的正常通行。

(12)乙方無權在施工區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生過往通行車輛損壞乙方擺放標誌、工具、材料等情況,必須上報所管轄區路政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由於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種問題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結清施工款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為確保學生乘車的安全,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學生、學生家長(甲方)與司機、車主(乙方)簽訂此協議書。

一、乙方要保證不準帶病車、無牌無照車輛運送學生,車輛必須上線檢查,檢查後,方可上路行駛。

二、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三、不準超員、超速,司機不許疲勞駕駛、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

四、遇有冰雪路面,車輛要聽從交警指揮。

五、乙方保證學生乘車的人身安全,不準違章行駛,如學生在乘車時出現涉及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必須找司機或找另外的車代替,保證學校學生正常上下學。

七、運行途中,學生不許在車廂內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學生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八、學生乘車時要嚴謹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減少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一、校方的義務和責任。

1、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遊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範於未然。

2、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4、對曠課、缺勤的學生,班主任應儘量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5、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對夜不歸宿、隨意亂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者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範圍內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制定安全預案。

7、適時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8、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告知後,該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二、家長或其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後的行為動態,教育學生不允許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遊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遊、進入“網吧”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遊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並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裏有事,希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症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儘量接送,四至六年級學生如果家庭離學校較遠,也要接送,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或到校門口接),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後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並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建設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施工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萬新村的自住用房建設的部分工程(木工)承包給乙方,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明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施工安全責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指派專人加強對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專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年滿十八歲身體健康,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甲方為減輕乙方因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施工人員意外傷害應承擔的責任,特辦理了施工期間的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保額及理賠款項由甲方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實施。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6

甲:

乙: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7

本次外出前學校已對本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本人鄭重承諾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以下規定,規範自己的言行,嚴守紀律,若出現意外事故和傷害,由本人負責,特作如下承諾:

一、本人自願參加本次活動,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集體外出活動期間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或公司規章、校紀校規,遵守社會公德,做文明人、講文明話、幹文明事,自覺維護學校和大學生形象。

三、尊重當地羣眾民俗習慣,遵守景區管理規定,愛護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

四、自覺服從帶隊教師的安排,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不許隨便議論活動單位的有關問題,如有意見和建議,應向帶隊老師提出,由帶隊老師反映。

五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集體活動,不單人擅自行動,出現意外事件及時向帶隊人報告。

六、遵守安全教育會議提出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尊敬師長。

七、不酗酒鬧事、聚眾鬥毆和涉足娛樂場所,不進行攀巖、探險、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險性活動。

八、保證不擅自脱離隊伍,一定按時隨隊返回學校。

九、注意飲食衞生,不飲食過期、變質食品和飲料等,以防疾病發生。

十、不帶火種進山,預防火災發生。

十一、自願承擔不遵守上述承諾或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範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繫,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繫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願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並簽名。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百貨大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淘氣堡租給甲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涉及安全的各項責任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甲方租賃乙方淘氣堡日期20xx年6月1日-3日,為期三天;

二、租金約定每日X元,活動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次活動的申報審批手續;

2.協助乙方準備活動中的淘氣堡的安裝;

3. 製作“淘氣堡的安全規則”;

4. 如活動期間天氣變化和其它不可抗力情況,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即可終止此項活動;

四、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自願參加本次活動,認真閲讀並遵守 “活動安全責任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2.活動期間乙方派專人負責淘氣堡看管及兒童遊戲活動的整個過程;

3.兒童參加遊戲所使用淘氣堡乙方必須提供衞生和安全保障措施,以免產生對兒童的傷害;

4.遊戲前乙方必須做好兒童的安全提示;

5. 活動期間兒童憑豐潤百貨大樓有限公司發放的“遊戲卡”參加遊戲,乙方要保障持卡兒童的順暢參與;

6.如活動期間沒有“遊戲卡”兒童有意願參加遊戲,允許乙方可自行收費但持卡兒童必須保障享有優先權;

7.乙方自行攜帶的搖擺機必須保障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如因乙方責任(持“遊戲卡”兒童在遊戲過程中)發生意外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其職責,任何一方都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凡在本公司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1施工人員未經培訓和安全教育、未辦好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一切手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工地的各項管理制度,必須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及易滑鞋。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身體不適、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消防設備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或使用。

6在陽台、樓層和一切室內施工時嚴禁將頭伸向室外、井字架、電梯井、門窗洞口等危險處,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現場一切孔洞、坑槽,上架子作業前要檢查架子是否安全可靠,注意架子的探頭板和飛跳板,以免掉落傷人。

8施工中如要使用機械和手動電動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機械和電動工具的性能、操作規程及使用説明,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防止觸電傷人。

9特種工種人員(電工、焊工、架子工、塔司、起重工、機工等)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10高處作業時要遵守安全規定,佩戴好安全帶和防護用品,要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護措施,嚴禁向下拋扔雜物,工具和灰塵防止發生事故。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和一切非法用火,必須用火時要辦理用火證,作好現場消防工作,避免火災發生。

12施工人員禁止在新砌牆上行走,防止標號未達到強度,造成倒塌傷人。 13施工人員往架子上碼磚時,不得超過三碼,嚴禁荷載過重,架子失穩傷人。

14木工在木工棚用電鋸加工時,一定要按操作規程操作,有良好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得違章操作,不準吸煙和動一切明火,現場要及時清理,防止鋸末埋入電機過厚起火。 15施工人員嚴禁攀登腳手架、高車架及一切非通行上人道路,禁上乘坐非乘人運輸工具上下,防止發生事故。

16施工人員冬季取暖時,爐具安全防護措施要齊全有效,安好風斗防上煤氣中毒,任何人不得使用電爐子取暖。

17施工人員上下班後,嚴禁在街道、公共場所、居民區亂跑,嚴禁打架、罵人、盜竊等一切違法行為,晚間按工地規定的時間歸宿,有事必須向領導請假。

18進入施工現場要講文明、懂禮貌、嚴禁打架罵人、醉酒、賭博、隨地大小便等不良行為。 19上路要遵守交通規則,騎車行走不得違章,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20愛護國家、集體財產,工地材料、設備、工具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帶出場外,要接受警衞人員的檢查。

21非本工地施工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准並保證安全。

22危險部位施工時,一定認真熟悉安全交底和施工方案,不得違章蠻幹,如安全沒有保障時,施工人員有權停止作業,待整改後方可作業。

23施工人員要加強環保意識,遵守一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要求,任何人不得破壞環境,造成污染。

24施工人員要注意衞生,不吃變質食品,嚴防傳染病和一切中毒事故。

2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溝、坑、井中洗澡沖涼,以免發生逆水事故。

26冬季嚴禁到水庫、溝、坑中滑冰,嚴禁超近路走冰橋。

27各包工隊之間團結互助,禮貌待人,有問題通過工地領導協調解決,嚴禁互相打架,製造矛盾,杜絕意外事故。

28工地內嚴禁自拉、自按電線或電氣設備,需用時必須通過領導找電工解決。

29施工人員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做到不違章冒險作業,發現違章指揮杜絕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30施工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凡患有心臟血管、高血壓、癲癇病及各種突發病,對安全沒有保障的各種疾病和殘疾,禁止參加施工作業。

31認真學習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要求不參與一切邪教組織和違法犯罪活動。

32 認真遵守有關交通法律法規,行走出行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橫穿馬路,做到紅燈停、綠燈行,穿越公路走地下通道、過街天橋、人行橫道,以防發生交通事故。

33 高處作業嚴禁從上向下投扔雜物和渣土,嚴禁挪用拆改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嚴禁動用各層專用消防設施及消防供水水源。

34 嚴禁到學校民宅擾亂公共秩序和私人生活,不得隨意到街道、村莊以及禁止出入公共場所閒逛,杜絕違法犯罪行為和有損社會公德的事故發生。

35 嚴禁破壞偷盜公共集體財物、設備、設施和個人私有財產,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杜絕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

36 未經允許嚴禁私自生煤炭爐取暖、做飯等以防煤氣中毒事故。

37所有施工人員生病看病要到國家正規醫院打針購藥,嚴禁到私人小診所或無行醫執照藥店看病、打針、購藥等,以防發生醫療事故。

38嚴禁到小攤小販處購買食品及飯菜,以防食物中毒。

39認真學習牢記安全生產協議書的各項規定。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協議書,並認真遵照執行。此協議書為入場教育內容,不簽訂者,不得上崗作業。

40以上各條望施工人員必須認真遵照執行,如違反上述規定,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造成事故和違法犯罪行為的,由責任方負主要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1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項目部負責人):

乙方(施工人員):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2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範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繫,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繫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願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並簽名。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3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為確保學生乘車的安全,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學生、學生家長(甲方)與司機、車主(乙方)簽訂此協議書。

一、乙方要保證不準帶病車、無牌無照車輛運送學生,車輛必須上線檢查,檢查後,方可上路行駛。

二、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三、不準超員、超速,司機不許疲勞駕駛、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

四、遇有冰雪路面,車輛要聽從交警指揮。

五、乙方保證學生乘車的人身安全,不準違章行駛,如學生在乘車時出現涉及人身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必須找司機或找另外的車代替,保證學校學生正常上下學。

七、運行途中,學生不許在車廂內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學生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八、學生乘車時要嚴謹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司機簽字:

車主簽字:

日期:

工地個人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項目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項目後首先要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後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項目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設備、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並通知項目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並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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