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投資額、投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此名稱為擬設立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登記註冊名稱為準。)為項目經營主體。經營期限為20年。
各方出資額:
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70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30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此後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出資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雙方應完成出資。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該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
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乙方委託甲方代表甲乙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的權
利和義務 ;
(2)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由甲方指派,財物總監由乙方指派。.乙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對外簽訂為期半年以上合同及參與價值超出的項目時,必須有乙方的參與。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未到協議約定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期限決定終止經營的。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雙方一致同意;
2.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甲乙雙方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為獨立法人,甲方債務及經營狀況發生改變不對新公司產生影響。
4.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 向其乙方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傢俱加工生產項目,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兑現技術,設備與場地。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兩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乙方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乙雙方按比例負擔。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按照雙方商議進行固定比例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兩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之制定目的在於保護基於完全自願而簽訂該協議的簽約雙方之利益。
1.甲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適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表演時間|表演時長|表演造型|藝員配合|等項目。
在甲方認為有適當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進行事先彩排或預演,乙方應予以配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服裝|道具|車馬使用|餐飲|;有另行議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的正當權益。
2.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在達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標後,有權獲得本協議商定的報酬。
乙方有權援引適當法律及法規條文拒絕不適當的表演內容,且該拒絕事項不在違約之列。
乙方應不得耽誤甲方所制定的與乙方相關的工作進度並應積極配合。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動作|力度|協調|音準|音高|等具體內容和|感情處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內容。
3.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就合同發生爭議,可以訴諸簽約所在地具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或訴諸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金額之雙倍作為違約金金額。
4.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機構:_______________
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
其他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經營權轉讓共同種植、經營農作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經營形式
甲乙雙方採取股份制經營形式,其中:
甲方佔總股權51%
乙方佔總股權49%
乙方投入人民幣:作為雙方合作風險抵押金。
二、 合作經營期限
以幸福村民與甲方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間為準。
三、 費用、利潤結算
1. 在協議履行中,所發生的土地租賃費、人工費、油料費、維修費、專家費、利息等經營費用均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2. 成品糧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軸)所產生的收入一同計入淨利潤,作為經營利潤的組成部分。
3. 每個經營年度末,結算經營淨利潤,按照甲、乙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攤。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協議履行期間投資資金的融資。
2.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的田間種植技術指導。
3. 甲方負責對土地種植期間農資的供應和協調。
4.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成品糧的回收。
5. 甲方負責乙方承包地上農作物種植過程中的監管工作(包括財務核算、費用列支、田間管理等工作)。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組織所在村村民落實土地承包工作,並協調村民與甲方辦理土地承包手續及每年的承包價格。
2.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保障的合法權益。保證合同期內甲方電價格合理、用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 協助甲方進行田間種植技術的管理,進行農資新技術的開發、宣傳和應用。
4.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監督所屬村民,不得重複將土地經營權進行轉讓給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轉讓出現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若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乙方與所屬村民共同進行賠償。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5.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田間管理,對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壞等情況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6. 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負責秋收期間管理工作,對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糧被盜的情況,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7. 乙方定期向甲方彙報田間種植管理情況,以及費用支出情況。
五、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一)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根據甲方的損失情況經乙方於所屬農户協商減免當年的承包金。
(二) 在協議履行期內,若乙方所屬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繼續在合同期內轉讓土地經營權。
六、 違約責任
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協議及其所屬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須支付相應經濟損失的違約金給甲方,並退還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不予退還甲方的承包金,並且解除此協議。
七、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有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電話:
乙方負責人:
為豐富羣眾文化生活,充分創造出更好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同意合作娛樂場所的有關項目。就合作經營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營單位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經營項目
a、名稱
b、價值人民幣 元整。
c、甲方應支付乙方押金人民幣 元整。
三、經營方式、期限及地點
經營方式:雙方共同合作經營遊戲機娛樂場,乙方以寄台的方式運作。
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作地點:
四、雙方費用的分擔
a:娛樂機及場內安全由甲方完全負責,娛樂機台損壞及故障由乙方維修及更換。(人為除外)
b:甲、乙雙方每天核對賬目,並按比例現金分賬,雙方不得託欠,十日結賬一次。
c:在營運期如出現虧損,每天超過人民幣一萬元時,甲方應停機並通知乙方人員。
d:機器在正常使用時損壞及故障應由甲、乙雙方負擔。
e:運費分擔:甲方負責到場的運費,乙方負責機台運回的運費。
五、 利潤分成
分比例為:甲方為總營業額 %;乙方為總營業額 %。
六、雙方的責任問題
a、機台由乙方負責維修及乙方員工管理,行政對外由甲方管理人員負責。
b、甲方負責維護乙方的娛樂機及人員安全不受人為損壞、沒收或查封。如出現上述事件,甲方負責在三個月內負責追回及處理各方關係,若被沒收超過三個月,甲方要賠償乙方全額的機械設備成本(注:賠償額按乙方投資市場價格為準)。
七、違約責任
a、協議履行中如發生意見,由雙方派代表協商解決,在國家的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影響工作,使娛樂場不能運作,且甲、乙雙方不得任意中途退出合作。
b、正式開業後,若每月總收營業額達不到 萬元整,乙方有權把機器隨時撤走,終止使用,不作任何賠償。
c、本合同終止時,甲方要把機器安全退回乙方,乙方則退回80%押金。甲方不得限制乙方與其它場地合作。
八、其它事項
a、本協議須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本協議個性或補充須甲、乙雙方共同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b、本合同連清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憑以遵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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