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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遊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閲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一) 此次自駕遊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都是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甘肅車主俱樂部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脱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後其行為後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週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後於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八)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九)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願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閲讀並詳細瞭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後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

參加活動者簽名:

年 月 日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 篇2

主辦、組織方:

領隊:

活動時間: 20xx年*月*日

本次出行完全是自願性參加活動,如出現事故組織方應積極主動的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法律責任。

(一)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二)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週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

(三)參與者因活動前存在個人健康問題(如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疾病),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騷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並提供詳情解答。

(四)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脱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並簽署書面離隊協議,離隊後其行為後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五)自駕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組織方為在活動前兩個工作日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者購買旅遊保險,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購買保險。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方有義務協助其處理保險公司賠付事宜,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七)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導航車(頭車)及落後於(尾車)。

2、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導航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3、活動出發前車輛應加滿油,活動過程中油量消耗過半時,應嚮導航車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許可後車隊統一加油。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導航車並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雙燈示警。

5、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後可繼續前進。

6、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導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九)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作相應處罰):

1、本次活動對講機頻率為002,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儘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參與者毆鬥、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車輛,或在活動期間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將自己置於危險境地,或自傷自殘、自殺、自殺未遂、自損等,因本人實施故意行為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十一)組織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戰爭、騷等)不能履行報名時約定的路線行程,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及時通知參與者,並提供詳情解答。

(十二)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願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 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到組織方集中回收對講機時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閲讀以上協議內容!

參與者簽名:

日期:20xx年*月*日

自駕遊安全協議書 篇3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衞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現將相關內容明確如下:

一、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

1、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

2、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預防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貫徹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相應檢查、對違反規定情況進行處理。

二、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技術教育,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告知乙方所從事的職業中可能遇到的職業危害及危險。

3、應按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實際表現進行獎罰。

三、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利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利。享有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的權利。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利。

3、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領用必要勞動防護用品、防凍、防暑降温用品的權利。

4、有權瞭解所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有權對危險狀況的瞭解、知情權,對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建議、批評、檢舉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及工傷賠償請求權。

四、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業主、監理、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服從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

2、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或向有關人員(部門)報告;嚴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業,自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對由自身原因發生的事故,負完全責任。按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自覺接受各類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按要求正確佩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愛護各類安全環保設施。

5、嚴禁酒後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6、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和其他危險水域游泳。

7、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參與搶險與救援等應急任務。

五、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指用人單位、員工個人)各執一份。

六、本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後視為各方已經對此全面理解。

七、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乙方:(職工個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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