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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 篇1

説 明

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一、本聘任合同書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書寫。

二、聘任合同書由甲乙雙方簽訂。甲方為用人單位為中國小;乙方為保安應聘者。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所在學校)留存一份。

三、合同須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代簽無效。

四、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安人員):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州、地) 縣(市、區、特區) 鄉(鎮) 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

為了確立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畢業學校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 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止,合同為 年。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任乙方在從事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即乙方所在學校崗位工作要求,履行保安崗位職責。基本要求:負責校園治安管理,加強校園巡邏,排查安全隱患和及時處理校園內打架、鬥毆等突發事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理。保安人員要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以主人翁態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平時注重儀表,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持門衞清潔,確保監控設備安全,負責校門周圍清潔衞生,負責校花壇花圃的養護;做好來訪登記工作。

對比較陌生的來客先與其要找的老師電話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進入,指定車輛停放位臵;維持學生上學、放學秩序,禁止家長車輛進入校園,如逢下大雨等特殊情況,一人堅守門衞,一人負責維持教學大廳秩序;上課時間不得讓學生進出校門,如學生有事須憑班主任出校單,以確保學生安全。

學生家長來訪接待課餘時間才能進入校門,上課時間拒絕接待;保安人員實行坐班制,確保門衞室24小時有人值班。夜間保安人員實行巡視制度,發現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或報警。師生離校後,檢查教室及辦公室門窗電等關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工作;積極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3、乙方須接受甲方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衞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要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

精神及國家與省的有關規定保障乙方的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

2、受聘人員的崗位月工資 元,用人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人生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法律、法規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⑴在聘任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⑵在聘任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⑶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⑷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外出逾期不歸的;

⑸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⑹在聘任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⑺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⑻不履行安全保衞工作職責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⑴乙方在聘任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保安工作的;

⑵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⑶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在聘任期內乙方自動離開崗位,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⑴在聘任期內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在聘任期內因公負傷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⑴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⑵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任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⑶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⑴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受聘為甲方保安期間,不得參加其他任何單位招聘和自行提出解聘,否則,將承擔單方毀約責任,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壹仟元整(20xx元)。

2、乙方工齡自簽約之日起計算,工資從 年 月算。

第八條 聘用人員的管理

1、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不納入國家行政、事業編制。

2、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管理,實行三年一聘,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3、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滿後,表現優異的,用人單位可以繼續聘用,並重新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不再聘用的,勞動關係自然解除。

第九條 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勞動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中國小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

單位蓋章:

二〇一X年X 月 X日

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的進行,切實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有序的學習、生活、休息,真正做到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心、教師稱心,學校決定實行校園半封閉式管理,以確保學生和校園安全,遷西縣第二中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乙方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 門衞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 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堅持原則, 恪盡職守, 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順便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 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因門衞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3. 學校實行半封閉管理,門衞必須全天24小時堅守門衞室。學校正門及運動場大門必須定時關閉,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開門。

4.門衞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查安全隱患。家長來訪要求在門廳等候,下課後通知學生或教師。來客須報請聯繫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5.學生(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親自簽字的請假條經登記後方可出校。走讀生嚴格憑證出入,若有證件遺失,門衞有權要求學生補辦,並做好登記,及時報告政教處。嚴禁社會人員無故把學生帶出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大門,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親筆簽名或政教處證明,方可放行。

6.無特殊情況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商小販等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7.負責門衞室和校門口公共衞生;負責教學樓、實驗樓樓門的開關等日常事務。

8.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政教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做好服務教師的工作。

9.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 發現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 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必須及時與政教處聯繫。

10.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發現可疑情況可暫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並及時報政教處處理。

12.門衞星期六、日正常上班,特殊情況可請假。其他節假日可視學校工作需要,若需上班可視加班給予補助。

二、門衞待遇

1.門衞實行聘任制。

2.門衞工資實行包乾, 每月工資700元(大寫:人民幣柒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福利待遇。

3.門衞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保衞科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4.門衞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兩週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衞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5.合同期滿後,學校視門衞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成績突出將給予獎勵,並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 政教處及總務處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學校保安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維護學校的環境安靜和公私財物的安全,確保校園內的安全.學校與聘請的門衞特訂如下協議:

一、工資待遇

1.每月工資550元,全月無責任事故無罰款另50元安全獎。

2.節假日每天按20元計補助

二、門衞工作人員必須按時接班,接班的提前10分鐘,下班的推遲10分鐘,遲到、早退一次(10分鐘)罰款10元,離崗一次罰款5元,離崗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曠工處理。接班的人到崗,下班的人才能離崗,否則罰款10元,如有特殊事情必須提前向門衞負責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三、按規定時間開門、鎖門每天早上6:00開門,晚上12:00鎖門,上課時大門關閉,只開通道側門,校門打開一次罰款5元,下晚自習後督促學生按時回家,鎖好教學樓與實驗樓鐵門(四處)。一處未鎖罰款5元,早上按時打開,學生憑學生證進出,無學生證一人次罰款20元,上課時間一律不準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或科任老師同意並籤“放行卡”方可登記放行。沒有登記一次罰款5元,(如中途學生外出造成事故,將追究當班人責任,一切經濟責任概由當班人負責)。

四、上課時間一律不準會客,外來聯繫工作要進入的必須先登記,得到准許後方可進入,外來人員沒有詢問或登記的進校一人次罰款5元。

五、校門口禁止一切買賣,校園內禁止討米、撿破爛、算命、看相等閒雜人員進入校門。

六、校園內禁止踢球,踢球一次罰款5元,外來人員嚴禁在校園內打籃球,一球一次罰款5元。

七、查處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兇器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八、負責來賓、領導、兄弟單位來訪人員接待工作。

九、負責門衞辦公室的整理與門崗衞生打掃和保潔工作,不清潔罰款5元。

十、校園內如發生財產被盜,外來人員打架鬧事等重大事故,概由當班人負責,除賠償經濟損失外處以同等數量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自至辭退工作。

十一、學期無責任事故,社會、教師、學生反映良好,可繼續聘用,如不負責,罰款到5次,作自動下崗處理,學校另選門衞。

此協議一式二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校長: 責任人:

通城縣城關國中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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