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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協議書(通用15篇)

財產協議書(通用15篇)

財產協議書 篇1

甲方(男方):

財產協議書(通用15篇)

乙方(女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共識後,本着“三不變”原則,即財產所有權、繼承權、親子關係三個方面婚後保持不變,簽署“再婚協議書”

一、再婚後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勞動所得收入及財產歸各自所有。

2、雙方要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包容,坦誠相待;

3、婚後若發生不可調解的矛盾而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子女調解無效的,雙方再婚關係解除。

4、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繼承男方婚前的財產,女方子女只繼承女方婚前的財產。

5、雙方患病需要治療時,醫療費主要由農村醫療保險費支付。雙方患病需要護理時,第一護理人是老伴,第二護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費用,甲乙雙方是第一承擔人,自己的兒女是第二承擔人。

6、甲乙雙方共同生活五年後,甲方負責乙方棺木。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間人各持一份。

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間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財產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出生年月:

乙方:姓名:出生年月:

甲、乙兩方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公正的情況下,對於雙方在依法登記結婚前、依法登記結婚後所有的債權、債務作出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二、婚後甲、乙雙方取得的財產(房產及資產),以在誰的名下即歸誰所有;雙方離婚時,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主張所有權。

三、婚後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雙方離婚後也各自對外承擔債務,被第三方以夫妻共同名義要求履行債務的,任何一方在對外償還後有權向另一方在自己的償還額範圍內追償。

四、婚後日常家庭開支,甲、乙雙方商量共同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財產協議書 篇3

甲方:(男,身份賬號:,户籍地址:社)。

乙方:(男,身份賬號:,户籍地址:社)。

經全體家庭成員協商達成如下分家協議:

第一條

甲方分給乙方的房屋狀況:

甲方除自己居住50㎡外,分給乙方面積為51.2㎡。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房屋產權證編號:農房權

證房地證20xx字第。

第三條 在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中,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分給乙方,乙方同意此分得的房屋。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單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解決。

第六條 房屋圖紙:

第七條 曹興斌每月支付200元贍養費曹明燎和黃興玉。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日生效。

協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財產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友好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相關事宜,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於市縣街小區房樓單元室(室廳平米)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債務導致共有房產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損失。

三、全部税費由————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承擔共有產權房屋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財產協議書 篇5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貫 住所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貫 住所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並準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後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房產永久歸各自所有。

1. 甲方婚前房產:詳細房產清單

2.乙方婚前房產:詳細房產清單

二、甲乙雙方婚後以個人名義所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各自個人所有。

三、甲乙雙方婚前及婚後各自名下房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

四、甲乙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甲或乙婚後一方對外所負的未經對方同意的債務,以甲或乙一方的財產清償,與對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婚後的其他財產為共同財產,其收益為共同收益,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各自婚前的房產及婚後所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房產產生的收益(不含增值)為共同財產。

六、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七、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承擔,並增加協議一份,送交公證機關,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立協議人:

二〇XX年 月 日

財產協議書 篇6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即將登記結婚,現為了避免日後發生財產爭議,維護穩定的夫妻和家庭關係,經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對婚前和婚後涉及到的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以下房產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2、

3、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二、以下房產系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2、

3、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三、各自名下婚前已有的車輛、存款、投資理財等財產,及其在婚後所得的收益,均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

四、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後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財等財產,均屬於出資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財產在婚後產生的虧損或收益,無論是否由本人實際管理或經營,虧損均由各自承擔,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五、任何一方在婚後繼承所得,亦歸各自所有,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響個人財產的屬性。

六、任何一方婚前既有債權、債務,仍歸各自所有;

結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簽字同意所產生的債務,個人為自己及他人擔保產生的債務,經營個人財產虧損時所產生的債務,均屬於個人債務。

一方使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了個人債務的,債務人應從其個人財產中補償給另一方所還債務額的50%。

七、本協議沒有手寫內容,雙方簽字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男方(簽字、手印): 女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協議書 篇7

甲方:某某 ,男,某年 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記結婚。雙方為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 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X年XX月XX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X房地X字()第號]、位於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財產協議書 篇8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女,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後感覺良好自願結伴生活。為免婚後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着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建築面積。該房產屬甲方個人所有。雙方結婚後,乙方有居住權,直到雙方婚姻關係終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後,乙方需搬離甲方住房,迴歸自己家居住。甲方房產歸甲方子女繼承,乙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建築面積。該房產在乙方去逝後由乙方子女繼承,甲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傢俱、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但仍歸個人所有。

四、因一方醫療、一方子女產生的花費及一方負債行為均由各方獨自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雙方婚後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六、雙方婚後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後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七、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為雙方基本生活費用,由乙方管理與支配。

九、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財產協議書 篇9

訂立協議雙方:

男方:__×,1958年5月生,漢族,大學文化,__公司高級工程師。

女方:__×,1965年7月生,漢族,大專文化,__大酒店副總經理。

一、為了避免以後男女雙方或其子女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經男女雙方協商同意,依照《婚姻法》等法律精神,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二、男女雙方同意將各自婚前的主要財產列出、雙方互相認可(並進行公證),以明確各自的婚前私有財產。

三、雙方約定:婚前各自的私有財產,婚後產權關係不變。即雙方婚前各自所有的私有財產,包括與他人共同所有的財產、債權、知識產權等,婚後仍分別屬各自私有,不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同意:男方或女方婚前所欠債務,婚後仍由原債務人獨自償還。

五、雙方約定:婚後(____年×月×日以後)所購的家用高檔商品及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屬夫妻共同財產。高檔商品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出資比例另行協商)。

六、雙方約定:下列物品不屬於共同財產(永久歸一方所有):婚後男方新購的書籍資料、手提電腦、攝影器材、專用工具等其他個人用品;婚後女方新購(包括男方為女方所購)的首飾、服裝、摩托車、通訊工具等其他個人專用物品。

七、雙方約定:男方或女方一方單獨購買的國債、股票、彩票等其他有價證券歸一方所有,共同購買的歸共同所有。

八、雙方約定:婚後夫或妻因自己的不良行為、超前消費、盲目投資等單獨行為所舉的債務或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一方獨立承擔。但夫妻雙方共同決策的除外。共同決策必須有書面材料證明。

九、雙方同意:婚後各自的收入仍歸各自單獨所有和支配。即男方的工資、獎金、業餘創收、知識產權收入、投資收益等歸男方私有支配;女方的經營收入、房租收入和其他投資收益歸女方私有支配。

十、雙方約定:婚後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由夫妻雙方共同負擔。其他支出另行商議。

十一、__(女方之女)的教育費用(至讀完大學),主要由女方承擔,男方適當幫助。

十二、男方全部私有財產將由__×(男方之子)繼承;女方全部私有財產將由__(女方之女)繼承。夫妻共同財產按《繼承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三、其他財產事宜,均依《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精神處理。

十四、此協議簽字生效後,雙方有義務告知相關人員。十五、雙方互相認可、產權關係明確的財產如下:

(一)男方主要財產:

1.三室兩廳住宅一套(建築面積__×平方米,位於__小區__幢__室。購買價__萬元)

2.__牌__型轎車一輛(購買價__萬元)

3.__牌__型筆記本電腦一台(購買價×萬元)……

(二)女方主要財產:

1.門面房4間(總建築面積__×平方米,總造價__萬元,位於__新區__路__號,與其兄妹共有)

2.__大酒店20%的股權

3.__牌__型摩托車一輛

男方:__×

女方:__×

200____月×日

財產協議書 篇10

男方:﹍﹍﹍﹍,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即將締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權利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後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位於__市__區__路8號____宿舍區4棟一單元4501號。房產權證號第號,土地證使用證號:__國用(20__)第號,建築面積95.01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

1. 位於__市__區__路8號_____宿舍區2棟一單元2606號。房產權證號第___號,土地證使用證號:__國用(20__)第號,建築面積95.01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二、婚後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1.婚後財產的各自收入(包括房屋租金等)所得歸各自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2.婚後來源於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

3.婚後雙方及各自親屬均互不繼承對方遺產。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單方享有與承擔;

2.婚後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後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於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其它

雙方父母如還健在,雙方均有贍養的義務,不得推卸,這是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五、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財產協議書 篇11

男方: 身份證號:住址:

女方: 身份證號:住址:

鑑於:

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1、房屋歸屬:

位於 路 號 的房屋,目前登記在男方名下,歸女方所有,男方於本協議簽訂後30日內辦理過户手續。

2、車輛: 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歸男方所有。

2、存款:目前共同存款 萬元,在男方處,日後如男方對婚姻不忠,目前的這筆存款及以後另外增加的存款全部歸女方所有;目前雙方無共同債務。

3、男方因有對婚姻不忠的事,男方保證再不犯對不起家庭的事,並鄭重承諾如日後因男方對婚姻不忠,導致離婚的,男方承諾放棄家庭全部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車輛、股權、商鋪),歸女方,兒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根據當時的社會生活水平支付撫養費直至兒子大學畢業。

4、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1000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受讓財產:本協議生效後,各自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6、損害賠償的約定:如男方對家庭不忠,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不忠事實存在的,離婚時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20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前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7、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財產協議書 篇12

甲方:男

乙方:女,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 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略)

二、 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略)

三、債務(略)

四、日常開支(略)

五、其他(略)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財產協議書 篇13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係,並已明確結婚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協商,就婚前一處房產籤此協議,現甲、乙雙方為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甲乙兩方名義在(銀行)按揭住房一套。

1、房屋的詳細情況如下:

住房產權地址位置: 房屋建築面積X平方米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重要)

2、雙方的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作為該套房屋首付款;並出資人民幣XX元作為該套房屋的房產契税;兩項價款合計人民幣XX元(人民幣X大寫),具體以購房首付款發票和契税發票為準。並以甲方為主貸款人、乙方為保證人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XX萬元整(貸款是否下發,房子是否收房)。

二、由於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對於房產的權利歸屬,雙方一致協商並同意:

1、住房的首付款歸甲方一人擁有,其餘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即甲方出資的首付款人民幣XX元(人民幣壹拾伍萬捌仟玖佰零玖元),如甲乙雙方出現感情不和而分手,而分割房產時,乙方同意該房產首付款不作為共同分割項,乙方如在法律上對其有分割權自願放棄,歸甲方所有。

注:首付款佔購房總款比:/=2X%。即分割房產時,按市場價格的%付給甲方後,剩餘款項按甲乙雙方1:1的比例分割。

2、甲乙雙方共同具有還貸的義務。

房貸每月還款人民幣XX元,由甲乙雙方共同還貸,每個月甲方XX元,乙方XX元。

3、格式僅供參考,其他未盡事項可自行添加

例如:分割房產的方式,歸甲方所有,甲方付乙方錢;或者變賣房產分割人民幣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的本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由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X年XX月XX日

財產協議書 篇14

甲方:某某 ,男,某年 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記結婚。雙方為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 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X年XX月XX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X房地X字()第號]、位於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X市X區路弄號XX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擴展閲讀

夫妻共同財產認定

除小孩撫養爭議,離婚財產分割就成為離婚訴訟中最為複雜的問題,而如何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也就成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的前置程序。本人結合實踐,就夫妻共同財產作個概述,供網友參考。

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依法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權的共有財產以及依約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由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17條,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生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這裏不包括明確只屬夫妻一方的贈與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但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比較概括籠統,在實踐中還要進一步細化,從共同財產的取得內容、取得方式、取得主體等多方面考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那本律師認為這裏的  “獎金”應是除工資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  加強了個人財產的保護,這就涉及到的投資經營收益的歸屬問題。我國法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是婚後所得共同共有制,那麼,婚後所得(包括個人投資所得)如沒有合法約定,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知識產權就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以及關於具有商業信譽的標記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由夫妻一方創造的,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不能由夫妻共有。但知識產權的收益,也即財產權應歸夫妻共同所有。主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1、知識產權創造的時間在婚前,而知識產權的收益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根據我國法定的婚後所得共有制,這裏的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知識產權的創造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還沒有實際收益,此時若離婚,該收益是否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本律師認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應包括已得和將得,應包括這種可期待利益,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因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可以明確只歸一方,法律保護私有財產的處分權,這種特別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採用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的方式,避免對夫妻共同財產規定的不周全。在處理時,應對財產進行具體分析,充分考慮財產的來源,取得時間、婚姻法定財產製等因素綜合確定,以維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利。

財產協議書 篇15

胡××,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長沙市××××××,身份證號碼:372××××××××××××××××。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長沙市××××××,身份證號碼:372××××××××××××××××。

我倆於XX年X月X日註冊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年X月年購得位於XX市××區××××住房一套(房屋處於李××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長房權證××字第××××號,三室一廳,70.39平方米,為李××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李××單獨所有,張××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年X月屬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於XX市××區××××),二室一廳,100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劉××單獨所有,王××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年張××在××縣××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張××單獨所有,李××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王××父母去逝後所留財產,歸王××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於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後的行為。

八、簽訂之日後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字:

協議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標籤: 協議書 財產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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