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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委託書

人事代理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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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委託書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單位同意與 學校 專業 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姓名)簽訂就業協議書,現委託貴中心為其辦理人事代理。

單位名稱:工商註冊地:

經辦人: 傳真:聯繫電話: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學生個人信息:姓名性別聯繫電話(手機)

身份證號碼

應屆畢業生“進杭落户”須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一)辦事流程

1、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2、就業協議鑑證。就業協議書應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鑑證。用人單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簽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單位,可先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或持用人單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託書》,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對就業協議簽署意見、蓋章。

3、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持鑑證後的就業協議到學校辦理畢業派遣手續。

4、簽訂勞動合同。畢業生就業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和辦理勞動(聘用)合同鑑證,並按規定為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

5、辦理報到落户。從每年度7月份開始,畢業生可通過浙江人才網人事代理頻道查詢本人檔案到達情況,確認到達後,持相關材料於當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報到落户手續。

(二)辦理報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專科(高職)畢業生

①報到證、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未還清助學貸款等原因暫時沒有拿到畢業證書的,應出具畢業證書複印件和學校證明);

②與在杭單位簽訂的並經勞動(人事)部門鑑證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③杭州市社會保險服務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畢業生繳納養老保險情況證明(養老保險繳納清單);

④户口遷移證(在有效期內,遷往地址為杭州);

⑤一張一寸照片。

(2)應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①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②户口遷移證;

③一張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單位集體户口或親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單位集體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單位出具同意落户證明,到單位户口所在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落户親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親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證明,到親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二、取得省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現代遠程高等學歷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的省內生源的非在職的 30週歲以下的本專科未婚應屆畢業生

(一)辦事流程

1、領取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到相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成人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畢業生到學校領取,自學考試畢業生到當地自考辦領取)。

2、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3、就業協議鑑證。就業協議書應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鑑證。用人單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簽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單位,應先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對就業協議簽署意見、蓋章。

4、培養單位蓋章確認。成人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畢業生到學校蓋章確認,自學考試畢業生到當地自考辦蓋章確認。

5、領取報到證。畢業生到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報到證。

6、查詢檔案到達情況。畢業生可通過浙江人才網人事代理頻道查詢本人檔案到達情況,確認到達後,持報到證於畢業半年內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報到手續。

7、簽訂勞動合同。畢業生就業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和辦理勞動(聘用)合同鑑證,並按規定為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

8、報市公安局審批。畢業生持相關落户所需的材料報省人才交流中心審核,並持經審核同意後的材料報杭州市公安局審批,由市公安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

9、開具户口遷移證。畢業生持準遷證第二聯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口遷移證。

10、辦理落户手續。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户的,持準遷證第三聯、户口遷移證、進杭落户審批表紅聯、一寸照片一張辦理。落户在杭單位集體户或親戚家的,持準遷證第三聯、户口遷移證、進杭落户審批表紅聯、一寸照片一張、單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證明或親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證明到單位或親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辦理。

(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户籍證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遷移證(遷往地址為杭州市區)原件及複印件;

3、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未婚證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

5、經勞動(人事)部門鑑證的勞動(聘用)合同;

6、杭州市社會保險服務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清單;

7、《人員進杭落户審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領取);

8、身份證複印件;

9、同意落户證明(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落户在杭單位集體户的,由單位出具,並提供單位集體户口本首頁複印件;落户在親戚家的,由親戚家户主出具,並提供親戚家户口本首頁複印件)。

上述內容是根據杭州市對XX屆畢業生進杭(蕭山、餘杭區除外)落户相關政策制定的,供XX屆畢業生參考。如落户政策有調整,我們將及時在浙江人才網進行公告,請隨時關注。

三、因家庭貧困等原因生活有困難的畢業生,經學校就業指導部門認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參加人事代理,可免費保管人事檔案兩年。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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