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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申請書範文

追加被告申請書範文

追加被告指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的情況,經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追加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被告的行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刑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歡迎大家查看!

追加被告申請書範文

【追加被告申請書1】

申請人:陳某,男,漢族,生於1978年5月4日,個體工商户,住歷城區仲宮鎮高爾鄉鎮,身份證號碼:370112191019……。

被申請人:王某,男,漢族,生於1980年10月9日,住址:濟南市歷城區港溝鎮衞生院宿舍1002號,身份證號碼:370111101009………。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漢族,生於1983年2月5日,住濟南市歷城區港溝鎮桃科2152號,身份證號碼:370102190205………。

申請事項

追加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為本案的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陳某因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貴院業已(20xx)歷城民初字第11345號案件受理,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關係。

20xx年1月6日被申請人王某駕駛王某某所有的車牌號為魯AEXX65的大貨車到申請人處修車。修車過程中王觀軍倒車過猛致使車板掉落,掉落的車板將本案原告砸傷。兩被申請人是本案的實際侵權責任人,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二者參加訴訟,有利於法庭查明事實真相,明確法律責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追加被告申請書2】

申請人:姓名:季俊生,性別:男,年齡:60歲,民族:漢族,工作單位:成都飛機公司, 住址:本市光華村省黨校15-1-10號,電話:。

被申請人: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成飛},法人代表、總經理:王廣亞;直接責任單位:成飛人力資源部,現任部長何勇(以下簡稱司人部),電話:87406534。地址:成都市青羊區黃田壩,通訊地址:成都飛機公司,郵編:610092。

申請事項:

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飛(具體地説是司人部)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青羊區中醫醫院,成都中山醫院,成都佳士實業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件中,由於各位被告及其律師甚至有政府官員法官,長期都是依據我的內退協議寫的我與成飛的勞動合同只是“中止”,不是解除之事實,依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覆函第三條規定:“關於內部退養的職工可否流動的問題。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國務院令第111號)的有關規定,對距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職工辦理內部退養是安置富餘職工的一項措施。職工辦理離崗退養手續後,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到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法規,不承認我再打工應受勞動法保護,不服從成都市勞仲委的有效裁決,不服從青羊區人民法院的判決,導致這個重大法律政策問題,幾年十多次審理都不能了結。成都市勞仲委的裁決法院已執行顯然沒有錯誤,勞動部的法規的法規顯然沒有錯誤,唯一需要嚴格認真審查的,就只是我與成飛的勞動合同,究竟是中止——中途停止後又繼續,還是勞動部法規所説的解除。

劉平,程文審判長都知道,在你們分別開庭之前,我就請求成飛人力資源部(以後簡稱司人部)出庭作證,證明自我內退起,我與成飛的勞動合同就已解除,他們不僅沒有出庭,而且,在我向他們遞交了成都市勞仲委的裁決書和青羊區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以及青羊區人民法院法院確認我可以再建立勞動關係的判決書後,直至今年8、9月份,他們還説你當然不能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説“中止”與終止意義不同……;因此我終於認識到,查清我內退後與成飛的勞動合同,到底是“中止”,還是解除,是正確審判我的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使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不再反覆的前提和關鍵;也就是説,在我的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成飛司人部必須到庭參加訴訟,否則我的所有勞動爭議案件永無了結和令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之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11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的規定,特再次申請追加被申請人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具體地説是成飛司人部)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謝謝。

【追加被告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雲南省巍山縣人,住雲南省巍山縣XX鎮XX村42號。身份證號532927XXX,聯繫電話:139872XXXXX。

被申請人: 大理市XX汽車信息服務部

負責人:XXX(聯繫電話138872XXXXX);

地址:雲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請事項:

請求依法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XXX訴申請人XXX交通肇事附帶賠償一案貴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發生前一天,申請人委託朋友將雲LXXXXX解放牌4100型貨車連同車輛相關證件交給被申請人大理市XX汽車信息服務部,委託該信息部代為辦理落户手續。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時許,申請人獲悉大理市三通汽車信息服務部工作人員XXX駕該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吳文鳳死亡。

申請人認為:該交通事故發生在申請人委託被申請人辦理車輛落户手續期間,事故發生時該肇事車輛由被申請人實際保管和控制,並由申請人大理市XX汽車信息服務部工作人員駕駛,被申請人大理市XX汽車信息服務部應該是本案的實際侵權人,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原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之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共同被告,請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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