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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通用17篇)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通用17篇)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通用17篇)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嚴某,性別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申請人一八四團團部,身份證號碼:42108cccc8。嚴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漢族,現住一八四團團部,身份證號碼:4210x295634。

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事項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哥哥嚴某在2019年9月26日的死亡為因工死亡。事實與理由:事實與理由2019年7月15日,申請人哥哥嚴某在被申請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務工,2019年9月26日乘坐該公司拉磚的貨車(新G56200東風重型自卸貨車)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車輛制動失靈,失去控制,司機王某讓乘車人跳車,乘車人跳車後造成嚴某死亡。據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之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哥哥嚴某死亡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其死亡為因工死亡亡。此致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簽字):年月附:相關證據材料1、工地施工員張某的,嚴某在確實正升公司工地務工,已經形成事實上勞動關係。2、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2

嚴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漢族,現住一八四團團部,身份證號碼:4210814。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事項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哥哥嚴某在20xx年9月26日的死亡為因工死亡。事實與理由:事實與理由20xx年7月15日,申請人哥哥嚴某在被申請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務工,20xx年9月26日乘坐該公司拉磚的貨車(新G56200東風重型自卸貨車)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車輛制動失靈,失去控制,司機王某讓乘車人跳車,乘車人跳車後造成嚴某死亡。據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之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哥哥嚴某死亡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其死亡為因工死亡亡。此致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簽字):年月附:相關證據材料1、工地施工員張某的證明,證明嚴某在確實正升公司工地務工,已經形成事實上勞動關係。2、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3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範文 *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侵權一案,你院正在審理中,因被告對鑑定結論有異議,依法對原告的傷殘要求重新鑑定,重新鑑定的依據是:1*2*3。 在此,被告請求法院委託法醫鑑定所對張建民傷殘進行重新鑑定,望准許。

此致

申請人: 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家庭住址,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後續治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張千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申請人已訴至貴院且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顱內出血,肺部挫裂傷及右下肢骨折。在醫院接受治療後,雖然經治療終結,但至今智商有影響,右下肢骨折癒合後右下肢較左下肢縮短,行動不靈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為了索賠的需要,申請人現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人數及時間、後續治療費等進行鑑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鑑定事宜。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家庭住址,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後續治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張千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申請人已訴至貴院且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顱內出血,肺部挫裂傷及右下肢骨折。在醫院接受治療後,雖然經治療終結,但至今智商有影響,右下肢骨折癒合後右下肢較左下肢縮短,行動不靈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為了索賠的需要,申請人現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人數及時間、後續治療費等進行鑑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鑑定事宜。 此致 申請人: 月日 篇四: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本人是(用工單位)的員工,。於x年x月x日因工負傷。經治療並醫療終結後,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給予辦理。

申請人(簽名):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6

*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侵權一案,你院正在審理中,因被告對結論有異議,依法對原告的傷殘要求重新,重新鑑定的依據是:1*2*3。

在此,被告請求法院委託法醫鑑定所對張建民傷殘進行重新鑑定,望准許。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貫,住×市×街,身份證號碼:,是××公司職工。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職務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在(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公司職工,於×年××月被進入該公司,在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時間,發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部位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後,在××市××醫院治療,診斷為,現已住院治療××個月,花費醫藥費××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條的規定,申請人的受傷屬於工傷,鑑於被申請人為主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特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家庭住址,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後續治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張千萬機動車交通事故職責糾紛一案,申請人已訴至貴院且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顱內出血,肺部挫裂傷及右下肢骨折。在醫院理解治療後,雖然經治療終結,但至今智商有影響,右下肢骨折癒合後右下肢較左下肢縮短,行動不靈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

為了索賠的需要,申請人現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人數及時間、後續治療費等進行鑑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鑑定事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9

申請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地址:××區××街46號,負責人:××,職務:行長。

委託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

委託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被申請人:××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區××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向××區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於××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並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受申請人指派於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農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衞、業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後8時許××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行××市分行幹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後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的受傷不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的立法目的,屬於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受申請人指派於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衞、業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於3月2日集中在××分行報到並接受統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後8時許××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後棘骨折。上述事實已經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行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衞、業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於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範圍之外。××與同事散步並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一行動的具體表現,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市分行幹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並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的受傷不屬於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在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複議法》規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於××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並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區人民政府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貫,住×市×街,是××公司職工。

被申請單位:××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職務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認定申請人在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申請人是×公司職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擔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時間,因為公司發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後,在××市××醫院住院治療,現已治療×個月,花費醫藥費××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市勞動保險部門

申請人(簽字):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區口口街 46 號,負責人:口口,職務: 行長。 委託代理人:口口, 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 委託代理人:口口,中國口口銀行口口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被申請人:口口市口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口口區口口處江城大道 236 號,負 責人:口口,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二 00 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 [20xx]803 號),向口口區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口口勞社傷險 認決字[20xx]803 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於口口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並重新認定為 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口口受申請人指派於 20xx 年 3 月 2 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農行 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衞、業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後 8 時許口口與同事散步返回住 宿樓(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幹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 髁間後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口口勞社傷險認決字[20xx]803 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 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 而不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其受傷 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 故認定 口口的受傷不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 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 “因工作原因” 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的立法目的,屬於認定事實 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口口受申請人指派於 20xx 年 3 月 2 日前往口口市參加口口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 保衞、業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口口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 須於 3 月 2 日集中在口口分行報到並接受統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後 8 時許口口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 間後棘骨折。

上述事實已經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因 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 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 原因” 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提請複議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縣__鎮__村__組人,住__市__區__街,身份證號碼:__,聯繫電話:__。

被申請人:廣州市番禺區__飲食店,地址:廣州市番禺區__

法定代表人:__,聯繫電話:__。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在__年__月__日受傷為工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廣州市番禺區__飲食店職工,於__年__月__日被招入該飲食店,擔任__。__年__月__日下午約__點鐘,申請人在該店內摔倒,致使申請人__受傷。申請人受傷後,立即在__醫院治療,診斷為__,後轉入__醫院治療,仍診斷為__。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人的`受傷屬於工傷,鑑於被申請人認為不是工傷,特向貴局申請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申請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20__年_月_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請求事項:依法認定申請人受傷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x縣土地徵用整理儲備中心於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將xx村土地整理工程發包給建築有限公司,在整理過程中,建築有限公司於20xx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請人到其工地上做工。20xx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請人在抬石塊上車過程中,因踏板翻滾導致從跳板上翻落下來,造成申請人受傷,經送人民醫院檢查治療診斷為:1腹部外傷,腹腔內出血;2外傷性脾破裂;3失血性貧血。由於申請人在上班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現特向貴局申請認定為工傷。

此致

x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人: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被申請人: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負責人:,職務: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複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於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並重新認定。

一、請求複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二、請求複議機關依法作出田明會的受傷屬於工傷的認定決定。事實與理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傷。申請人在工作,因工作需要(X年X月X日有晚自習),須XX年X月XX日回,乘車至,在橫過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撞倒,造成受傷。受傷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受傷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綜上所述,受傷符合認定為工的條件,,被申請人的決定

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當予以撤銷,請求複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複議請求。此致X縣人民政府申請人:X20xx年月日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5

尊敬的領導:

申請人:張萬柱性別:男出生年月:1966年12月20日工作單位:陳巴爾虎旗龍達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工作崗位:巖工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內蒙古額爾古納市

事故發生經過:

20__年11月4日8點15分左右,1號井巖工班四位同志,在六一硫鐵礦的2中段中深孔採場進行敲幫問頂工作後,沒發現頂板有險情。王鬆成、張萬柱拿起爬子進行扒渣,這時頂板突然自然脱落一塊礦石,將張萬柱推倒,左腿跪下至到漏斗底部(漏斗深度在4—5米左右)將腿砸傷。

此次事故經呼倫貝爾市人民醫院初步診斷:

1、左脛腓骨、跟骨粉碎骨折

2、左外踝骨折,左內踝開放性骨折

3、創傷性休克

4、頭部開放性外傷

5、左肺挫傷

6、腎囊腫,血腫不除外。

後轉入黑龍江省醫院,經診斷:左脛骨平台粉碎性骨折並感染,左脛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跟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小腿骨筋膜室綜合症,左外踝感染,後將左大腿截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此次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認定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敬禮!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XX縣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號。

負責人:,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號關於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申請。

複議請求:

一、請求複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號關於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複議機關依法作出受傷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並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年10月8日上午受傷當時,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並未開工,住在廠內,尚處於休息狀態,並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在廠內受傷並不等同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受傷並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並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剛到申請人廠裏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操作旋切機,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闆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存在親屬等利害關係,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繫,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受傷並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複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複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中板廠

二OO年月日

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某集團天津房地產開發公司

住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某某路某某號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複議請求:

撤銷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做出認定某某右眼受傷為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26日做出了編號為×××××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傷確認通知書》,該通知書認定了某某右眼負傷為工傷,並載明某某所在單位為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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