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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通用18篇)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通用18篇)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通用18篇)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

申請執行人: 。 住所地:韶關市武江區新華南路橋西巷號。

聯繫電話: 執行法院名稱: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 執行案件編號或執行依據的文號:(20xx)韶武法民執字號。

執行案件立案的時間:20xx年3月11日。 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事實及理由: 申請執行人 與被申請執行人 相鄰權糾紛一案歷經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一審,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最終定案。

生效判決內容為: 應向 支付修復受損牆體費用500元; 應於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內將排污管改建在靠着自家牆體,並改變油煙排放方向; 應支付訴訟費用500元給 ,此款限 在支付修復受損牆體費用時一併逕付給 。 20xx年3月11日,申請執行人 向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至今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仍未執行。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此致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相關判決書及法律條文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男,1942年2月19日出生,農民,住址:__省__縣__鎮__村__社__號。

申請人:___,女,1949年8月15日出生,農民,地址:__省__縣__鄉__村__社__號。

申請人:___,女,漢族,1995年10月11日出生,住址:__省__縣__鎮__路__號_單元__室。

打定代理人:___(___之母),女,漢族,1971年3月1日出生,住址:__省__縣__鎮__路__號_單元__室。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__公司企業賬簿明細。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__繼承糾紛一案已訴於貴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由於現在對__與__生前的公司(___公司)清算後淨資產中屬繼承人___的遺產份額提出了反訴,現在需要___公司企業賬簿明細,但___一各種理由推諉拒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出調查取證申請,請貴院依法予以調查。

此致

___市___區人民法院

附:

證據名稱 :___

證據證明對象:___

證據的來源:__

地址___市___區 。

申請人 :

20__年_ 月 _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本案被告):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深圳市福田區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 廣東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聯繫電話:___

申請事項:

請求法院調取___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税局以深圳市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税記錄及相關報税材料。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___與___及第三人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20__)深福法民三初字第___號。 20__年2月16日,申請人___與___就申請人擁有的深圳市福田區______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申請人得知房屋買受人___屬於非深圳户籍且沒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為“三無人員”,不具有購房資格,導致合同無法進一步履行。

20__年3月2日,___為了騙取購房資格,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税局以深圳市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了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税,但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__]10號)、《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深府辦[20__]82號)及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布的《深圳繼續執行原限購政策》等相關國家、地方政策的規定,___依然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

申請人認為,___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税局以深圳市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税記錄及相關報税材料能充分證明___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而___的購房資格問題將對認定本案原被告雙方責任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由於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無權查閲___的納税記錄及相關報税材料,為了有利於法院查清本案事實。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調取___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税局以深圳市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税記錄及相關報税材料。以利於查清本案事實,及時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

此致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訴訟代理人:

二0__年四月十四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男,現年__歲,__區___號居民。

請求事項:

1、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本案原告___在___市第一人民醫院因治療車禍受傷的包括病例在內的全部資料。

2、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本案___在___市__的全部資料,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原告___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一案已訴於人民法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原告因在交通事故發生前自身患有多種疾病,如果不調查醫院病歷資料無法查清本案事實,基於上述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原告___在___市第一人民醫院因車禍治療的病歷和__第__醫大因車禍治療的病歷。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男,年月日 出生,滿族

申請請求:撤回(20××)×民一(民)初字第36號的起訴。

申請理由:

申請人訴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以(20××)×民一(民)初字第36號立案受理。因申請人慾與庭外達成調解協議,故向法院申請撤訴。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年××月××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現在住址,聯繫方式___。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查詢本案原告b在中國工商銀行的銀行存款數額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___離婚糾紛一案已訴於人民法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與___共同生活期間,經濟上完全由___管理。現___聲稱,共同生活期間,沒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實上,申請人的工資、獎金等全都交予___,不可能沒有任何存款。

申請人在家中曾見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摺,但並未看過具體內容。基於所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對家庭財產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___在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款情況。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聯繫電話:(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申 請 事 項

請求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案的申請執行人主體,由安合章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申 請 理 由

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正在執行中。現因申請人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於X年 月 日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書》,申請執行人安合章將其對被執行人享有的全部到期債權(具體以東港市人民法院()東民初字第403號民事調解書為準)轉讓給了申請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據此,特向貴院申請將本案申請執行人主體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此 致

東港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女,19__年__月__日出生,漢,農民,住__

市__區__鎮__屯4-44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調取____的刑事判決書。

申請理由:

貴院受理的___訴___離婚糾紛案,由於被告___的刑事判決書對離婚糾紛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有直接的影響,但申請人及代理人均無法從廣東__市__區人民法院獲取,屬法律規定的“申請人

及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的證據。為保證公正判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17條及貴院《舉證通知書》

第9條的規定,申請法院調取收集以上證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__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被調查單位:廣東________人民法院

地址:廣東_____區

篇二:法院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文

執行申請人:北京__在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興區__鎮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趙__ 電話:139101_____

被申請人:__市__網絡系統技術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__市__道44號

法定代表人:劉__ 電話:139101_____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20__)海民初字第179___號民事判決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承擔訴訟費7889元人民幣,違約金以未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自20__年9月28月至貨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以上共計379499元人民幣(至執行立案時)。

2、被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事實與理由:

執行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__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做出(20__)海民初字第179___號民事判決,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幣,承擔訴訟費7889元人民幣,違約金以未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自20__年9月28月至貨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至執行立案時違約金32409元人民幣。現在該民事判決已經生效。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判決,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執行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1、判決書複印件一份。

注意事項:

1、法院一份+再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

2、授權書明確代為申請、領取執行標的、代為和解等基本要求就可以了。給法院一份。

3、帶判決、申請人身份證、強制執行申請到法院立案庭。

① 一審法院來執行

② 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4、2年之內申請執行。

5、期限計算:

① 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② 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③ 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6、金錢債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非金錢債務,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金。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9

申請人:

韓東洋,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漢族,住順義區趙全營鎮板橋村,身份證號:_.

被申請人:

北京天海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鎮南法信大街118號天博中心C座B1層。

法定代表人:畢昇,董事長。

第三人:天海順集團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大街118號院2號樓10層。

法定代表人:畢昇,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京順勞仲字[20__]第1021號]北京市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間未繳納社會保險補償金、結清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在職期間全部工資及加班工資、帶薪年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共計8000元人民幣。

2、被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事實與理由:

執行申請人訴北京天海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順集團有限公司勞動人事爭議一案,20__年11月22日北京市順義區勞動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明確做出[京順勞仲字[20__]第1021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書,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8000元人民幣,現在該調解書已經生效。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判決,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此致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附:

1、調解書複印件一份。

執行申請人: 年 日 月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0

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須知:

為便利當事人申請再審,提高人民法院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工作效率,現將申請再審的有關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1、當事人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依法向作出該法律文書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

2、申請再審的當事人為再審申請人,其對方當事人為再審被申請人。

3、申請再審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應當屬於法律和司法解釋允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

4、申請再審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列舉的事由提出。

5、再審申請人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並按照再審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6、再審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再審申請人、再審被申請人基本情況。自然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地及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名稱、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繫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名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名稱及案號;

(3)申請再審所依據的事由;有多項事由的,應逐項列明;

(4)撤銷或者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的具體訴訟請求;

(5)申請再審事由以及再審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及證據;

(6)受理再審申請書的法院名稱;

(7)再審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8)遞交再審申請書的日期。

7、除再審申請書外,再審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複印件;生效法律文書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複印件;

(3)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複印件;

(4)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8、再審申請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應使用A4型紙,並提交材料清單一式兩份,同時可附申請再審材料的電子文本。

因你(你單位)提出的再審申請不符合本須知第 條的要求,現將全部材料退回。請按照本須知要求行使申請再審權利。

x年x 月x 日

(院印)

説明:本須知樣式供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再審申請不符合條件或需補正材料,告知再審申請人時用。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中國建築工程局

地 址: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建鄴區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被申請人:上海建築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因工程設備材料轉讓糾紛一案(案號:()杭西民二初字第號),業已經貴院開庭審理,現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核准。

此致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建築工程局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2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提要:基於被申請人是原被申請人的上級主管單位和開辦單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關於被執行主體變更和追加的有關規定,被申請人應變更或追加為被執行人,負連帶償付責任。

申請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變更“代縣中小企業局”為被執行人或追加被執行人,並與原公司承擔連帶償付責任。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原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於X年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 )朔民終字第194號民事判決,裁定由原被申請人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給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費。申請人依法於X年11月27日向朔城區人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

1、被申請人是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股東出資%,朔城區人民法院下達了()朔城執字第2號執行裁定書。

2X年原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承包合同,原被申請人一次性繳納被申請人承包費七十五萬元。合同約定原被申請人不承擔承包前的一切債務。(附承包合同書)

3、原被申請人在X年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違規辦企業、虛開增值税發票,《煤炭經營資格證》被山西省有關部門吊銷,所有公章被代縣中小企業局收回,公司隨及被解散終止經營,自X年營業執照未年檢。

4、被申請人利用原被申請人營業場所(鐵路專運線)重新註冊新的公司進行營運。鑑於上述理由證明,被申請人是原被申請人的主管部門又是開辦單位,同時收取了承包費,存在着管理與被管理關係。所以變更被執行主體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81條之規定。

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及時執行,充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關於“在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變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變更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被執行人”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變更被申請人“代縣中小企業局”為新的被執行主體,並負連帶償付責任。

此致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3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侯連發,男,1954年12月20日出生,漢族,哈爾濱第一工具廠退休工人。住所地:哈爾濱道外區南極街119號4童元105室。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丁豔玲,女,1957年4月22日出生,漢族,哈爾濱第一工具廠退休工人。

申請人侯連發不服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黑高民早復字第594號民事裁定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哈民二終民第1152民事判決及(20xx)哈民監字第783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黑龍江省哈爾濱首外區人民法院(19xx)外民初字第2311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現特請哈中級檢查院對本案予以提審。 請求事項:

1、請求哈中級檢查院對本案予以再審。

2、請求哈中級檢查院依法判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的精神損失費,並對其與被早請人間的財產依法予以分割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侯連發與被申請人丁豔玲於1980年11月登記結婚,婚生子侯兆雲,現年32歲,丁豔玲、侯連發婚初感情尚可,後因性格不和及家庭生活瑣事經常吵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婚中住房系侯連發承租哈爾濱第一工具廠自管房產,面積22.41平方米,婚中共同財產有長虹17英寸彩色電視機一台、飛利浦015型電腦一台、金耳環一副、金戒指兩枚、債權14000元、集資債權2400,雙方有爭議的焦點是:座落於哈爾濱市道外區南極街127號房屋應由誰承程。上訴人侯運發主張該房應由其承租,分房時是童位為了照顧侯家森,建國前第四野戰軍第160師,後調到廣西49軍任作戰科參謀52年分配到一工具任文書,當過紅旗手,我家老少三輩9口人給我家解決的特困房。

但哈爾濱道外區人民法院、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及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均對我與被申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劃分嚴重不公。

一審沒開庭,強辦。一審五條債權14000元,各分7000元沒執行,丁豔玲拿法院判決書到房產處把我的名更為她的名,二審楊鳳雲法官開庭不讓我説話,滿地晃,氣的我沒開完庭我就走了,有四、五個人進室我問他們你們進來幹什麼,他們説:“我們來朵雨來了。中院於審當事人丁豔玲不出席,高級法院根本沒開庭,高級法院王志友法官在電話裏説:“我這官司打到聯合國也打不嬴”。(20xx)黑高民早復字第594號民事裁定書被申請人現無下落,不能質證。若不是當,這小小的民事官司我就不打了。道外區南極街127號我的門市平什麼就判給他們,省長馬國良的女兒馬愛詩都租過我的房子,道外區法官武東斌説我這不是門市房,我所有的證據鐵證如山。從1999年到現在還在出租,20xx年9月25日本案進行了審查聽證説我也旁聽了,胡説,沒這事。保護婦女兒童的利益,當時我兒子19歲還是兒童嗎?現在我老了,全身是病,沒有房住,誰來保護我,丁豔玲新紅旗小區有房子,已經在南極街127號遷出,(户口為證),現在不在成都、就是在上海。

望哈市中級檢查院對本案予以提審,

此致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檢查院

申請人:侯連發

電話:

201x年4月15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4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春風一度,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蘭風花雪月,男,

申請再審的事由:

申請再審人不服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2月21日作出的(20xx)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款(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對違反法定程序可以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應當再審”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1、請求撤銷平原市中級人民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

2、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審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再審的事實及理由如下:

一、(20xx)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 申請再審人,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為被申請人承包施工的洪廣鎮政府辦公樓工地、西夏區、光華活性炭廠等工地提供磚、石料,並按照被申請人的要求僱人對上述施工的地面進行平地、墊土方等勞務工作。20xx年9月18日,被申請人對申請再審人提供的上述貨物,勞務工作進行了結算,根據申請再審人實際提供的貨物清單、支出的勞務工作量進行結算,得出結論:申請再審人為被申請人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合計為25555元。結算後被申請人出具結算單一張,確認申請再審人為其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共計154322元。

因被申請人未支付上述款項,申請再審人為此起訴至海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簡稱平原區法院),法院經過審理,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申請人應付申請再審人欠款為136624.5元。被申請人不服該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平原中院)。平原中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作出了(20xx)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本案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平原區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於 20xx年3月11日再次開庭審理時,被申請人並未出庭參加訴訟,法院缺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並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但該判決書中法院審理查明的內容,引用的是(20xx)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中審理查明的內容,作出的上述判決也是依據該內容作出的。申請再審人認為,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依法向被申請人通知了開庭審理的時間,被申請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參加訴訟,其行為是惡意的。而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對認定本案事實的主要證據進行質證,但卻引用了未生效且又發回重申的判決書中的內容作出了(20xx)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書是錯誤的,是違反法定程序的。面對上述錯誤判決,申請再審人上訴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實,在該錯誤判決的基礎上又作出的(20xx)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維持了平原區法院(20xx)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

申請再審人認為,二審法院作出的維持(20xx)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是非常荒唐的。本案是因被申請人的上訴程序而被二審法院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平原區法院的(20xx)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是未生效的判決,重審後該判決書的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審法院是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重新審理,意味着要對重新審理案件的所有事實、證據進行重新審理、查明、核實。要對重審案件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經過當事人質證,認證程序重新加以確認,而不能直接採用原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而平原區法院在重新審理該案時,卻在被申請人未出庭參加訴訟、認定案件的主要證據未經過法庭質證程序情況下,直接採納(20xx)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查明的內容作出的判決,是違反法定程序的。而二審法院面對這個荒唐的判決視而不見,居然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這豈不是與平原中院(20xx)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裁定相互矛盾嗎。退一步講,如果法院認為可以直接採納原審判決內容的話,也應當採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關於被申請人承認欠款的錄音光盤的內容,因為該錄音中的內容被申請人是沒有異議的,該證據是具備證據的真實性、關鏈性、合法性的。既然一、二審法院採納原審中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那麼也應該採納該錄音證據,這樣才能體現公正。但一、二審法院未採納該關鍵證據,從而導致本案被申請人欠款的事實真相無法查清,並且該錄音證據在一、二審重新審理中也未進行質證。原審法院事實上剝奪了申請再審人的訴訟權利。故申請再審人請求上級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依法糾正,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二、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不清,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原判決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實物出庫憑證》、《送料單》、《收條》的單據金額23298元進行確認,但對申請再審人主張的其餘欠款不支持的判決理由缺乏證據證明。因一、二審法院不支持申請再審人的訴訟請求是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做出的,法院未查明本案的事實情況,且判決內容引用的是未生效的原審判決內容,該案審理程序違法,做出的判決錯誤。

理由如下:

1、為證明申請再審人為被申請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購買建材、提供勞務的事實,申請再審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請人工地人員,以及應被申請人要求供料的人員的書面證據:《實物出庫憑證》8張、《送料單》3張、《收條》1張、空心磚款收條1張、磚款收條1張、空心磚發磚發票6張、水泥款收條1張、墊土方證明1份、被申請人簽字《領(收)料單》4張、欠條1張、由被申請人收料員張建軍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據261張、錄音光盤1份、結算單1份。以上單據、錄音、結算單符合證據三性,相互之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同時有被申請人陳述在案的記錄為憑,充分的證明了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請再審人清償欠款。

2、在一、二審法院審理當中,被申請人均未出庭參加訴訟,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書面證據來否認申請再審人的主張,但原審法院代替被申請人否認相應證據,例如:一審判決第4頁第16行出現“因結算單系複印件,且結算單相關票據中沒有被告的簽名,而被告也不認可,故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被告在本案重審時未進行答辯,也未到庭應訴,視為對其訴訟權利的放棄”,既然認定是被申請人放棄了權利,就不能相互矛盾的認定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原審法院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判決明顯是錯誤的,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認為,既然是重審案件,就應當全面審查本案的基本事實,對本案的證據重新進行質證、認證,客觀、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債權債務關係,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再審人特向貴院提請再審,請求依法查明事實,撤銷(20xx)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此致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人:

201x年4月20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5

申請執行人: 。 住所地:號。聯繫電話:

執行法院名稱: 區人民法院。

執行案件編號或執行依據的文號:( ) 民執字號。

執行案件立案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事實及理由:

申請執行人 與被申請執行人 糾紛一案歷經 區人民法院一審,業已生效。生效判決內容為: 應向 支付 。

年 月 日,申請執行人 向 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至今 區人民法院仍未執行。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向 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相關判決書及法律條文

一、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變更執行法院】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的,應當向其發出督促執行令,並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

上一級人民法院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本轄區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的,應當作出裁定,送達當事人並通知有關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上一級人民法院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執行法院在指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仍未執行完結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本轄區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的六個月期間,不應當計算執行中的公告期間、鑑定評估期間、管轄爭議處理期間、執行爭議協調期間、暫緩執行期間以及中止執行期間。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韓__,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漢族,身份證:___。

被申請人:

__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__。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長。

第三人:__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__。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京順勞仲字[20__]第1021號]北京市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間未繳納社會保險補償金、結清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在職期間全部工資及加班工資、帶薪年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共計8000元人民幣。

2、被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事實與理由:

執行申請人訴北京天海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順集團有限公司勞動人事爭議一案,20__年11月22日北京市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明確做出[京順勞仲字[20__]第1021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書,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8000元人民幣,現在該調解書已經生效。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判決,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附:調解書複印件一份。

執行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7

申請執行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東良廂村興東路58號,法定代表人,劉玉儒,該公司董事長,電話:

被執行人:河北和諧合金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井陘縣微水鎮巖峯村。

執行請求

1、 請求由貴院執行或指定其他法院執行本案

2、 因本案產生的全部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與被申請執行人河北和諧合金爐料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歷經浙江省温州市樂清市人民法院一審,並經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最終作出(20xx)浙温商終字第585號生效判決。

判決生效後,申請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向井陘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井陘縣人民法院於20xx年1月4日立案受理,但時至今日井陘縣人民法院仍未對被執行人採取有效執行措施,本案的執行無任何進展,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具體情況如下:

1、被申請執行人河北和諧合金爐料有限公司為井陘縣當地的企業,工商登記載明註冊資金300萬元,但實際上該企業既無土地房屋等財產,也無實際的經營場所,其所謂的經營地點均為租賃,該企業實際是沒有固定資產、沒有固定經營地點、沒有固定工作人員的“皮包”公司,該公司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但執行法院明知這一情況,既不對出資人採取相應的措施也不對該公司提出司法建議移交相應機關處理,而僅以無財產為由將本案中止執行,是明顯的地方保護,偏袒被執行人。

2、在本案的訴訟過程中,申請人申請查封了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户,凍結資金105萬元,但其後該銀行私自將凍結資金解凍,凍結資金被划走。在案件執行過程中,申請人向執行法院陳述該事實請求追究解凍銀行的責任,但執行法院對申請人的合法請求置之不理,並未追究該銀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使生效判決得到有效執行,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特向貴院提出申請。

此致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

20xx年7月6日

申請法院調查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證號碼:__,住址:___,委託代理人:___事務所__律師,聯繫電話:___。

申請事項:

請求法院調取在__的相關__材料。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___與___及___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__民初字第___號。

申請人認為,問題將對認定本案原被告雙方責任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由於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無權查閲___相關材料,為了有利於法院查清本案事實。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調取___在市局以相關材料。以利於查清本案事實,及時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

申請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標籤: 申請書 法院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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