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貧困證明 >

包頭規範貧困證明辦理工作

包頭規範貧困證明辦理工作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簡短“包頭規範貧困證明辦理工作”新聞,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包頭規範貧困證明辦理工作

本月起,包頭市貧困證明管理工作統一由各級社會救助部門負責,各級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具體負責貧困證明的審核和蓋章,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入户調查並出具貧困户家庭情況等相關證明。

據瞭解,為解決好聯繫羣眾最後一公里存在的問題,保障困難羣眾的基本權益,提高工作和服務效率,包頭市民政局規範了貧困證明辦理工作,明確了貧困人員範圍、辦理程序及各部門職責。其中已經民政部門認定的貧困人員主要包括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三無人員、孤兒、低收入家庭成員、災民;需要民政部門認定的貧困人員主要包括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人員、需要“急難”救助的人員、流浪人員等;其他人員主要包括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人員和非户籍地人員入户調查證明及其他因特殊情況需要開具貧困證明的人員。

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辦理時需先由社區居(村)委會在調查瞭解的基礎上,將申請者家庭人口、就業與收入、貧困原因等真實情況寫明,加蓋公章後報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社會救 助服務窗口,該窗口進一步核實後簽署意見並蓋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pinkunzheng/dgn4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