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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證書

2015-08-03 公證書

提存書公證書(1書)提存公證書(之一)()χχ字第χχ號

茲證債務人χχχχ(單位全稱)因χχχχ(債務依據及無法直接給付的原因),於χχ年χ月χ日將債務標的χχχχ(標的名稱、數量)提交於我處。從即日起,債務人χχχχ(單位全稱)所欠債權人χχχχ(單位全稱)的上述債務已經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χχ省χχ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χχ年χ月χ日注:1、此格式適用於債務人無法直接向債權人給付到期債務的提存;

2、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書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標籤:公證書 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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