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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承諾書4篇大綱

審計承諾書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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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審計承諾書4篇大綱

我作為市審計局局長擬任人選,為更好地履行職責,在此特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出以下承諾:

一、強化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努力提高領導能力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水平。在履職過程中,我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審計工作全局中,結合我市實際,圍繞我市“三市”戰略,通過審計監督,努力實現為經濟工作中心服務的目標。

二、認真履行審計局長崗位職責,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當好“班長”,帶好班子,抓好隊伍。我將按照《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規定,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堅持原則,嚴格執法,恪盡職守,提高質量,強化措施,規範管理。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班子羣體效能,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努力實現我市審計工作再上新台階。

三、遵章守紀,嚴格要求,腳踏實地, 勤政廉政。我將在履職過程中,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審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帶頭遵守廉政紀律,正確行使審計監督權、處理權,用心做事,腳踏實地,不推責任,不攬成績,身體力行,深入審計一線,聯繫羣眾,當好審計領頭人。

四、恪盡職守、擺正位置,主動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監督。我將在履職過程中,時刻牢記崗位職責和所負使命,不辜負領導和組織的信任和重託,恪盡職守、任勞任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時刻擺正所處位置,時刻主動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監督及黨內監督、羣眾監督等其他監督。

市審計局服務承諾書範文審計承諾書(2) | 返回目錄

市審計局依法對被審計單位在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評價經濟責任,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宏觀調控的經濟監督活動。

一、實行政務公開。在報紙、電台、網站等媒體上公開審計機關職責、權限和審計程序,有關審計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等情況;審計組實施審計時,在被審計單位顯著位置公開審計依據、審計範圍、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審計人員廉政紀律、審計組成員、辦公地點、舉報電話等。

二、堅持審幫促結合,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完善手續,理清財務,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及時向被審計單位反饋審計結果並徵求意見。按照審批程序,通過電視、報紙等形式向社會公佈需要公佈的審計結果。

三、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紀律,保守國家祕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祕密。不以審謀私,不搞人情審計,因工作不能回家吃飯的一律吃工作餐,嚴禁喝酒。堅持舉報、迴避制度,發現違紀者,堅決查處。

四、接待外來服務對象時,實行首問負責制,即首先被問詢的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其辦理的手續及所需的材料,一次可以辦妥的,不讓服務對象再來第二次。同時,做到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誠懇、積極熱情、有問必答、當辦則辦,不以任何藉口推諉、搪塞、拒絕或拖辦。

五、實行審計回訪制度,每年對40%的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對被審單位執行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的情況;審計人員在被審單位遵守審計職業道德、執行廉政紀律和審計工作紀律的情況;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程序、依法審計情況進行監督。

審計承諾書範本審計承諾書(3) | 返回目錄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作為貴校 工程的施工方,我們願意遵守《湖南省教育系統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及《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基建審計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並承諾如下:

一、不弄虛作假,保證工程送審材料完整、真實、可靠。並按審計工作需要,及時提供(補充)工程審計所需資料;

二、實事求是,嚴格、準確編制好工程結算書。如本工程報送金額超過審計處(或審計事務所)審定金額的5%,願意按學校規定的“按審計核減額的10%計扣審計費,審計費從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提交結算資料時,同時提交使用智多星軟件編制的完整電子文檔一份。

施工方(單位):

負責(承諾)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諾書是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書面承諾。按照審計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在實施審計之前向審計機關作出書面承諾,這已是審計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事實證明,會計資料承諾的出發點是很好的,但基層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和矛盾,影響了“承諾書”作用的正常發揮,還有待我們審計人員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會計資料承諾的範圍客觀上存在着侷限。實際上會計資料的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作出遵紀守法的承諾,承諾的是責任,而不是事實,即單位保證履行管理職責,消除了因制度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舞弊現象。而不是保證會計資料絕對真實和合法,消除了所有非常或偶發性的錯弊;因為財務造假和違法亂紀屬於行為者是故意,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舉動,行為者要負完全責任,因此單位能夠對此作出解釋和防錯糾弊的承諾。但是被審計單位無法對會計核算和會計人員個人舞弊等事件作出承諾,因為錯誤是行為人之無意的,是在不知道情況下發生的,個人違法犯罪時相當隱蔽的,被審計單位不可能洞察一切,對其完全控制盒掌握。

二、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會計資料承諾應有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蓋章認可的。但鄉鎮財務實行鄉財市管以後,財政所會計人員是市財政局委派的,承擔着鄉鎮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鄉鎮領導對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能完全負責,所以無法履行承諾所規定職責。從理論上講應有委派會計人員的單位對其會計資料簽署承諾書,這無疑將會改變原有審計關係。因此説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

三、會計資料承諾並不能有效減少審計人員責任和審計風險,也不能增加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和領導責任。 承諾只是對本單位負責任的一種重申,重申次數多少與其責任大小無關;會計資料承諾已經成為制度化,審計人員不能過分依賴審計承諾,審計人員不能依據被審單位是否作出承諾再去制定相應的審計程序;驗證承諾是否與實際相符是審計人員責任,若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造假行為,而通過審計程序未予以揭露,審計人員不能因為被審計單位作出承諾而減輕責任,也不能因此轉嫁風險。

四、會計資料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作出承諾,僅只是個書面的東西,其精華應在於其配套措施完整性和嚴肅性。當今無法可依的現象逐已少見,常見的確實有法不依,執法難度在於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因此審計機關應當結合審計實踐,從明確承諾制度的法律效力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並細化承諾制度相應配套的規則和程序,以法律的強制力和程序的約束力來保證承諾制度的實施,對提供虛假審計承諾的,也要制定具體的審計處理處罰辦法,逐步建立對不完整且虛假承諾的責任追究制度,從而保障承諾制具有法律效力。 ————

承 諾 書

縣審計局: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條、第三十五條等規定,願與你局配合,按照要求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財政財務收支、會計資料、其他相關資料和情況。

本單位無帳外帳和帳外資產;無“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未決訴訟”、“抵押借款或為其他單位借款提供擔保”等或有事項(或有事項:指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項,可能在未來導致單位發生損失或收益的不確定狀況)。或以上資料已全部提供,確信不存在遺漏。

本單位對所提供資料和情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並願意承擔違背承諾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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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處:

為了表示對貴處審計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職大審通[xxxx]xx號《審計通知書》的要求,謹就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1)所有經濟業務交易事項,均遵循《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提供的審計年度內各類資料,均能做到真實、完整,且所有經濟業務交易事項皆已入帳,無賬外賬及“小金庫”行為;

(3)本單位經濟活動中無偷漏税問題,對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所領取的各種形式的收入計算應納入個人所得税,無偷漏個人所得税問題;

(4)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是我們的責任;

(5)無蓄意歪曲或虛飾會計報表各項目金額或分類的情況,無違紀違法舞弊的現象;

(6)無其他可能影響審計報告真實性應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資料;

(7)本人無經濟違紀及其他問題;

(8)對以上承諾內容中未能得到保證的部分均已做了説明,審計機構可以此承諾為依據,對承諾內容充分信任。

標籤: 承諾書 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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