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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保證書(精選13篇)

施工安全保證書(精選13篇)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1

甲方:

施工安全保證書(精選1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雪鐵龍4S店附屬辦公樓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明確職責。依照國家合同法的有關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其安全職責如下:

一、甲方職責:

1、 向乙方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及法律、法規,提供本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

2、 負責對乙方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並檢查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3、 負責督促乙方對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4、 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的生產保證體系,施工現場配備專職安全人員( 名)。

5、 負責對乙方的生活區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對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整頓。

6、 負責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乙方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職責:

7、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8、 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構,配備1~2名專職安全員,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跟班安全員。

9、 乙方必須達到安全事故零傷亡的控制指標。

10、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確保不發火災事故;

11、 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後十五日內,將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證書和法人委託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專職安全員名字、特殊工種人員名單和相關證件複印交甲方存查。

12、 乙方應建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並有記錄備查。

13、 乙方必須編制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並逐級進行交底,並簽字確認備查。

14、 乙方必須嚴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備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並保證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和佩戴。

15、 乙方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才能上崗。

16、 乙方應按《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7、 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和相關部門,並積極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8、 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其它約定

本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2

因 路 原因需要破路我單位對所施工地點作出以下保證和承諾:

1、在白天或夜間施工期間,做好防護措施,掛彩色串旗、夜間照明警示燈具前方擺放施工標識牌,保證行人與機

動車交通安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 施工單位負全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發生一切事故與審批方無關。

經辦人:

公司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一份留建設單位,一份留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日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4

我方若承建貴行的採購、安裝工程、維修、裝修工程,我方將配備精兵強將,為你方服務,我將做到:

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生產製度,嚴格按安全標準、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接受你方相關人員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安排專職安全員,若出現安全事故,則由我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一切費用;

2、遵守貴行制定的各項相關施工管理條例、制度及操作規程等,做到紀律嚴明,管理有序,有章有循;

3、遵照執行你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施工方案、技術要求、工程計劃、進度安排、指示精神等情況;

4、不違規操作,必須保證施工過程中持證上崗、依章行事、服從指揮、統一調度、安全施工;

5、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不隨意與當地居民接觸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6、不酗酒鬧事、聚眾賭博,不參與當地色情、邪教等不健康活動;

7、對在施工現場的勞務人員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若導致安全事故,概由我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8、對車輛機具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9、在雨季或其它停工期間不擅離職守,遵守你方統一的工休制度和計劃;

10、加強施工管理與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堅決執行國家頒佈的安全生產條例、制度及相關規定。

11、在施工中若發現國防光纜和其他各種地下管線,提前通知你方與有關部門協商移位後,才繼續進行施工。否則由我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一切費用。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二0xx年十月十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一份留建設單位,一份留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年 月 日日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一份留建設單位,一份留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蓋章)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 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中標項目經理)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 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

建設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蓋章)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8

我單位在國資大廈及金安家園空調系統項目中為了施工安全,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意識,保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目標為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輕傷負傷率降至最低。

2、推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堅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防微杜漸,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宣傳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使每個職工都能時刻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宣傳“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動員全體職工人人重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職工克服麻痺思想,克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主體工程,忽視收尾工程”的錯誤傾向。用好勞動保護用品,自己的安全就是為了他人的幸福。

4、安全檢查

各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將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如下:

5、現場安全防護

施工現場的佈置嚴格按總包單位的要求進行,安全防護嚴格按總包單位要求做。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繫好安全帶。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欄、安全標誌和警告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拆動。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中,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遞,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臨時用電

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報業主單位審批,嚴格按臨時用電施工方案佈設臨時電源。現場臨時用電採用標準配電箱,上鎖、掛安全標誌,並派專人負責。

臨時用電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保護”,配電箱電源線採用五芯電纜。現場設專職維修電工,專門負責現場用電安全。

如果因本單位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工傷事故、設備事故等由本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及承擔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施工單位:

施工現場負責人:

日 期: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9

為確保本次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負責人鄭重保證,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保證基本內容如下:

一、保證在施工期間,嚴格按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HG 59-09),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保證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廠規,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保證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保證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xx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保證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衞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保證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七、本保證書一式四份,施工方和公司各執兩份

保證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

電 話:

日 期: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 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認真實施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完善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和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中標項目經理)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範的要求實施操作。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後安裝, 自驗合格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並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乙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適時召開安全施工工作會議,及時研究和處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各級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各施工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認真審閲並籤屬<<現場安全責任狀>>加強安全管理和督導檢查;保障安全施工;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治理;認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項任務。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併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

建設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監理單位(蓋章)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11

為確保本次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負責人鄭重保證,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保證基本內容如下:

為確保本次 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負責人: 鄭重保證,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保證基本內容如下:

一、保證在施工期間,嚴格按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HG 59-09),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保證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廠規,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保證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保證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XX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保證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衞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保證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七、本保證書一式四份,施工方和公司各執兩份

保證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

電 話: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12

甲方: 乙方:

一、進場施工許可:乙方所承包的裝修施工項目,須經甲方審批 並簽署本責任書後,方可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 入場施工。

二、施工人員管理: 1、 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並負 責與甲方協調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必須保證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並提供齊全的身 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管理規則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甲方時,應主動服從甲方門崗查驗、登 記,接受保安員巡查。 5、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塗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不 得使用過期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勸離施工現場。 6、每日規定時間內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應立即撤場,不得無故 逗留,不得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活動。

三、施工時間管理: 為規定施工時間,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約定。對違反施工時間規定的,甲 方有權要求停工並處以 50—500 元罰款。

四、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 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 範,落實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 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 3、乙方施工區域應封閉管理,按相關要求圍上圍板等,不得影 響周邊單位整體形象;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後,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 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撤場前,應配合甲方進行內部設施安全檢查, 確認無誤後,將所有乙方自有設施撤離施工區域。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 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乙方或其所屬施工人員,甲方有 權要求其繳納 50-500 元違約金,直至責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為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 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並於 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 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 方式等。3、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 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規定等;乙方需於施 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現場非吸煙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甲方有權處罰。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 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批准; 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 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的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嚴格控制稀 料、汽油、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 保安部門批准並由乙方指定專人、專室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餘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存放。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 範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 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應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 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 決,解決不了的應立即採取有效安全措施,並上報甲方。 10、施工時,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 事先申請審批·辦理“動火證”, 作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並有專人 負責看管,作業後認真清理現場,不留火險隱患。 11、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必須擺放明顯位置,不得挪做它用。12、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 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下班時對作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 斷電。 13、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各種照明 燈必須與易燃物有 0.5 米的距離。 14、乙方應指定一名現場施工人員負責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施工 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私人財務,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准不得動用與本 工種施工無關的設備、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種用電設備及動用明火,須在使用前做好防 範措施。施工人員須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許可證,以備 檢查。 六、事故責任 乙方保證會嚴格執行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 定》以及責任書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處於最 佳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保證杜絕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若屬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甲方將報請安全監察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13

為切實防範和杜絕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實現“優良工程”、“安全工程”雙目標,本承包人特作如下保證: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警示)規則。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項目專職安全員,並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是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地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五、建築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設備)要有產品格合證書,輔助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工程建築原材料質量都要經過檢驗合格後產品。

七、本承包人願意自覺接受發包人、監理、監督單位(人)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的監督。

八、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本承包人願承擔一切責任。

保證人(簽字並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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