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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保證書(精選9篇)

管理保證書(精選9篇)

管理保證書 篇1

甲方:乙方:

管理保證書(精選9篇)

一、進場施工許可:乙方所承包的裝修施工項目,須經甲方審批並簽署本責任書後,方可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入場施工。

二、施工人員管理:

1、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並負責與甲方協調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必須保證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並提供齊全的身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管理規則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甲方時,應主動服從甲方門崗查驗、登記,接受保安員巡查。

5、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塗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不得使用過期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勸離施工現場。

6、每日規定時間內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應立即撤場,不得無故逗留,不得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活動。

三、施工時間管理:為規定施工時間,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約定。對違反施工時間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停工並處以50—500元罰款。

四、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範,落實安全措施。2、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

3、乙方施工區域應封閉管理,按相關要求圍上圍板等,不得影響周邊單位整體形象;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後,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撤場前,應配合甲方進行內部設施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後,將所有乙方自有設施撤離施工區域。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乙方或其所屬施工人員,甲方有權要求其繳納50-500元違約金,直至責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為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並於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方式等。

3、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規定等;乙方需於施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現場非吸煙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甲方有權處罰。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批准;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嚴格控制稀料、汽油、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保安部門批准並由乙方指定專人、專室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餘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存放。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範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應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立即採取有效安全措施,並上報甲方。

10、施工時,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事先申請審批·辦理“動火證”,作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看管,作業後認真清理現場,不留火險隱患。

11、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必須擺放明顯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下班時對作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斷電。

13、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各種照明燈必須與易燃物有0.5米的距離。

14、乙方應指定一名現場施工人員負責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私人財務,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准不得動用與本工種施工無關的設備、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種用電設備及動用明火,須在使用前做好防範措施。施工人員須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許可證,以備檢查。

六、事故責任乙方保證會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責任書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處於最佳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保證杜絕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若屬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將報請安全監察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管理保證書 篇2

為貫徹落實國家、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防患於未然,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衞、自治、自救能力,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保證:

1、放假按時回家,決不在外停留,回家前打電話通知家長,回家後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繫(手機短信)。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嚴禁參與不法活動,嚴禁違法犯罪事情發生。不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不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活動。

3、遵守交通法規,回家和返校途中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不乘坐無牌、無照、無保險的“三無”車輛,不乘坐非客運車輛和無資質車輛。橫穿馬路有人行道一定要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4、增強自我防範和保護意識,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遇雷雨天氣,不得在大樹、高大建築物下避雨,並注意無蓋下水道,不在危險房屋、牆壁下逗留。

5、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自覺做好防火、防騙、防盜和用電等安全防範。

6、注意食品衞生安全。遠離毒品、不玩火或易爆、易燃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並報警。

7、正確交友,外出辦事時,先徵得父母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過夜不歸宿。

8、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假期任務,合理安排每天的學習時間,不沉迷電視、網絡,利用假期為下學年度的學習任務做好充分的準備。

9、提前做好開學準備,按時返校。在離校和返校途中,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

本人鄭重保證,以上事項已知曉,並保證在假期中嚴格遵守,凡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責任由本人負責,與學院無關。

本人已經認真閲讀《廣南縣第四中學校放假學生離校安全保證書 》,現鄭重保證一定嚴格遵守其規定及注意事項!

班級:

班主任:

班長:

管理保證書 篇3

裝修施工温馨提示:

1、裝修垃圾請放在物業管理處指定地點,請勿在樓道或門前堆放

2、裝修作業時間為:8:30---21:00,大型工具開動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00---21:00

3、注意請勿破壞室內地面防水層,以免造成滲漏

4、請勿將泥漿、膠水、塗料等裝修垃圾衝入下水道或樓外污水井

5、施工人員出入小區請出示臨時出入證

6、施工結束,施工隊離開小區前,請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物品出門手續

7、不得私自調運各種建築材料,保證外牆完好

8、不得私自改動室內水,電線路

9、未到物業辦理房屋裝修開工許可證,一律扣除裝修保證金

10、商服帶安全門的用户,為了小區各住户的安全無火災情況,一律不許打開防火門。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物業有限公司

客户簽名:

管理保證書 篇4

租賃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為規範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賃雙方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和《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出租房屋的個人或單位應當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

1、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將危險和違章建築進行出租。出租人應對出租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數達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負責人併到流動人口服務部備案,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2、對承租人進行暫住登記並申報。應登記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員,下同)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齡、民族、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況,如實填寫《流動人口暫住信息登記表》。登記時應複印承租人的身份證件,承租人是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複印件),3日內向當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站)申報。對沒有本市(縣)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報的同時可免費申領居住證。

3、及時將出租房屋進行登記備案並及時依法納税。房屋出租人應當在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向房產部門申請登記備案手續,核發《房屋租賃證》。核發《房屋租賃證》應懸掛在出租房屋內顯眼處。房屋租賃合同變終止的,應及時到房產部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手續。

4、不得向無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內不得從事非法犯罪活動。出租人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嫌疑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行政企事業等內保單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門店出租,由本單位承擔上述責任,監督房主及時落實登記備案責任和繳納税費。

6、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出租房屋責任人予以處罰。

派出所(簽章): 出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管理保證書 篇5

甲方:乙方:

一、進場施工許可:乙方所承包的裝修施工項目,須經甲方審批並簽署本責任書後,方可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入場施工。

二、施工人員管理:

1、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並負責與甲方協調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必須保證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並提供齊全的身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管理規則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甲方時,應主動服從甲方門崗查驗、登記,接受保安員巡查。

5、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塗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不得使用過期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勸離施工現場。

6、每日規定時間內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應立即撤場,不得無故逗留,不得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活動。

三、施工時間管理:為規定施工時間,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約定。對違反施工時間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停工並處以50—500元罰款。

四、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範,落實安全措施。2、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

3、乙方施工區域應封閉管理,按相關要求圍上圍板等,不得影響周邊單位整體形象;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後,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撤場前,應配合甲方進行內部設施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後,將所有乙方自有設施撤離施工區域。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乙方或其所屬施工人員,甲方有權要求其繳納50-500元違約金,直至責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為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並於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方式等。

3、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規定等;乙方需於施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現場非吸煙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甲方有權處罰。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批准;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嚴格控制稀料、汽油、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保安部門批准並由乙方指定專人、專室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餘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存放。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範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應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立即採取有效安全措施,並上報甲方。

10、施工時,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事先申請審批·辦理“動火證”,作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看管,作業後認真清理現場,不留火險隱患。

11、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必須擺放明顯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下班時對作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斷電。

13、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各種照明燈必須與易燃物有0.5米的距離。

14、乙方應指定一名現場施工人員負責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私人財務,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准不得動用與本工種施工無關的設備、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種用電設備及動用明火,須在使用前做好防範措施。施工人員須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許可證,以備檢查。

六、事故責任乙方保證會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責任書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處於最佳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保證杜絕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若屬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將報請安全監察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管理保證書 篇6

為認真貫徹執行“質量興業”、“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主針,加強本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項目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及施工安全不發生事故,本施工隊保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成立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挑選能勝任本工程任務的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特種工人等人員組成質量、安全管理小組,並由項目經理(負責人)親自任組長,所有成員都須經過培訓且持證上崗。

2、由施工隊和施工企業到本局辦理報建手續,並積極配合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對工程施工圖進行認真的圖紙會審,且做好會審紀要。

3、組織各工種負責人及工作管理人員進行熟悉圖紙,並根據建設地理環境、建築物特點等方面制定有針對性且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

4、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組織管理人員及各班組認真學習有關規範規程、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施工管理法律法規。根據“莆田縣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責任制(試行)”辦法中十五個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並按有關精神要求對管理人員及各班組長制定各自的職責、任務及各種現場管理獎罰制度(把所有制定的制度掛在顯目處),做到各負其責,獎罰分明,管理有序。

二、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1、由施工員或質檢員、安全員專人負責質量安全的內業工作,建立健全質保、安全內業資料。

2、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規範規程和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認真執行,並按圖施工。

3、在各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安全員對各班組進行質量、安全的技術交底,特殊工序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並開展班前班中班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做到定時、定人、定措施進行整改消除(均記錄簽名)。各道工序完成後由施工員、質檢員、班組長對其質量進行檢測,做好交接班工作,達不到要求的堅決返工,否則決不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各分項工程完成後由項目經理(工程負責人)負責組織施工員、質檢員、班組長進行質量檢測,合格的報公司技術部門評定,並報監督部門核查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工程上用的原料應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產品,特別是鋼筋、水泥、機磚等,每進一批材料均報監督站,由監督員、建設單位現場代表取樣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安全保護用品堅決使用合格產品(應有合格證)。決不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積極應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廣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5、基礎土方挖到設計標高後由勘察、設計、監督等單位對土質、基槽(坑)等驗收符合要求並簽證後才方可進行基礎施工,否則決不繼續下一道工序施工。

6、隱蔽工程未得到監督等有關部門的認可簽訂決不進行隱蔽。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問題按照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整改至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決不隱瞞不報,擅自處理。

7、質量保證資料做到真實、可靠、具有代表性。各種試驗品均由甲乙雙方代表現場取有代表性的樣品共同送試驗部門進行試驗。在施工中砼、砂漿施工配合比嚴格按試驗配比者,施工配合比需調整時應由甲、乙方、監督員共同進行,做好試塊送檢,並作記錄。

8、做好技術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工程中有特殊要求、技術複雜、採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工程做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安全操作的培訓,新工人進場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培訓工作均作好記錄,並要求受教育者簽名。

9、現場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執行。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的內容抓好落實,責任到人,管理到位。特別是現場防護工作,保證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採用搭設落地式腳手架的,必須按規程掛設安全立網進行全封閉施工。施工現場用電工程必須採用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配電系統,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開關箱(未級)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井架塔設時必須符合架體制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纜風繩與建築結構連接)、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安裝驗收、防墜落和避雷等內容的要求。“三寶”“四口”防護做到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陽台、樓板、立柱穩定、施工荷載、支拆模板、模板存放、模板驗收等內容要求。從開工到竣工保證不發生傷亡事故,確保安全施工。

10、工程竣工後及時上報,請甲方及時按國家有關竣工驗收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及時返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對結構安全不能滿足要求的,嚴格按照有關部門意見進行加固補強拆除重建處理,決不交付不合格的工程供使用。

三、竣工後的保修及回訪工作

竣工驗收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保修單。按照規定做到: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工程在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設計未規定的,對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牆體、衞生間滲漏X年,水電設備安裝、裝修工程2年(具體內容詳見本局統一印製的工程質量保修單)的保修工作,推行質量跟蹤制度,定期(原則上回訪次數不少於每年一次)回訪,發現問題及時用書面反饋建設單位,並報有關部門解決處理,以確保使用安全。

四、其他

1、對質量安全技術無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使用不合格產品以及不合格的分項分部工程流入下一道工序造成質量安全隱患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組長承擔相應的法律、經濟責任。

2、堅決做到單位工程一次交驗合格,不向社會交付不合格的工程,若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或經多次驗收才合格的,施工質量安全在各項的檢查中不合格的,願意接受按有關建築施工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監證單位:保證單位:

監證人:保證人:

(項目經理或負責人簽字)

工程項目:電子有限公司廠房#樓工程

X年XX月XX日

管理保證書 篇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保證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管理保證書 篇8

《根據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為加強和規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實道路旅客運輸的安全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制定駕駛員安全責任保證書,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 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保養維修、二級維護、車輛年檢,確保不帶病車輛運營,杜絕安全隱患。

二、 認真履行保險制度“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三者不低於50萬”保險。

三、 車輛超載不運行、客貨混裝不運行、400公里以上必配備2名有從業資質的專業駕駛員。

四、 認真履行會議培訓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例會、及安全分析通報會(每月不少於3次,培訓時間不少於1小時)。

五、 嚴禁酒後駕駛、超員、超速、違規載客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違規違法記錄的駕駛人,公司將按照獎罰制度對予處罰。

六、 認真履行GPS監控制度,禁止對GPS信號遮擋、損壞行為。 “四把關一掛鈎”遠離事故保安全,全體駕駛員應嚴格執行“六條保證”,如有違反,願接受經濟處罰,並負法律責任。

保證人:

X年XX月XX日

管理保證書 篇9

甲方:乙方:

一、進場施工許可:乙方所承包的裝修施工項目,須經甲方審批並簽署本責任書後,方可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入場施工。

二、施工人員管理:

1、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並負責與甲方協調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必須保證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並提供齊全的身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管理規則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甲方時,應主動服從甲方門崗查驗、登記,接受保安員巡查。

5、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塗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不得使用過期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勸離施工現場。

6、每日規定時間內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應立即撤場,不得無故逗留,不得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活動。

三、施工時間管理:為規定施工時間,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約定。對違反施工時間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停工並處以50—500元罰款。

四、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範,落實安全措施。2、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

3、乙方施工區域應封閉管理,按相關要求圍上圍板等,不得影響周邊單位整體形象;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後,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撤場前,應配合甲方進行內部設施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後,將所有乙方自有設施撤離施工區域。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乙方或其所屬施工人員,甲方有權要求其繳納50-500元違約金,直至責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為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並於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方式等。

3、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規定等;乙方需於施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現場非吸煙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甲方有權處罰。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批准;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嚴格控制稀料、汽油、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保安部門批准並由乙方指定專人、專室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餘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存放。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範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應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立即採取有效安全措施,並上報甲方。

10、施工時,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事先申請審批·辦理“動火證”,作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看管,作業後認真清理現場,不留火險隱患。

11、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必須擺放明顯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下班時對作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斷電。

13、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各種照明燈必須與易燃物有0.5米的距離。

14、乙方應指定一名現場施工人員負責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私人財務,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准不得動用與本工種施工無關的設備、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種用電設備及動用明火,須在使用前做好防範措施。施工人員須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許可證,以備檢查。

六、事故責任乙方保證會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責任書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處於最佳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保證杜絕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若屬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將報請安全監察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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