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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3篇

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3篇

這次在律所實習讓我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下面是本站帶來的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歡迎欣賞。

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3篇

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一:

很快,在律所待也有半個月了,期間熟悉了婚姻法和繼承法,看了很多卷宗,學會怎麼去裝訂一個卷宗,安排哪些資料以及先後順序,開了兩次庭,一個在中原區基層法院,一個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只剩省高院沒去了。結識了嚴謹敬業多識的李主任,好些律師,熟悉了律所一般的工作流程,自覺受益匪淺。

還記得去之前,我想象着能和律政新人王裏一樣,最起碼自己也能幫着做點什麼。真正到了那裏才發現自己能做的非常少,首先一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法律知識的欠缺,因為還沒有學習部門法,所以在實務操作中,具體的法律適用自己是很困難的,給出一個案子,模模糊糊知道該怎麼做,但是就是不知道適用的是哪一條,就不得不再翻法律條文。現在想,怪不得第一天主任再給我離婚的卷宗時,就給我了一本民事法小全書,到底是過來人,什麼情況都能考慮到。看到書上主任做的筆記,條文使用時間的仔細標註,司法解釋的效力沿用,很細緻的一筆一筆劃着,我只覺得主任三十多歲能做到這一步,很是不容易,功夫在自己,才能得意在平時。

其次,在一個律師事務所裏,律師都在外,一個新人在所裏能做的真是非常少。在所裏實習了,才知這一行新人的不容易。想起尹大哥的一句話,這一行 ,新人能餓死,老人吃不完。雖然絕對了一點吧,但也不無中肯。一個新人想出頭,必須踏踏實實的熬下去,只有這樣才能熬出來。我看實習的律師們都是,有複雜的案子來諮詢,自己也困惑,還得請教主任,而稍微空閒的時候呢,都在看書,補充着知識,這一行,唯一不變的,恐怕就是與時俱進了。

再者,現實和想象真的是不一樣的。在我的想象裏,律師這一行是高度智慧的,工作環境也像律政裏一樣,大家整理資料,準備開庭。而現實的卻並非如此,案件諮詢和案件受理,遠沒有想象中那麼神聖,都是在一種估量的氛圍裏(可能這個形容有點抽象,總之就是很模糊了),這都透露着一種法治的缺失。你想,在一個法律機構裏,尚且如此,更不用説日常生活了。人們的法治觀念還是不強,沒有形成一種常識。

還有就是審判了,這和法院有關。從我在中院和基層對比來看,基層做的比中院要好,法官還講普通話,審前明顯研究了卷宗,庭審也嚴謹有序,而那次中院的開庭真的很失望,我覺得就像勸架一樣,沒有一點技術含量。經過這兩次開庭,我想當一種制度真的落實時,設立者可能想不到真正實行起來到底是什麼樣子。書本上一直寫得司法公正,人民陪審員或者現在張院長正推行的人民陪審團,受理案件,權力制衡,保證司法公正等等,可這些制度真正實施的樣子,卻怎麼也不能讓我相信,司法這樣就能公正。所以,我更加支持了審判要有威嚴,要有威懾力,大家圍在一起就很可能腐敗在一起,司法對民眾的親和力固然重要,但我想,更重要的應該是公平和正義,即便是民眾,也更加會選擇後者吧。

以現有的經歷以及查閲的卷宗來説,一個律師在一個案子上下的功夫,要比法官下的多。我也相信,一個職業律師的專業能力應該是高於法官的,而且,越是級別高的法院法官,他事務操作的機會就越少,這是我國的訴訟體制決定的,而律師,往往是一個案子一直做到終審。這種情況下,應該是律師把我的要比較多,也比較透徹,但可惜的是,最後的決定權在對方手裏。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審判體制真的是相差太大。就以大陸和香港的審判來説吧,香港更依靠的是律師的庭辨,對當事人權利的分析和維護,所以,常常在一場審判中,律師總是很出彩,也常常能左右勝敗,整個審判過程是一場智慧和敏捷的競賽。而我們大陸的審判卻過多的主導在法官,雙方陳述,法官定奪,律師能發揮的最終作用可以説很少(我這樣覺得),而整個庭審,也多是沉悶無趣,機械化十足。除非是有特別情況出現,比如説,我們的一個當事人在一審時把法官罵了,庭審的氣氛頓時活躍了,法官都精神了。

在審判的最後階段,都是要結案陳詞。大陸的往往是一句話就行了,即堅持訴請或駁回請求,與審判結果基本沒有影響。而在香港,這一部分卻是很重要的,律師總是琢磨很多,口若懸河,將案情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維護和所持態度,用最出色的言語表達出來,而這,也是最能影響審判結果的,也是一個律師庭辨能力的重要體現。兩者相比,差別立現。而我因為熟悉了香港的審判模式,對實際參加的我們大陸的庭審,很是覺得無趣,也很難看透法官到底想的什麼,也就很難相信司法是真的公正。

想起我們有一個當事人在做陳述時説,現在是和諧社會,人人有衣穿,有飯吃,有房住,有工作,温家寶也説要讓人民活的更有尊嚴,而我,也是一個生命呀,生命的生存是需要社會資源的,所以,還給我工作吧,我不想告單位。她的話説完,我看到法官和對方的律師都忍不住笑了,雖然我也覺得她説的好笑,但我真的不想笑,只覺得為她不值。後來主任問我庭審感受,説,那個女當事人是不是嘴巴很厲害,我説,恩,她不是研究生嗎,素養的確很高。沒想到,主任卻説,其實,庭審的時候,她不應該表現的那麼張揚,略顯無知一點,也能搏個法官的同情分。我聽了本想説:案件的審判不是靠法律嗎?法官不同情又能怎麼樣,還能穿小鞋嗎?但是,我又忍不住了,因為,我也承認,這是事實。

今天走的時候,李壞林老師,一個老律師了,我跟他告別,他握着我手,問實習有什麼感受,我説,實習了才知道,理想化和現實真的是有差距的,理論和實際相聯繫也是很困難的。李老師説,學習很清晰,現實很模糊,好好幹,等過了,歡迎你加入我們的大軍。我説,恩,會的,李老師,再見。

走在路上,我想,我一定會好好努力的。因為我想起來和主任聊事務所換地方時,主任説,明年五月份要換,因為這個地方是咱們租的。我自己又花了兩三百萬買了一層樓。我當時只覺得,她三十多歲的年紀,一個年輕的媽媽,再説起這兩三百萬時,好隨意啊。

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二:

1.在人際交往方面

剛進律師事務所的時候,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和緊張。平時在學校裏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後,我始終保持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主動打掃會衞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沒過幾天,他們就逐漸接受了我。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上的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指導我的師傅陳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要向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實際工作主要是整理文書。陳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是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單純地呆在律師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是相當有限的。幸好陳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去調查取證,去做法律諮詢等等,讓我從中受益匪淺。

3.關於律師職業。

所謂看人挑擔不吃力。很多人覺得律師是非常輕鬆的職業,整天不用呆在辦公室裏,到處走走,錢就來了。通過這次的實習,我體會到了其實律師工作也不是那麼簡單就能完成的,何況當今的社會,這麼多的律師,這麼多的律師事務所,相互間的競爭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師都非常辛苦的利用畢生所學來服務大眾的。

想到這些,我也不禁聯繫到了自己。所謂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過這次的實習工作,我認識到了自己所學與現實社會的需求之間的差距。

1.理論修養不夠。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案件所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但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那麼少,只有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這個成語的含義。在以後的時間裏,我會特別注意對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研究,增強理論知識修養,多參加實踐活動,提高實踐能力。

2.缺乏工作經驗。

在學校的時候總是以理論學習為重,缺乏社會實踐。以至於在走向社會的時候,不能很好的適應社會。我會更加註重能力的培養,增強實踐經驗。

在律所實習的心得體會三:

學生時代,我是一個學習成績比較優秀的學生,被各種榮譽眷顧着。這讓我在求職面試中顯得非常自信。在來協力律所面試前,我已經去過了中聯重科、通程律所、人和律所等多家單位,在這些面試中,雖然都涉及到了一些專業問題,但在回答他們對專業問題的提問時我並沒有太大的壓力,一切都非常順利。直到在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的面試,我遭遇到了未曾有過的面試壓力和質疑。

協力律所第一次面試我的是協力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的創始人之一兼高級合夥人——歐陽宇翔律師。

第一次與歐陽律師見面,是在一個雨後的下午。坦白説,一開始我還真有些不敢相眼前這位目光犀利且神情非常嚴肅的人,就是那位與我多次短信聯繫且充滿了寬容與關心的歐陽宇翔先生!

簡單問候後,面試正式開始。在我自我介紹後,他並沒像其他面試官一樣問一些老掉牙的問題來緩解應聘者的緊張(諸如家住哪裏,家庭成員等等),而是直入主題。他的提問涉及我對法學、法律、律師、法律思維、曾閲讀過的專著和碩士論文研究的情況等問題的認識和看法。對於我的回答,他會不斷地追問,直到他滿意或我妥協為止!這始料未及的追問式提問,我還是第一次經歷!所以,在有些問題的回答中顯得有些緊張,以至於對某些問題的回答顯得有些邏輯混亂,甚至詞不達意。在面試後,他嚴肅地指出,我們應屆畢業生往往眼高手低,好高騖遠,在法學理論和法律思維等方面存在嚴重的不足!而這恰恰都是一名律師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和技能!他的這一“總結性點評”似乎隱約的預示着我的表現非常令人失望,註定將無緣下一輪面試!

我回到租住的宿舍後,反覆思考着歐陽律師所提到的那些法律問題以及那有些刺耳的“點評”。我發現,雖然很多法律問題之前我確實沒有思考過,但運用已有的法律知識是完全可以作出合理的解答,而我的表現卻如此的讓人失望。是他的批評和質疑,在給了我重新認識自己的同時,也讓我開始深刻地檢討自己。是的,如果不是歐陽律師指出我的問題,我是否還會沉浸在以前的榮譽光環下自以為是呢?對他的直截了當和給予的忠告令我由衷的感激和敬畏!心想,要是能表現得好一點,能成為他手下的“兵”,那該是多麼的幸運啊!但想憑這次面試成為他的“兵”,絕對已是奢望了!出於禮節的需要,我給歐陽律師發了條短信,感謝他花時間面試我,以及能正面指出我存在的問題和那些發人深省的有益忠告,並表示我將認真反思和總結。

然而,一個禮拜後,我收到了歐陽律師通知我參加第二輪面試的短信!按捺不住激動的我開始有些手忙腳亂,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在第二輪面試中給歐陽律師留下一個非常好的印象,或許還有機會真的成為他的“兵”!在心情平復後,我針對他提過那些問題以及其他重要法律問題作了精心的準備!以期在第二輪面試中改變一個禮拜前留給歐陽律師的不好印象。

不知是我時運太背還是命中註定,第二輪面試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在第二次面試中,並沒有採取初試時的一對一面試,也沒有采取多對一的面試,而是將所有應聘者(大概十多位)安排在一個大的會議室,由律所的三位律師(後來才知道是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的三位創始人:彭彤主任、歐陽宇翔主任和楊建華主任)輪流出題,由應聘者依次回答。如有必要,出題者或者律所的其他律師可以繼續追問。在第二輪面試中,給我出題的是楊建華主任,楊主任出了一個有關擔保法的案例,案例信息量非常多但問題還算簡單,我對自己的回答應該説比較滿意,但還沒來得及想能讓歐陽律師改變自己留給他的第一印象,歐陽律師緊接着就該案中涉及的其他的問題繼續發問並對我不斷追問,歐陽律師的追問,也沒有出我所料,直到他問到我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時才肯罷休!!看來,這好不容得到的第二次面試機會,被再次陷入尷尬的境地,歐陽律師的追問將我想通過這次機會扭轉局面的想法幾乎掐滅。

面試結束後,歐陽律師讓我們先回去等消息。其實我很明白,基於兩次表現,估計等待我的大概就是“謝謝你對本所的關注,祝你下次好運!——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諸如此類的安慰短信罷了。

為了再尋找一個適合自己職業長遠發展的律所,我不得不繼續投遞簡歷、參加面試……

五月二十號,我接到了中聯重科的offer,但卻沒有等到歐陽律師的短信。心裏雖然有些失落,但從中聯重科的offer裏還是得到了些許安慰。而就在我準備去中聯重科報到的前一天的下午,歐陽律師給我打電話,告知我已經被錄用為上海協力律所的律師助理,但需要先培訓和實習三個月!!在接到歐陽律師的電話後,我毅然決然地拒絕了中聯重科的offer!因為,在經過這半個多月的面試後,我在上海協力(長沙)律師事務所看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應具有的素質和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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