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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

暑假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xx年7月xx日-8月xx日,為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暑假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

我們是七月xx號去的,到八月xx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項目包括:查看卷宗、寫閲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閲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閲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首先,閲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閲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閲讀卷宗,開始寫閲卷筆錄。閲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閲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持公訴。最後,在閲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閲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説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為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説,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為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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