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求職簡歷 >求職謀略 >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

現在單位公司和就業途徑增多,隨之而來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嚴峻。大學生入職要注意什麼安全問題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提供的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希望能幫到你。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一)

近年來,隨着大學畢業生數量的增加,大學生就業壓力不斷增大,隨之產生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多,一些騙財騙色的職業陷阱讓求職學生蒙受到了許多損失,甚至誤入傳銷公司後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把性命都丟了。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面對這些問題,政府部門要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嚴厲打擊一些傳銷組織、不良中介、騙人錢財的企業和相關違法活動;各類人才中介公司、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媒介廣告單位要嚴格審查各類招聘信息,驗證招聘單位資質,防範不良企業混入;學校還要加強畢業生的就業安全教育。作為大學畢業生,在由學生轉變為職業人的過程中,更要學會獨立生活,自我防範,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實現平安就業。這裏僅針對大學生就業活動中,擇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進行探討。一、大學生就業環境中面對的主要安全問題

(一)人身安全問題

1.“傳銷”陷阱深

一些傳銷組織利用大學生急於求職的心理,精心設計騙局騙人。他們往往把企業包裝成一個實業公司,許諾畢業生的工作是“待遇高,工作輕鬆,發展前景好”。等大學生人套後,就對大學生進行培訓“洗腦”,限制大學生的人身自由。

2.女生危險多

近年來,部分專業的女生就業困難重重。一些女生在謀求就業崗位的時候被騙財騙色,甚至付出生命代價。這類單位多強調工作輕鬆,待遇優厚,小費多,條件為年輕貌美,以高薪、高位誘騙大學生從事非法活動。

3.“血汗工廠”黑

20xx年5月,山西省的“黑磚窯”事件令國人震驚,一些不法老闆、包工頭,僱用打手,對普通員工進行殘暴的管理,經常毆打員工。員工辛勤的工作,換來只有低水平的温飽和惡劣的生活環境。其實在社會上絕不只是山西“黑磚窯”這一種形式“血汗工廠”,在許多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這類企業主要是一些小型企業,其基本特點就是勞動強度大、勞動時間特別長、待遇特別低、員工沒有基本的社保勞保福利,管理者通過暴力手段控制員工。

(二)財產安全

1.入職時被騙取“應交費”

以斂財為直接目的的招聘陷阱。這類騙局在大學畢業生求職過程中出現最為普遍,且騙術屢屢得逞。如一些招聘公司緊緊抓住畢業生求職心切的心理,利用過時或偽造的證照、合同進行虛假招聘,向其收取各類保證金、培訓費、上崗費,隨後就音訊全無;也有一些非法職業中介,以介紹工作的名目騙取中介費、資料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報名費、體檢費、服裝費等名目,騙取畢業生的錢財。多數情況下,招聘的專業不限,男女不限,但需先繳前面提到的某項費用,並一再拖延對求職者的承諾。到其明白上當受騙後,前去索要錢財或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進行查處時,非法中介已經人去樓空。樓空。

2.試用時被惡意剋扣“薪酬”

以徵用勞動力為直接目的的招聘陷阱。這是畢業生最難以防備的職場騙局,其中以試用陷阱最為突出。招聘單位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便以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而不用擔負任何法律責任,並再一次以很少的薪水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復始,以此來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此外還有薪酬陷阱:一些招聘單位打着“高薪誠聘”的誘人廣告,或任意延長工作時間、增加工作量,或在月底兑付時藉口業績不合格、工作失誤來扣除實習大學生部分薪酬。很多應聘銷售崗位的畢業生就被公司的責任底薪忽悠了,幹完一個月有時連工資都領不到,因為無法完成故意拔高的指定的工作業績,反而被説成是求職者能力不夠,這也是無良心的公司故意混淆工作報酬的慣用伎倆。還有的騙人單位以考察畢業生專業能力為藉口,讓應聘者完成某項工作,如編一個小程序、設計一個廣告、改造一個工藝流程等,一旦工作完成後,便以條件不符為由,拒絕錄用。

(三)勞動合同方面的安全

1.不籤勞動合同

隨着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一般的單位在錄用大學生時都會主動簽署勞動合同。達成意見後,雙方的約定要以書面合同條款明確下來以維護自身的權益,不能只有口頭協議。有的畢業生或者害怕失去工作機會不敢提及合同,或者相信企業的種種藉口而不能簽約。還有的同學以為簽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就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存在着不同,《就業協議書》作為一份簡單的格式文本,很多諸如工作崗位、工作條件等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並不在《就業協議書》中直接體現。因此,單憑《就業協議書》對於學生正式報到就業後的勞動權利無法全面保障。

2.簽署有失公平的合同

在大學生擇業的過程中,由於就業形勢比較嚴峻,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很多用人單位都提出了一些明顯的不合理條款,如違約金、服務期等。對於畢業生來講,雖然知道這些附加條款是顯失公平的,但也不敢明確表示異議,結果造成各種損失,以後尋求仲裁機構維權也相當被動

(四)信息安全

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常常面對這樣的兩難境地。一方面,需要提供個人的真實信息供用人單位,另一方面,又要謹防個人信息被別有用心的人惡意使用。近年來,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學生社會閲歷淺、感情純真、家長不在孩子身邊的特點,對大學生、家長實施詐騙。如向家長騙稱“你的孩子現在由於交通事故,正在××醫院搶救需要住院費一萬元”,向大學生騙稱“你的同學現在由於生病治療需要住院費一千元”,現在這種騙術進一步發展到盜用親屬或同學的手機號、QQ號進行詐騙活動。另外,由於現在許多購機辦卡業務如購買手機、信用卡等辦理手續沒嚴格把關,大學生求職所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也可能被他人盜用辦理一些需承擔法律責任的民事合同。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二)

安全防範策暗

就業市場波濤洶湧,大學生既要敢於激流勇進,又要謹防險灘暗礁。大學生只有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積累安全知識,在選擇求職信息、投放個人資料、面試、試用等各個環節提高警惕,小心應對,才能夠順利就業,和諧創業。

(一)招聘信息要仔細核查

現在人才市場各類用人信息魚目混珠,如能在第一環節鑑別真假,識別虛假信息,就能最有效保證就業人身安全,避免上當受騙引起的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損失。

1.上網或通過其他途徑查看,該單位(特別是企業單位、公司)登載的營業項目、報上刊登的項目、面試現場所見三者是否相符。

2.登陸有關部門的網站查看,或與親友交談,看看該公司是否被列人黑名單之中。

3.打l14查詢。一般正規的、有一定規模的、有幾年歷史的單位都會在l14查詢功能中查到相關業務電話、辦公地址等等,對只聯繫個人移動電話而不留固定辦公電話的單位要高度警惕。

4.登錄相關企業的網站核對招聘信息。

5.承諾待遇高,發展機會多但招聘條件對學歷、經驗要求反而低的企業慎入;經常在各類就業市場中出現的企業慎人。因為:一種情況可能是和人才中介聯手欺騙畢業生門票款的“招聘專業户”,另一種情況可能是這個企業很不規範,沒有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沒有提供行業基本的福利薪酬,造成的員工流動性特別大。

6.儘量不收集非門户網站、非就業專業網站、沒有工商行政機關備案標記網站的招聘信息,不收集非主流媒體的平面廣告、收門票費的小型個體勞動力市場提供的信息。

(二)填寫資料留有餘地

1.不要填寫過於詳盡的資料。

2.只交證件影印本,不交證件證書原件。將空白部分打叉。在複印件上最好註明“僅供應聘使用”,

3.個人的聯繫方式一般提供手機號碼和電子郵件,固定電話最好提供負責就業工作老師或輔導員的辦公電話,切記不要提供家庭詳細住址、電話。

4.記錄好何時何地向哪家公司投放了簡歷,何人接受並記錄好投放方式,如招聘會現場遞交、電子郵件、信件郵寄等。

不要擔憂這些舉措似乎顯得對用人單位不夠信任,恰恰相反,經理或者部門領導會從中發現你辦事謹慎、成熟的潛質。

(三)面試環節三思後行一個專業的人力資源

1.當前往面試的第一天或職前訓練的前幾天,先求證該公司是否真實,然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規模、信譽度、員工使用及應聘崗位工作性質等。

2.面試地點偏僻、隱密或是轉換面試地點的狀況,或是要求夜間面試者,皆應加倍小心。面談地點不宜太隱祕。對於用人單位約您面試的地點,如果不是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發佈的信息,而是從其他渠道獲得的信息,用人單位約你到賓館或其他非公開、非正式場合見面,絕對不能貿然前往。

3,畢業生單獨外出面試時,要告訴同學或輔導員,讓同學知道自己的去向及安排。如不能按時回來,應事先電話告知。

4.當面試當天或初進該單位的數天內,求職者即需要付給該單位一筆錢者,就要特別注意,並可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到工商部門進行諮詢查實。

5.面試當場不要急於給對方明確的承諾,應告知對方考慮後再回復。可回校徵求老師、家長的意見再作決定。

(四)試用合同審慎落筆

畢業生要熟悉《勞動法》,切實保障自己基本的工作權利、休息權利及其他權利。目前,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購買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金。對於特殊行業,用人單位應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工具,定期進行體檢,確保員工身體健康。只有體現以上內容的合同,大學生才可以簽訂。特別是特殊行業的勞動保護,大學生一定要認真對待,要知道工作機會有很多,健康的身體很難失而復得。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和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明確的勞動關係,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兩方面的問題:第一,在合同中要載明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第二,在合同中要載明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遇有以下合同不要籤:

(1)“生死合同”:在危險性較高的行業,用人單位往往在合同中寫上一些逃避責任的條款,典型的如“發生傷亡事故,單位概不負責”。

(2)“暗箱合同”:這類合同隱瞞工作過程中的職業危害,或者採取欺騙手段剝奪從業人員的合法權利。

(3)“霸王合同”:有的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者,只強調自身的利益,無視從業人員依法享有的權益,不容許從業人員提出意見,甚至規定“本合同條款由用人單位解釋”等。

(4)“賣身合同”:這類合同要求從業人員無條件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用人單位可以任意安排加班加點,強迫勞動,使從業人員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5)“雙面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與從業人員簽訂合同時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一份用來約束從業人員。

在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還需要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在形式上宣告了就業工作花開有果,塵埃落定。但近來,就業協議引發的糾紛屢有發生。有的畢業生正式到單位報到後,單位卻一改初衷,擅自降低勞動報酬,變更原來雙方約定的工作崗位,更有甚者以“試用期”(或見習期)為由不簽訂勞動合同,使得畢業生長期處於“試用期”,做最累的工作拿最低的報酬,從而利益受到侵害。所以,在簽訂就業協議以前,同樣要反覆斟酌,多方面考察,方可落筆。簽了就業協議後同樣要籤《勞動合同》。

(五)識別並防範傳銷、網上伶銷活動

1.如何識別傳銷

當前,傳銷組織往往打着“直銷”、“連鎖經營”、“電子商務”、“人際網絡營銷”等旗號從事傳銷。識別傳銷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認識: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人,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繫的傳銷網絡;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從銷售方式看,與直銷的單層次銷售(即推銷員直接將商品推銷給最終消費者)相區別,傳銷是多層次網絡式銷售;從經營目的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騙取錢財為最終日的。

2.如何防範傳銷

如果被騙到外地,到達當地後朋友絕口不談工作、生意,而只是帶你遊山玩水、熟悉環境,進行所謂放鬆;要看你的身份證、借打你的手機等。情況不對時,一定要機智、冷靜應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逃脱。如果發現該組織從事傳銷活動證據確鑿後,應設法與當地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取得聯繫,及時舉報。

3.什麼是網上傳銷

網上傳銷是指主要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傳銷形式,如:“遠程教育網”、 “世界互聯基金”等。傳銷人員通過建立網站,利用互聯網發佈66J決速致富”、高額回報等虛假信息(目前傳銷人員還通過垃圾郵件、網上論壇、聊天工具等大肆發送傳銷信息),誘騙他人通過銀行或郵政匯款將錢款直接匯入傳銷人員的賬號,購買網頁空間或者所謂的“產品”、致富信息,取得加入資格。他們聲稱只要按照同樣的方式繼續發展他人加入就可以獲得報酬,發展的人員越多賺的錢就越多,“月入上萬”,“動動手指就賺大錢”、“坐在家裏賺錢”,很快就可以成為“富翁”。他們編造自己的親身經歷現身説教,並信誓旦旦地列出所謂的賺錢公式,號稱“真的不騙你”。使參加的人上當受騙,血本無歸,而傳銷組織者及骨幹分子則趁機斂取錢財。由於互聯網具有虛擬性、跨地域性,不少人即使上當受騙也找不到人,難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不要相信網上發佈的各種傳銷信息,不要參與網上傳銷,也不要在網上發佈傳銷信息。

(六)遭遇傷害敢於維權

大學生在就業時遭遇各類傷害時要敢於維權,善於維權。這不僅能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能協助有關部門有效及時地懲處一些不法分子,淨化人力資源環境,為自己今後尋求工作和其他人尋求工作提供一個比較安全的人力資源市場。

1.認真學習有關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學會保全證據。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其他協議都是重要證據。不用擔心其中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因為員工簽字就得不到《勞動法》保護的問題,恰恰相反,對這些不合法的條款仲裁機構不予支持。如果沒有籤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工資單、員工卡、工作證、押金條、考勤記錄、工作量記錄等都是有效證據,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留,這樣申請勞動仲裁時才能維權。才能維權。

2.在遇到勞動侵權現象時,主要有兩種途徑維權: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第二,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這兩個程序的好處在於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者申訴不用繳仲裁費;勞動者不直接跟用人單位發生衝突,避免了用人單位的報復;行政執法時間較短,效率較快。如果勞動監察部門不去查處,還可以通過申請法院仲裁,或找政府部門、信訪部門投訴。

3.注意時效性。如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工受傷的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有明確時效規定的,即應當在1年內申請,如果超過1年將被視為放棄工傷認定的權利。

4.發現傳銷行為,應當向傳銷行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舉報。對將他人騙往異地、限制人身自由從事傳銷的,向傳銷行為地公安機關舉報。舉報傳銷時,應當儘可能瞭解掌握傳銷活動的詳細線索,包括上課的具體地點、時間,傳銷頭目、骨幹和參與人員的住宿地點,傳銷活動的公司名稱,其具體運作的方式及書證、物證等,以便執法機關更加及時、準確、有效地打擊傳銷行為。

5.對涉嫌詐騙的企業或中介也可以向公安部門報案。

大學生入職安全教育(三)

7月31日晚,昆繞項目對新入職4名的大學生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培訓的目的是引導他們職工能夠迅速投身項目建設,增強其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提升安全素質與安全責任意識。此次培訓由項目安質部組織。

培訓主要講授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與意義、企業、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重大危險源辨識、技術崗位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授課中,講師以發生在身邊的人和事為例,深入淺出地向新進大學生職工講解遵守“安規”的重要性和違章違紀所帶來的沉痛教訓,並鼓勵他們在走上工作崗位後,切實將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在學習和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教育培訓結束後,參加培訓人員一起進行溝通、交流,新進大學生職工暢談對來到項目部之後的所見所聞,工作生活的感想,人生職業規劃和奮鬥目標,同時也對項目部的發展與建設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標籤: 入職 大學生 教育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qiuzhi/mulue/zrl83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