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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質詢

辯論賽質詢

辯論賽也叫論辯賽,還叫做辯論會。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辯論賽質詢,歡迎閲讀。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辯論賽欄目!

辯論賽質詢

辯論賽質詢

質詢答辯技巧;美國法律界紅極一時的律師愛德華?威廉斯(Edwa;質詢是一種藝術;對參加過俄勒岡賽制辯論的讀者來説,威廉斯的説法毫;質詢與答辯的權利義務在俄勒岡規則中有基本規定;因為答辯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問質詢者;由於仿自英美法庭的質詢是俄勒岡賽制的重要階段,不;

(一)質詢的準備;出色的質詢相當程度需要依賴臨場反應,但這絕不表示;逆向思考;在分析立場的過

質詢答辯技巧

美國法律界紅極一時的律師愛德華?威廉斯(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經在接受《時代週刊》(1959.6.22)採訪時談到了質詢(反對詢問)的技巧,他説:

質詢是一種藝術。它就如同要你將繩索套在被傳喚來傷害你的證人身上,使他被你控制,反過來幫助你。這情況就像是與證人共處暗室,他手持匕首,隨時想捅你一刀,這時你必須小心翼翼地緊跟在他身後。你絕不可能在質詢中做實驗,絕不能問不知道答案的問題。如果你確知答案,證人確並未那樣回答,你可以立刻幹掉他,否則被幹掉的就是你。

對參加過俄勒岡賽制辯論的讀者來説,威廉斯的説法毫不誇張。許多辯手都曾經因為提出不當的問題,而在質詢中遭到重創。在各種發言階段中,經驗不足的辯手最感到困難的通常就是質詢階段。

質詢與答辯的權利義務在俄勒岡規則中有基本規定。根據規則,質詢者有質詢的“主導權”,也就是問答的進行使由他來掌控。規則中説: 質詢者得控制時間,得提出任何與題目有關之合理而清晰之問題,並可隨時停止被質詢者得回答。(規則第九條) 不過質詢者不能濫用這個主導權。作為質詢者,他只能問,不可以利用質詢時間自行申論,或根據答辯者回答自行引申。一旦如此,答辯者可以喧賓奪主,透過表示“對方辯友您不要自行申論”、“對方辯友請不要自行評論”或者“對方辯友請您問我問題”等方式來加以制止。 答辯者則只能回答。除非問題明顯不合理(如涉及與辯論無關的隱私),

否則不能拒絕回答。雖然在無法理解問題時,他可以要求質詢者再問一次,但不能“惡意”這麼做,否則將可能被評委認定為故意干擾提問。

因為答辯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問質詢者。“反質詢”在俄勒岡賽制中是違規行為,質詢者不但不必回答,還有權利加以制止。 不過答辯者只能答並不代表他只能任人宰割,當質詢者在問題中露出破綻是,他還是可以隨時捅上一刀,在質詢中獲取利益。

由於仿自英美法庭的質詢是俄勒岡賽制的重要階段,不能善用質詢答辯,很難在這類辯論賽中由出類拔萃的表現,後面介紹的就是關鍵的質詢答辯技巧了。

(一)質詢的準備

出色的質詢相當程度需要依賴臨場反應,但這絕不表示質詢無法準備。透過“逆向思考”和“打造地基”,多數質詢都可以在上台前準備妥當。

逆向思考

在分析立場的過程中,辯手應該已經對哪些爭議點有機會發展為“可能議題”有了基本概念,質詢的準備應該以這些可能議題為重點。例如在“大學生創業利大弊大”的辯論中,針對我方主打的“大學生創業即使失敗,仍將增進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對方可能主打的“大學生創業會造成課業分心”等議題,辯論隊伍都應該設計好質詢題目;如果場上確如意料中的出現了這兩個議題,就可以使用事先備妥的質詢來回應。

換句話説,事前的準備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議題越多,質詢就越可以依賴事前的準備情況,而不必只靠臨場發揮。因此,準備質詢題目時,辯手不應該從“我要怎麼問,問什麼”的“問題設計”開始,而要先思考“我要問出什麼”,也就是先想結果,再想題目。這種由結果倒推問題的準備方式,就是所謂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

一般而言,對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議題,也就是對質詢而言越主要的主題,質詢時辯論隊伍攻擊對手立論和防禦本方立論的重要工具。 打造地基

接下來辯手要思考怎樣問出自己要問出的東西。前面説過,辯論或者論證的基本過程是透過雙方都同意的事,來使對方承認他原本不同意的事(由“第一共識”找“第二共識”)。因此最好的論證擁有三大組成要素:1、無可否認的根據;2、無從推翻的“推論”,因此產生3、無可迴避的主張。 簡單的説,主張的“大樓”必須建立再根據與推論的穩固“地基”之上。而質詢就是打造地基(ground building)的有效手段。 舉例來説,如果我方統一“大學生創業回造成課業分心,因此弊大於利”的方式,是“很多事情都會造成大學生分心,因此造成分心不構成弊大於利的理由”,這個我方主張就是要試圖構建的大樓。而要怎樣使對方接受這個主張呢?類比論證使一個可能的方法。我方如果以交男女朋友、打球與參加社團做類比,強調這些事情也會使大學生分心,但卻不被認為弊大於利。辯手可以這樣問——

問:對方辯友,請問您有沒有女朋友?

答:有。

問:請問您交女朋友是不是會花時間?

答:我懂得時間分配。(答辯者打算逃脱)

問:那請問有沒有大學生會交女朋友交到無法兼顧課業?(質詢者不為所動,繼續以其它大學生為對象進行追問)

答:這不一樣……(答辯者回避問題)

問:請回答我的問題,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耽誤課業?(質詢者不為所動,再次追問同樣問題)

答:呃,有可能,但是……(獲得對方承認類比)

問:謝謝你,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在打造地基時,質詢者最常用的就是“類比論證”。如果對方無法否認類比,又無法證明二者“不能類比”,他將就無法迴避主張——交男女朋友利大於弊。如果交男女朋友、打球、參加社團這些多數人不認為弊大於利的事情,依照對方的邏輯都屬於弊大於利,其辯論的外部連貫性就將受到重傷。

所謂“絕不能問不知道答案的問題”,指的經常就是以對方無法否認的事情作為質詢的地基。“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耽誤課業”,在一般人的“已知”答案中顯然是“有”,因此對方無法否認。除了一般人的已知,對方自己説過的話他們也將難以否認,同樣可以作為質詢的基礎。例如:

問:您剛才是不是提到“刑罰教育犯罪者的目標重於報復的目標?”

(他們自己説過的話,這是很難否認的)

問:所以當二者衝突的時候應該以教育目標為優先嘍?(這是同一説法的重複,同樣難以否認)

問:請問您,如果有一位盜竊犯已經服完所有刑期(報復目標完成),並且未再觸犯任何法律,您方是否一定要讓他出獄?(這時有兩種可能的答案,質詢者推測他會答“是”,但如果他回答“不是”,將發生自相矛盾,對質詢者更有利) 問:請問他是不是可能還沒改過(教育目標未完成)?(因為這個問題的“強度”很低(可能),對方將很難不回答“是的”) 問:那麼您方為什麼要讓他出獄呢?(這是逼對方啞口無言的問題,對方回答不回答都將暴露矛盾)

在設計系列問題打造地基時,“耐心”非常重要。若能達成質詢效果,即使延長系列問題的數目也無妨。

完成問題的初步設計後,辯手可以彼此扮演質詢者和回答者,來測試問題中是否有明顯疏漏,容易讓對方有可乘之機的地方。透過上述“心懷目標→打造地基→設計問題→問答演練”的準備過程,在比賽正式開始前,辯手們應該擁有重要議題方面的多套質詢題目,有備無患。

(二)問題的形式

在設計問題時,質詢者要知道自己可以使用的問題的形式。一般而言,質詢者最常用的問題形式有三:我問你答的一般問題,以及目的在“我代你答”和“你無法答”的特殊問題。

一般問題一般問題(generalquestions)指的;先來談是非題(trueorfalsequesti;問:請問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無法兼顧課;問:您説不一定是不是因為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答:呃,對;問:那表示有人會嘛;答:這個題目不能用是或不是來回答;問:為什麼呢?;答: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阿;問:所以是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答:呃,對;請注意上

一般問題(general questions)指的是尋求答辯者回答的問題,又可以安裝學生考試中的常見題型,分為是非題、簡答題、選擇題和申論題、在質詢答辯中,選擇題比較少見,簡答題偶爾出現,最常見的則是是非題和申論題。

先來談是非題(true or false questions)。為了佔有主導權,質詢者應該多詢問這類題目,例如在上面的兩個例子中,所有的問題都是隻要求對方回答“是或不是”、“對或不對”以及“會或不會”的是非題。 如果遇到狡猾一些的答辯者,可能在是非題上回答“不一定”。這時質詢者不用驚慌,因為“不一定”代表的是“有時候是(對、會),有時候不是(對、會)”,只要多追問一個問題就可讓這類答辯者無法逃避,例如——

問:請問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無法兼顧課業? 答:不一定。

問:您説不一定是不是因為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

答:呃,對。

問:那表示有人會嘛。 答辯者也可能作出“迉類問題不能用是或不是來回答”來答覆。有時這的確是質詢者的詢問內容不適合以是非題形式來提出,例如“請問核能發電是一種好的發電方式麼?”由於“好”(價值詞)的定義是相當模糊的,答辯者自然難以用簡單的是或不是來回答。但有時這仍是答辯者試圖迴避,質詢者應該透過追問將它拉回來,例如—— 問:請問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無法兼顧課業?

答:這個題目不能用是或不是來回答。

問:為什麼呢?

答: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阿。

問:所以是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

答:呃,對。

請注意上面的例子裏,質詢者問了一個“為什麼”。在這裏“為什麼”是要請對方澄清“不能用是或不是來回答”的原因,對方很難長篇大論,仍屬於“要求有限答案”的簡答題(short-answer questions)範圍。簡答題也可以請對方簡短提供證據和主張,例如“請問您方相信植物人並無意識的證據是什麼”,或者是“可否請您簡單重述反對公益彩票的三大理由”,當然質詢者會這樣問,意味着它將即刻對對方的證據與主張提出反駁。

質詢者應該儘量避免詢問的是“要求無限答案”的申論題(essay questions),也就是一般所謂的“開放式問題”(open questions)。申論題的風險是給予對方過大的回答空間,因而使質詢者喪失質詢的主導權。例如如果質詢者問“請問您方為什麼認為經濟全球化競爭大於合作”,回答者的答覆使“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十個方面來分析”,這下質詢者又要如何迴應呢?

特殊問題

除了尋求答辯者回答的一般問題,質詢者在發問中還可以用兩類特殊的詢問方式:一是“建議式詢問”,二式“對質式詢問”。

首先,建議式詢問(suggestion)尋求的不是答案,而是以問題形式

替答辯者説出答案。在美國法庭,這類問題經常用於質詢的結尾。具體的做法式:當答辯者被質詢者的問題逼到牆角時,利用建議式詢問替他説出他不願説出的答案,然後快速收尾。在前面經常提過的,有關刑罰目的的質詢裏,質詢者就可以透過建議式詢問來處理使答辯者啞口無言的問題——

問:那麼您方為什麼要讓他出獄呢?

答:呃……

問:是不是因為他以及服完他的犯罪罪行相當的刑期了呢?(因為對方出現遲疑,質詢者迅速提出建議式詢問)

答:呃……

問:謝謝,我想我已經得到需要的答案了。(對方在建議式詢問後再度出現遲疑,質詢者迅速將系列問題收尾) 老經驗的辯手會建議質詢者以“快速收尾”完成上述步驟,如果在啞口無言的問題上逼問對方過久,答辯者可能急中生智,答出令質詢者吃驚的答案。

其次,對質式詢問(confrontation)要的也不是答案,而是希望提出違反答辯者立場的傷害性事實,來暴露他的發言與事實不符,以傷害其可信度。例如以下這個例子——

問:您剛才是不是説多元入學方案實施之後,學生的升學壓力獲得減輕,補習的人也少了?

答:是的。

問:可不可以請您念一下我手上的這份資料。

答:好。

問:這份資料是來自2019年5月16日出版的《台北市市政統計週報》,請念這一段。

答:“根據調查89年本市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平日放學加校外補習之比率為55.14%,較上年54.05提高0.64格百分點,國中、高中學生亦半數以上下課後進入補習班,分別為67.96%和55.41%”。 問:請問是不是還有超過半數的學生在補習,甚至補習人數還增加了?

在事實勝於雄辯的情況下,這時答辯者唯一的脱身之道,可能是表示“我方的資料顯示補習人數降低了”,但質詢者還是達成了提出矛盾證據的效果。

對質時最好利用事實證據,如果是意見證據(請對方辯友念某位專家的意見),效果將是相當有限的。對方辯友可以輕易在他們的質詢中“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支持他們的意見證據來提出相同的質詢。

(三)質詢的目標

前面説過,質詢應該以逆向思考的方式來準備。也就是先確認質詢目標,在思考質詢方法。從論點交鋒的角度來説,雙方所有的主要議題都可以是質詢的目標;就功能的角度而言,質詢的主要目標則可以歸納為“限定”、“攻擊”與“防禦”三大類(遊梓翔、温偉羣,1989)。 質詢的第一個主要目標是限定(limiting)辯論的範圍,質詢者透過澄清對方立場、建立雙方共識等做法,將隨後的攻防焦點引導到關鍵議題上。下面這則澄清對方立場的質詢是出自“高中聯考應加計在校

成績”的辯論:

問:您方所主張的“高中聯考應加計在校成績”,請問是五育(德、智、體、美、勞)成績的哪些部分?

答:是加計智育,透過這樣的方法,我們可以……

問:謝謝您,我要問下一個問題了。

透過這則簡單的質詢,質詢者得知正方要加計的是智育成績,就可以放棄預先準備用來反駁加計其它四育分數的論點,而集中討論只加計智育的問題。

質詢的第二個主要目標是提出攻擊(offending),質詢者試圖透過暴露對方的論證問題、證據缺失與內部矛盾,來減損對方立論的説服力。我們可以來看一個實際的例子,在辯論“以大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優於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時,反方使用了下面這則質詢來攻擊對手——

問:對方辯友,您剛才提到以大企業為主的產業機構可以提升產品的研究與開發能力對不對?

答:是的。

問:請問您,瑞士這個國家您知道吧?

答:大概瞭解。

問:包括鐘錶業在內的精密工業是瑞士的重要產業之一,對吧? 答:是的。

問:請您念一下《天下雜誌》報導中的這一段話。

答:瑞士是一個以中小企業為主的一個國家。

問:但是瑞士的鐘表業仍然保有國際競爭力對不對?;答:是的;問:謝謝您,我得到我需要的答案了;反方的做法是提出與對方的舉例論證衝突的一項事實證;質詢的第三個目標是防禦(defending),質;問:您方認為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假釋出獄後仍可能再;答:是的,根據我方的資料,他們仍有再犯的例子;問:好的,他們有人會再犯,所以應該判他們死刑嘍?;答:是的,應該將他們與

問:但是瑞士的鐘表業仍然保有國際競爭力對不對?

答:是的。但是……

問:謝謝您,我得到我需要的答案了。

反方的做法是提出與對方的舉例論證衝突的一項事實證據,來達成破壞論證以及立論説服力的目標;這使對方立論發生了外部不連貫的問題。

質詢的第三個目標是防禦(defending),質詢者試圖透過迴應對方攻擊以及獲取承認等方式來強化己方的辯案與立場。下面是迴應攻擊的一個實例:

問:您方認為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假釋出獄後仍可能再度犯罪對社會造成危害,是嗎?

答:是的,根據我方的資料,他們仍有再犯的例子。

問:好的,他們有人會再犯,所以應該判他們死刑嘍?

答:是的,應該將他們與社會永久隔離。

問:請問您,一般人可不可能犯罪?

答:可能,但這些人不是一般人。

問:您方是否有證據證明這些人再犯率比一般人的犯罪率來得高? 答:呃……沒有,可是……

問:您沒有證據,謝謝您,我再請教您下一個問題……

在這個例子裏,質詢者透過對方處理假釋出獄認識的邏輯,希望將其類比到一般民眾身上,既然“會再犯罪就要判死刑”,那麼一般人也是可能犯罪的,是否也要判死刑呢?對方當然不會接受此一結論,因

此出現邏輯應用上的不一致,其立論的內部連貫性將受到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俄勒岡式的設計,每次質詢後面幾乎都跟着一次我方的申論。因此,擔任質詢工作的辯手如果能與隨後負責申論的辯手密切合作,將更能發揮團隊作戰的效果。因此,在選擇題目與目標前,準備上台質詢的辯手不妨聽取一下待會兒要擔任申論的辯手是否有攻防目標上的具體建議。

(四)質詢者應該注意的事項

除了前面提到的質詢原則與方法以外,擔任質詢工作的辯手還有一些應該注意的事項,指的在這裏加以説明。

首先,質詢者要保持良好的風度。辯論學者克魯格告訴我們:“質詢者必須養成自制能力,聽到任何回答都不要動怒或者驚慌,始終保持耐心與修養”研究法庭辯論的維爾曼在《質詢的藝術》中也向律師提出了類似的建議: 一位律師如果性格樂觀,談吐率直、表現追求真理的熱情,並且對證人彬彬有禮……,如果能掌握自己詢問的方向,在達成目標時便回座,時時展示公平競爭的精神,那麼他將為己方創造良好的情勢,在下意識中強有力的影響陪審員的討論與判決結果。

其次,質詢者要掌握詢問的主導權。除了避免詢問申論題目和開放性問題,讓答辯者有機會“合法的”暢所欲言外,質詢者應該懂得如何適時打斷答辯者的回答。在已經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覆後,質詢者應該簡短地表示“謝謝您,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或者“對方辯友,我要問下一個問題了”,來中止答辯者的回答。

如果這時對方仍不停止,質詢者便可以沉默不語,並配合目光與表情,來向對方與裁判表示自己的發問受到嚴重干擾,這時絕大多數的答辯者都會停下來。

第三,質詢者的問題要儘量簡單明確。宂長或艱澀的問題不僅將使答辯者摸不着頭緒,也會令裁判與聽眾感到困惑。一旦答辯者因為不瞭解問題而要求質詢者重述使,質詢者的寶貴時間就註定要浪費大半了。

第四,質詢者要懂得拿捏論證強度。適當的論證強度可以增加完成質詢目標的可能性。例如將問題定為“如果在青少年犯罪後公佈家長姓名,是不是‘有可能’使原本對父母不滿的青少年,故意犯罪來使父母蒙羞呢?”就比詢問對方“是不是有‘很多’對家庭不滿的青少年將故意犯罪?”要實際得多。

最後,質詢者要避免自行申論與評論。在前面説過,質詢者雖然擁有主導權,但他也有義務要發問,不能剝奪答辯者的回答權利。質詢者自行申論的常見方式有兩種: 先申論後質詢:例如在上台質詢後表示“在開始質詢對方辯友之前,我方要先澄清一點……”; 宂長説明:也就是當對方針對某項回答答覆“不知道”時,以“讓我來告訴你”的方式作宂長的解説。

自行評論的常見做法則是在系列問題的中途或後段突然停止,改為向裁判與聽眾説明質詢的效果,並不許對方發表反對意見。兩種做法可以説都違背了質詢階段的設計原意。

(五)答辯者應該注意的事項

對多數答辯者而言,質詢答辯階段的首要目標是阻止質詢者完成攻擊與防禦的任務。不過,常為答辯者忽略的是,回答表現是許多裁判判斷辯手可信與否的關鍵,因此在破壞質詢的同時,辯手們也應該時時展現誠懇與沉穩的風度,避免在裁判心中形成急躁、膽怯或不誠懇的印象。

回答的方法

答辯者必須在對方詢問是思考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是檢驗對方問題中是否有對事實性或論證性的瑕疵,這是“適時論證”;第二是判斷對方問題的策略性目標為何,這是“制敵機先”。

首先,如果在質詢者的問題中,出現:(1)引述證據時出現事實錯誤(事實錯誤);(2)問題中夾帶有違背事實的前提或內容(夾帶定見);

(3)問題的語義模糊不清(含混模糊);或是(4)論證方式出現謬誤(論證瑕疵),答辯者都應該以誠懇的態度適時指正(error finding)。雖然不必吹毛求疵的“於不疑處有疑”,但也絕不可“於有疑處不疑”,輕易答覆質詢者的問題。要知道,即使是指正質詢者的質詢內容,在形式上仍是在“答覆”對方,這是規則允許的行為。

下面是幾個適時指正的例子—— 問:請問你剛才是否指出,根據“彩票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彩票獎金是否不得超過一定金額?(事實錯誤) 答:對不起,是“公益彩票發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公益彩票獎金支出不得超過發行彩票券面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

問:對方辯友,如果像賭博這類不良習慣都要開設特區,請問您方下次是否要開設殺人特區呢?(夾帶定見)

答:對方辯友,我方認為賭博不是不良習慣。

問:對方辯友,請問公益彩票是不是高尚娛樂?

答:我不明白您方高尚的定義(含混模糊)。 問:對方辯友,鞋子破了都還要再補,我們為什麼要判青少年極刑呢?

答:鞋子破不破與判不判青少年極刑沒有關係。(論證瑕疵:類比不倫)

這時誠懇地指正質詢者的錯誤,除了可以因為避免因為草率承認錯誤而落入對方陷阱,也可以建立質詢者舉證不謹慎與論證不嚴謹的形象。

其次,答辯者必須“制敵機先”(retort),在對手即將亮出底牌,向評判與聽眾展現質詢目標的前一刻,以簡短的回答將質詢破解。 要做到這一點,答辯者必須設法判斷出質詢者想要借質詢達到什麼目的。答辯者應該在聆聽問題時不斷推測:質詢者希望攻擊或者防禦的是哪一個議題?我方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論證和論據是什麼?答辯者越早將對方的目標判斷出來,就越能挑選良機阻止對方完成目標。例如下面這個出自“應該繼續修建核能電廠”辯論的例子:

問:對方辯友,您知道亞洲四小龍包括哪四個地方嗎?(這時答辯者猜測到問題與經濟發展有關,但還不確定對方的目標)

答:我知道,是台灣、香港、南韓和新加坡。

問:對方辯友,您知道台灣是靠什麼躋身亞洲四小龍之;答:是靠自然環境被高度破壞下所帶來的經濟發展;在上面的例子中,答辯者既回答了對方的問題,又在答;問:公民投票使大事還是小事?;答:是不應該做的事;不過,如果質詢者的詢問並未發生事實或者論證性謬誤;問:對方辯友你穿鞋嗎?;答:穿啊!我穿球鞋、涼鞋、高跟鞋、拖鞋、慢跑鞋…;答:我的鞋子通常不會破,我是很愛護鞋子的

問:對方辯友,您知道台灣是靠什麼躋身亞洲四小龍之林的?(這時答辯者更加確定題目的方向,知道對方可能要強調經濟重要,並且將經濟與核能電廠串聯起來)

答:是靠自然環境被高度破壞下所帶來的經濟發展。

在上面的例子中,答辯者既回答了對方的問題,又在答案中提出了己方的論點,是相當出色的表現。要是質詢者真的準備以經濟發展為理由來證明核能電廠應該繼續興建,想必將無法詢問下去了。答辯者如果能在論點與辯案的準備方面多下功夫,使自己對質詢者的攻守策略瞭如指掌,就能在最佳時機給予迎頭痛擊。 類似的例子在辯論賽中相當常見,例如在“公民投票應該立法”的辯論中,曾經出現下面這段質詢答辯的對話——

問:公民投票使大事還是小事?

答:是不應該做的事。

不過,如果質詢者的詢問並未發生事實或者論證性謬誤,發生的時機又尚未成熟,答辯者就不應該以不合作的態度來回答。有的答辯者誤認為自己的任務事“儘可能組織質詢者進行質詢”,因此極盡破壞阻撓之能事;例如對方詢問哪四個國家或地區是亞洲四小龍時,故意減慢回答的速度、佯裝記不清楚,或者在對方使用不倫類比時亂扯一通。請看下面這個例子——

問:對方辯友你穿鞋嗎?

答:穿啊!我穿球鞋、涼鞋、高跟鞋、拖鞋、慢跑鞋…… 問:謝謝!請問您如果鞋子破了,是丟掉還是拿去補呢?

答:我的鞋子通常不會破,我是很愛護鞋子的……

這麼瞎扯雖然能達成部分干擾效果,但通常將以自己的形象為代價。 其它注意事項

除此之外,綜合辯論學者的意見,擔任答辯者的辯手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答辯者要避免規避濫逃。如果問題的確超出自己的瞭解範圍,最好的答覆就是“我不知道”,並説明將在隨後的發言中解釋,企圖規避隱瞞將很可能帶來惡果。例如下面這個例子:

問:您知道最近有份調查死刑恐嚇力的研究報告嗎?

答:死刑當然有恐嚇力,我方……

問:謝謝您,我是問,您知道有這份研究報告嗎?

答:很多研究都調查過這方面的問題,舉例來説……

問:您不知道,對不對?(建議式詢問)

答:是的,我不知道。

很明顯的,這位答辯者有意用規避(evasion)——即不直接答覆問題的一種回答方法,來隱瞞自己並不知道答案的事實。答辯者常用的規避手段很多,最常見的是拖延戰術(postponement),例如回答“這點我不清楚,我方辯手等一下會向您解釋”、“可不可以請您將問題再説一遍”或者“這個問題與辯題沒有關係”等;少數辯手則會採用妨礙戰術(filibuster),也就是借惡意搶答、天馬行空或延長回答的方式來干擾質詢的完成。由於規避是很容易遭致評判人員反感的行為,答辯者應該儘量避免這麼做。

其次,如果有但是,應該先説。如果打算以“yes, but”(是的,但是)這類包含“但是”的方式來答覆,應該把“但是”放在回答的前半段,以免被質詢者以“謝謝您”的方式截斷。在下面兩個例子中,前者是後講但是遭到腰斬的例子,後者是比較正確的回答方式—— (錯誤) 問:只要感受到極大痛苦,經過本人同意,不論有什麼樣的疾病,都可以申請安樂死嗎?

答: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提出申請,但是……

問:謝謝您,我得到我要的答案了。

(正確) 問:只要感受到極大痛苦,經過本人同意,不論有什麼樣的疾病,都可以申請安樂死嗎?

答:審核委員會會嚴格評估該項疾病是否“瀕臨死亡”,但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提出申請。

最後是運用適度搶答。“搶答”是未經質詢者要求的回答,雖然質詢是由質詢者來主導,但是許多評判人員都允許答辯者作簡短的搶答,不過條件是答辯者必須在質詢者制止時立刻停止。因此有效的搶答必須非常簡短,在對方發言間的短暫停頓間説出。搶答的時機包括:

1、質詢者問題宂長,答辯者缺乏答覆時間時;

2、質詢者不給答辯者足夠的回答時間時;

3、質詢者夾帶結論或評論時。

從利用質詢者斷句時表達簡短的“不對”,到稍長一些的“您方論證

錯誤”,搶答將經常可以達成質詢者不得不迴應的效果。不過無論多麼簡短,這樣的搶答都應該適度使用,不斷以搶答干擾質詢時會令評判人員與現場聽眾厭惡的。

標籤: 辯論賽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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