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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精選5篇)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精選5篇)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1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東莞的意見》(市委發〔20xx〕34號)與《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東打傳辦〔20xx〕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羣眾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各村(居)委會主任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羣眾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下稱《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製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方案》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台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範社區”,落實無傳銷示範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繫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東莞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方案》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方案》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繫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閲。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羣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羣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繫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工作實施方案 》,在示範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2

為鞏固近年來我市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成果,深入推進無傳銷縣(市、區)創建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據《20xx年江山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打擊傳銷工作實際,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摧毀傳銷組織、懲治傳銷頭目、教育羣眾為總體目標,通過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清除各類傳銷組織,依法打擊各類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和傳銷組織者、策劃者、骨幹分子,教育一批傳銷人員;進一步完善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長效機制,實現傳銷違法犯罪查處率達100%、出租房屋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籤訂率達95%、一般參與傳銷人員教育救助率達95%、無傳銷鄉鎮(街道)創建覆蓋面達100%,有效遏制傳銷活動蔓延,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任務

1、強化執法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統一整治行動,破獲一批傳銷違法犯罪案件、挖源頭、打骨幹、摧網絡,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取締一批傳銷組織、處理一批傳銷違法犯罪人員。

2、依法做好被騙參與傳銷、生活無着落需要救助人員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儘快覺醒並脱離傳銷組織。做好一般傳銷人員的幫助返鄉工作,防止發生羣體性事件。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眾識別、防範傳銷意識,鼓勵廣大羣眾積極舉報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4、開展“三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立體打擊防控體系。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打傳”行動取得實效,成立鎮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才良同志任組長,黨委委員、綜治辦主任姜超興同志任副組長,姜雲、鄭全榮、寧曉軍、趙建華(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姜超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徐鐵軍同志任副主任,陸建中、姜智仁、夏陽明、蔡朱鑫、胡銘福、柴虎、姜勝、王琳玲、劉佳文、王建華同志為成員。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負責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

四、行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部署摸排階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組織實施,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對轄區住所組織拉網式摸底排查。

從加強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暫住人員名義,逐段逐幢逐户進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數,並與出租房房東簽訂《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附件二)。對疑似傳銷窩點人員,要認真登記,掌握情況,作為下步取締重點對象。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開展檢查。

2、對傳銷重點類型、重點對象、重點區域實行動態管控。

重點排查我市發現的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的拉人頭聚集型的1040傳銷、天津天獅傳銷等情況;以原始投資、股權認證為幌子的七彩祥雲投資、雲數貿等網絡傳銷的情況。我市是省打傳辦確定的打擊傳銷重點區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動清查工作的重點區域,要通過浙江省公安重點人員動態管控系統預警研判發現涉傳人員和窩點,及時開展清查行動。

3、對旅館業、網吧進行核查登記。

根據傳銷人員預警情況,對傳銷人員住宿和上網的旅館、網吧進行及時檢查,對傳銷前科人員和疑似傳銷人員,做好登記,掌握信息;要對傳銷可疑重點人員進行鎖定,收集證據,為抓頭目、打團夥、端窩點打下基礎。

4、籌辦教育學習班。

打擊傳銷只是一種手段,杜絕傳銷才是根本目的。要利用開設“傳銷人員勸解室”、“舉辦教育培訓班”、“發告知書”、加入“反傳銷自願者聯盟”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強對受騙人員的説服教育工作,讓他們明白傳銷的違法本質,從而自覺脱離傳銷組織,

(二)打擊整治階段(7月21至8月20日)。

1、對前期排查的疑似傳銷窩點和人員聚集區、旅館、網吧,組織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動。端掉傳銷窩點或傳銷人員聚集區,對鎖定的傳銷頭目實施抓捕,及時進行審訊,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根據涉嫌罪名立案調查。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同時將傳銷人員錄入傳銷黑名單庫,實行動態管控。對為傳銷活動提供房屋出租的業主,依法進行處罰。

2、在清查行動中,一般傳銷人員和誤入傳銷組織的受害者,進行集中教育,通過播放有關教育視頻、邀請曾參與傳銷悔悟人員現身説法、執法人員法律宣傳、案例解説等方式進行“反洗腦”。同時進行信息登記、調查取證、建檔案等工作。教育期間,通知家屬來江將人員領回。無法聯繫家屬的,由市場相關部門按照户籍地負責集中遣返。

3、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宣傳打傳先進典型,及時報道工作開展情況,引導和警示羣眾自覺抵制傳銷、遠離傳銷。要製作有關的打擊傳銷宣傳口號、宣傳資料、羣發信息、公益廣告等進行免費宣傳,使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家喻户曉,人人皆知。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佈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及時處理羣眾舉報和投訴。

(三)總結考核階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對案件查處、集中整治、無傳銷創建和宣傳工作情況等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市打擊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我鎮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核評價(附件三),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對錶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我市傳銷違法犯罪的形勢和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促進我市經濟健康發展、維護我市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來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傳三個重點環節,切實組織好、開展好此次行動,確保行動取得成效。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

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期間,要在市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協作配合。要將打擊傳銷的工作任務和責任進行分解落實,全力做好傳銷線索的排查、上報,構築情況互通、信息共享的打擊、預防、監控和管理網絡,形成打擊合力。

(三)規範執法,維護穩定

要準確理解、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認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證據標準,嚴格依法辦案。堅持打擊與維穩並重,嚴格把握打擊政策和範圍,積極預防、妥善處置涉穩事件。

(四)狠抓落實,嚴格責任

本次行動成效將作為年度平安建設和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對怠於履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倒查追責。我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衢州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將分片包乾,赴各地督促、檢查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3

為切實加大對我鎮非法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根據全國、市、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重點

(一)重點區域。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反覆發作、羣眾舉報集中區域為重點,重點為老城區各小區、城鄉結合部等。

(二)重點對象。重點打擊以“拉人頭”式的傳銷和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三)重點人員。重點打擊以下人員:一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幹分子;二是相關暴力犯罪的實施者,包括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誘騙羣眾人身自由、人身權利的人員,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員;三是為“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傳銷活動而仍為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刷、銷售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鎮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城關鎮打擊傳銷“皖劍“行動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左國成任指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孫太祥,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永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鎮綜治辦、工商局直屬分局、城關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在鎮打擊傳銷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工商、公安等各有關部門通過明查暗訪、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開展清查行動。

(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傳辦):把握全鎮打傳工作情況動態,組織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單位開展打擊傳銷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依託舉報網絡體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和傳銷苗頭,發現問題迅速組織力量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變相傳銷等犯罪活動,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眾搞非法傳銷活動的,要堅決清除;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準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非法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食宿等條件;嚴懲一批非法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摧毀傳銷網絡;嚴厲處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及跳樓、跳河等惡性刑事案件,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傳銷人員的遣返工作。

(四)各辦事處、居委會:負責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強對外來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並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轄區工商分局查處傳銷窩點。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來流動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記管理工作,創建無傳銷居民居住區。認真做好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及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三、工作步驟

打擊傳銷“皖劍“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工作計劃。同時,要以工商、公安為主體,辦事處、居委會共同參與,深入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摸排,準確掌握本轄區的傳銷組織、窩點、人員、活動區域,及時溝通,共同研判,確定重點打擊對象和重點防範目標。

(二)集中打擊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開展集中清理整治。各辦事處、居委會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門,對明確的重點區域進行整治,剷除傳銷窩點,懲處組織者和骨幹分子,鞏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彈。

按照上級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為全省統一開展“I號會戰”和”II號會戰“的重要時段。在此期間,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組織人員、深入轄區進行仔細排查。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按照縣打擊傳銷工作部署和縣打傳辦要求,各辦事處、居委會要認真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新形勢下傳銷活動的特點,提高廣大市民識傳、防傳、打傳的能力。

(三)全面創建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階段以開展無傳銷創建活動,落實全面管控措施為主要任務,各辦事處、居委會要重點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規範化管理工作,鞏固並持續推進“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開展。

(四)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斷鞏固整治成果,推進打擊傳銷工作繼續深入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鞏固打擊傳銷工作網絡建設。鞏固鎮打傳辦與“110”、“12315”、各位聯絡員打傳平台建設。

(二)繼續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是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建立基層傳銷防禦體系的重要舉措。

(三)加強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暫行管理辦法,依法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進行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管理,全面準確掌控轄區內的流動人員、出租房屋情況,作詳實登記,對可疑有傳銷活動的地方要進行排查,在及時彙報的同時,做好前期宣傳教育工作。

(四)營造強烈的打擊傳銷聲勢氛圍。新聞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宣傳工作計劃,進行形式多樣的正面教育,及時報道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範和辯別傳銷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從源頭上提高人民羣眾應對傳銷的免疫力。要抓好對傳銷者的教育及思想轉化工作,讓受騙上當的傳銷人員脱離傳銷組織,放棄傳銷活動;讓轉化變好的傳銷人員以身説教,轉化和帶動其他傳銷人員離開傳銷組織,努力形成對傳銷活動“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強大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執法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監管、綜合執法和應急處置機制。

2、提高執行力,務求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打擊傳銷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務求落實各項工作制度,使打傳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3、加強監督檢查,搞好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落實打擊傳銷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本轄區打傳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充分履行職責,密切配合。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4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意見》(市委發〔〕34號)與《X市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工作計劃》(東打傳辦〔〕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羣眾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羣眾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X市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工作計劃》(下稱《考核工作計劃》)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製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工作計劃》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台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範社區”,落實無傳銷示範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繫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工作計劃》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工作計劃》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繫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閲。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羣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羣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繫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工作實施工作計劃 》,在示範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5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出現反覆,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根據社區實際,制訂市建社區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關於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為依據,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羣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着力建立健全防止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羣防羣治”的工作格局。

二、具體措施

(一)、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社區成立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綜治幹部,各片區黨支部書記、户警、巡邏隊員、樓棟長等為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綜治幹部作為具體責任人,樓組長作為信息員,組建網絡,把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互動機制。建立羣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打擊傳銷的互動機制,建立健全羣防羣治的管理制度,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繫方式公佈給每個居民,使羣眾能及時快速反應舉報傳銷活動,及時掌握傳銷活動動態,力爭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建立信息機制。建立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區內出租屋、常住人員、外來人員基本信息台賬,做到社區內的基本情況底數清、情況明;要嚴密監控外來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做到“三個知道”,即知道是什麼人、知道從事什麼職業、知道主要有什麼活動,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低打擊傳銷有效線索。

(四)、建立宣傳教育機制。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圖片及漫畫,懸掛橫幅標語,觀看錄像,市民學校,簡報等多種形式,着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宣傳工作進社區。利用典型案例向羣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欺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轄區內羣眾能深入瞭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設立宣傳欄加強宣傳,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傳銷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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