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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關於學校財務工作計劃

最新關於學校財務工作計劃

財務工作是學校工作的基礎,財務管理制度及工作計劃是學校經濟工作的辦事章程,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是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鄉具體情況,本學期特制定如下財務工作計劃

最新關於學校財務工作計劃

一、校領導和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堅持原則,嚴於律已帶頭執行財務制度。

二、 必須堅持勤儉辦校,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杜絕貪污、浪費、挪用公款的現象發生。來客招待儘量按上級規定,在食堂用餐,不能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

三、 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做好開學工作。學校應制定出合理的績效工資發放制度,並嚴格執行。

四、 各學校每學期開學10天內合理地制定出本學期計劃。對於未負債學校也應有計劃地支取,防止不顧學校的經濟承受能力,超前開支或借貸開支。

五、 根據教育局財務管理規定,每學期結束10天內要對各項費用及時結賬,學校不得有賬外應付款,對於年末或學期末結賬的上期費用一律不報銷。

六、 健全財務審批手續,每張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再經學校領導審批,報賬員審核後方可報銷。學校領導、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報銷關,採購貨物、辦公用品、校舍維修等憑證,除手續齊全外,必須憑正式發票報銷(特別是大額發票),不報白條。一般由專人購買。

七、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發票,對手續不齊,發票失真應及時向領導反映或者拒付。

八、 任何個人不能隨意借支學校公款,若出差、購物暫借,回校後要及時結算。

九、 各校要認真做好有關個人所得税、醫保費、住房公積金、防洪保安資金、失業保險金等項目代扣和宣傳工作。

十、 必須按中心國小的規定執行財務制度。

十一、 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財務核查,並張榜公佈。每學期末完小結賬需全員參與。

標籤: 財務 學校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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