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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紀念日大綱

烈士紀念日大綱

烈士紀念日,是指紀念本國英雄的法定紀念日。世界上許多國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紀念日,每年這些國家都要在本國法定紀念日舉行隆重的公祭儀式,紀念本國英雄。

烈士紀念日大綱

2019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中國烈士紀念日,並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

1設立歷程

時間

2019年:全國政協委員王伴青建議設立“革命烈士節”,將每年清明定為“革命烈士節”,全國各地開展隆重紀念活動。

2019年:全國政協委員趙龍建議將12月13日設立為國家公祭日,以紀念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將公祭日固定下來,每年此日舉行全國公祭活動。

2019年:國防大學碩士研究生翟振華建議設立犧牲軍人紀念日、建設國家軍人公墓,全國人大以 法律的形式,將清明節前一天或者國慶節前一天規定為犧牲軍人紀念日,舉行全國性紀念活動。

2019年: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陳章元他建議將每年的3月4日確定為“國家烈士紀念日”,組織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全體代表在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公祭活動。

2019年:人民網對設立烈士紀念日進行網上民意調查,70%的網友表示支持。在新華網進行的投票調查中,支持率則高達92.84%。民政部為設立烈士紀念日而進行了多年的論證。

2019年8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草案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烈士紀念日。[1]

2019年08月27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以法律形式設立烈士紀念日。[2]

2019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中國烈士紀念日,並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

首個烈士紀念日

2019年9月30日,我國迎來首個烈士紀念日。北京天安門廣場上,人民英雄紀念碑巍然聳立,紀念碑正面鐫刻着毛澤東題寫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個鎏金大字[3] 。背面為毛澤東起草、周恩來書寫的碑文:“三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三十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從那時起,為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鬥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2緬懷先烈

首個烈士紀念日:2019年9月30日上午,xx、xx、張德江、俞正聲、xx、xx、張高麗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來到天安門廣場,與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4]

3社會評價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委 委員普遍認為:設立烈士紀念日很有必要,這對緬懷烈士的豐功偉績,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精神動力,有積極推動作用。[5]

遲萬春等委員認為:如果一個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這個民族是沒有出息、沒有希望的,也很難再出英雄,更難造就英雄輩出的局面。[5]

杜黎明委員認為:將紀念日定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國慶節的前一天,讓全國人民永遠不要忘記先有無數先烈的前赴後繼、奮勇獻身,才有我們國家今天的繁榮富強、文明進步。

雲峯委員認為:有了紀念日,人民就有了表達的平台,國家就有了緬懷紀念的依託,這對繼承烈士遺志非常有利。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有崇拜英雄的情結,這種崇拜是對追尋正義、反抗壓迫侵略、自我犧牲精神的一種追求,紀念日的設立延續了這一精神。

鄧昌友委員認為 :在一些人特別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價值觀扭曲、道德意識偏移。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設立紀念日緬懷革命先烈、弘揚烈士精神,對於我們更好地培養下一代革命事業的接班人,確保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順利發展,有重大意義。

劉振來委員認為:決定草案中講的烈士的範圍,不僅應包括1949年以前的近現代史上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自由和解放而犧牲的烈士,也應包括1949年以後當代史上,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國家的建設繁榮發展而犧牲的烈士。當然還包括決定發佈以後犧牲的烈士。[5]

龐麗娟等委員建議:將烈士紀念日名稱改為英烈節,時間改為清明節,因為這與中國傳統文化和民俗相吻合。

標籤: 紀念日 大綱 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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