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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祭日

國家公祭日

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國家公祭日

作為一箇中國人,我們要謹記南京大屠殺給我們帶來的傷痛,牢記歷史,勿忘國恥!

1937年的12月13日,侵華日軍侵入南京實施長達40多天滅絕人性的大屠殺,30萬生靈慘遭殺戮,人類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頁。從1994年開始,江蘇和南京都會在每年的12月13號舉行哀悼儀式,包括撞和平鍾、敬獻花圈等等,但是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層面。

XX年2月27日,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決議的通過,使得對南京大屠殺遇難者的紀念上升為國家層面。[1-2] 國家公祭日的設立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衞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XX年12月13日,國家舉行了首個公祭日,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3]

歷史不會因時代變遷而改變,事實也不會因巧舌抵賴而消失。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舉行公祭儀式,是要喚起每一個善良的人們對和平的嚮往和堅守,而不是要延續仇恨。 我們要以史為鑑、面向未來,共同為人類和平作出貢獻。——xxxx

中國人民要莊嚴昭告國際社會:今天的中國,是世界和平的堅決倡導者和有力捍衞者,中國人民將堅定不移維護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願同各國人民真誠團結起來,為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世界而攜手努力。

1歷史背景

南京大屠殺(英語:nanjing massacre, rape of nanjing)是中國抗日戰爭初期侵華日軍在當時的中國南京犯下的大規模屠殺、xx以及縱火、搶劫等戰爭罪行與反人類罪行。日軍暴行的高潮從1937年12月13日攻佔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有關判決和調查,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乃至30萬以上中國平民和戰俘被日軍殺害,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姦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軍縱火燒燬,財產損失不計其數。

在中國,自1947年南京軍事法庭審判以來,普遍認為約有30萬人在大屠殺中遇難。在日本,日本政府承認“發生過殺害非戰鬥人員和掠奪等行為”,但對遇難人數則曖昧不清,也有認為南京大屠殺不存在的“否認派”。“否認派”的論調得到部分日本政商勢力的支持,在華人世界引起強烈反感,這也使得南京大屠殺成為嚴重影響中日關係的主要歷史問題之一。[4-6]

2立法歷程

XX年2月25日下午,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

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就決定草案向會議作了説明。

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的説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在中國南京開始對中國同胞實施長達四十多天慘絕人寰的大屠殺,三十多萬人慘遭殺戮,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慘案。這一公然違反國際法的殘暴行徑,鐵證如山,經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立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早有歷史結論和法律定論。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在國家層面舉行公祭活動和相關紀念活動,是十分必要的。[7]

説明強調,制定本決定是為了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戰爭罪行,牢記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 日本侵略軍侵佔南京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衞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決定草案將每年的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1] [7]

中國大陸在80年代以前對南京大屠殺的紀念不充分。50年代雖然有在報紙和教科書中提到南京大屠殺,在60-70年代就有很大的空白。如195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國歷史》第四冊有南京大屠殺,但1960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科書《中國歷史》第四冊62頁就沒有南京大屠殺的事。[8] 在文革期間由於受左的思想影響,連高中歷史課本都不記入南京屠殺了,如1972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試用的高中用《中國現代史》71頁只寫了“千百萬人民遭到殺害”卻沒專門提到南京的屠殺。[9] 根據《南京大屠殺在公眾記憶中的消失》1978年定稿的《中學基礎知識手冊-歷史 增訂本》雖然説了日軍“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無數城鄉變成廢墟”卻沒提到南京。徐師大77年編訂的《中國歷史大事紀年》也不曾提到。朱世巍曾經提到他的老師做賊一樣告訴他南京大屠殺的事。傳媒也有類似的現象:《新華日報》雖然在50年代上半有30多 篇南京屠殺的報道,之後到82年就沒有一篇了,人民日報在1960年5月30日登出了《決不容許歷史的慘劇重演 南京人民怒斥美日反動派》之後,到了82年才又刊登南京屠殺的報道。[10] 南都的《曾“消失”的南京大屠殺》一文提到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吳先斌談起南京大屠殺,第一個想到的是他外公,一位沒有經歷南京大屠殺,但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老人。20世紀70年代,吳先斌上國小。有一次外公帶他去南京秦淮河洗澡。在石頭城橋邊時,老人説:日本人在這裏殺過很多中國人。年幼的吳先斌聽了非常震驚。“關於南京大屠殺,國家記憶曾經缺失了,但民間記憶一直沒有斷過。”吳先斌覺得官方的修史不能表達全部情感,後來產生了創辦關於南京大屠殺民間博物館的想法。從1994年開始,江蘇、南京都會在每年的12月13號舉行哀悼儀式,包括撞和平鍾、敬獻花圈等等,但是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層面。

早在XX年和XX年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出希望將每年的12月13號,也就是南京大屠殺同胞的遇難日上升為國家公祭日,上升為國家層面。

XX年,在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趙龍提交提案,呼籲每年12月13日舉行國家公祭,由國家領導人蔘與公祭活動,同時還建議把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升格為國家級紀念館,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XX年3月,在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協副主席、南京藝術學院院長鄒建平,第三次遞交與南京大屠殺有關的議案:在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祭日舉行國家公祭。

XX年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

XX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2]

上升為國家公祭日其實也是參考國際上一系列的做法,包括波蘭二戰集中營大屠殺紀念館,每年也會舉辦這個公祭日以擴大其影響力,哀悼遇難者也表達對逝去生命的尊重。

XX年12月13日,“中國首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來臨之際,在位於河北邢台的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陳列館前,500餘名學生組成“12.13”字樣,紀念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該市各中國小開展紀念活動,向在南京大屠殺中遇難的30餘萬名同胞致以沉痛哀悼,並警示自身銘記歷史,奮發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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