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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精選3篇)

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精選3篇)

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評委老師,現場的觀眾朋友:

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精選3篇)

大家下午好!

當我們站在歲月的肩膀上遠眺,我們看到了,看到了那個舊社會裏,封建腐朽的中國,看到了那個千瘡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國。但此時此刻,我站在這裏,用語言的力量來傳達我的情感,這何嘗不是一種幸運?而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們和平法治的國家,歸功於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從小,家裏的老人就教我們:無規矩不成方圓。後來,老師告訴我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憲法》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如甘露,如陽光;對於我們而言,如鎧甲,如標杆。

今天我能夠站在這裏,因為憲法給了我受教育的權利,給了我瞭解民主法律的機會,給了我們大家一個和平穩定的社會。可以説,《憲法》是我們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為一名炎黃子孫,我們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國,是何等的落後,軟弱,那些屈辱的歷史猶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國人心中,我們也常説,勿忘國恥,振興中華。但是試想,如果我們國家沒有《憲法》,沒有民主沒有法治,我們又該如果度過那段支離破碎的歲月,又該如何走向未來實現偉大的中國夢?

愛國、守法,不止是説説而已。

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生活中,時常會有人説,憲法離我們很遠。但是,你是否知道,我們時時刻刻受着憲法的保護?我們的子女每天上學、接受教育,是遵守《憲法》,我們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是遵守《憲法》,我們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遵守《憲法》,可見,《憲法》就在我們身邊,《憲法》陪伴我們成長。歌唱家劉媛媛發表過一篇演講,叫《年輕人能為世界做什麼》,她説總有一天銀行行長會是九零後,企業家會是零零後,同樣的問題,我們已經長大成人,也會成為這個社會的主角,那麼我想問大家,今天,我們又能為這個世界做什麼?為這個國家、這個社會做什麼呢?我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成為那種站在風口浪尖上去把握國家命運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升斗小民,是這個龐大的社會機器上一顆小小的螺絲釘,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們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憲法》,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們的法律知識,為我們的國家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讓我們用憲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僅自己遵紀守法,同時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憲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們十四億炎黃子孫的信念與希望,更是照亮我們每一位中國人,照亮這個嶄新時代的曙光!所以,親愛的朋友們,讓我們共同努力,學習憲法遵守憲法,以憲為綱,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時代的合格公民,為宜賓早日創建成全國文明城市、全省經濟副中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不懈努力,不斷奮鬥!

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 篇2

老師們、同學們:下午好!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今年“124”期間,要大力開展法治宣傳系列活動。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12月4日是中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的《決定》還指出,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設立“國家憲法日”,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着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衞生條例》、《國小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着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那我們的社會就更加和-諧,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時,我們要知道: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麼,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是祖國對我們的期望,是黨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憲法宣傳月活動講話稿三分鐘 篇3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我們國家是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炎黃子孫,有責任維護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中學生,更應該瞭解、遵守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

12月4日是中國法治宣傳日,同時也是《憲法》宣傳日,以《憲法》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為了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觀念。

《憲法》的意義在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就決定了《憲法》的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據,普通法的內容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牴觸的法律是無效的。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__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進行修改。

促進了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到內容,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等等。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做的事:努力學習,積極向上,提高素質,全面發展;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為學校和班級爭光;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聽從父母教育,儘量承擔家務勞動,體貼父母;誠實守信,熱愛勞動,愛護公共財產,保護環境。

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

標籤: 講話稿 精選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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