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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通用6篇)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通用6篇)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通用6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2

場地使用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願以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致力於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產業項目研究、開發和人才培養。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環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維護珠海民營科技園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新工作良性循環的形成。

第二條甲方將位於科技園樓第層的單元、建築面積共平方米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場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正式啟用並全額交費,至年月日止。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衞生等標準。

第四條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良的辦公、經營、研發、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元並且應於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户。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15%。

第五條科技園主樓採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中央空調每週開機5天,每日開機時間為8:15—17:30。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准,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科技園副樓空調由企業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採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中央空調費採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3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8000元/個由企業支付。,

、中央空調費採用固定的分攤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於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並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管理部門按月公佈,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督。

第七條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後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併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應急措施,並在3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後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二個月或以上;

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二萬元或以上;

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致使場地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並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餘款項。

第十三條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後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衝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3

【】 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願以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致力於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產業項目研究、開發和人才培養。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環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維護珠海民營科技園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新工作良性循環的形成。

第二條甲方將位於科技園樓第層的單元、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正式啟用並全額交費,至年月日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衞生等標準。

第四條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良的辦公、經營、研發、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元(其中場地租金元、管理費元)並且應於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户。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15%。

第五條科技園主樓採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中央空調每週開機5天,每日開機時間為8:15—17:30。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准,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科技園副樓空調由企業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採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a、中央空調費採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3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8000元/個由企業支付。,

b、中央空調費採用固定的分攤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於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並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管理部門按月公佈,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督。

第七條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後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併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應急措施,並在3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後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二個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二萬(3)元或以上;

(4)未經甲方同(5)意及有關部門批准,(6)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8)致使場地或設備(9)嚴重損壞的;

(10)未經甲方書面同(11)意及有關部門批准,(12)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13)未經甲方書面同(14)意,(15)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並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餘款項。

第十三條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後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衝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5

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攀枝花陽光大梯道一期負一層場地使用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場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協議的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_年 月 日止。 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賃場地按照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乙方需在簽定本協議時將場地租賃費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繳清。收取費用後,一概不再退費。 乙方須於本協議約定期限滿提前三週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過期視為放棄續租權。 乙方承租場地的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大寫: )。合同保證金 元,租金、合同保證金支付方式為現金,乙方應在費用到期7日前提前預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

2、負責場地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乙方責任:

1、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場地轉租他人;

2、承租的場地只用於存放乙方自有物品;

3、不得影響其它場地的正常使用和通行;

4、不得在場地內修理或用水清洗的工作;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場地,不負責存放貴重物品的保管,如乙方有保管需求,可與甲方或物業協商後另行書面協議約定。我公司如需對所承租場地做評估拍照等事宜時,承租人必須無償協助配合。

第六條 其它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解除場地使用租賃合同 篇6

合同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於唐山市唐山外環北環路園林綠化處對面,面積約10畝,屬硬化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剷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後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23萬元(不含税)/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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