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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精選6篇)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精選6篇)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精選6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     》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商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是與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該租賃合同履行的執行細則,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租賃物品

1.租賃物品是指由甲方出租,在租賃合同上列明需支付租金的租賃物品清單上標明的物品,有乙方承租。

2.本租賃合同中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所有。

第三條租賃期

1.租賃期起始: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內容執行,有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物品當日為租賃期起始日。

2.租賃期終止: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的內容執行,從乙方向甲方返還交付物品當日為租賃終止日。

3.除非租賃合同及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中另有約定,在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限期滿之前,如甲方要中止物品的租賃,應至少提前____________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乙方有責任在租賃合同所注租賃期限期滿前,至少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並安排運回物品,乙方自行承擔向甲方返還物品的所有費用。如乙方未按時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甲方有權對實際超出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的時間,按照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條款所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4.租賃期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計算單位,在租賃合同中註明。

第四條.租賃期的延長

1.在租賃期限到期前的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提出延長租賃需求的,在乙方未發生本協議條款第十三條所列之任何違約之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同意延長租賃期要求。

2.延長期間的租賃金,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單位計算。

第五條.租金

1.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2.如實際租賃時間少於約定的租賃期限,甲方將保留根據實際租賃時間重新設定租金標準,或者按照租賃合同原約定的全部租金數額收取租金的權利。

3.租金支付:租期為一個月以內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租賃物品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租賃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下一個月起始日前_______日支付。

4.如租賃合同中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賃合同記載約定的運輸費用、消耗品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須在向甲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

1.租賃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押金,以作為租賃合同的擔保,乙方須按照租賃合同之約定的時間、金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或押金。甲方有權用此保證金或押金衝抵乙方對甲方應付的一切債務。

2.租賃期屆滿,乙方返還租賃物品並經甲方檢驗測試無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保證金或押金。

3.保證金或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七條.物品交付及費用

1.甲方將物品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僅限中國境內之國家行政區市級及以上城市。

2.乙方從甲方受領租賃物品後,應在受領物品當______日內填寫甲方規定內容之《接收表》,《接受表》乙方簽字蓋章後掃描發甲方,原件隨後寄回甲方。

3.甲方負責物品交付時的運輸,乙方負責物品返還時的運輸。交付和返還運送租賃物品所需費用由各自負擔。

第八條.物品的驗收

1.甲方保證向乙方交付物品前,物品具有正常使用性能。

2.雙方可根據製造商的產品描述對物品進行檢查。

3.乙方有權對物品進行檢驗,檢驗應在物品運抵乙方或其指定地點之______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完成。乙方應在檢測期內出具《接受表》,説明所接收到的物品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技術性能等內容。

4.若乙方認為物品與租賃合同約定不符,應在檢測期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在檢測期內未出具《接收表》亦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物品驗收合格,於檢驗期後不得主張物品未經其驗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拒收物品或拒付租金。

6.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前,應保證租賃物品具有與接受時一致的使用性能並可正常

使用

7.若甲方檢驗返還租賃物品與該物品交付時性能有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保證提供的物品各項功能按需要配置並正常使用。

2.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物品在正常使用前提下的維護服務,及有償維修服務。由於發電機產品屬於高損耗產品,因此對於發電機產品,甲方可提供有償維護。維護價格以雙方確認為準。發電機產品保修條款參考發電機的保修手冊。

3.如遇租賃物品維修週期超過______個工作日,甲方可提供替換的物品供乙方正常使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物品遷離租賃合同約定的指定使用地點。

5.當租賃物品需要檢查、維護、維修以及測試保養時,乙方同意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對物品進行相關操作和處理。

6.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並給予應有的保養,使物品保持正常狀態和使用性能,不得擅自拆卸物品和附加其他物件。

7.乙方須承擔以下成本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查清物品下落的費用、從乙方或第三方手中重新獲得物品的費用以及乙方未按時歸還物品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等。

8.乙方必須保證物品處於説明書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內使用,不能錯誤使用物品,不能損壞、撕壞物品及附件,不得對物品進行與製造商建議相沖突的操作。

9.乙方必須保留物品上甲方和製造商留下的鑑定號碼、標記以及標示牌等任何標記信息,並確保此上述標記不得被除去或污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商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是與籤

訂的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該租賃合同履行的執行細則,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租賃物品

1.租賃物品是指由甲方出租,在租賃合同上列明需支付租金的租賃物品清單

(以下稱清單)上標明的物品,有乙方承租。

2.本租賃合同中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

所有。

第三條租賃期

1.租賃期起始: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內容執行,有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賃物品當日為租賃期起始日。

2.租賃期終止:按照租賃合同之清單所記載的內容執行,從乙方向甲方返還交付物品當日為租賃終止日。

3.除非租賃合同及本租賃合同執行協議中另有約定,在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限期滿之前,如甲方要中止物品的租賃,應至少提前____________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乙方有責任在租賃合同所注租賃期限期滿前,至少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並安排運回物品,乙方自行承擔向甲方返還物品的所有費用。如乙方未按時通知甲方終止租賃服務,甲方有權對實際超出租賃合同所注的租賃期的時間,按照租賃合同執行協議條款所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4.租賃期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計算單位,在租賃合同中註明。

第四條.租賃期的延長

1.在租賃期限到期前的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提出延長租賃需求的,在乙方未發生本協議條款第十三條所列之任何違約之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同意延長租賃期要求。

2.延長期間的租賃金,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以整______日/周/______月/______年為單位計算。

第五條.租金

1.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2.如實際租賃時間少於約定的租賃期限,甲方將保留根據實際租賃時間重新設定租金標準,或者按照租賃合同原約定的全部租金數額收取租金的權利。

3.租金支付:租期為一個月以內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租賃物品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租賃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租賃合同,租金需在下一個月起始日前_______日支付。

4.如租賃合同中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賃合同記載約定的運輸費用、消耗品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的,乙方須在向甲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如有)

1.租賃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押金,以作為租賃合同的擔保,乙方須按照租賃合同之約定的時間、金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或押金。甲方有權用此保證金或押金衝抵乙方對甲方應付的一切債務。

2.租賃期屆滿,乙方返還租賃物品並經甲方檢驗測試無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保證金或押金。

3.保證金或押金不計算利息。

第七條.物品交付及費用

1.甲方將物品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僅限中國境內之國家行政區市級及以上城市。

2.乙方從甲方受領租賃物品後,應在受領物品當______日內填寫甲方規定內容之《接收表》,《接受表》乙方簽字蓋章後掃描發甲方,原件隨後寄回甲方。

3.甲方負責物品交付時的運輸,乙方負責物品返還時的運輸。交付和返還運送租賃物品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管費、保險費、包裝費等)由各自負擔。

第八條.物品的驗收

1.甲方保證向乙方交付物品前,物品具有正常使用性能。

2.雙方可根據製造商的產品描述對物品進行檢查。

3.乙方有權對物品進行檢驗,檢驗應在物品運抵乙方或其指定地點之______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以下簡稱“檢驗期”)完成。乙方應在檢測期內出具《接受表》,説明所接收到的物品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技術性能等內容。

4.若乙方認為物品與租賃合同約定不符,應在檢測期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在檢測期內未出具《接收表》亦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物品驗收合格,於檢驗期後不得主張物品未經其驗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拒收物品或拒付租金。

6.乙方返還租賃物品前,應保證租賃物品具有與接受時一致的使用性能並可正常

使用

7.若甲方檢驗返還租賃物品與該物品交付時性能有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保證提供的物品各項功能按需要配置並正常使用。

2.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物品在正常使用前提下的維護服務(發電機產品除外),及有償維修服務。由於發電機產品屬於高損耗產品,因此對於發電機產品,甲方可提供有償維護。維護價格以雙方確認為準。發電機產品保修條款參考發電機的保修手冊(含更換的原器件以及保修細則)。

3.如遇租賃物品維修週期超過______個工作日,甲方可提供替換的物品供乙方正常使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物品遷離租賃合同約定的指定使用地點。

5.當租賃物品需要檢查、維護、維修以及測試保養時,乙方同意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對物品進行相關操作和處理。

6.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並給予應有的保養,使物品保持正常狀態和使用性能,不得擅自拆卸物品和附加其他物件。

7.乙方須承擔以下成本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查清物品下落的費用、從乙方或第三方手中重新獲得物品的費用以及乙方未按時歸還物品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等。

8.乙方必須保證物品處於説明書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內使用,不能錯誤使用物品,不能損壞、撕壞物品及附件,不得對物品進行與製造商建議相沖突的操作。

9.乙方必須保留物品上甲方和製造商留下的鑑定號碼、標記以及標示牌等任何標記信息,並確保此上述標記不得被除去或污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聯繫方式:

地址:

承租人: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清單

二、租用期限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_天,租金合計____________元。

2、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後,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出租人在合同簽訂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設備,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訂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2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訂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後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設備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項目賠償:

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元。

損傷不影響使用賠償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________元。

損壞賠償________元。

其他: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敍詳盡並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價租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________為週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為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根據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盡相同。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4、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5、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6、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7、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為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8、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________%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為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並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9、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10、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1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體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為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1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於         年     月     日   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      為週期至         年     月     日   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為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根據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盡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數*10%

(2)周租

第一週租金=租金基數*50%

第二週租金=租金基數*30%

第三週租金=租金基數*30%………以此類推

(3)月租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數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數*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數*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數*70%

半年(六個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數*50%………以此類推

3、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結算租賃費用,日租日結、周租週末結、月租月末結。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罰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為兩月,但乙方使用五週後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週租金。)

3. 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為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並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 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 由於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為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後,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 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儀器儀表及設備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滿足顧客需求之前提,就以下設備租用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

1.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操作良好及處於可租用狀態的租用設備(新機)複印機、以及所有處於良好運營狀態的、沒有遺失、受損或損壞部分的及適用於該租用設備的有關附着設備零件。

2.設備安裝驗收完畢後,甲方於乙方提供之出貨單上蓋章簽收,作為驗收之依據。

3.計數器起始張數為______張。

4.設備放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

本合同設備租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按照付款期分6期,每期1個月。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應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市場條件下,甲方有權優先承租。

三、計費及付款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先支付押金RMB______元即: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扣除未付款項、逾期付款違約金、機器損壞賠償金額及違約金後,憑押金收據由乙方將押金在機器拖回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2.採用先付後用的原則,計費方式:

租費=基本月租費(機器/周邊)+基礎印張服務費+超印單價超印張數。

基本月租費(機器/周邊):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月基礎印張________頁,每期基本月租費應預先支付,以1個月一期。

超印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每張0.12元(注:___________________以A4含税計,A3以2張A4計算)。

實際複印量小於基礎複印量按基礎印量計算。

3.乙方於每期首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至設備放置地點抄錄計數器張數,作為本期基本租費及上期印張服務費結算之依據,並由乙方統一開具發票,甲方見票後十日內以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

(√)現金支付

匯入乙方指定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具抬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劃線,並加蓋[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

四、保養服務

1.為保持機器的良好工作狀態,乙方應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檢查與調整服務。

2.機器的粉墨等消耗品的更換,應由乙方供應或維修。

3.保養服務工作(維修除外)應在乙方的規定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例假日除外)內實施,若應甲方要求,在除以上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實施保養服務(維修除外)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規定的加班費率計算費用。

4.如甲方發現有機器故障時,乙方應在8個工作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維修處理,並應在發生故障後2個工作日內將機器恢復至正常的可使用狀態。若乙方無法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修復機器則應於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備用整機,否則甲方有權選擇拒絕支付機器故障期間按日計算的基本月租費。

五、履行義務

1.合同約定之設備及耗材、零件所有權歸屬乙方,在滿足甲方租機需求之前提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調換租用設備。乙方將上述機器設備放置甲方地點,上述機器設備損毀、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設備保養維修及耗材零件,但不包括紙張、裝訂針。為確保使用品質,

甲方應保證使用中性複印紙,否則乙方有權因紙張問題造成的損失而額外收費。租用期內甲方應有專人妥善保管租用的機器設備,退機時,甲方應保證機器設備完好、無缺損件。如因下列情況之一而造成機器的任何損壞、失竊或其他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違約金為甲方支付之前已發生的平均月費用的6倍金額.

2.1.因甲方使用不當或者因其他第三方故意或過失導致機器內部零件損壞(包括異物損傷);

2.2.因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機身外殼、蓋板、液晶屏等外部零件損壞、開裂;

2.3.因甲方委託非乙方技術人員進行維修而導致機器設備損壞;

2.4.因甲方使用之電源與機器設備電源、電壓不匹配或電壓不穩定而引起的故障及損壞;

2.5.因甲方擅自改制機器或更換非本機器適用之零配件或使用不良耗材。

2.6.將合同機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或採用任何方法改變計數器或使計數器故障。

3.甲方保證不將設備轉讓、轉租、抵押、設定其他擔保或做任何處分以致損害乙方權益。

4.甲方應於本合同終止後3日內將設備歸還乙方,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歸還的,乙方有權將設備由放置地點直接拆回。

5.甲方如需將設備搬離約定放置地點,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若乙方同意移機,則乙方應在作出答覆後3個工作日內負責移機並完成安裝調試工作,搬移所須費用由甲方承擔。經確認甲方新放置地點在乙方服務區域(上海市)內,並且新放置地點的用途是辦公用房時,乙方一般予以認可,如甲方新放置地點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上述機器設備,甲方應支付之前已發生的平均月費用的6倍金額作為賠償。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除因乙方毀約的情況下和/或按本合同第六條另有規定解除

本合同以外),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須向乙方支付自合同提前終止日起剩餘租期的基本月租費(機器/周邊)作為賠償,本合同方可終止,但乙方應在收到全額賠償金後將押金全額退還甲方。

2.甲方應按時付款,未按時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金額每日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逾期壹個月不支付租賃費用,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上述機器設備,甲方須支付自合同提前終止日起剩餘租期的基本月租費(機器/周邊)作為賠償,乙方應在收到全額賠償金後將押金全額退還甲方。

4.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生第五條第三項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6個月的基本租費作為賠償,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5.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扣除押金及支付違約金後仍不足以償還的,甲方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同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以及以下原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即視為違約,並承擔第六條所述之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責任免除。

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交付費用或銀行拒付其支票,經濟信用完全喪失時。

3.機器屢出故障,經修理無法恢復正常運用時,或當時機器發生故障,乙方無法在三個工作日內修復並且甲方使用備用機器無法滿足正常的辦公需求且在10個工作日後乙方仍無法修復原租賃的機器,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且責任免除。乙方應退還甲方預付的未使用的租金及押金。

4.一方遭受查封、重整、強制執行、破產、解散或經濟信用嚴重受損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責任免除。

5.由於甲方經勸告後仍執意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紙張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責任免除。

6.甲方欲將上述機器設備搬離約定地點,或放置地點不在乙方服務區域內,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作為管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其他

1.合同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作出任何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方可生效。

訂約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公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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