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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出租合同(通用3篇)

會議室出租合同(通用3篇)

會議室出租合同 篇1

一、租用期限租期為15年,自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甲方將鹽業局商務樓交付乙方。此後18個月為乙方改建、裝修酒店的時限,不計入租用期限,租用期從改建,裝修時限屆滿時計算。

會議室出租合同(通用3篇)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用期內前5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80萬元,第6年到第10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120萬元,第11年到第15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130萬元。

每年的租金分二次付清,交納時間定於當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債權債務:合同簽定前,酒店的債權、債務(包括各種税費等)由甲方負責。

乙方租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四、經營方式:乙方租用經營酒店按自負盈虧方式進行。

在法律規定的行業範圍內享有經營自主權。在租用經營期間,甲方應派代表協助乙方協調酒店對外的相關事宜。

五、優惠政策:政府優惠政策歸酒店享有。

甲方需協助乙方極力爭取。

六、會議室的使用甲方的會議室應歸乙方管理共同使用。

七、因甲方的過錯,造成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乙方定金,並對乙方在酒店的投入給予全額賠償。

八、租用期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用期屆滿後,如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在酒店投入的大型設備、傢俱(如廚具等).

如屬可拆卸、可移動,由相關機構進行評估後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九、停車場甲方需規劃出給乙方做為停車場的區位,並以紅線圖標出具體的位置,並將該區域交付乙方使用,如有變動需與乙方協商,如果未經乙方同意,

私自變更停車場或是沒有符合紅線圖的實際車場,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必須無條件全額賠償乙方在酒店的投入。

十、甲方應許可乙方在對酒店進行改造過程中,在不破壞建築結構的情況下,對部分內樣佈局進行改造,使之合乎經營需要。

十一、電梯、變壓器等基礎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或者從租金中扣除。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會議室出租合同 篇2

甲 方:石家莊石房置業培訓學校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會議室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用地點

乙方租用的甲方會議室位於石家莊市槐安東路與雅清街交口,西美.五洲大廈23層 廳。

二、租用期限

1、自20 年 月 日 時起至20 年 月 日 時止。

2、會議室租用全天的實際使用時間為8:00—18:00,租用半天的實際使用時間為8:00-12:00或14:00-18:00或19:30-22:30;乙方應在上述時段內使用。

3、乙方實際使用會議室的時間不足半天的按半天收費標準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的按全天收費標準計算。

4、如乙方對會議室的實際使用時間超出本合同約定時間的,每超出一小時加收 元租金。

三、租用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會議室用於 。

四、租金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共 元整(大寫¥ 元)。保證金共 1000 元整(大寫¥ 元)。

2、合同履行過程中實際發生其它的費用為: 。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額保證金和其他實際費用,租金在乙方離開會議室之時一次性結清。

4、超出本合同約定時間的會議室加時租金;對會場、公共區域及其附屬配套設施、設備損壞的賠償費;各種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費用在乙方離開會議室之時一次性結清。

5、保證金可直接抵扣上述費用及租金,多退少補,在乙方離開會議室之時一次性結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租用期限內向乙方提供場地,並提供照明、投影儀、幕布、話筒、音響、白板、演講台、休息區等基本使用條件。

2、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其他服務的,甲方視具體情況盡力予以協助,但有權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數額及標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的會議室及乙方的使用方式進行監督管理,如乙方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約定、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產生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視情況勸阻、制止、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會議室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證金、實際發生費用(含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會議室。

2、乙方應保證會議室內財產的安全,保證防火、防盜、控制音量,會議期間不得影響大廈內其他單位的正常辦公。

3、保持會議中安靜,嚴禁在會議室內及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保持會場的清潔衞生,嚴禁在會議室範圍內抽煙、亂吐痰、亂扔垃圾,未經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場地內搭設棚架或其他附屬設施。

4、不得損壞會場及公共區域內的牆體、地面、設施、設備、附屬物、裝飾物及其他財產,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5、如對會場有特殊要求,需在簽訂本合同後三日內提出會議或活動方案、場地佈置方案、如該活動需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批,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6、會議室使用完畢後,由乙方人員配合甲方工作人員對會場及設施設備、裝修裝飾、附屬物等進行檢查,雙方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定檢查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會議室轉租、轉借給第三人或和第三人交換使用。

8、乙方對自身及參會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有保障義務,如在會議期間發生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應在本合同內如實填寫會議室用途或活動內容,不得在會議室內進行任何違法、違紀、違規、損害甲方、大廈其他業主權益及大廈物業正常管理秩序的活動,如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停止服務,單方解除本合同並做報警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身單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會議室的,應當返還已收乙方的全部款項,並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租金以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及其它實現債權的費用)。

3、如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需更改使用地點及使用時間,均須至少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通知時間不足三日的,甲方不再受理,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

4、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出的變更請求後,根據預約記錄做出安排:如果乙方要求變更的時間地點未有其他客户預約,甲方可以按乙方要求做出變更並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要求變更的時間地點有其他客户預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預約記錄另行調換時間地點。

5、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將變更請求通知甲方或因變更請求無法實現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已付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給甲方的租金及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

7、如乙方從事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三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發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法人)或簽字(自然人)之日起生效。自雙方款項全部結清後自動終止。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會議室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國政廣東分校會議室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租賃時間:_天,自_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 月__日止。

二、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定金___元;

(2)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押金__元;

(3)______年_月__日結算付清租金。

四、乙方查看確認國政廣東分校會議室通道及會議室設施、設備符合乙方要求。

五、甲、 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租賃時間開放會議室;

(2)收取租金。

2、乙方權利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使用會議室;

(2)按約定的時間支付租金;

(3)乙方及參會人員不得損壞國政廣東分校會議室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4)租賃期間乙方及參會人員人身損害,由乙方及參會人員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及參會人員應遵守國政廣東分校的規章制度,不得在會議室內起鬨鬧事;

(6)乙方不得利用會議室做違法行為。

六、本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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