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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7篇)

乙方: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場地)位置和麪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街101號×大廈b座六層,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1.2 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1:房屋(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賃期限為20 年,自 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3.2 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其中,

第1—2年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    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    元,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 )

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     元,

第  —  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 乙方於簽署合同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  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結束後,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予以返還。

4.4每 3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週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後每期的租金應提前 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 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 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否則,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 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 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錶數字計算。

6.4 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 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信、寬帶的開通,有關開户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 應由房屋(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房屋(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房屋(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税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交付

7.1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區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 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准並進行現場交接後,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場地)(毛坯房,指設備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使用

8.1 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後,享有該房屋(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8.1.2 應遵守×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備設施,防止損害。

8.1.3 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確需改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 乙方應負責在所租房屋(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 乙方對所租房屋(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 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 乙方應在所租房屋(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房屋(場地)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場地)的外牆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乙方發佈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徵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 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與×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 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 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房屋(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設備檢查和維修。

10.6.2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房屋(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註冊和税務登記、衞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 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大廈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並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正當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税費。

11.6 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 負責所租房屋(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 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並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 20 日內完成撤場工作,並將所租房屋(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後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正常、可靠運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設備設施後有損甲方房屋(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後,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 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 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的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 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於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 3‰ 作滯納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於1個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 故意損壞所租房屋(場地)和設備設施,造成其他商户無法正常經營的;

13.4.5 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 無論什麼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設備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 甲方瞭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 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 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年結算。每年——月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場地)位置和麪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於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1.2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房屋(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文化娛樂,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

其中,第1—2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元,第11—20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乙方於簽署合同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

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免租期結束後,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

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

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予以返還。

4.4每_______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週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後每期的租金應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否則,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錶數字計算。

6.4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信、寬帶的開通,有關開户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應由房屋(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房屋(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房屋(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税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交付

7.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區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准並進行現場交接後,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甲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場地)(毛坯房,指設備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使用

8.1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後,享有該房屋(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文化娛樂(_______酒城)。

8.1.2應遵守_______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備設施,防止損害。

8.1.3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

確需改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乙方應負責在所租房屋(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乙方對所租房屋(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

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應在所租房屋(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房屋(場地)內的防火安全。

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場地)的外牆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

乙方發佈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徵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乙方與_______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房屋(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設備檢查和維修。

10.6.2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房屋(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註冊和税務登記、衞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_______大廈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並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_______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_______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税費。

11.6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

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負責所租房屋(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並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

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完成撤場工作,並將所租房屋(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後交付甲方。

12.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正常、可靠運行。

12.3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設備設施後有損甲方房屋(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後,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的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於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3‰作滯納金。

1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用途的;

13.4.2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於1個月租金的;

13.4.3利用所租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故意損壞所租房屋(場地)和設備設施,造成其他商户不能正常經營的;

13.4.5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_______、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無論什麼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設備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甲方瞭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後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附件:房屋(場地)平面圖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資產名稱與地點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場地(詳見雙方核對的圖紙),含辦公室,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每年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每期支付____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先付____個月的租金,自第____個月開始支付第____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保養

乙方應合理、妥善使用租賃財產,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財產損壞的(不包括水泥場地),由乙方負責修繕並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若因租賃物自然原因而損壞的,則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經雙方核定的場地平面圖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場地坐落: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個月,從年日起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三個月的;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出租方不履行場地維修責任的;

2、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人民幣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交納時間 。

第四條 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設備,每隔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場地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2、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導致場地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發生場地動遷事議,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區路/街(巷、裏)116號房號的房地產(粵房地證字)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月租金額(帀種:人民幣)元

小寫大寫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月(月、季、年)的第10日前按現金或者轉賬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帀)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現狀交樓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自行裝修間隔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60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案。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但該房屋具有《廣州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條第項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條款義務,予以註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審查,該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規定整改完畢,符合出租條件,註銷註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終號予以註銷登記備案。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權屬證明、户口本、房主身份證、委託書、其他有關證明。

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

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

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區。該房屋為:_______樓房_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衞,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對外出租。甲方提供的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物品交接單》中具體説明。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委託房屋出租事項,並委託簽署相關合同,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認可。

第三條委託權限

乙方具本獨家委託權限為:

以甲方名義委託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房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甲方允許乙方在季託期內對房屋進行維修、維護、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認可。

第四條委託出租期限

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個月。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委託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託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租金、擁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標準為_____元/月,按_____繳付。乙方須提前叁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屋租金,委託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賬户、並且提供準確的賬户信息。

4、甲方賬户開户行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__賬户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期內甲方同意每年預留出_____工作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即自委託期起每年乙方給甲方_____個月零_____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具體付款日期:第二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四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費用分擔問題

甲方承擔:供暖費、物業管理費等。

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電視費6、衞生費等。

雙方各自範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委託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委託期開始後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丟失或造成其他損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於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於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賠償。

第八條轉委託及承租人身份驗證義務

委託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委託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欠費脱逃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積極協助。

第九條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火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委託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委託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乙方及代理客户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委託期內乙方需提前緩和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四條補充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

1、(具體變更條款)

2、

3、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稱甲方): 

承租方(稱乙方):

一、出租之房屋座落於廈門市海滄區水雲灣1#樓105室,建築面積為130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從20xx年九月十五日至20xx年九月十五日止,租期共五年,前五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肆萬柒仟元整,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第六年開始租金每年按市場價調整,調整幅度參考傍邊店面。

三、本房為毛坯房,乙方自行裝修,五年內甲方若提出解除合同,應承擔乙方裝修費用六萬元作為補嘗。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 □水、電費 □煤氣費 □有線電視費 □小區管理服務費等費用。

五、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解除合同,由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六、乙方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則作為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乙方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七、租賃期滿,乙方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側可視為廢物,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上級批准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於__年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三、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予以説明。

四、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設備租賃期限為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擔保人和乙方開户銀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 〔年〕 結算,由乙方於每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商場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每頁加蓋騎縫印章)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 ”房產作為商業經營用途,甲方同意將該房產出租給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達成共識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房產基本狀況:

1、甲方同意將位於中國 省 市 路 房產出租給乙方做為商業用途使用。該租賃房產系商業用房,所在地塊屬宗地號為 範圍。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商場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二層約 平方米、地面三層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房產)房產之詳細建築位置、使用範圍以附件一《房產平面圖紅線圈定部分》為準(具體結構、數據以所附平面圖尺寸為準,面積以房產證的建築面積為準)。

2.租賃房產配套設施、設備及完整的房產技術條件:

(1)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詳見附件二招牌、廣告位置圖),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權。

(2)租賃房產附屬設施和設備包括:中央空調、供電系統、消防設施、通訊系統、平板電梯、貨梯、公共衞生間等,詳見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設備、設施清單》和《公共設備、設施清單》。

(3)甲方提供本樓宇地面的小車停車位(約 輛)和摩托車、自行車停車位約 平方米供乙方經營使用(見附件四停車位方位示意圖),同時甲方須將本樓地下停車場給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進駐甲方房產前,甲方必須交付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詳見附件五要求)。

二、 租賃期限及房產交付:

1. 租賃期限

(1)除非甲乙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裝修租賃期,共 個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為乙方裝修租賃期。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提前進場施工,乙方無需承擔租賃期之前提前進場施工期間的租金,但在此期間乙方施工實耗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在裝修租賃期內的裝修施工由於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應負責解決,同時因裝修施工受阻的時間,應相應順延裝修租賃期和租期。

2.租賃房產交付:甲方最遲應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滿足如下條件房產:

(1)甲方的出租權相關證明合法有效;

(2)租賃房產通過消防驗收及綜合竣工驗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約定的設備設施及相關配套齊全;

(5)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

(6)租賃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爭議、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賃房產交付時應簽署《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由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字確認。未有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或交接、確認單上乙方授權代表未簽字或簽署保留意見的,均視為甲方未交付租賃房產。乙方任何行為包括進場裝修均不得被視為乙方認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了租賃房產。甲方交付的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

三、 租賃房產的租金、水電、空調、物業管理費、税費等

1.本合同所定義的租金包括但不限於:該租賃物範圍的房租、租賃税金、租賃房產內外牆等廣告位使用費、附屬設備設施使用費、維修保養費、年檢費、物業管理費(大樓、場地、設備、安保、衞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車場使用費等費用。商場內部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

2、計租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攤面積)。

3.租金:甲乙雙方同意租賃房產在裝修租賃期間免收租金。裝修租賃期後的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整,裝修租賃期結束後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環比遞增5%;具體支付如下(以下金額單位均為幣種:人民幣):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估算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的租金以按該租賃物的房產證的建築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算據實調整為準。

本條所列租金已考慮到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提供給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產技術投資和其他所有應由甲方提供服務項目的費用,除政府有關部門要求乙方繳納的專項收費規定外,甲方將不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確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4.水、電費:甲方負責為乙方租賃房產申請並設立獨立水、電計量表,並在乙方開業前辦理完過户手續。乙方水、電須獨立開户,費用由乙方直接與供電局和自來水廠結算。

5.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的電費:甲方為乙方提供獨立全新的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設施、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設備調試合格後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部分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應提供以上設備設施相應的資料,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用電部分直接計入乙方的獨立電錶。

6.安全和維護費: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範圍內的保安、保潔、自購設備設施的維護、消防安全、財產保險及顧客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等工作。

7.物業管理費:租金中含有物業管理費,甲乙雙方應就物業服務內容簽定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費用。甲方指定或委託其他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甲方應就該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由甲方向該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四、 付款、結算方式

1.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幣 萬元;甲方按時合格交付租賃房產和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後,乙方再付 萬元人民幣定金。乙方入駐後,人民幣 萬的定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前2個月開始作為當月租金進行抵扣,結餘部分在合同期滿雙方辦理完租賃房產移交手續後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2.租金每個月繳納一次,甲方應於每月12日前提供當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賃發票,乙方有權延遲支付),遇節假日則向後作相應順延。

3.乙方將租金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匯往甲方下列帳號後,即視為乙方已完成付款義務。

單位名稱:

開 户 行:

帳 號:

4.甲方如變更付款帳號需提前5天書面通知乙方。因帳號變更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若税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關於房屋租賃發票的規定,則甲方應提供符合當時新規定的房屋租賃發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賃發票未能達到税務或政府其他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税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實際損失,或由乙方選擇從當期及今後應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損失款項。

五、 租賃房屋的轉、分租約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將承租房產(不高於50%)分租或轉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進行復合式經營,如餐飲、休閒娛樂或其它商業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內依法經營不受甲方干預。乙方應將超出比例的分租情況向甲方進行備案,在高於50%的轉、分租比列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拒絕,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備後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或乙方分租的客户必須配合大樓的各項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户直接發生在乙方租賃範圍內任何租賃業務上的經濟往來關係。

2、乙方自該門店開業之日起算滿 年後,根據自行經營狀況,決定終止該租賃門店的經營;乙方也可聯繫第三方接收該租賃門店,在確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條款情況下,甲方應給予認可。

六、 合同期滿續租約定

1.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要求續租的,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書面知會甲方,甲方在重新組織招標文本中,必須將以下條款做為招投標條件:

(1)、原租賃商家補償條款:①、裝修補償:按乙方裝修原值的40%計算;②、設備補償按乙方投入設備總造價的40%補償。

(2)、投標人註冊資金要求:投標人(即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的5倍以上註冊資本。例: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在叁仟萬元,新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1億5仟萬。原租賃商家無需增加註冊資本。

(3)、中標後補償款的支付:中標商家需要在其中標之日起7日內將本條第(1)款之補償款支付給原有商家或直接從投標保證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組織招投標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標,則視為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雙方另行簽定租賃合同,租賃條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書面申請的,視為放棄優先續租的權利。

以上條款甲方若未能執行,應視為違約行為,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成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不再續簽合同之日起40天內,甲方應按當時房產的實際狀態收回,除乙方獲得本條第1款補償外,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購的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計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書面通知甲方接收房產,甲方拒絕接收的,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視為乙方已交還房屋。

七、 店招、寄包櫃和廣告

1.店招:商場正主立面掛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門兩側(或一層公共通道)位置用於擺放寄包櫃以方便顧客購物(具體位置詳見附件七附圖)。

3.場外鋪設廣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場外可鋪設廣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廣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產租賃範圍內的附屬通道、樓梯、設施和租賃房產內外牆設立廣告牌(不能影響建築外立面結構及外裝修,以免影響大廈整體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區域內費用,但設立廣告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場地內須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裝飾佈置業務。乙方按規定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後可自行安排設計和租賃,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關費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證及責任

1.甲方保證完全擁有租賃房產的合法產權及土地使用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於本合同後(見附件八),保證乙方租賃期內,在使用權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對房產有絕對的使用權。保證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停車位、附屬設施和設備等不存在與其他業主相鄰權及相關共有權方面的糾紛。

2.甲方交付時保證租賃房產抵押狀況為:

(1)無抵押;

(2)已設定抵押,提供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3.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辦理並完成有關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因合同登記備案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對房產土建結構及其公共設備、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房產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甲方投資的在乙方租賃區內的電梯、貨梯、空調、消防設施等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後交由乙方統一管理,甲方須提供相關設備廠商的詳細資料及(或已付費)設備維保合同。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進場經營、設計、裝修(含二次裝修)或改擴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衞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並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文件。

6.甲方應確保房產具備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乙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電、電話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政府或行業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斷,則甲方應在接到中斷通知的24小時內迅速將其恢復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負責修復。

7.甲方須確保乙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乙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約定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更洗室等公共設施。上述因營業時間不同而導致的任何問題應由甲方負責解決,並協調好相鄰關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訴或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污線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擺放場地(以上場地的租賃費用已含在租金中)等應確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並經有關職能部門設計審批,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相鄰各方投訴,(而乙方各項技術指標均符合有關職能部門標準),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保證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9.乙方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期間及房產裝修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大樓供電、供水、排煙、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統的使用情況等相關資料。涉及與大樓水、電、空調或排水、排污系統的接駁、更改或搬移時,甲方應及時派專職工程人員配合,以便乙方儘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1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屬設施、設備經確認繼續使用將可能導致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或附屬設施、設備自然損耗、損壞和折舊期滿的,甲方應及時予以出資更新。

12.由於甲方提供的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設備的缺陷或損壞;或由於甲方或甲方僱員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客户等)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租賃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讓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並同意繼續履行雙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4.甲方保證不將乙方承租房產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給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類似的同業競爭對手進行商業用途,同時保證不自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項目。

九、乙方的保證及責任

1.乙方保證其商業經營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因乙方經營所需向政府或税務部門交納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其所租賃房產及公共的設備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產及公共設備、設施損壞,乙方必須負責修復。合同終止時乙方須保證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否則應負責修復。但因甲方原因或設備本身質量及自然損耗、折舊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發生事故影響到其他租户的經營並造成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6.租賃範圍內的場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賃房產大樓的相鄰公共場所、場地、進行宣傳促銷活動應事先知會甲方,並以不影響周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標準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裝修佈局,不得改變租賃房產結構,乙方的內部裝修、改造及廣告、店標設置應提前將方案交甲方進行備案,甲方在收到該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甲方不得無故拒絕該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據證明該方案將危及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電、防水、通訊系統的正常運作。如甲方收到該方案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基於承租本房產對於乙方經營的必要性及基於對甲方的信賴,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後租賃房產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產租賃合同或以實際行動拒絕交付房產,如甲方有上述行為的,應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賃費用為標準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並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產租賃合同,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賃房產,每遲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日的租金,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賃房產,則除按 萬租金減免外,每延遲一天相應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另行支付乙方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或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乙方有權取回所有的設備、設施及要求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證及責任致使租賃房產及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等不能正常使用,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甲方應免除乙方在受影響期間的租金及補償乙方經濟損失(損失無法計算的則按日租賃費用的10倍計算),如連續超過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要求甲方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支付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5)本租賃房產妨礙第三方相鄰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有權暫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賃費用直至甲方處理完畢相應事宜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為止。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租金,應根據實際所欠金額按國家規定的同期銀行罰息支付滯納金。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期限按時交付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擔遲延繳納違約責任。經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後,乙方無故拖欠租金單次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2)合同生效後,租賃房產交付前與後除本條(5)款及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約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當於當年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3)合同終止或被解除後,乙方應將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等交還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若乙方拒不修復的,甲方有權另請他人修復,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將租賃房產轉租、出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5)若乙方(租賃當店)經營滿一年後(從開業之日起算)出現連續3個月經營虧損,並且認為繼續經營下去仍不能扭虧的情況下,乙方有權選擇單方終止合同,取回保證金及自購的所有設備及商品,結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相當於3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雙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合同已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十一、通知及送達: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關事宜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若以人手傳送,則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受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

甲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二、合同提前終止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儘快修復或重建至交付狀態,在房產修復裝修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待房產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金和費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導致的政府強制行為發生,致使房產周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乙方在此營業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則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終止時,雙方應按實際租用天數,即時結清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當不可抗力發生時,遭受事故的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3.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收到過、也不知悉政府、上級行政機關或其它相關部門發出的收回房產、改變房屋用途、禁止進入、房屋或土地徵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賃期內,除非發生市政規劃、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為的、行政的決定為理由,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甲方不可預見的市政規劃、土地批租事件發生,則甲方應自收到通知後三天內,將該通知傳遞乙方,同時以儘量保全乙方在此經營為原則,協同乙方共同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磋商,爭取因動遷、批租、市政或徵用引起的任何對乙方經營裝修、設施設備等方面的補償,以上所得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雙方特此同意並承諾,如果因一方未履行義務,而導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產生經濟損失、損害或傷害,致使遭損方針對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賠、求償、要求支付費用或承擔法律責任,則責任方應對另一方予以全額補償。但另一方同時承諾,對遭損方針對其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另一方都將積極應對,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責任方有權對超出合理、合法賠償的部分予以拒絕。

2.共同承諾:甲、乙雙方確認並承諾,其向對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證照均合法有效。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別是租金條款)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圖、附表、交接清單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字及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即為生效。

甲乙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聲明;對於甲乙雙方所籤屬的該合同的任一條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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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為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二、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證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證件備存。所以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總額為。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需交納以下費用:水、電、暖氣、物業管理、天燃氣、有線電視、電話、垃圾處理費等各項費用。房屋的租賃管理費和税費由甲方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七、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證該房屋水、電、暖氣、天燃氣、有限電視、電話等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租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1,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故(乙方使用不當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進入乙方承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約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5,拖欠房屋租金累計個月以上。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月租金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合同租金的月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損失。

九、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請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_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經營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廣場場地,面積約平方米,用於。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時分起至年月日時分止。

第三條續租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第四條租金(先付租金後使用原則)

租金共元,實行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保證金

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交場地租賃費的同時一併支付保證金元。乙方商業活動結束後,甲方驗收場地達到交付給乙方前狀態後,保證金不計總金額退還。

第六條保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對場地進行管理,規劃和控制,功能等區域的劃分。

4、對乙方商品及財物不承擔任何保管、維護責任;若乙方商品發生倒塌、脱落等類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物有損害的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自行辦理場地商業活動的有關行政許可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票。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在租賃期限或在場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過程中),因電線、電纜、堆放物、障礙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九條協議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為理解除除租賃手續,並按照租金的30%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十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番禺區房屋租賃合同書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番禺區 ) 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 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 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規劃用途。

2. 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 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 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 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鎮(街)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日 年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小區 棟 單元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 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甲方如不願繼續租給乙方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並告知乙方。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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