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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精選22篇)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精選22篇)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精選22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元給甲方。

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共頁,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2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_____小時,一個月計_____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_____個小時計半天,超過_____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3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____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

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第

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____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____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

第一條第

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____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

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於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形式

第一條 乙方自購車輛入籍掛靠甲方,獨立從事公路運輸經營活動,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條 車輛名稱、型號及相關證件號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 架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 單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運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期滿後,若乙方不再續簽合同,則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則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經營權。

第四條 合同期內,甲方代為乙方辦理規費繳付車輛檢審、投保(乙方須先交保險費)、理賠,協助處理行車交通事故,辦理法定營運手續,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償服務(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掛靠經營費用的繳付標準及方式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選擇按第 項方式繳納車輛掛靠服務費: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掛靠服務費,合計 元整(大寫 )。首次繳納時間為車輛辦理入籍手續時,以後於掛靠車輛年審時繳納。

2、按季向甲方繳納掛靠服務費,大寫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繳納時間為車輛辦理入籍手續時,以後每季度20日前繳納。

注:未按時繳納的每延遲一天加收欠款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需向甲方繳納年度風險防範金大寫 元整,牌證手續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乙方無違約行為,憑合同全額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合同期內,若遇國家徵費機關依法調整有關規費徵收標準時,乙方應於調整規費的當月補繳調增部分的規費,不得拖欠。

三、特別約定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自擔責任與風險,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信譽和利益的行為發生,否則,甲方有權通過合法途徑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義務,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及手續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法定車輛營運證照及相關憑證。

第十一條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通事故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規避經營風險,乙方需參加甲方組織的統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險費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3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責任險。即核定載質量小於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10萬元;大於等於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20萬元;大於等於6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30萬元,10噸以上50萬元。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負責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甲方知情後應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維護乙方的權益。處理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事故處理完畢後,符合理賠要求的,甲方應及時辦理事故損失理賠手續。保險賠款收回清算時,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項,甲方有權優先從保險賠款中扣除,剩餘部分返還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時與甲方辦理到期續保手續和繳付全部保險費,甲方有權扣留車輛的相關證明和票據以及車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鑑於甲乙雙方的法律關係,甲方協助乙方對其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進行處理或簽署有關事故處理文件時,均視為乙方同意全權委託和授權,且事故的最終經濟賠償責任和實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按如下要求服從甲方對其進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駕駛員,必須依法取得營運車輛駕駛資格,包括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法定證明。

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經甲方驗證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員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任意轉包、轉租或轉讓。經甲方同意的轉讓行為,必須重新簽訂經營合同。

3、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及時按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要求,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按時參加審驗和相關檢測,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抽檢,發現車輛狀況不符合營運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停運,並強制維護和保養,否則甲方停發一切營運證件,直至乙方將車輛技術狀況恢復到合格標準為止。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其他交通運輸法規,不得超載超速運輸或從事各種違法運輸活動。凡經有關部門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辦理一切證件手續,並有權解除合同,並責令乙方賠償因其違法行為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應自覺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車輛年度審驗,不得私自委託第三方或自行外審,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800元的罰款。

6、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因搶險救災活動,需要臨時徵用乙方所駕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統一調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緊急運輸任務。

7、合同期內,如車輛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時,乙方必須將車輛和全部證照及時交由甲方報廢處理。車輛的殘值收入歸乙方所有,否則甲方有權追扣車輛,並由乙方賠償因延時報廢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駕駛執照吊銷或因故致殘,無法繼續從事運輸經營活動時,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明以後,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車輛轉讓手續,並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經營所需的一切代辦服務項目均實行有償服務,即按項目每次收取服務費 元。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扣留、變賣車輛和解除合同並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費,收回經營權,同時乙方還必須向甲方給付違約金8000-12000元。

1、拖欠掛靠費、規費及其他款項超過一個月。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將車輛及相關證件轉租、轉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他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投保“商業三責險“。

4、乙方違反國家規定,不按時參加車輛、證件的年檢年審。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事違法經營,損害甲方信譽。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且不服從甲方教育和規勸。

7、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

8、乙方嚴重違反國家交通法規,發生有責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行為。

五、訴訟確認條款

第二十一條 為提高《車輛掛靠經營合同》的合法性,可執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提請 人民法院對其予以確認,確認請求內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滿,合同若未續簽,視原合同終止,(如乙方繼續掛靠,原合同有效)車籍未轉户前,乙方須繼續繳納掛靠費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參加國家規定的每年車輛年審年檢或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終止處理。

4、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及時辦理車輛轉籍和終止經營權手續,若甲方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費,收回經營權。

5、合同終止後,乙方車輛無論發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6、本合同經 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人一方可直接申請 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六、車輛年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每年必須參加車輛年檢,從車輛初登日期到第十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為車輛年檢週期,車輛年檢時間可以提前三個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檢時間,乙方故意拖延車輛年檢時間,超期年檢的車輛和未年檢的車輛,車管所有權註銷車輛户籍。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的車輛,年檢超期罰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三條 車輛掛靠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改或終止合同,並以書面協議確認。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6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Li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户名:賬號:開户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出租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本 車行 )

乙方: (以上簡稱車主)

1.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安裝GPS,車輛狀況良好。

2.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車主不能私自把車開走。

3.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出現故障,車主應及時修理。如車主沒有時間,車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4.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即租賃險),如不按規定保險,出現被騙等其它事情由車主負責。出現車輛被騙或交通事故,本車行協助乙方處理,本車行不負擔經濟賠償損失。

5.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費。

6.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的行車證、保險卡和車鑰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到期檢車和保險都由車主自行負責,如不負責本車輛出現一切後果由車主自負。

8.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每月洗車費按實際次數收費,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車主負責車輛每月的定期保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9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區(縣)路(街)號。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婚車租賃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 付清。

5、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合同變更

1、甲方因故需變更服務項目、內容、時間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15日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變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如因意外情況(如車輛、設備故障、人員生病、等)導致合同約定的車輛、司儀、攝影、攝像等需要變更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48--72小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換,並退還甲方50 %的該項服務費。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並按該項目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章)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1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海航思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台,為 車型,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户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台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税;

(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後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税、所得税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託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調度部門進行預定調度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並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並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户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信息,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後將違章費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信息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户。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

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調用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台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運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項目: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項目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3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9、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行為。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4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年月日時分

還車:年月日時分

簽字承租人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電話:開户行(帳號):身份證號碼:簽約日期:(承租方)乙方:電話:開户行(帳號):身份證號碼:簽約日期:擔保方:電話:開户行(帳號):身份證號碼:簽約日期: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從_____年 月日 時起到_____年 月日 時止,交付給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5500元/月,共66000 元。租期兩 年,合同為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66000 元整,大寫__陸萬陸仟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年月 日 。歸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税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93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錶

12、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授權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_____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租金

每月租金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車輛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6、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商定,甲方租賃乙方車號為吉A貨車壹輛,該車作為甲方運輸產品及相關物品使用。

1、甲方保證租賃乙方貨車期間不做違法用途。

2、乙方不能在甲方承租期限內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提出賠償。

3、乙方人員在運輸貨物期間如給甲方造成貨品破損,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修理維護車輛費用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運輸貨物過程中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國家相關部門處罰,罰金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耗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運輸貨物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各方共同磋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具有的________牌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甲方應該於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交接車輛,同時還應交接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個月。

三、租賃費及支付形式

1、租賃費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或月、或季度)租賃費________元,以後租賃費採納先交後使用的形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賃費。

2、支付租賃費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責任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含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虧損。

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負責違約責任。

3、乙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賃費。

在乙方不按規定時間足額支付租賃費時,應根據遲延執行部分租賃費的每日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車輛交接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全部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

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該包含: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根據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間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欠缺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負責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設定擔保。

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當虧損,並要求乙方支付租賃費數額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該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花費由乙方負擔。

在租賃期滿或根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該使車輛契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該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

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賃費數額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

如乙方繼續租賃,各方應磋商重新訂立合同。

2、租賃期屆滿,各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租賃費規範的______倍賠償甲方虧損,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負責按規定規範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各方磋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車輛在出租期間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根據實際使用期間支付租賃費,各方互不負責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告知到達對方聯絡住址之日視為合同解除生效日。

合同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租賃費規範的______倍賠償甲方虧損,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負責按規定規範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契合合同規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負責相關花費。

七、糾紛解決形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糾紛,各方磋商解決,也可到________市人民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規定

1、未盡事宜,各方磋商確定。

2、本合同經甲乙各方簽章或蓋章生效。

3、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19

代表人:

聯繫方式: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

車主(單位): 身份證號碼(機構代碼): (以下

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文件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 汽車壹輛,車牌號 ,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5000元,後續代理費700元/月。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税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税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 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 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20%的損失,其餘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 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税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20元。

第十七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税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2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____小時,一個月計____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____個小時計半天,超過____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並處在有效期後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週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關於汽車租賃的合同集合 篇22

甲方:

乙方:

公司

聯繫電話:

x公司與墾荒人集團為旅遊業務合作單位,因業務拓展的需求,墾荒人集團需從北京北大荒旅行社租用一小型車牌照,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牌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車牌號為京車牌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2、京車牌為甲方無償租與乙方使用,租賃車牌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甲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3、雖然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及其相關人元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4、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甲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5、車牌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車牌租賃期間內,乙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讓、轉借等。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備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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