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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6篇)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6篇)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人(甲方):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6篇)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賃甲方文體活動中心籃球館場地舉辦文藝活動(經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內容及場地使用要求

1、租賃內容:乙方租賃 文體活動中心籃球館場地和看台,用於舉辦文藝活動。

2、場地使用:甲方僅提供現有場地及設施的租賃,舉辦文藝活動若需要增加其他設施或設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舉辦的文藝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禁止演出低俗、淫穢、政治性節目。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因節目活動產生的一切糾紛及法律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在此期間共進行十場文藝活動,具體日期及時間由甲乙雙方按每次活動情況協商確定。

2. 每次活動前,乙方可提前2天進場佈置舞台、調試燈光和音響。在活動結束後1天內乙方須拆除和撤走其所搭建的舞台、燈光和音響。

3.本租賃期限是指:乙方在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之間舉辦每場文藝活動的時間(1天)、每場文藝舞台燈光的佈置時間(2天)、每場文藝活動舞台燈光的拆除時間(1天)。租賃場地在剩餘時間內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租金、衞生垃圾清運費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按場次進行支付,每場文藝活動的場地租賃費用為*元人民幣(大寫:整)。在文藝活動前2日內付清。如需增加場次,則費用另計。

2. 每場文藝活動的衞生垃圾清運費*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

3. 押金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3.1合同押金主要用於逾期未撤除離場、破壞場地設備設施、衞生清理未完成等產生的費用。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據乙方履行合同情況辦理退保證金手續。保證金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3.2合同簽訂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待乙方辦理完文藝活動相關的前置法律行政許可手續後,再支付剩餘的押金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藝活動場地及照明燈光以外的設施設備,則費用另計。

第四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場前必須辦理完並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門的許可手續,保證文藝活動的依法合規。相關安全預案及許可手續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地。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可根據活動需要對場地進行佈置、增設燈光、音響、舞台等活動設施,乙方應將相關活動設施佈置方案在佈置前1天提交甲方,增設的活動佈置設施必須要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佈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設設施造成場地的磨損或損壞,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後將場地恢復原狀。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場文藝活動結束後1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衞生清理費、修理費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租賃場地的佈置方案、活動方案等涉及租賃場地安全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乙方應當在甲方約定的期限內予以調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5.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活動過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為予以糾正,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調整。

6.租賃期間甲方若需使用租賃場地,與乙方文藝活動時間發生衝突的,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讓出場地,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文藝活動時間,甲方不負責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7.甲方有權在乙方未舉辦活動的期間,將場地租賃給第三方舉辦包括但不限於文藝演出、音樂會、話劇等商業活動。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源供應。

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動。

第六條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乙方有權要求必須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務和幫助。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活動資格,並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項目舉辦活動。

2.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開始前,按照相關部門要求,辦好各項審批手續。否則,甲方將不提供場地,並視此情況為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還。

3.乙方在舉辦文藝活動期間,由乙方負責租賃場地的安全保衞、消防工作

4.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要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5.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並承擔因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6.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拆除相應設施設備,按原樣交還甲方。

7.乙方搭建、佈置租賃場地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須全部為防火材料。

8.乙方應當妥善使用並保管甲方提供的包括租賃場地配套設備設施在內的全部設備設施,對甲方及租賃場地的各項建築、固定設備不得擅自毀壞或拆改。門、窗、牆、柱、地面不得釘釘、鑿洞或塗寫,如需要張貼的,應保證不損害甲方相應的設備設施。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9.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10.舉辦文藝活動期間乙方全權負責文藝活動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行政管理機關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確保活動安全。若在文藝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賠償損失。

11.因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無法確認每場的時間,經協商,乙方應在舉辦每場活動前1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舉辦活動的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舉辦。

12. 舉辦文藝活動期間乙方全權負責活動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行政管理機關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負責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衞工作,必須在各個門和通道配置安全保衞人員,在活動期間保證人員進出有序,文明觀看,防止發生踩踏、騷亂、喧鬧、向場內投擲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為,確保活動安全。若在活動期間發生相關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賠償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舉辦文藝活動期間,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活動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單場租金價款10%的違約金。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造成的供水、供電影響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定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2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乙方單場租金價款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後甲方要確保乙方的場地使用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乙方單場租金價款20%標準支付違約金。

3.1 因違法活動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止的;

3.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3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3.4 被新聞媒體暴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3.6 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7 未按照轄區公安機關和轄區消防管理部門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的;

3.8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足額舉辦十場文藝活動的;

3.9 違反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第十條 有效期和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訴至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關於場地租賃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場地及設施

1、甲方場地地址:平方米(㎡);

2、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日始至日止。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在租賃期滿30日前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

1、(大寫: )租金的繳納方式為半年繳,每次繳納全年租金的50%。第一次繳納的時間為日,第二次繳納的時間為年月

2、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由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與權力

1、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須按時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 甲方有按時收取相關租賃費及派生費用的權利;

3、 由於場地規劃拆遷,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

4、 租賃期間,甲方享受對場地的監督檢查權,並主動聽取乙方意見改善管理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應妥善保護承租場地及設施。如乙方需對房屋(場地)進行改造、裝修等(包括空地新建房屋)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交施工方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及安全問題自負。

3、乙方應負責承租場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衞生等,由此發生的各類問題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於合同終止日無條件將租用的場地歸還甲方(簽訂新的續租合同除外),並確保場地及附屬設施完好無損。

5、乙方經甲方批准自行建設的附屬設施,合同解除後,可移動裝修及設施部分,乙方可以帶走;不可移動部分(如房屋及場地圍牆等),乙方不得人為破壞,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因建設造成的投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建設投資作價抵頂租賃費及派生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間派生費用

租賃期間的派生費用,如水、電費用,按月以水錶、電錶計量的實際用量計費,由乙方全部承擔。其中電費每度為 元,水費每噸為 元。

以上各項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各項費用,乙方拖欠上述各項費用達十日以上後,甲方有權利停止供水、供電。

第七條 合同主體的變更

1、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合同終止的條件,甲方將租賃場地所有權移交給第三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因經營需要,涉及租用場地整體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期滿;

3、甲方規劃拆遷。

屬上述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乙方擅自將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未經甲方同意的;

2、乙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擅拆除甲方原有設施或侵佔不屬合同內規定場地,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4、乙方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及派生費用,且拖欠時間累計壹個月的;

5、乙方未履行《消防安全規定》,又違反有關國家政策及規定,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6、甲方規劃需場地(房屋)拆遷或計劃另有用途的;

第十條 違約及免責條件

1、乙方因使用管理不當致使場地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2、乙方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期繳納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4、甲、乙雙方合同終止,乙方未按期歸還租用房屋(場地),甲方有權追加期間的雙倍租金和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措施直至扣押物資;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外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債務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不得隨意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乙方已交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

7、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返還乙方多交納月份租金,及其履約保證金;

8、甲方要求乙方參加財產保險,場地、附屬設施及商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租賃的場地在堆放燃煤及其他貨物時,其貨物距離圍牆等設施壹米以上。乙方如有違反,其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等,均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面積、用途

甲方將商場乙方銷售的商品為 大、小家電 該經營面積包括過道、走廊和公共設施等公攤面積,具體位置詳見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場平面圖中標識。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合同期限自年日起,至年月

2、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品上貨,以確保場地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正式營業。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每平方米 5.77 元/月的租金,月租金總計 750 元,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向甲方交納 9000 元/年度(大寫 玖仟元整 )的場地租金。下年度的專櫃租金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交納,以後交納方式以此類推。

2、保證金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20xx 元(大寫 貳仟元整)作為合同履行保證金和商品質量保證金。

3、費用

乙方用電獨立設表,按實際使用度數計算費用,按月付給甲方。水費、衞生費、氣費、公攤電費等物管費用按實際承租區計算每月的收費標準,由甲方收取。

第四條 場地管理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使用,並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使用。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經營場地和相應的基本設施、物業管理等配套服務項目。

3、甲方負責商場的公共走道、衞生設施、中央空調、電梯設備等公共設施的安裝與裝修。

4、乙方在進場前和租賃過程中,對經營場地進行裝修或改造,必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設計方案、道具樣式在內的裝修內容,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方可進行裝修或改造。

5、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設備和設施的過程中發生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在第一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允許,擅自亂接電源。如造成嚴重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商品管理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商品管理制度和規則。

2、乙方陳列的商品必須採用規定的統一價格標籤,一貨一價,明碼標價,同市場同商品同價格。不得抬高定價,擾亂甲方的商品經營管理。保證租賃專櫃商品成列的美觀、醒目、豐富、齊全。

3、乙方保證專櫃名稱、陳列商品及商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和代理等合法權益。

4、乙方必須保證租賃專櫃商品的質量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如有此行為甲方應追究乙方的責任,按其出售的商品價格十倍處罰。

第六條 員工管理

1、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違規行為影響甲方公司形象:

A、營業時間不按規定穿工作服(乙方規定不着工裝除外),工作服不整潔、戴證不規範。

B、在營業場所站姿規範(背對顧客、俯靠櫃、腳踏櫃枱、手插衣褲包、雙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C、接待顧客示使用禮貌用語:語言不規範。

D、營業時間非工作原因使用各類客用設施。

E、在營業場所更換工作服(鞋),打堆聊天、嘻笑打鬧、説髒話等。以上類似的過失行為,罰款10元,給商場造成不良影響,商場將視情節加重處罰。

3、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違規行為:

A、代甲方員工打卡、弄虛作假,罰款30元。

B、營業時間內協銷之間互相抵毀,罰款50元。

C、在營業現場吸煙,酒後上崗影響正常工作,罰款100元。

D、隨意改動或毀壞商場張貼的佈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賠償損失外,罰款30元。

E、因服務欠佳、態度傲慢,被顧客投訴者,一經查證,情況屬實,罰款50元。

4、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損壞甲方公司形象之行為:

A、散佈謠言意圖不良者,開除,罰款300元。

B、泄露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業務流程,銷售數據,促銷活動等,開除,罰款200—1000元。

C、因行為不當,嚴重影響甲方公司聲譽者,開除,罰款500元。

D、偷竊或故意損壞商場或顧客財物,除賠償損失外,開除,罰款300元。 E、在服務過程中,乙方促銷人員無論何幫與顧客發生爭吵,謾罵侮辱顧客,或背後議論、嘲笑、諷刺顧客,或當其他營業員與顧客發生矛盾時,起鬨、圍觀,開除,罰款300元。

F、服務過程中,無論何故發生抓扯、毆打顧客惡性服務事故,和同事之間在賣場發生類似的事故,當事人開除,罰款500元。

G、拾到顧客物品不上交,經查核屬實者,開除,罰款300元。以上違紀屬惡性服務事故,嚴重影響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譽,除上述處罰處,視情節輕重將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乙方人員在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與甲方員工相同處罰;如乙方人員在受到處罰後,規定時間內未交清罰款,由乙方承擔該人員罰款的雙倍。

第七條 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甲方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租賃,乙方享有繼續租賃權,租金按面積與甲方租金分攤。

2、如在合同期間由於乙方自動放棄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予退還租金、保證金及乙方損失。

3、如合同期內由於天災或政府強行拆遷,甲方不予承擔乙方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將賓館租賃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協議,具體協議如下:

一、租期:租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二、租金: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每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先付租金後使用。

四、保證金:為了預防甲方物品受損,乙方自願付伍萬元保證金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所有的物業、水、電費等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理,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主體及附件)、設施、設備(包括水、電錶)等物品,如在租賃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租賃期滿後,如上述物品有破壞、破損現象,乙方應按原價格的兩倍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不夠部份乙方補給甲方。

七、租賃期間,甲方所提供房屋設備、設施(包括所有有效證件),只限乙方使用,不得擅自轉借或轉租他人。如有轉租,必須經甲方同意。

八、甲方提供的賓館特種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證件,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歸還甲方提供的所有有效證件,如有被吊銷、失效等一切問題,乙方應賠償所有損失。

九、租賃期間,乙方與第三方發生任何糾紛等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十、租賃期滿後,裝修部分及賓館基礎設施,除家電類乙方物品外,其它設施均歸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換壞、轉移、處理,否則由保證金中扣除。

十一、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二、租賃期間內如遇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內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及場地,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的房屋及場地自行安排用途,甲方不得隨意阻撓和干涉。

三、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納給甲方。

五、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若國家需要,按政策徵用土地,屬乙方在租賃後建設的建設及生產物,其補償完全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房屋及場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及場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九、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房屋及場地,乙方所建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同協商補償事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天上人間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人間仙桃果。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8千瓦/2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願者5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願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8名志願者幫助甲方佈置和清理活動現場,並且乙方誌願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並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於乙方,如甲方簽署本合同後,活動舉辦前5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30%。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

核心提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天上人間

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50%。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可另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可先申請某某市工商局作為調解人調解。如調解不成功,可向某某市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額為:元人民幣(¥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租賃該房屋的相關規定

5.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5.2乙方負責出租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保險。

5.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第六條: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6.1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7.3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十五日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9.1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通則

10.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9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1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1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類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

天數

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户: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解除合同時間

補償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7.1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_________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衞星電視/internet設置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設備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設備、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複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設備、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7.3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7.4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7.5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7.6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7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8.1 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_________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發佈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責任保證

9.1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

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9.2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__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知識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11.2 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設備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______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8.2(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 本合同12.1、12.3條規定的違約金列明如下:

違約行為發生時間

違約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租賃期屆滿

已付租金的 %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2.5 守約方根據12.1、12.3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12.6 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12.7 除本合同12.1、12.3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變更與解除

13.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13.2 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13.3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

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15.2 本合同15.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15.4 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5 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_________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6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15.4、15.5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 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信息。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户資源等商業信息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信息。

第二十條 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村委會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__年1月1日簽訂《場地租賃合同》,約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場地用於煤碳加工,租賃期為20年,從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場地之後用於煤炭加工,現因上述場地陽曲縣政府規劃建設重點工程項目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同意提前終止《場地租賃合同》,並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20__年12月31日終止《場地租賃協議》,甲、乙雙方不得就《場地租賃合同》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乙方須主動配合甲方開展工作,乙方在20__年10月5日前全部搬遷完畢自動撤離上述場地,並將城晉驛村委會的所有財產和上述場地交還給甲方。否則,甲方可自行收回場地,並對上述場地內所有物品有權作出處理;

三、乙方的經濟損失,由太原市〈陽曲〉轉型發展產業園區,給予 適當的經濟補償。

四、乙方承租上述場地期間與第三方所發生的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 關,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乙方在撤離上述場地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如,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型發展產業園區(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0

出租人(甲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乙方):xx公司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説明

1、合作項目: “”校園分享會;

2、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8日

第二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場地,面積 平方米,容納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條 租金

租金標為 ;租金支付方式為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

1)、兩次海報張貼,分別是:活動前一週和活動前兩天。

2)、學校提供志願者進行宣傳單頁的發放。

3)、學校廣播宣傳2次

4)、允許在學校的校內網發送活動預告信息。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活動條件,保障乙方活動的正常進行。包括以下內容:

1)、投影儀、投影幕、音響等設備,並且有老師協助調試。

2)、六個麥克風(保證其中兩個為無線麥克風)。

3)、兩張桌子,四把椅子。

4)、活動現場主持人一名。

5)、100名到場學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動。

5、乙方提供的宣傳物資只能用於本次活動使用,學校不得進行他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室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活動方案等資料。

5、乙方有權在活動期間為本次活動拍攝照片及視頻。

第七條 保密協議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合同內容項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合同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不構成違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後,該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儘量減少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知天使行動 帶着愛上路”校園分享會結束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發生違約行為並在該違約方收到守約方關於違約行為已發生並存在的通知的5日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做出更正之時,可以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之義務;並且該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 文件的限制。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簽訂的有關補充協議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附件和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附件和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後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更好的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適時進行種植結構調整,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願將高速路以北,洛孟路東側土地 段租乙方做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為 段,合計為 畝,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乙方在租賃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畝每年 斤優質小麥的土地租金,(根據當時小麥市場價格摺合現金兑付各農户)以後每年的 月 日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罰滯納金5%,40天內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視為自動終止協議,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並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屬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間,根據本地區企業佔地付費情況隨行就市,進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減少而調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不得改變其土地用途,不得轉讓,買賣或用於其它經營活動。

五、在協議執行期滿前6個月內,甲乙雙方需相互告知租與不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用),如乙方不願繼租,則由乙方對所佔土地進行復耕,達到可耕標準後方可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有責任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若與甲方

七、本協議在履行期間,若發生國家徵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土地時,本協議自動終止,由此引發的補償款項,甲方的土地補償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該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屬物的補償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應搞好乾羣關係,增進團結,乙方在投入正常生產後應給甲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每畝地一人)所需員工本組村民優先錄用(不含技術工)。

九、本協議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於______附近的______場地,除______畝地外,餘下部份約______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______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後,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______方式交清,先交錢後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牆。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牆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徵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______、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______代買:甲方如需購買______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説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後,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______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______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______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______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______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______。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3

展場經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承租展場單位:武漢市鑫來會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陳裕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甲方系依法取得坐落於嘉魚縣原人民醫院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負責單位。

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主辦單位。

第二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嘉魚縣原人民醫院,總面積約為20xx平方米的場地,用於乙方舉辦“服裝土特產展銷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乙方預定於20xx年下半年度至20xx年上半年度甲方未開工之前展覽,展覽日期15天。

第四條 展銷內容

服裝服飾、南北土特產、陶瓷、中華美食、兒童遊戲、日用百貨。

第五條 租賃費用

每次活動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簽訂本合同時付給甲方保證金貳仟元,活動結束後全額退還。

第六條 保證與承諾

1、甲方確保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使用場地,不允許其他同類展銷活動舉行,在11月1日前平整好20xx平方米場地。

2、甲方負責平整20xx平米的空地供給乙方使用,負責乙方舉辦展銷會的所有手續費用以及水電費。

3、乙方只經營合同中所申請的項目,承擔與展會相關的所有責任和安全問題。

4、乙方在展銷活動中的經營狀況與甲方無關,自負盈虧,保證使用場地兩次以上。

第七條 本租賃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自願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場地租賃給乙方做户外廣告牌設置發佈,並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期

1、租賃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2、租賃期滿,如甲方願意出租,在同等條件下(含安全、租賃費等項)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天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租賃價格及租金支付

1、廣告位租金為___________元/年,合計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以年為單位向甲方繳交租金,先付後用。即合同簽訂即付第______年的租金,第______年開始前一個月付清下_____年租金,逾期不付時甲方有權處罰滯納金______元/天,超過______天不付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雙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只負責提供指定牆面,所有投入費用乙方全部承擔。乙方的設計、安裝施工方案須經甲方許可。乙方投入的資產屬乙方所有。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外牆廣告位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户外廣告牌的絕對安全,並做好相關防雷設施。户外廣告牌的安全是乙方廣告經營的生命線,乙方承諾:將户外廣告牌設備實施財產保險。如發生因户外廣告牌安全問題損壞甲方房屋及傷害到他人等人員傷亡事故的責任(含樓面及樓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所租場地轉讓他人,必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進行轉讓,乙方無權私自轉讓給他人,否則轉讓無效,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場地。

4、租賃期間,乙方在所租場地要規範安全施工,確保甲方樓面、廣告牌的承重及牆體的安全。如因廣告牌施工等方面造成的滲水、漏水或廣告牌承重壓力致使樓面或牆體的開裂等損壞,乙方負責全部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

5、乙方保證發佈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否則應獨立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6、合同期滿,乙方應保證將牆面恢復原樣,不得有損毀現象。

四、不可抗力條款

1、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該廣告位被損毀及不能使用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行為要求撤銷廣告畫面而終止履行協議的(包括政府口頭通知),則按廣告實際發佈天數計算租金,多收取的租金費在解除協議後_____個工作日無息退還乙方。

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 蘇店水廠(建築物及附屬設施覆蓋的所有區域) 以 方式交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使用合同如下:

一、使用營業場所情況

甲方將位於 的場所交給 (乙方)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使用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場所,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使用的,應於使用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

3、使用期間遇到乙方主體發生變更情況時,此合同依例對變更後主體有效。

三、使用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上述營業場所以 方式使用。

2、使用期間,税金、發票等由雙方配合解決。

四、場所的使用和歸還

1、乙方在使用期間,如將上述房屋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使用期滿後,上述使用場所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五、使用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場所使用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使用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2、場所使用期間,雙方應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使用期滿後,甲方如繼續讓乙方延續使用該場所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使用,乙方以場所的正常使用狀態歸還給甲方。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場地用於設置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乙方,作為設置基站用場地。

1.2該場地【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於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走線架以及 安裝電源 等設施設備,並負責提供與此相配套的光纜或電纜入户通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税務機關認可的發票,以【銀行劃帳】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税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後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並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人員和車輛進出、設備材料運送和堆放、電梯和樓道使用以及臨時用水、用電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儘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錶;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為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乙方應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攤電價和實際用電量,將電費交給甲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憑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電局註冊的電錶信息:電錶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錶户號: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後,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如遇停電,應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預計的情況除外。

(二)乙方自行解決

(1)乙方自行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繫接引外電,配電箱和計量電錶的安裝,甲方應予以支持;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並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佈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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