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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精選16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為期貳年。

押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貳年。

首付: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續交全年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以此類推支付下一年的費用。合同到期後甲方將此車收回。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4.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承擔此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保險、保養、維修、違章等)。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

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

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調度。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有關正式發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 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 按車輛的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 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設備、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 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營業税、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

③ 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併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並保存該證件的複印件。

④ 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並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並能以優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 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車地點、準時發車,並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 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並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 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⑧ 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 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説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9000元/月,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

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x

乙方: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文件、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複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信息。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信息。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年月日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公司汽車租賃協議。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村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9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別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提供暫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別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別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根據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別得擅自修理車輛,別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別受侵犯。別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早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刻、地方,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浮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別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別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所以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別得用於衝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元,一具月後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馬上通知交通治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依照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早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在雙方平等互利、資源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上,甲方定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租用乙方大巴車一輛用於員工活動使用。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活動安排:

(1)乙方於月年月日每日之前到達,並於 出發,送甲方安排人員至 。具體路線行程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在日至年乙方按照以下路線接送甲方安排人員返回 ,具體路線行程如下:____________

二、雙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用車結束後需向乙方支付租金元(,乙方提供相應數額的票據給甲方。

(2)甲方有義務教育安排人員,保持車內衞生,以及用車文明。

(3)乙方需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性能完好、證件齊全的車輛、有具備駕駛資格的人員為甲方提供用車服務。

(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要求行駛車輛,車輛保險險種齊全,如發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乙方違反交通規則或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甲方不可擅自變更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如出現上述問題,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6)以上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商議達成一致,共同解決。

三、付款方式:

現金□銀行轉帳

四、匯款信息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總,如有修改本協議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期滿後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授權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一輛車牌為 車借與乙方使用,借車時間從 年 月 日 元的車輛違章保證金,該保證金待乙方還車一週後退還,如有違章,自行去交警部門處理違章,無違章記錄既退還。

二、乙方借用該車時應向甲方交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良好,各種證件標誌、保險公司對該車的交強險、座位險、三者險、車上險税費齊全。

四、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該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賠付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五、乙方使用該車負責對該車的保養和進行常規檢查,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日限300公里。超時超公里部分另行計算。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借車使用期問.所有開支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同時,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規、違章、酒後駕駛所照成的民事或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並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損失。

2、乙方借車使用期間,不得借用車輛從事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該車輛轉借、轉讓、典當、抵押、或改裝,不得將該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借車使用期間,發生了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以及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同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乙方並要承擔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的責任及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分,同時並承擔肇事修理期間對該車的停車費用及車損費用總額30%的加速折舊費.如保險公司不受理此案則有乙方全部負責,同時並承擔該車的修理費和修理期間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與本案相關所產生的費用。

4、乙方在使用該車輛期間,應妥善保管車輛及一切證件,如有被盜丟失被騙乙方應賠償該車現有的價值和其他的損失以及證件的補辦。

5、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未按以上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對方受到的一切損失。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出 租 方:(章)地 址:法定地表人:委託代理人:開 户 行:帳 號:電 話:郵 政 編 碼:

出 租 方:(章)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帳 號: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天,加罰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號車輛 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 色,車輛發動機號為 ,廠牌號為 ,車架號為 。

2、該車輛車牌號為 ,行駛證號為 。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税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 。租金: 個月計人民幣 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 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北京市户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複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 : 出租方(簽章) :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經辦人:

年 月 日

汽 車 承 租 人 須 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車輛交接單》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車輛,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須在北京市界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交納10000元押金,否則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或罰分。

9、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他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0、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及時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應交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12、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若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丟失,您應賠償相應費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車輛的里程錶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交付出租方不少於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1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

17、此《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車輛交接單

承租方:

出租方:

約定駕駛員:

租賃車輛:

附帶器件:

車輛狀況

一、機器及系列操作項

二、外觀

三、內飾

四、其它

交接時間:

經辦人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或公司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__市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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